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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A (9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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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A910022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0-10-29     基金规模:1.50亿份     基金经理: 李竞 
基金全称: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57%
  • 近一月增长率
    4.26%
  • 近一季增长率
    17.06%
  • 近半年增长率
    8.71%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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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4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4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公告

鉴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已整体承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票(以下简称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已全部转为北交所
股票,北交所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我司)决定
自2023年2月14日起对旗下4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现将本次修改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涉及的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东方红启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 东方红启程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司

3 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红启航)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二、主要修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上述基金均可按照各自基金合同的
约定,在遵守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
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参与北交所股票的投资,且我司已就前述事项于2021年11月
19日发布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的公告》。据此,我司决定删除上述基金投资范围中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并删除新三板精选
层股票的风险揭示、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及信息披露等相关约定。同时,删除上
述基金投资范围中的中小板相关表述;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动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的相
关表述及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此外,东方红启航还将依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将存托凭证纳入投资
范围,并相应增加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相关约定。各基
金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至附件8。

本次删除新三板精选层、中小板的各项相关表述系为反映最新的资本市场情况,东方红启
航将存托凭证纳入投资范围亦系根据法律法规作出;其余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
金合同约定,上述修改事宜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本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2023年2月14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dfh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信息披露办法》规定进行披露。如有疑问,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2、风险提示

(1)上述基金可投资北交所股票,北交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
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基金投资北交所股票,将面临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股价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险、转板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基金可
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
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
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更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
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
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东方红启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位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第 二 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分 前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七、本基金可投资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下或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虽仅限于

投资精选层股票,但仍可能面临参与挂牌股票交

易产生的风险,包括:挂牌公司的经营风险(规模

较小,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业务

收入可能波动较大,从而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

失)、股价波动较大风险(涨跌幅限制较宽松导致

股价波动比A股更大)、流动性风险(股权集中、

市场流动性差导致股票变现的冲击成本较高,甚

至无法变现)、信息披露风险(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第 二 部 要求及标准与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估值风险(采

分 前 用公允价值方法估值,可能与资产实际价值或变 (删除,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言 现价值之间存在偏差)、挂牌公司的降层风险(新

三板精选层设有定期退出机制和即时退出机制,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精选层公司将会调至创新层

甚至是基础层)、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新三板

挂牌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主动终止挂牌,

也可能由于违反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被实

行强制终止挂牌)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投资新三板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新三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新三

板。

第 二 部 十三、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

分 前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 (删除)

言 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 三 部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

分 释 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义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第 三 部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

分 释 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

义 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第 三 部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

分 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 (删除)

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

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第 三 部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分 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义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合同当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及权利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

