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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联智选对冲3个月定开混合 (00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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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智选对冲3个月定开混合008848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0-04-03     基金规模:0.15亿份     基金经理: 赵菲 
基金全称:国联智选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3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43%
  • 近一月增长率
    0.51%
  • 近一季增长率
    1.26%
  • 近半年增长率
    2.83%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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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智选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和规模控制安排的公告
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 个月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和规模控制安排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01 月 0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智选对冲 3 个月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8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4 月 0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 资 基 金 法》、《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办
公告依据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01 月 1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01 月 1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01 月 1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01 月 12 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2024 年 01 月 12 日为本基金的第十
五个开放期起始日期。

2.2 申购、赎回、转换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
智选对冲策略 3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每三个月开 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后续每三个 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所使用股指期货交割日(不含该日)前五个工作 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
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4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8 日,共计 5 个工作日。 开
放期间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情况调整 本次开放期。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其他销售 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0%

100 万元(含)-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含)-500 万元 0.80%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 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 率。

3.4 规模上限

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开放期内(2024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8
日),本基金将设置基金规模上限,并采用对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控制基金规模。 具体方案如 下:

(1)本基金规模上限为 30 亿元人民币。 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业务过程中规模达到 30 亿元的,基
金将暂停申购并及时公告,后续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购并及时公告。

(2)若 T 日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 30 亿元,将对 T 日所有有效申购申请采用
“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确保基金的总规模不超 30 亿元,比例确认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 公告为准。 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 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单笔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限额的限制。 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180 日 0.50%

Y≥180 日 0

(注:Y:持有时间;1 年=365 日)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于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将赎
回费用总额的 75%归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
费,将赎回费用总额的 50%归入基金财产。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 个月=30 日)。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①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补差费=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②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补差费为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规则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本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 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 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 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 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 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1)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6 号大百汇广场 31 层 02-04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010-56517002、010-56517003

传真:010-64345889、010-84568832

邮箱:zhixiao@glfund.com

联系人:巩京博、徐冉

网址:www.glfund.com

(2)名称:国联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交易等。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网址:https://trade.glfund.com/etrading/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服电话:95568
(2)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3)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4)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185425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5)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洁
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6)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客服电话:95570
(7)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电话:028-86135991
客服电话:95584/4008-888-818
(8)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电话:0991-2307105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9)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付佳
客服电话:95357
(10)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 再转 8)
(11)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12)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621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陶怡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13)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14)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15)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70 弄 1 号 208-36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33
(16)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 1 号楼 7 层 710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余永键
电话:010-85097570
客服电话:400-021-8850
(17)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0555-728
(18)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19)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500 号 8 层 M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客服电话:400-799-1888

(20)名称: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21)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的太平金融大厦 1503-1504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俞申莉

电话:021-65370077-209

客服电话:400-820-5369

(22)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719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4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23)名称: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 号(写字楼)1 号楼 4 层 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24)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6.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上述业务的办理以销售机构
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
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
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和程序进行调整,本基
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gl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
6000 或 010-56517299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
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1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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