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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开债券 (0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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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开债券010527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08-18     基金规模:10.11亿份     基金经理: 赵天彤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1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3%
  • 近一月增长率
    0.12%
  • 近一季增长率
    1.23%
  • 近半年增长率
    3.06%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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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景顺货币B 0.5269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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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2季度报告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5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000.0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
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要素运行情况、中国经
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资产配置组合主要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配
置为主,并根据风险的评估和建议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使基金在
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投
资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
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
动性的投资品种。

(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
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
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
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
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
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
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
定收益。

(四)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运
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
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
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018,820.54

2.本期利润 14,688,603.2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4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44,277,526.7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3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43% 0.06% 0.29% 0.04% 1.14% 0.02%

过去六个月 1.71% 0.07% 0.38% 0.05% 1.33% 0.02%

自基金合同

3.39% 0.06% 0.87% 0.05% 2.52% 0.01%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报告期末距
离建仓结束期未满一年。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8 月 18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金融硕士。曾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信用研究部信用评估研究高级经理。
陈健宾 本基金的 2021年8 月18 - 6 年 2019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固定收益
基金经理 日 部信用研究员,自 2021 年 2 月起担任固
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 6 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0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海外经济方面,6 月中旬以来,随着海外通胀数据超预期走高以及海外经济数据的全面走弱,市场对于美联储加快政策收紧以及经济“硬着陆”担忧开始加剧,海外股票与债券市场波动加大。从实际利率的情况来看,近期美国实际利率略有抬升,处于历史上高位水平,预计短期内美元仍将偏强。

国内方面,由于上海疫情的冲击,国内经济增长在二季度进一步下探,疫情对于经济的影响幅度大幅超此前市场预期。随着上海逐步复商复市,国内物流情况也得到了相对显著的恢复,企业生产逐步恢复正常,经济环比增长得到修复,从 5、6 月份的制造业 PMI 来看也验证了这一点,预计后续疫情影响将告一段落。另一方面,近期卫健委、工信部均对疫情政策做出一定调整,后续即使再出现局部的疫情情况,预计对经济的冲击也将明显小于二季度。后续关注经济复苏的幅度与动能,6-7 月的金融数据可能是一个相对较好的观察窗口。货币政策方面,目前在海外紧缩的背景下,国内政策利率调降的空间预计相对有限,但短期来看,银行间流动性预计仍将保持相对充裕。

二季度以来,国内利率债收益率整体震荡上行,相较于 2022 年一季度末,5 年期国债上行 8BP
至 2.65%,10 年期国债上行 3BP 至 2.82%。

展望未来,宏观场景判断短期内倾向于“稳货币、宽信用”,受益于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的相对宽松,债券市场的中短端品种确定性相对较高,而长端品种市场仍在博弈后续经济复苏的幅度与动能,但随着后续房地产销售、财政、防疫政策等多方面的变化,长端品种的交易空间相对有限。

组合操作方面,组合主要以持有中短久期高等级信用债及利率债为主。在宽信用、稳增长的政策背景下,市场仍在博弈经济复苏的幅度,我们认为经济修复的确定性逐步提高,长端品种的风险仍未完全释放,整体组合久期不宜过高。在货币市场资金面相对偏松背景下,组合适当利用杠杆策略增厚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 年 2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4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2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触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83,543,320.81 99.54

其中:债券 1,583,543,320.81 99.5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203,239.52 0.45

8 其他资产 142,043.76 0.01

9 合计 1,590,888,604.0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98,572,224.11 57.3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1,093,232.88 19.26

4 企业债券 111,961,883.28 10.7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96,041,986.58 18.77

9 其他 676,967,226.84 64.83

10 合计 1,583,543,320.81 151.6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2128027 21 招商银行小微债 03 1,000,000 102,904,054.79 9.85

2 220201 22 国开 01 1,000,000 101,057,698.63 9.68

3 220206 22 国开 06 1,000,000 100,035,534.25 9.58

4 112203048 22 农业银行 CD048 1,000,000 98,023,737.26 9.39

5 112299539 22 宁波银行 CD127 1,000,000 98,018,249.32 9.39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22 年 3 月 2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收
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21 号),其因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招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银保监罚决字〔2022〕8 号)。其因未报送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漏报贸易融资业
务 EAST 数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 44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国家开发银行债券进行了投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股票代码:601288、1288.HK)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38号)。其因制定文件要求企业对公账户必须开通属于该行收费项目的动账短信通知服务,侵害客户自主选择权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 150 万元。

农业银行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2〕12 号)。其因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
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 48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农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收
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44 号)。其因非标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理财业务管理不规范、主承销债券管控不到位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90 万元。

2022 年 4 月 21 日,宁波银行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
〔2022〕35 号)。其因薪酬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绿色信贷政策执行不到位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70 万元。

2022 年 4 月 11 日,宁波银行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
〔2022〕28 号)。其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20 万元。同日,宁波银行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30 号)。其因代理保险
销售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9 日,宁波银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81 号)。其因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

2021 年 7 月 30 日,宁波银行因贷款被挪用于缴纳土地款或土地收储、开发贷款支用审核不
严、房地产贷款放款和支用环节审核不严、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房地产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票据业务开展不审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57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75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21 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规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
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等,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处罚字〔2021〕2 号),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86.2 万元。

2021 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
金收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 年国务院令第 532 号)第十二条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的通知》(汇综发〔2017〕108 号)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外管罚
〔2021〕7 号),被予以责令改正,罚款 10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48476.65 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宁波银行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42,043.7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42,043.76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000.00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99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发起份额承
总份额比例(%) 总份额比例(%)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0.99 10,000,000.00 0.99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不适用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不适用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不适用

其他 - - - - 不适用

合计 10,000,000.00 0.99 10,000,000.00 0.99 -

注:发起份额总数为不包含利息的认购份额。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类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比(%)

机构 1 20220401-20220630 999,999,000.00 - - 999,999,000.00 99.01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

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

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

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

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

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

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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