义务 层 11层

法定代表人:宋雪枫 法定代表人:杨斌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

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

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

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

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公开发行的次

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

第十二部 终券券括货权金相参层该本出其将股占缴年产保过挂香基部股的照基60关与精其%证、、协币在投股纳牌净股基金公的他票基以基有金股港票可国(一规融选纳金本基议市扣资票的公值票金资本如本司品资,金内金关以票同分债自同9、定资层入基金存场除的交司,的合资产基法基短种产所的持指及资时5应离期并调一()%融的投金的款工股其易发计产净金律金期,投政有数中5产挂(收。交货应含基出%家券除资可投、具指他保行计净值所法投公资府一的国的牌其,申通易以当存金之公前业外范根资、期金证的算值的投规资司精债家构证/中0购上知可资及逐托管日司%)务围。述据组货融金股的5债资或于选券新成监投款存转产法步市不%-凭理起在中。现法合、工后票3券新监新层投三比会5资等。款债支律股将得的0证人,0内的金律比具市,)%三管三挂资板例认基%于。同、的持法保票该超股)(、在地融),不法例定值板机板债牌比精进定金投港持一纯证规持但期股过票(;履和资包规为期本挂构精券股例选行的管资股有基债券同或现须权票该合行业括香和存:基牌以选回票合层证特理比通一金、部本一中金符和调股计适务结基款股港金购股后层因计挂券殊人例标家管分基家国或合国出票计当。算等金指同每、票允股转不牌投投不为的新理、金公证者中债投的算)程银备合可期时个被许票板低公资资得基股三人、投司监到国期资5)序行付同交货同挂%不交调基市上于司的组新金票板管资在会期证货组后存金,的、换业牌得易出金值市基发开合增资的精理完组内允日监合合股,款、约债存/上超日精投不被金行放可投产可比全选的存合地许在会。约票(、定单和证包但中基一资市日调资的式不选资超按的的例以需出过期层全、,(二证后的融上府中短交期款工期的定参其将股6占终缴年产保包0()、、工市支期其与其%在纳证,净央公具易他票货以股投括投可通。包((一本基融纳金的持融具他扣的值本如如、银司可品资以内票资资删删以知国资括9、基金资入股机资金除交,的基法果行债转种产及的资比5应范除除调内包存产创(%融投金的票构券融股易金律法票券债,法政5产例))(收围整括款依支业基含%)券资可投、及债工指保的法律据的律府的限其,申上、法超国、持板金存前业范、根资定存具期证投规法、纯法债债制0中购述短内发金(企证、管托%述务围据组期托货金资或规债规券券其投,款投行融但期依-业券理凭基现中。、法合存凭后范监或部或投回他5资等资须融法的股债、债人证0金金的律比款证,围管中分中资购股经%于品。国票券符资发保)券在)不)融法例等管、为机国、指国比投中港种、、合券行家持期;、可履银)包资规为公港理本具构证公期证例资国股的、债、权中上现交行行括业开股和可同:人基有以监司货监合比证通投国市券本金和换适存结务基转业发通在金、债良后会会计例监标资、基国证的或债当股款算。行标金地存换履每券好允变允不为会的比监股金者债(、程票备合方单债的的行个、流许更许低证基核包股例投期会票到序期中付股次同、政券适交动基投基于券金准括票。的及资期货货后权期金的、府票级当易性金资金基公资或协的组合币相存日可、,票、债、约债程日的投品投金司产可注国议比存关托合在分约市债据、定券中需场券规债短的存以金资种凭出例日政序一资资离册、、,

分 基金

的投资

受前述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关于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的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2、股票组合的构建

(5)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投资策略

对于新三板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流动性

良好的优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采用定性和

定量分析的方法,结合所投资行业创新型企业的

特点,分别从内生增长、商业模式、竞争优势等方

面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备选公司的行业特征、经

营状况、财务数据、业绩驱动因素等,从中选择具

有核心竞争优势和长期持续增长模式的公司。

同时,也会充分考量挂牌股票自身的流动性,决

定个股在组合中的比例;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充

分考虑不同行业企业驱动力的不同,合理分配不

同行业股票的资产占比。

考虑到新三板挂牌公司尚处于发展阶段,本

基金将以发展眼光看待新三板企业未来的成长,

通过财务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重点考察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产品优势、产业链地位、管理层水

平、盈利和现金流能力、应变能力、可持续发展能

第十二部 力等方面,挑选出有价值的投资标的。同时,本 三、投资策略

分 基金 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述指标的变化情况,整体考 2、股票组合的构建

的投资 量组合的投资并进行动态调整。 (删除,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从成长性、价值

性以及估值水平三个方面进行考量:

①对于生命周期偏早期的企业着重进行成

长性评估,重点关注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

不低于10%,或最近三年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速不

低于15%的公司;

②对于已有成熟商业模式的企业着重进行

价值性评估,重点考察主营业务收入、ROE、现金

流等指标,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进行评

估。

③估值水平评估:本基金将结合现金流、市

盈率、市净率、市销率等指标衡量股票价值和价

格是否匹配,并且基于公司所属的不同行业,采

取不同的估值方法,以此寻找不同行业股票的合

理价格区间,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精选

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

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但

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市被调

出精选层的除外。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9)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

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

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2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

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同一家

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

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 四、投资限制

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 1、组合限制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 (删除)

制;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

(21)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 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精选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

第十二部 投资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分 基金 合。但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 (删除)

的投资 市被调出精选层的除外; 除上述(2)、(9)、(12)、(16)情形之外,因证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定。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

