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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夏鼎实债券C (00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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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实债券C00405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7-06-15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祝灿 刘明宇 魏镇江 
基金全称: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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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6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鼎实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0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6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951,889.0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夏鼎实债券A 华夏鼎实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054 00405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25,956,948.74份 994,940.35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持续、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主要通过采取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

投资策略 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

略等投资策略以实现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

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李彬 陆志俊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400-818-6666 9555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ChinaAMC.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95559

传真 010-63136700 021-627012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ChinaAMC.com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华夏鼎实债券A 华夏鼎实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535,784.54 273,451.23

本期利润 24,549,343.63 274,019.4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 0.0193 0.0207

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 1.92% 2.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1.76% 1.54%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华夏鼎实债券A 华夏鼎实债券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62,524.38 8,069.2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 0.0101 0.0081

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240,921.06 1,003,830.3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09 1.0089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华夏鼎实债券A 华夏鼎实债券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 1.76% 1.54%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④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15日生效。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鼎实债券A: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94% 0.02% -1.15% 0.06% 2.09% -0.04%

过去六个月 1.40% 0.02% -1.30% 0.05% 2.70% -0.03%

自基金合同生 1.76% 0.02% -0.87% 0.05% 2.63% -0.03%

效起至今

华夏鼎实债券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76% 0.02% -1.15% 0.06% 1.91% -0.04%

过去六个月 1.20% 0.02% -1.30% 0.05% 2.50% -0.03%

自基金合同生 1.54% 0.03% -0.87% 0.05% 2.41% -0.02%

效起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华夏鼎实债券A

华夏鼎实债券C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15日生效

②根据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华夏鼎实债券A

华夏鼎实债券C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15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华夏鼎实债券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17年 0.066 9,897,596.74 2,690.67 9,900,287.41 -

合计 0.066 9,897,596.74 2,690.67 9,900,287.41 -

华夏鼎实债券C: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17年 0.065 3,170.39 1,215.23 4,385.62 -

合计 0.065 3,170.39 1,215.23 4,385.62 -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

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FOF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良好的回报。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基金业绩统计报告,在基金分类排名中(截至2017年12月31日数据),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在135只混合偏股型基金中排名第7,华夏消费升级混合A在263只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下限0-95%+基准股票比例30%-60%)(A类)中排名第10;华夏回报混合A和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分别在174只绝对收益目标基金(A类)中排名第3和第4;华夏安康债券A在177只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A类)中排名第7;华夏可转债增强债券A在17只可转换债券型基金

(A类)中排名第5;华夏理财30天债券A在39只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A类)中排名第8;华

夏全球股票(QDII)在56只QDII股票型基金(A类)中排名第4;华夏收益债券(QDII)A及华夏大

中华信用债券(QDII)A分别在15只QDII债券型基金(A类)中排名第1和第3。

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的评选中,华夏基金获得“2016年度被动

投资金牛基金公司”奖。在《中国基金报》主办的“中国基金业20年最佳产品创新评选”中,华夏基

金荣获“十大产品创新基金公司奖”,并收获五大产品奖项,是获奖最多的基金公司。

在客户服务方面,2017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

服务体验:(1)升级华夏基金官网、微官网、APP、微信、财富社区等多个端口的在线客服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客户的服务体验;(2)上线基金管家APP固定业务自助办理功能,为客户提供了更便捷的业务办理方式;(3)与花旗银行、星展银行、民生证券、国美基金、嘉实财富等基金销售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理财渠道;(4)开展“知识就是红包”、“华夏基金19周年司庆”、“FOF基金知识大挑战”、“货家三兄弟迎新年” 等活动,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教育和关怀服务。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经济学硕士。2009年6月

本基金的基金 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刘明宇 经理、固定收 2017-12-19 - 8年 曾任机构债券投资部研究员、

益部总监 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等。

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中信证券投资管理部投

本基金的基金 资经理、德意志银行新加坡

祝灿 经理、机构债 2017-06-15 - 16年 分行交易员等。2013年

券投资部总监 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任机构债券投资部

投资经理等。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

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在基本面企稳复苏的背景下,政策重心转向金融去杠杆防风险,货币政策边际收紧

