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银河聚星两年定开债券 (007890)
点赞|评论
银河聚星两年定开债券007890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9-12-18     基金规模:79.16亿份     基金经理: 蒋磊 吴欣雨 
基金全称: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2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3%
  • 近一月增长率
    0.17%
  • 近一季增长率
    0.44%
  • 近半年增长率
    1.01%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银河智联混合A 2.368 4.92%
银河智联混合C 2.351 4.91%
银河创新混合A 3.9195 3.18%
银河创新混合C 3.8637 3.18%
银河新动能混合C 1.3323 2.71%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银河银富货币B 0.4756 1.97%
银河钱包货币B 0.4948 1.82%
银河钱包货币A 0.4703 1.73%
银河银富货币A 0.4101 1.72%
银河钱包货币E 0.4293 1.57%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1.91%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0.90%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50%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509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3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10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48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8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9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9

8.1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5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1
§11 重大事件揭示...... 5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3 备查文件目录...... 5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4

13.2 存放地点 ...... 54

13.3 查阅方式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聚星两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89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4,245,175,656.5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
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
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
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
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
回售权而不得 持有至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
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 提下,对尚未到期
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各类金融工具收益率水平、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
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采取定量分
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2)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因此个券精选是本基金投
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需经国内评级机
构进行信用评估,在此基础上依据公司建立的内部信用评价模型
对外部评级结果进行检验和修正,并基于公司对宏观和行业研究
的优势,深入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竞争状况、市场地
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抵押物质量、担保情况、
增信方式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在预期投资期内的信用风险,
发掘具有相对价值的信用债。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
基金将定期对持有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偿债能力进行评估。封闭期
内,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状况出现急剧恶化,甚至存在违约
风险,影响到本基金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的实施,本基金将对该


债券进行处置。

(3)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状况和回购成本的基础
上,在风险 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
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
放大部分仍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
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的策略,同
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维持杠杆水平,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
一定 的波动性。

(4)现金管理策略在每个封闭期内完成组合的构建之前,本基
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对组合的现金头寸进行管理,选择到期
日(或回售日)在建仓期之内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进行投资,并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投资难以做到与剩余封闭期完美匹配,因
此可能存在部分投资品种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或回售的
情形。另外,本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
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
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进行再投资或进行基金现金分红。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评估
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
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利
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投资资产
支持证券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 场
流动性等因素,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以满足投资人的赎
回要求,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
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今后,随着证
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
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
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的 2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秦长建 周宏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38568989 025-58588217

电子邮箱 qinchangjian@cgf.cn zhouhong1@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95319


传真 021-38568769 025-58588155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城路 99 号 21-22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城路 99 号 21-22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210001

法定代表人 宋卫刚 葛仁余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cgf.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
(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楼 8 层

注册登记机构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21-22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指标

本期已实 101,018,107.80 103,371,335.83 81,331,976.49
现收益

本期利润 101,018,107.80 103,371,335.83 81,331,976.49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238 0.0247 0.0275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2.29% 2.42% 2.69%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2.32% 2.45% 2.70%
增长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38,267,744.20 128,282,541.32 30,886,452.83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090 0.0302 0.0124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4,283,443,400.74 4,373,458,197.86 2,518,735,147.76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1.0090 1.0302 1.0124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10.80% 8.29% 5.69%
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54% 0.01% 0.91% 0.01% -0.37% 0.00%

过去六个月 1.14% 0.01% 1.83% 0.01% -0.69% 0.00%

过去一年 2.32% 0.01% 3.67% 0.01% -1.35% 0.00%

过去三年 7.66% 0.01% 11.40% 0.01% -3.74%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 10.80% 0.01% 15.65% 0.01% -4.85% 0.00%
起至今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每个封闭期起始日的 2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每个封闭期开始之日起 3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2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2 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本基金建仓期已满,各项投资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五年。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红数 额

