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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开债券 (0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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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开债券010527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08-18     基金规模:10.11亿份     基金经理: 赵天彤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1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3%
  • 近一月增长率
    0.12%
  • 近一季增长率
    1.23%
  • 近半年增长率
    3.06%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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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4季度报告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5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000.0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
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要素运行情况、中国经
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资产配置组合主要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配
置为主,并根据风险的评估和建议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使基金在
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投
资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
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
动性的投资品种。

(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


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
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
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
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
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
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
定收益。

(四)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运
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
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
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10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385,262.05

2.本期利润 17,595,286.3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7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26,715,202.5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6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74% 0.05% 0.60% 0.05% 1.14% 0.00%

自基金合同 1.65% 0.05% 0.48% 0.04% 1.17% 0.01%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 6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8 月 18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本基金的 2021 年8 月 18 金融硕士。曾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陈健宾 基金经理 日 - 5 年 司信用研究部信用评估研究高级经理。
2019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固定收益


部信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 2021
年 2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
5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4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海外经济方面,随着美联储加快 Taper 落地以及不断对外释放的鹰派言论应对通胀,市场对于美联储加息的预期不断提高,近期美债收益率的升高反映了市场对于美联储加息预期的升温。在 2022 年上半年,为应对通胀预期,预计海外政策取向将趋于紧缩,需警惕美股波动以及美元走
高对于新兴市场的冲击。

国内方面,三季度相对比较严格的限电限产政策逐步纠偏,工业生产得到边际修复,但目前整体来看仍低于市场预期,经济仍有一定下行压力。一方面,政策层面信号相对积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未来宽信用的政策意图相对比较明确,近期货币政策方面也通过全面降准等政策工具进行了配合,后续继续关注未来稳增长政策的落地情况,对于短期内经济触底反弹保持相对乐观。另一方面,目前票据利率仍处于历史较低水平,显示目前融资需求不旺,预计未来货币政策仍将维持一段时间的相对宽松,以对实体经济形成必要支持。

四季度以来,国内利率债收益率整体震荡下行,相较于三季度末,10 年期国债下行 10BP 至
2.78%,10 年期国开下行 12BP 至 3.08%。

展望未来,宏观场景判断短期内倾向于“宽货币、宽信用”,目前宽货币已经得到逐步兑现,未来可能逐步向宽信用逻辑转换。但考虑到目前放缓的实体经济增速以及货币政策短期相对宽松的组合,债券仍然具有一定配置价值。

组合操作方面,组合主要以持有中短久期高等级信用债及利率债为主。四季度以来,房企“暴雷”事件增多,地产政策边际虽有放松,但地产行业风险事件仍不断发生。本基金计划仍以利率债及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主,以力争获取稳定票息收益,同时维持相对稳健的久期,避免估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同时在货币市场资金面相对偏松背景下,利用杠杆策略增厚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 4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6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触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79,774,000.00 97.30

其中:债券 1,179,774,000.00 97.3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193,975.76 1.83

8 其他资产 10,501,636.36 0.87

9 合计 1,212,469,612.1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111,826,000.00 10.8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53,717,000.00 63.6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0,116,000.00 11.7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97,370,000.00 9.48

9 其他 316,861,000.00 30.86

10 合计 1,179,774,000.00 114.91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210009 21 附息国债 1,100,000 111,826,000.00 10.89
09

2 2128027 21 招商银行 1,000,000 100,400,000.00 9.78
小微债 03

3 112177130 21 杭州银行 1,000,000 97,370,000.00 9.48
CD245

4 2120047 21 宁波银行 800,000 81,840,000.00 7.97
二级 01

5 2128035 21 华夏银行 800,000 80,488,000.00 7.84


02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16 号)。其因为同业投资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部分未按规定计提风险加权资产、违规协助无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银行发行结构性衍生产品、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等二十七项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 717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招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股票代码:600926)因经收的海关税款存在延压情况、零余额账户退库资金存在被占压情况,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

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杭银处罚字〔2021〕6 号),
被处以罚款 25 万元。

2021 年 5 月 18 日,杭州银行因房地产项目融资业务不审慎等违反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25 号),被处以罚款 25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杭州银行进行了投资。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81 号)。其因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

2021 年 6 月 10 日,宁波银行因代理销售保险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36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21 年 7 月 30 日,宁波银行因贷款被挪用于缴纳土地款或土地收储、开发贷款支用审核不
严、房地产贷款放款和支用环节审核不严、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房地产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票据业务开展不审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57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75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21 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规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
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等,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处罚字〔2021〕2 号),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86.2 万元。

2021 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
金收付,收到外管局宁波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外管罚(2021)7 号),被罚款 100 万,没收违法所得 104.85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宁波银行进行了投资。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股票代码:600015)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罚字〔2021〕25 号)。其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
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 486 万元。

2021 年 5 月 17 日,华夏银行因违规使用自营资金、理财资金购买本行转让的信贷资产等二
十七项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银保监罚决字〔2021〕19 号),被处以罚款 983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华夏银行进行了投资。

5、其余六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6,344.2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475,292.1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501,636.36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000.0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99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发起份额承
总份额比例(%) 总份额比例(%)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0.99 10,000,000.00 0.99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不适用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不适用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不适用

其他 - - - - 不适用

合计 10,000,000.00 0.99 10,000,000.00 0.99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类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比(%)

机构 1 20211001-20211231 999,999,000.00 - - 999,999,000.00 99.01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

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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