(19)、(20)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除上述(2)、(9)、(12)、(16)、(19)、(20)、

(21)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估值方法

第十四部 让全值统且券以日发资易统技产值系市最国发生品挂技挂支日最后术((统价…近中行影种牌术1牌持在近经确15、))挂…,交小机响的的难证的证证交济定确交交牌易企构证现不以券市券券易环公定易易的日业未券行存可交价,交日境允公所所采(有的股发价市在靠易易后发价允上上收用价市份生格价活计所所经生值价市市盘估证价转影的及跃量上。或济了格的或(价值券让响重重市公市全环重交;有全收)技的系证大大场允或估国境大易价国盘术估统券事变的价全值中未变所证中价确值挂价件化有值国;小发化市)券小定估牌格的因价的估(中企生或场企公值包的的素证情值,小业重证挂业可允日括股重券况,;企股大券牌股参调如价无股票大下,业份变发转份采考整最值交票事,,股转化行让转用类以按最近易;等件份让或机的在让估似其成近交)的的值或投系估本系证构交转易估资,,(四以估境证重重重格券牌价下收、大转值,,;其值大未大券估按盘采((1…事让;估变发变;价、值成5在用价1估))证…件的值化生化格)方本交估估交值券的资估日因重或的法估易值值易日交产值,在素大证重值技所可技所无易支;证,变券大上参术术如;上交调所持券化发事难市最考确市易整上证交或行件的类定以近的的最市券易证机的可不交似公有近,的,所券构且存投靠允采易,价交有以挂发发最计用日在资价证易价最牌行生近活品量值估后券市证近的机影交(公值经跃种。价券交包市构响易市的交允技济,的易括价未证确日易价术环现场估(日股发券定后行的所值确境收值的票生价公经市的定发市有盘等市影格允济价场价情公生价)挂况允了响的价价环及证),
分 基金
资产估值

估值;

四、估值方法 四、估值方法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第十四部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分 基金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资产估值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

让系统)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 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

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盘价)估值;

第十八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 基金 (十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期报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的信息披 告和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新三板挂牌股票 (删除,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露 总额、挂牌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报告

期内持有的挂牌股票明细。

基金合同摘要根据正文调整

附件2:东方红启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位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

当事人 层 11层

法定代表人:宋雪枫 法定代表人:杨斌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二、基金《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托管协议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的依据、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目的和原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则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东方红启兴三年持有期 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东方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红启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

监督权

三、基金《权金对融证准股票府级期券券括货参层该本出相基(象与精关、、、协债币工票股投债公或的基票债可国金包进本融选规本、、议市具票资1本本如券司注,金据政券分债全、合括自行基资层定基存场的,,基基法基、短册所、(府离包并期国同中中调短)监金融的金款工其包金金律金期上投。》支交括应货中央小出期督将券除可、具他括的所法托公市资的通持易国当以小银板之融投业外。根、金国投投规管司的精约知机可资内逐及企行、日资资务。据融内债资资或人股选定创存构转产依步法业票起券于中法工依券范新监根票层,业款债债支法将律股据,对、以的律具法)围三管据及挂基板、、的持发该法超份(、、下下融法定金发存为板机有企债牌金及纯证行股规转但短述金资规期融行托具挂构关业券股管其债券上票或让须期基融业和存债的凭有牌以法债回票理他、部市调中系符融金工务基款股券国证券购良股后律因人经分的出国统合资投具。等金、指家)、、好票允法转不中、股投证精中公券)、公银资:合期可债流被许规板得国港、票资监选国开、司行范同货交券同可动调基的上新证股及组会层发证债存围的、、换业转性出金规市增监通存合允地股行挂监、券款约债存换的精投定被投会标投托方票许的牌。会(、、单定政期债凭次中证包但基资资调核的金选资股和的、,《((监对融证上府中短交期款工期的定参其将包基一()、督象工市支期其与其央公具易他货)括通。金包(本权进融纳本的持融具他1本如、银司可品以基删知国、合资括基行资入基股机资金,基基法行债转种及金除内包存同产创金监融投金票构券融金金律票券债,法托)》括款依支基业)将督券资、可及债工托的法据的律的管、法超国、持金板投业范。、存根具定管投规、纯法债约人金短内发(企证、管资务围托据期人资或债规券定其对融行但期依业券理于中。凭法存根范监部或回,他基须债融法的、债人对以的证律款据围管分中股购经金券国符资发券在下)下融法等、有为机、指国中管、、合券行家、履可述银)金资规港公关具构期公证国理、、债中上行交基行融业股开和可同法有以货司监证人国市券适换金存工务基转业通发、律债良后会监的、证的当债投股款具。标行金地存换券法好允允会投监股(、程资票:合方单债的的、规流许许核资证包会票序范期中、股次同政券的动基基准行券括的及货后围权期的、府票级规性金金或为公协可币相存、、,票、债约债定的投投注行司可投国议分关托债市据、定券券场资离和规册使资债短存以金资凭政、、,
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
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款等。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