2023 年 0.4500 191,032,904.92 - 191,032,904.92 -

2022 年 0.0700 29,716,229.66 - 29,716,229.66 -

2021 年 0.2700 81,000,226.05 - 81,000,226.05 -

合计 0.7900 301,749,360.63 - 301,749,360.63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场化
机制批准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俗称:"好人举手第一家"),是中央汇金公司旗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银河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管理基金等,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中国
上海。银河基金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基金有: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 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转型增长主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银河智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铭忆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庭芳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景行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债-1-3 年久期央企 2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乐活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久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天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臻优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聚利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产业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悦宁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河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季季盈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成长远航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银河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星汇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河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本基金的 2019 年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7 年证券从
蒋磊 基金经理 12 月 18 - 17 年 业经历。曾先后在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
日 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作。2016 年


4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职于
固定收益部,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
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起担任银河银信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22 年 6 月担任银河旺利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起担任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8 月
起担任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22 年 6 月担任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20 年 4 月起
担任银河久益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 月
担任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8 月银
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
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7 年 4 月起担任银河君辉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 21 日起转型为银河君辉 3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银河强化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4 月
至 2022 年 6 月任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9年 12月担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8年 12月任银河嘉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22 年 2 月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8 年 2 月至 2022 年 6 月
担任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6 月起担任银河
睿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1月任银河睿丰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银河如意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起任
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9 年 12 月起任银河聚星两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3年 10月起任银河景泰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上表中任职日期为我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均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严格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在投资决策环节,公司实行统一研究平台和统一的授权管理 ,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研
究成果及投资建议等方面享有均等机会。公司分不同投资组合类别分别建立了投资备选库,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指令均执行集中交易制度,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在满足系统公平交易的条件时自动进入公平交易程序,最大程度上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在同日反向交易方面,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除外)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
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由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债市受宏观政策的节奏和力度影响较大。在年初防疫政策放开后经济报复性反弹,基本面复苏预期升温下债市先调整;两会后,降准宽货币操作落地叠加房地产后周期效应显现,债市逐渐走强;随后债市处于货币维持宽松的环境中,更在 8 月超预期降息后利率快速下探至年内低点;随后,政治局会议定调的宽信用与地产政策加速推进,进入 10 月,财政加码落地,特殊再融资债与特别国债发行超预期,债市震荡上行;12 月后,资金面恢复平衡,债市中期逻辑回归,长端利率出现快速下探。全年来看,收益率曲线先陡后平,财政节奏与流动性是影响债市的最大变量。全年信用债市场也经历了利差压缩的行情,但由于城投舆情有扰动,信用利差在上半年有反弹空间。在 8 月“一揽子化债”政策提出后,中低等级城投债行情进一步演绎。城投债热情进一步释放,期限利差开启压缩行情,尤其是低评级城投债。

2023 年,在组合运作上,采取买入持有策略,配置期限匹配的政策性金融债和存款存单等资
产,并运用杠杆套息策略增厚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聚星两年定开债券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9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6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4 年利率中枢预计继续下行。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基本面预期充分下难以构成债市大幅上行风险。有效需求不足和地产后周期,以及宽货币配合宽财政构成了债市的做多情绪。
一季度是博弈降准降息窗口期。节奏上,在今年财政节奏倾向于前置的假设基础上,一季度与三季度有望见到利率低点。如上半年稳增长措施不及预期,不排除财政年中加码可能性。全年来看降息存在必要性,但在美联储转向后操作,货币政策空间更大。2024 年信用债市场,预计资产荒行情将进一步演绎,城投债在一揽子化债政策下短期信用风险可控。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了保证公司合规运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监察稽核人员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管理制度,采用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执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等进行了持续的监察稽核。

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变化,定期开展合规培训,使员工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并进一步将法律法规与内控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其行为守法合规、严格自律,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充分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2)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的要求,以规范经营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目标,建立、健全了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明确界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范围,确保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作用的切实发挥,保证了各项重大决策的客观公正。