回归中性,各类金融监管政策层出不穷、密集落地,推动了债券市场明显走熊。基本面方面,出口回暖叠加经济结构转型的持续推进,国内经济出现了显着的企稳复苏迹象,工业企业利润回升、投资工业数据反弹,工业通胀压力增大。货币政策总量有所收紧、政策利率逐步抬升,叠加各类金融监管政策落地,银行理财扩张减速,表内同业缩表陆续开启,金融市场流动性压力抬升明显,受此影响,债券收益率显着抬升。

报告期内,本基金维持了较低的组合久期,以持有短久期信用债票息收益的防守策略为主。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夏鼎实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1.76%;华夏鼎实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4%,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8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本轮经济复苏的景气高点已过,整体格局在维持平稳“L型”的前提下,工业产

量、盈利数据大概率将小幅回落;金融强监管的不断深化推进、金融市场利率向实体的持续传导也将从量和价两个维度对实体经济的表现产生不利的影响。债券市场从中期维度来看,无需太过悲观。

但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熊市趋势反转的动力依然不足,风险因素仍值得警惕。金融严监管政策推出如火如荼,货币控总量阀门基调不改,表外理财趋于收缩、表内同业利率高企,债市供需弱势格局短期难以打破。中期债市仍面临通胀和海外两大风险因素的制约;美元弱势叠加供需推升油价上行,国内供给侧改革持续,食品价格上行,通胀预期对市场的压制可能仍会在短期保持;欧美经济体的通胀预期上行、宽松货币政策退出,收益率曲线呈现出陡峭化上行苗头,对国内政策的影响仍有待观察。

本基金目前正处在清盘流程中。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在合规管理方面,公司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合规管理办法等基金行业新规,紧密跟踪监管要求,促进公司业务合法合规;公司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合规考核制度、微博微信使用合规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修订了反洗钱相关制度,编制了合规管理制度汇编;公司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投资研究和销售业务条线为重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强化事前事中合规风险管理,对信息披露文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加强了对公司和员工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的合规管理,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秉承全员风险管理的理念,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等三阶段工作,加强对日常投资运作的管理和监控,督促投研交易业务的合规开展;在监察稽核方面,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多项内部稽核,对投资研究、基金交易、市场销售、后台运作等关键业务和岗位进行检查监督,促进公司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为准确、及时进行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估值委员会,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并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实施利润分配2次,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7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2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9,904,673.03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7年度,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739337_A03号

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7.4.2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6.2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7.4.2对编制基础的说明。基金管理人根据《华夏

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编制财务报表。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报告仅供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6.4其他事项

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5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财务报表附注7.4.2所述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包括确定该编制基础对于在

具体情况下编制财务报表是可接受的),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6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艳 王珊珊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2018年3月26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44,150.52

结算备付金 3,865,909.09

存出保证金 24.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076,65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2,076,6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16,285.6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7,503,02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20,184.8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7,144.35

应付托管费 45,714.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59.58

应付交易费用 5,165.0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50,000.00

负债合计 258,268.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6,951,889.09

未分配利润 292,862.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244,751.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503,020.00

注:①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华夏鼎实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0109元,华夏鼎实债

券C基金份额净值1.0089元;华夏鼎实债券基金份额总额26,951,889.09份(其中A类

25,956,948.74份,C类994,940.35份)。

②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15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附注号 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7,750,672.08

1.利息收入 28,671,272.0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767,044.16

债券利息收入 17,197,515.4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06,712.4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19,773.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119,773.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14,127.30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85,045.74

减:二、费用 2,927,309.01

1.管理人报酬 2,112,815.87

2.托管费 704,271.91

3.销售服务费 6,354.99

4.交易费用 5,351.24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98,51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24,823,363.07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823,363.07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15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05,951,248.33 - 205,951,248.33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24,823,363.07 24,823,363.07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78,999,359.24 -14,625,827.71 -193,625,186.95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999,800,466.19 2,103,824.99 3,001,904,291.18