三、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不超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

托管人对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基金管理 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人的业务 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 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监督和核 基金资产净值的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查 部基金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

股票(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 款等。

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删除)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受前述比例限制。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关于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的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

19)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

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地

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三、基金 构证选司家算制资但调内和之)出地新;层该挂成监本在外不精上22三因2的股牌比会基内的01得2))选市板)证票公,例认金地因同本超自本层交精券司,进定所和素一基过并调基)的易选市行的投香致基金该应出合金除的层场证特资港金所使股当并之外股投挂波券殊精管投同票基、逐日票;牌资动投投选基理资的时金步起执公存、资资层金人新5挂证将投,行司托%的组挂规基管三牌券该资。,发凭开合牌模金完理板/发股比上行证放可股变管全的挂行票的例市的式不票动理按全牌人调股不的比基受因等人照部股(出票符股例金前转含基不有基票(投合票限以述板上金得关金被同资上合制及比上市管新指持一调组述计依中例市公理增数有家出合国限人公的一计被第司照投精。2合定地期等符1特定、0同上基,。货基合殊个本(((》…市金1除市金上情交的删删基29))…交托场管上述形易约除除金根本易管波理述规除日))定投据基的人动人定外2内对资法金)股根、之投。、进下组律投证9票据外)资法行述合法资券、执有的比律调1基遵规存发2行关因)例法金循的托整行。法、素投以规凭的规1,人律6但致)融下定证另,合法情基中使资投及的有并规《形金国基比资比规、的基之管证金基例限例定金规外理监投金进制限的定合,人会资规行:制,因同及从应规比模监依《》证其当定例变督照基的券:金约不的规内在动、
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
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



19)、20)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除上述2)、9)、12)、16)、19)、20)、21)情形

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新增,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五)存款投资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财产开展定期存款等银行存款投资前

应按基金名义完成银行存款投资账户开立手续,

配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变更等办理人员身

份证明信息。开户资料须预留基金托管人印鉴,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各自妥善保管预留印

鉴,当发生预留印鉴变更时,及时通知对方完成

变更。如银行存款账户停止使用,投资管理人应

联系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

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

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

(五)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

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

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属于基金托管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 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

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

五、基金 (六)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 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

财产保管 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 如非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存款证实书遗失、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 灭失、污损或被盗,晚于兑付日到达存款行导致

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 无法兑付或延迟兑付的,基金管理人应推进后续

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 处理,基金托管人积极配合完成相关事项。存款

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 证实书不得进行担保、质押、背书、转让或用于可

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 能导致存款资金损失的其他用途。

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 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投资协议中明确存款

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本息资金回款路径为基金资产托管专户。在疫

情等不可抗力影响下,如无法正常办理存款证实

书出入库手续,存款本息资金到期应按协议约定

返回基金资产托管专户,避免资金回款风险,疫

情缓解后及时补办出入库手续。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与基金托管人办理存款

证实书入库保管。如存款证实书要素与存款协

议不符,基金托管人拒绝办理入库,基金管理人

应更正。发生疫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延误

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书面说明,

并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存款证实书入库事宜。

存款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与基金托管

人办理存款证实书出库。如需提前支取,基金管

理人应出具提前支取说明函。如需部分提前支

取,应办理存款证实书置换,置换后新存款证实

书除金额、编号外,其他要素与原存款证实书一

致。


(新增)