(3)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管理公司实际运作的要求,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体系不断进行完善,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程序进行规范,明确不同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利与责任,细化研究、投资、交易等各项工作流程,为杜绝人为偏差、合法合规运作、强化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证。

(4)公司按照监察稽核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强合规及内部稽核审计力度,针对投研交易、销售、运营、人员规范、反洗钱等重点业务领域开展例行或专项检查,坚持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推动公司合规、内控体系的健全完善。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完成,本基金管理人完成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为确保估值的合规、公允,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相关领导、监察部投资风控岗、研究部数量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基金运营部基
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以上人员拥有丰富的风控、合规、证券研究、估值经验,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政策决策机构中不包括基金经理,但基金经理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会议提供估值建议,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在符合有关
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银河聚星两年定开债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份分配收益 0.4500 元,利
润分配合计为人民币 191,032,904.92 元。

本基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38,267,744.20 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
法》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托管协议》的约定,尽职尽责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情况。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2505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审计意见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该基
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该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基金管
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
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其他信息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
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
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
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任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
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
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
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
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
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国蓓 汪霞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2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05,419,214.95 1,931,450.81

结算备付金 4,612,695.81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4,257,586,859.60 5,889,493,695.54

其中:债券投资 4,257,586,859.60 5,889,493,695.5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9,999.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4,467,618,770.36 5,891,445,146.33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3,221,182.87 1,517,012,077.82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45,171.84 556,601.03

应付托管费 181,723.94 185,533.6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227,290.97 232,735.97

负债合计 184,175,369.62 1,517,986,948.4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4,245,175,656.54 4,245,175,656.54

未分配利润 7.4.7.12 38,267,744.20 128,282,541.32

净资产合计 4,283,443,400.74 4,373,458,197.8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467,618,770.36 5,891,445,146.33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90 元,基金份额总额 4,245,175,656.54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38,769,395.44 138,564,934.53

1.利息收入 138,766,429.87 138,564,934.5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1,147,498.46 235,171.86

债券利息收入 135,016,207.16 137,957,607.49

资产支持证券 - -
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 2,602,724.25 372,155.18
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2,965.57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 -


资产支持证券 7.4.7.16 - -
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2,965.57 -
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7.4.7.20 - -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37,751,287.64 35,193,598.70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607,556.01 6,403,597.27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 - -


2.托管费 7.4.10.2.2 2,202,518.69 2,134,532.36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28,734,012.94 26,448,269.0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 28,734,012.94 26,448,269.07
资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23 207,200.00 207,2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 101,018,107.80 103,371,335.83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101,018,107.80 103,371,335.83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1,018,107.80 103,371,335.83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4,245,175,656. 4,373,458,197.8
资产 - 128,282,541.32

54 6

二、本期期初净 4,245,175,656. 4,373,458,197.8
资产 - 128,282,541.32

54 6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 - -90,014,797.12 -90,014,797.1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01,018,107.80 101,018,107.80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 - - -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 - - -
购款

2.基金赎 - - - -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资产变动(净资 - - -191,032,904.92
191,032,904.92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4,245,175,656. 4,283,443,400.7
资产 - 38,267,744.20

54 4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2,487,848,694. 2,518,735,147.7
资产 - 30,886,452.83

93 6

二、本期期初净 2,487,848,694. 2,518,735,147.7
资产 - 30,886,452.83

93 6

三、本期增减变 1,757,326,961. 1,854,723,050.1
动额(减少以“-” - 97,396,088.49

号填列) 61 0

(一)、综合收益 - - 103,371,335.83 103,371,335.83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1,757,326,961. 1,781,067,943.9
净资产变动数 - 23,740,982.32

(净资产减少以 61 3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3,257,325,091. 3,299,996,049.8
购款 - 42,670,958.71

09 0

- -
2.基金赎 1,499,998,129. - -18,929,976.39 1,518,928,105.8
回款

48 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29,716,229.66 -29,716,229.66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4,245,175,656. 4,373,458,197.8
资产 - 128,282,541.32