2.基金赎回款 -3,178,799,825.43 -16,729,652.70 -3,195,529,478.1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9,904,673.03 -9,904,673.03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26,951,889.09 292,862.33 27,244,751.42

(基金净值)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15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杨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贵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汪贵华

7.4报表附注

7.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1.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

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4.1.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1.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等。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1.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1.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1.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1.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1.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1.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1.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

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有所不同。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1.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2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3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POWERCORPORATIONOFCANAD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MACKENZIEFINANCIALCORPORATION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夏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①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发布的公告,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2.2%)、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出资比例13.9%)、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出资比例13.9%)、青岛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

限公司”,出资比例10%)。

②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股票交易

无。

7.4.4.1.2权证交易

无。

7.4.4.1.3债券交易

无。

7.4.4.1.4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4.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4.2关联方报酬

7.4.4.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12,815.8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88,836.30

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按照代销机构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04,271.91

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4.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夏鼎实债券A 华夏鼎实债券C 合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 2,287.43 2,287.43

公司

华夏财富 - 4,067.56 4,067.56

合计 - 6,354.99 6,354.99

注:①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②基金销售服务费计算公式为:C类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10%/当

年天数。

7.4.4.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4.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4.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活期存款 944,150.52 488,298.17

注:①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②除此之外,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于2017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

7.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5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5.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5.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6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6.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对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第二层次:对估值日活跃市场无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类似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对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或类似资产/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对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工具,可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7.4.6.2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一层次的余额为0元,

第二层次的余额22,076,650.00元,第三层次的余额为0元。

7.4.6.3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6.4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2,076,650.00 80.27

其中:债券 22,076,650.00 80.2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 -

入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4,810,059.61 17.49

合计

8 其他各项资产 616,310.39 2.24

9 合计 27,503,020.00 100.00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7,489,250.00 27.4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993,600.00 44.0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993,600.00 44.02

4 企业债券 2,593,800.00 9.5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2,076,650.00 81.03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70401 17农发01 100,000 9,998,000.00 36.70

2 019557 17国债03 50,000 4,993,000.00 18.33

3 019563 17国债09 25,000 2,496,250.00 9.16

4 122239 13中油01 20,000 1,997,800.00 7.33

5 108601 国开1703 20,000 1,995,600.00 7.32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4.7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16,285.6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16,310.39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比例

华夏鼎实 254 102,192.71 25,000,000.00 96.31% 956,948.74 3.69%

债券A

华夏鼎实 91 10,933.41 - - 994,940.35 100.00%

债券C

合计 345 78,121.42 25,000,000.00 92.76% 1,951,889.09 7.24%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华夏鼎实债券A 7,376.18 0.03%

有本基金 华夏鼎实债券C 5,349.00 0.54%

合计 12,725.18 0.05%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华夏鼎实债券A 0~1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华夏鼎实债券C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10

华夏鼎实债券A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华夏鼎实债券C 0

放式基金

合计 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夏鼎实债券A 华夏鼎实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6月 1,581,711.61 204,369,536.72

15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2,998,269,932.48 1,530,533.71

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2,973,894,695.35 204,905,130.08

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 -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956,948.74 994,940.35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2月8日公告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终止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8年3月13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18年3月15日起进入基金清算流程。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50,000元人民币。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首年审计服务。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及时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同时完善了相应制度与流程。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06月15日生效,除本表列示外,本基金还选择了东方证券、东吴证

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华泰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浙商证券、东兴证券、西部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信证券、华宝证券、长城证券、民族证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及应付佣金。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券商名称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10,466,409.70 84.01% 11,438,600,000.00 100.00%

广发证券 1,992,620.00 15.99% - -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期

者序 比例达到或者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类号 超过20%的时份 比

别 间区间 额

机 1 2017-07-25至 - 1,498,949,735.19 1,473,949,735.19 25,000,000.00 92.76%

构 2017-12-31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有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在特定情况下,若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持续低于5000万元,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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