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
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
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
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决定自2023年11月30日起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
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30日,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简
称:南方天天宝货币E,基金代码:020129)。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4%,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均为0.01元。
本次新增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
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修订后的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全文 指定媒介/指定网站/指定报刊 规定媒介/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全文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具有证券、期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 券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基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第 一 部 分 金 合 同 的 目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前言 的、依据和原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
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0、《证券法》:指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2004年
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
定》第一次修正,经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经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 物保护 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经
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 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并经2019年12
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 二 部 分 的修订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释义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 出的修订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
网站)等媒介 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60、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
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本基金根据投资人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或其他 本基金根据投资人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或其他
条件,对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 条件,对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
第 三 部 分 八、基金份额 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 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
基 金 的 基 类别设置 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 本基金将设A类、B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
本情况 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 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
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有关基金份额分类的具 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有关基金份额分类
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 的具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
3、基金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第 十 五 部 计提方法、计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分 基 金 费 提标准和支付 0.25%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用与税收 方式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
0.01%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4%
(四)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
年化收益率公告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四)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年化收益率公告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
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 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
第 十 八 部 五、公开披露 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分 基 金 的 的基金信息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
信息披露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 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披露。法律法规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各类基金份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 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
的次日,将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化收益率。
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根据定稿合同更新
合 同 内 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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