54 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史平武 史平武 刘晓彬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9]1466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3,000,008,362.72 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9)第 00009 号的验资报告。基
金合同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2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2 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在提前公告后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每个封闭期起始日的 2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债权投资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策略,即管理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投资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上述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债权投资列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b)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 后续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d)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基金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基金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基金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基金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基金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基金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基金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不适用。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利息收入按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在债权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实际利率法逐日计算利息收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在处置日按成交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
知》、财税 [2008] 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文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b)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
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
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

d)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e) 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
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4,347,270.23 1,931,450.81

等于:本金 4,346,549.90 1,931,120.44

加:应计利息 720.33 330.37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201,071,944.72 -

等于:本金 200,000,000.00 -


加:应计利息 1,071,944.72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 - -
以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201,071,944.72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205,419,214.95 1,931,450.81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期货合约。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黄金衍生品。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末均无需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 账面价值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 -


银行间市场 4,130,000, 480,922.6 127,105,93 - 4,257,586,8
000.00 1 6.99 59.60

小计 4,130,000, 480,922.6 127,105,93 - 4,257,586,8
000.00 1 6.99 59.6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4,130,000, 480,922.6 127,105,93 - 4,257,586,8
000.00 1 6.99 59.60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场 - - - - -

银行间市场 5,720,000, 30,949,37 138,544,31 - 5,889,493,6
债券 000.00 7.74 7.80 95.54

小计 5,720,000, 30,949,37 138,544,31 - 5,889,493,6
000.00 7.74 7.80 95.54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5,720,000, 30,949,37 138,544,31 - 5,889,493,6
000.00 7.74 7.80 95.54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减值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期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 - - - -

本期从其他阶段 - - - -
转入

本期转出至其他 - - - -
阶段

本期新增 8,861.62 - - 8,861.62

本期转回 8,861.62 - - 8,861.62

其他变动 - - - -

期末余额 - - - -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债权投资。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债权投资。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48,290.97 53,735.97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48,290.97 53,735.97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79,000.00 179,000.00

合计 227,290.97 232,735.97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245,175,656.54 4,245,175,656.54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4,245,175,656.54 4,245,175,656.54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综合收益。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28,282,541.32 - 128,282,541.32

本期期初 128,282,541.32 - 128,282,541.32

本期利润 101,018,107.80 - 101,018,107.8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 - -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191,032,904.92 - -191,032,904.92

本期末 38,267,744.20 - 38,267,744.20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4,499.48 180,803.3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071,944.72 33,124.99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1,054.26 21,243.52

其他 - -

合计 1,147,498.46 235,171.86

注:其他为存出保证金和申购款利息收入。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7.4.7.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7.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7.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19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利收益。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7.21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收入。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计提减值损失。

本基金根据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将不同金融工具所处的信用风险状况划分为三个阶段,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采用风险参数模型法,关键假设和参数包括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及违约风险敞口(EAD)。违约概率是指考虑前瞻性信息后,发行主体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发生信用违约的累积概率;违约损失率是指考虑前瞻性信息后,债券违约对债权人造成资产损失的比率。前瞻性调整是指在考虑未来经济影响下,通过对多场景进行分析将预期信用损失比例进行调整。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 1,200.00 1,200.00

合计 207,200.00 207,200.00

7.4.7.24 分部报告

无。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电广传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媒”)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首都机场”)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银河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金控”)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油”)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本”)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河投 同受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控制

资”)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河 同受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控制

资产”)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10.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607,556.01 6,403,597.27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 -

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6,607,556.01 6,403,597.2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202,518.69 2,134,532.3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当年天数7.4.10.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不设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江苏银行 - - - - 2,241,15 112,334.
1,000.00 4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 - - - - - -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市场化期限
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均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比例(%) 例(%)

江苏银行 987,848,463.89 23.27 987,848,463.89 23.27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系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是公允的。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江苏银行 4,347,270.23 64,499.48 1,931,450.81 180,803.3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除息日 每 10 再投

