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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D (88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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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D880009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02-02     基金规模:0.12亿份     基金经理: 姚彦如 
基金全称: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7%
  • 近一月增长率
    0.54%
  • 近一季增长率
    1.21%
  • 近半年增长率
    1.55%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5%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1.5% 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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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D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第3号)
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D 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3 月 18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19 日
本概要提供本集合计划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集合计划简称 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 集合计划代码 880009

有期债券 D

管理人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2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暂未上市

日期

集合计划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不开放申购,每个开放日
可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4 年 3 月 18 日

基金经理 姚彦如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20 年 6 月 22 日

其他 每个集合计划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含申购费)

注: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原名招商证券智远避险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成立。安康添利合同变更获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

[2020]3141 号文批复。自 2021 年 2 月 2 日,《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二、集合计划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类资产及现金管理类工
投资目标 具,在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努力为委托人谋求收益,实现集合计划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
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

投资范围 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国债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从一级市场买入股票,也不主动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因持有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所得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资
产的 20%,且因持有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所得的股票应在其可交

易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其他品种,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 80%。本集
合计划投资的信用债券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债项评级或主体评
级须在 AA(含 AA)以上,其中投资于评级 AA 的信用债比例不高于集
合计划资产的 30%,且投资于单一主体发行的债项评级或主体评级为
AA 的信用债比例不高于集合计划资产的 5%;投资评级 AA+的信用债
比例不高于集合计划资产的 70%;投资评级 AAA 的信用债比例不低于
集合计划资产的 30%。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高于集
合计划资产的 20%,且投资于单一主体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的比例不高
于集合计划资产的 7%。以上评级不含中债资信评级。本集合计划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4)骑乘策略

(5)可转债与可交债投资策略

(6)信用债投资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4、现金管理类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是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与债券
型基金相同,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以上数据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三)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集合计划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以上数据为从 2021 年 2 月 2 日(变更后)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集合计
划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3)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集合计划涉及的费用
(一)集合计划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集合计划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收费方式 备注

申购费 - - D 份额不开
放申购

T<7 天 1.5%

赎回费 7 天≤T<365 天 1.2%

1 年≤T<2 年 0.8%


2 年≤T<3 年 0.5%

T≥3 年 0.0%

(二)集合计划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

托管费 0.10%

D 类份额在 D 类份额持有人赎回 D 类份额时,管理人将根据 D 类
业绩报酬 份额持有人的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对 D 类份额持有期间
年化收益率超过 6%以上部分按照 20%的比例收取管理人业绩报
酬。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
与集合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与集
合计划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集合计划份
其他费用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集合计划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集合计划
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和《集合计划合同》约定,可以在集合计划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注: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集合计划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时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可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本集合计划特有的风险与其他风险。其中本集合计划特有的风险如下:

(1)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因此宏观环境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本集合计划的业绩表现。(2)本集合计划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包括: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其他风险。(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4)设置最短持有期限的风险:本集合计划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 A 类和C 类份额均设置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因此 A 类、C 类份额的持有人将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相应份额的风险。(5)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当本集合计划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的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6)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
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自依集合计划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集合计划合同的当事人。本集合计划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详见集合计划合同,请投资者务必详细阅读相关内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amc.cmschina.com/][客服电话:95565]

1、《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3、《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6、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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