(七)场内质押式回购类业务补券约定

七、交易 基金管理人应密切关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及清算交 有限责任公司T日发布的T+2日适用的标准券

收安排 折算率,并做好场内质押式回购业务补券工作。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未及时补足债券,

基金托管人通知基金管理人补券,基金管理人须

按基金托管人要求进行补券及回复相关信息。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2、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让系统挂牌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2、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或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以其估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

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

统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 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

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 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八、基金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 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
资产净值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 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计算和会 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

计核算 …… 5)交易所上市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

5)交易所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市场挂

统挂牌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 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 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 下,按成本估值;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 ……

估值;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 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价)估值;

系统)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

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附件3:东方红启程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位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第 二 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分 前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七、本基金可投资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下或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虽仅限于

投资精选层股票,但仍可能面临参与挂牌股票交

易产生的风险,包括:挂牌公司的经营风险(规模

较小,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业务

收入可能波动较大,从而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

失)、股价波动较大风险(涨跌幅限制较宽松导致

股价波动比A股更大)、流动性风险(股权集中、

市场流动性差导致股票变现的冲击成本较高,甚

至无法变现)、信息披露风险(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第 二 部 要求及标准与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估值风险(采

分 前 用公允价值方法估值,可能与资产实际价值或变 (删除,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言 现价值之间存在偏差)、挂牌公司的降层风险(新

三板精选层设有定期退出机制和即时退出机制,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精选层公司将会调至创新层

甚至是基础层)、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新三板

挂牌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主动终止挂牌,

也可能由于违反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被实

行强制终止挂牌)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投资新三板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新三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新三

板。

第 三 部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

分 释 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义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第 三 部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

分 释 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

义 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第 三 部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

分 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 (删除)

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

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第 三 部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分 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义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合同当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及权利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

义务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11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

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

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

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

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公开发行的次

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

第十二部 券券括货权金相参层该本出其将股6占终缴年产保过挂香基部股的照基0关与精其%证、、协币投股在纳牌净股基金公的他票基以基有金股港票可国(一规融选纳金本基议市资票扣的公值票金资本如本司品资,金内金关以票同分债自同9、定资层入基金存场的除交司,的合资产基法基短种产所的持指及资时5应离并期调一()%融的投金的款工其股易发计产净金律金期,投政有数中5产挂(收。交应货基含出%家券除资可投、具他指保行计净值所法投公资府一的国的牌其,申通易当以金存之公前业外范根资、金期证的算值的投规资司精债家构证/中0购上知可资逐及管托日司%)务围。述据组融货金股的5债资或于选券新成监投款存转产步法市不%-理凭起在中。现法合、工后票3券新监新层投三比会5资等。款债支股将律得的0人证,0内的金律比具市,)%三管三挂资板例认基%于。同、的持票该法保超股)(、在地融),不法例定值板机板债牌比精进定投金港持一纯证但期股规持过票(;履和资包规为期本挂构精券股例选行的资管股有基债券须权票同或现该合行业括香和存:基牌以选回票合层证特比理通一金、部本符和调一中金股计适务结基款股港金股后层购因计挂券殊例人标家管分基合国出家国或票计当。算等金指同每、票允股转不牌投投为不的新理、金中债投公证者的算)程银备合期可时个被许票板低公资资基得股三人、投国期资司监到5)序行付同货交同挂%不交调基市上于司的组金新票板管资证货组在会期后存金,的、换业牌得易出金值市基发开合资增的精理完组监合合内允日股,款、约债存/上超日精投不被金行放可产可投比全选的存会。合约地票许在(、定单市调资的式不日选资超按的的以出过期需层和全证包但中基例一资、,(二融证上中短交期款工期的定参其将股6占终缴年产保的后府0包()、、工市期其与其%在纳证支,净央公具易他票货以股投可投通括。包((一本融纳基金的融具他扣的持值如如本、银司可品资以内票资删删以资知国资括9、基资入金股资金除交机,的法果基行债转种产及的资比5范除应除调包存内产创(%融投金的票券融股易构律法金票券债,法政5产例))(围收整括款依支业基含%)券资可投、及工指保债法律的据的律府的限其,申上、超国法、持板金存前业范、根资存具期证定规法投、纯法债债制0中购述短内金发(证企、管托%述务围据组托货金期或规资债规券券其投,款投融期依行但-券业理凭基现中。法合、凭后存监或范部或投回他5资等资融法股须债的、债人证0金金的律比证款,管中围分中资股购经%于品。票券资国发保符)券在)不)融法例等管、机国为、指国比中投港种、、券行持期合家;、履可银)包资规为港公理本构证具期公证例国资股的、、权债上现中行交行括业和同股开可:人基以监有货司监合证比通投市本金和国券适换存结务基业转通发在金、后会债良会计监例标资、基国的或证当债款股算。金存标行地换履每券允变好允不会为的比股金者债监(、程票备合单方债的的行个、许更流许低证核基包股例投期票到会序中期付同、股次政券适交基投动基于券准金括票。及资期货的货后期权金的、府票级当易金资性金基公或资协的组合币存日可相、票,、、约债债程日投品的投金可司注产国议比存托合在分债约关市据定、券中需券场债以资种凭出短例日存序政一资资离规册的金、、,
分 基金
的投资