权益 份基金 现金形式 资形 本期利润分配合

序号 登记 场内 场外 份额分 发放总额 式 计 备注
日 红数 发放

总额

2023 2023

1 年 11 - 年 11 0.4500 191,032,904.92 - 191,032,904.92 -
月 24 月 24

日 日


合计 - - - 0.4500 191,032,904.92 - 191,032,904.92 -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 183,221,182.87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210202 21 国开 02 2024 年 1 月 102.93 1,927,000 198,350,674.64
2 日

合计 1,927,000 198,350,674.64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而出借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控制、管理理念控制、员工素质控制、组织结构和授权控制等创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本基金管理人建立起包括公司章程、内部控制指引、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制度和业务手册等五个层次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了一套进行分类、评估、控制和报告的机制、制度和措施,通过风险定位系统建立起基于流程再造和流程管理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完善的内部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有效保障稳健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四层次的内部控制与风控体系,主要包括:(1)员工自律;(2)部门主管的检查监督;(3)督察长领导下的监察部和风险控制专员的检查、监督;(4)董事会领导下的督察长办公室和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控制和指导。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控制专员岗,专门负责对投资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出具监督意见和风
险建议;对于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章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授权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投资关联交易进行检查监督以及其它风险相关事项。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同时,公司建立了内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时针对不同的交易对手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AA -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4,257,586,859.60 5,889,493,695.54

合计 4,257,586,859.60 5,889,493,695.54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超短期融资券等无信用评级债券。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
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封闭期内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变动引起组合中资产特别是债券投资的市场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的风险。本基金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市场利率变化有一定的相关性。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末 1- 5

2023 1 个月以内 3 3 个月-1 年 1-5 年 年 不计息 合计

年 12 个 以

月 31 月 上



资产

货币 205,419,214.95 - - - - - 205,419,214.95
资金
结算

备付 4,612,695.81 - - - - - 4,612,695.81


债权 4,257,586,859.60 - - - - - 4,257,586,859.60
投资

资产 4,467,618,770.36 - - - - - 4,467,618,770.36
总计
负债
应付

管理 - - - - - 545,171.84 545,171.84
人报

应付

托管 - - - - - 181,723.94 181,723.94

卖出
回购

金融 183,221,182.87 - - - - - 183,221,182.87
资产


其他 - - - - - 227,290.97 227,290.97
负债

负债 183,221,182.87 - - - - 954,186.75 184,175,369.62
总计
利率

敏感 4,284,397,587.49 - - - - -4,283,443,400.74
度缺 954,186.75


上年

度末 1- 5

2022 1 个月以内 3 3 个月-1 年 1-5 年 年 不计息 合计

年 12 个 以

月 31 月 上


资产

货币 1,931,450.81 - - - - - 1,931,450.81
资金

债权 - - 1,501,664,002.79 4,387,829,692.75 - - 5,889,493,695.54
投资

应收 - - - - - 19,999.98 19,999.98
申购



资产 1,931,450.81 - 1,501,664,002.79 4,387,829,692.75 - 19,999.98 5,891,445,146.33
总计
负债
应付

管理 - - - - - 556,601.03 556,601.03
人报

应付

托管 - - - - - 185,533.65 185,533.65

卖出
回购

金融 1,517,012,077.82 - - - - - 1,517,012,077.82
资产


其他 - - - - - 232,735.97 232,735.97
负债

负债 1,517,012,077.82 - - - - 974,870.65 1,517,986,948.47
总计
利率

敏感 - - 1,501,664,002.79 4,387,829,692.75 - -4,373,458,197.86
度缺 1,515,080,627.01 954,870.67


注:上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1、该利率敏感性分析数据结果为基于本基金报表日组合持有债券资产的利率
风险状况测算的理论变动值。

假设 2、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点,其他市场变量均不发生
变化。

3、此项影响并未考虑基金经理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分析 日) 31 日 )