受前述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关于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的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2、股票组合的构建

(5)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投资策略

对于新三板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流动性

良好的优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采用定性和

定量分析的方法,结合所投资行业创新型企业的

特点,分别从内生增长、商业模式、竞争优势等方

面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备选公司的行业特征、经

营状况、财务数据、业绩驱动因素等,从中选择具

有核心竞争优势和长期持续增长模式的公司。

同时,也会充分考量挂牌股票自身的流动性,决

定个股在组合中的比例;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充

分考虑不同行业企业驱动力的不同,合理分配不

同行业股票的资产占比。

考虑到新三板挂牌公司尚处于发展阶段,本

基金将以发展眼光看待新三板企业未来的成长,

通过财务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重点考察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产品优势、产业链地位、管理层水

平、盈利和现金流能力、应变能力、可持续发展能

第十二部 力等方面,挑选出有价值的投资标的。同时,本 三、投资策略

分 基金 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述指标的变化情况,整体考 2、股票组合的构建

的投资 量组合的投资并进行动态调整。 (删除,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从成长性、价值

性以及估值水平三个方面进行考量:

①对于生命周期偏早期的企业着重进行成

长性评估,重点关注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

不低于10%,或最近三年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速不

低于15%的公司;

②对于已有成熟商业模式的企业着重进行

价值性评估,重点考察主营业务收入、ROE、现金

流等指标,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进行评

估。

③估值水平评估:本基金将结合现金流、市

盈率、市净率、市销率等指标衡量股票价值和价

格是否匹配,并且基于公司所属的不同行业,采

取不同的估值方法,以此寻找不同行业股票的合

理价格区间,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精选

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

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但

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市被调

出精选层的除外。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9)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

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

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2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

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同一家

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

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 四、投资限制

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 1、组合限制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 (删除)

制;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

(21)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 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精选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

第十二部 投资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分 基金 合。但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 (删除)

的投资 市被调出精选层的除外; 除上述(2)、(9)、(12)、(16)情形之外,因证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定。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

(19)、(20)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除上述(2)、(9)、(12)、(16)、(19)、(20)、

(21)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风险收益特征

第十二部 本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分 基金 牌股票,会面临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产生的挂 六、风险收益特征

的投资 牌公司经营风险、股价波动较大风险、流动性风 (删除)

险、信息披露风险、估值风险、挂牌公司的降层风

险、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等特有风险。


四、估值方法

第十四部 让全值统且券以日发资易统技产值系市最国发生品挂技挂支日最后术((统价…近中行影种牌术1牌持在近经确15、))挂…,交小机响的的难证的证证交济定确交交牌易企构证现不以券市券券易环公定易易的日业未券行存可交价,交日境允公所所采(有的股发价市在靠易易后发价允上上收用价市份生格价活计所所经生值价市市盘估证价转影的及跃量上或济了。格的或(价值券让响重重市公市全环重交;有全收)技的系证大大场允或估国境大易价国盘术估统券事变的价全值中未变所证中价确值挂价件化有值国;小发化市)券小定估牌格的因价的估(中企生或场企公值包的的素证情值,小业重证挂业可允日括股重券况,;企股大券牌股调参如价无股票大下,业份变发转份整采考最值交票事,,股转化行让转以按最用近类易;等件份让或机的在其成近让交估似)的的估本系证构交转易估资值或投系,,(价四以估境证重重重格券牌下收、值大转,,;其值大未大券按估采盘((1…事让;估变发变;价、成5值用在价1估))证…件的值化生化格)本方交估估交值券的资估日因重或的估法易值值易日交产值,在素大证重值所技技可所无易支;证,变券大上术如;参术上调交所持券化发事市最难确考市整易上证交或行件的定近类以的最的市券易证机的不交可公似有近,的,所券构且存允易投靠采,价交有以挂发发最日在计用价资证易价最牌行生近活值后品量估券市证近的机影交(经跃。公值种价券交包市构响易市济的交允技,的易括价未证确日环易场价术现估(日股发券定后的境行所值确收值的票生价公经发市有的定市盘等市影格允济价生价场情公价)了挂况证允响的价价环及),
分 基金
资产估值

估值;

四、估值方法 四、估值方法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第十四部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分 基金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资产估值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

让系统)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 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

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盘价)估值;

第十八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 基金 (十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期报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的信息披 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基金持有的 (删除,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露 新三板挂牌股票总额、挂牌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报告期内持有的挂牌股票明细。

基金合同摘要根据正文调整

附件4:东方红启程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位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11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二、基金《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托管协议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的依据、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目的和原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则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东方红启程三年持有期 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东方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红启程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

监督权

三、基金《对融证准股票府级期券券括货权金相参层该本出基(象关与精、、、协债币工票投股债公或的基票债可国金包进规融选本本、议市、具资票1本本如券司注,金据券分全政债、合自括行定资层基基存场的,,基基法基、短册所、(离府国包并期中同调中短)监融的金金款工其包金金律金期上投。》交支中括应货央出小期督券除将可、具他括的所法托公市资的通易持小国当以银之板融业外投。根、金国投投规管司的精约知可资机企内逐及行、日资务资。据融内债资资或人股选定创存转产构业依步法票起券中于法工依券范新监根票层,业款债支债股法将律据,对、的以律具法)围三管据及挂板基、、的持份发该法超(、、下融下法定发金存为板机有企债牌及金纯证转但行股规短述资金规期行融托具挂构关业券股其管债券让须上票或期基业融和存的债凭有牌以法债回票他理、部系符市调中融金务工基款国股券证良股后律券购因经人分统合的出国资投具。金等、家指)、、好票允法转中不、精中股投证公券)、资公银:合债期可流被许规板国港得、选国票资监开、范司行同券货交同可动调基的上证股新层证及组会发围债存的、、换业转性出金规市监通增挂监存合允地股行、券款约债存换的精投定被会标投投牌会。托方票许的(、、定单资调核的金选资股和的政期债凭但次中证包基资、,《((监对融证上府中短交期款工期的定参其其包基一()、督象工市支期其与纳央公具易他货)通括。金包(本权进融入本的持融具他本如1、银司可品以基删知国、合资括基行资投基股机资金,基法基行债转种及金除包存内同产创金监融资金票构券融金律金票券债,法托)》括款依支业基)将督券范、可及债工的法托据的律的管、超国法、持板金投业围。、存根具定投规管、纯法约债人短内金发(企证、管资务。托据期资或人债规定券其对融期依行但业券理于中凭法存范监根部或回,他基融法须债的、债人对以的证律款围管据分中股购经金券资国发符券履下)下融法等、为机有、指国中管、、券行合家、行可银述)金资规港公具构关期公证国理、、债上中适交行基融业可股开和同有以法货司监证人市国券当换存金工务转基业通发、良后律债会监的、的证程债款投股具。地换标行金存券好允法允会投股监(、序资票:方债合单的的、流许规许核资证包票会后中范期、政券股次同动基的基准行券括及的货,期围权、府的票级性金规金可或为公协币存可相、、票、债债约的投定投以注行司议投国托债分关市据、定券券场存金资凭政资离将和规册使资债短、、,
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
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款等;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