市场利率上升 25

-283,950.75 -13,255,603.75
个基点


市场利率下降 25

283,950.75 13,255,603.75
个基点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交易性权益类投资。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
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2 年 12 月 31 日:
无)。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无。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于本报告期,本基金无使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下列示的债权投资以外,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本基金持有的持有至到期

投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257,586,859.60 元(其中,交易所市场为 0.00 元,银行间市场为

4,257,586,859.60 元),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4,257,976,936.99 元(其中,交易所市场为 0.00

元,银行间市场为 4,257,976,936.99 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下列示的债权投资以

外,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
无重大差异:本基金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889,493,695.54 元(其中,
交易所市场为 0.00 元,银行间市场为 5,889,493,695.54 元),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5,903,060,317.80 元(其中,交易所市场为 0.00 元,银行间市场为 5,903,060,317.80 元)。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确认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

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
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
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
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257,586,859.60 95.30

其中:债券 4,257,586,859.60 95.3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0,031,910.76 4.70

8 其他各项资产 - -

9 合计 4,467,618,770.36 100.00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图中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卖出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257,586,859.60 99.4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257,586,859.60 99.4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257,586,859.60 99.40

注: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公允价值部分均以摊余成本列示。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

1 210202 21 国开 02 33,800,000 3,479,114,064.86 81.22

2 170404 17 农发 04 6,000,000 622,779,163.91 14.54

3 170201 17 国开 01 1,500,000 155,693,630.83 3.63

注: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公允价值部分均以摊余成本列示。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
8.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例(%) 持有份额 例(%)

219 19,384,363.73 4,245,173,505.83 100.00 2,150.71 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份)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18.33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0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
理的产品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12 月 18 日) 3,000,008,362.72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245,175,656.5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45,175,656.5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

1、2023 年 1 月 11 日在法定报刊上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
更的公告》,金立国先生担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2023 年 6 月 8 日在法定报刊上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的公告》,史平武先生担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发生如下重大变动:

无。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50,000.00 元人民币。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 3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民生证券 2 - - - - -

注:1、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标准:

(1)实力雄厚;

(2)信誉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本基金安全运作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便捷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之需要,并能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职的高素质研究人员,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支持和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证券分析报告及其他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6)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程序:

(1)资格考察;

(2)初步确定;

(3)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 回购成交总 证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的比例(%) (%) 的比例
(%)

民生证 - - 2,029,291,00 100.00 - -
券 0.0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 《中国证券报》、公司 2023 年 1 月 11 日
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

2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上海证券报》、公司 2023 年 1 月 18 日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

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证券报》、《证券时 2023 年 3 月 29 日
报告提示性公告 报》、《证券日报》、公

司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

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证券报》、《证券时 2023 年 4 月 21 日
季度提示性公告 报》、《证券日报》、公

司网站

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 《中国证券报》、公司 2023 年 6 月 8 日
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

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 证券报》、《证券时 2023 年 7 月 20 日
季度提示性公告 报》、《证券日报》、公

司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

7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中期 证券报》、《证券时 2023 年 8 月 26 日
报告提示性公告 报》、《证券日报》、公

司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

8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 证券报》、《证券时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季度提示性公告 报》、《证券日报》、公

司网站

9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上海证券报》、公司 2023 年 11 月 22 日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网站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10 分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 《上海证券报》、公司 2023 年 11 月 23 日
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 网站

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 份额
类别 序号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
的时间区间

1 20230101- 987,848,4 0.00 0.00 987,848,463.8 23.27
20231231 63.89 9

机构 2 20230101- 987,068,4 0.00 0.00 987,068,403.9 23.25
20231231 03.91 1

3 20230101- 1,184,482 0.00 0.00 1,184,482,282 27.90
20231231 ,282.10 .1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在 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 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有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确认利息收入
并评估减值准备。本报告中投资组合报告公允价值部分均以摊余成本列示。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计提减值准备。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5、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21-22 层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568888 /400-820-0860

公司网址:http://www.cgf.cn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