三、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不超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

托管人对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基金管理 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人的业务 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 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监督和核 基金资产净值的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查 部基金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

股票(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 款等。

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删除)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受前述比例限制。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关于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的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

19)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

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地

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三、基金 家司算构证制选资但调内和之)出地新;层该挂成监本在外不精上22三因2的股牌比会基内的01得2))选市板)证票公,例认金地因同本超自本层交精券司,进定所和素一基过并调基)的易选市行的投香致基金该应合出金除的层场证特资港金所使股当并之外股投挂波券殊精管投同票基、逐日票;牌资动投投选基理资的时金步起执公存、资资层金人新5挂证将投,行司托%的组挂基规管三牌券该资。,发凭开合牌金模完理板/发股比上行证放可股管变全的挂行票的例市的式不票理动按全牌人调股不的比基受因人等照部股(出票符股例金前转含不基有基票(投合票限以述板上得金关金被同资上合制及比上市新管指持调一组述计依中例市公增理数有出家合计国限被第投司照人公的一精。合地期等符特定2定1、0同上基,。货基合殊个本(((》…市1金除市金上情交删删的2基9))…交托场管上述形易除除约金根本易管波理述规除日))定投据基的人动人定外2内对资法金)股根、之。投、进下组律投证9票据外)资法行述合法资券、执有的比律1调基遵规存发2行关因)例法金循的托整行。法、素投以规凭的规1,人律6但致)融下定证另,合法情基中使资投及的有并规《形金国基比资比规、基的之管证金基例限例定金规外理监投金进制限的合定,人会资规行:制,因同及从应规比模监依《》证其当定例变督照基的券:金约的规内在动不、
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
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



19)、20)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除上述2)、9)、12)、16)、19)、20)、21)情形

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新增,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五)存款投资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财产开展定期存款等银行存款投资前

应按基金名义完成银行存款投资账户开立手续,

配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变更等办理人员身

份证明信息。开户资料须预留基金托管人印鉴,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各自妥善保管预留印

鉴,当发生预留印鉴变更时,及时通知对方完成

变更。如银行存款账户停止使用,投资管理人应

联系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

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

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

(五)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

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

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属于基金托管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 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

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

五、基金 (六)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 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

财产保管 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 如非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存款证实书遗失、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 灭失、污损或被盗,晚于兑付日到达存款行导致

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 无法兑付或延迟兑付的,基金管理人应推进后续

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 处理,基金托管人积极配合完成相关事项。存款

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 证实书不得进行担保、质押、背书、转让或用于可

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 能导致存款资金损失的其他用途。

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 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投资协议中明确存款

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本息资金回款路径为基金资产托管专户。在疫

情等不可抗力影响下,如无法正常办理存款证实

书出入库手续,存款本息资金到期应按协议约定

返回基金资产托管专户,避免资金回款风险,疫

情缓解后及时补办出入库手续。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与基金托管人办理存款

证实书入库保管。如存款证实书要素与存款协

议不符,基金托管人拒绝办理入库,基金管理人

应更正。发生疫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延误

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书面说明,

并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存款证实书入库事宜。

存款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与基金托管

人办理存款证实书出库。如需提前支取,基金管

理人应出具提前支取说明函。如需部分提前支

取,应办理存款证实书置换,置换后新存款证实

书除金额、编号外,其他要素与原存款证实书一

致。

(新增)

(七)场内质押式回购类业务补券约定

七、交易 基金管理人应密切关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及清算交 有限责任公司T日发布的T+2日适用的标准券

收安排 折算率,并做好场内质押式回购业务补券工作。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未及时补足债券,

基金托管人通知基金管理人补券,基金管理人须

按基金托管人要求进行补券及回复相关信息。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2、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让系统挂牌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2、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或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以其估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

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

统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 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

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 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八、基金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 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
资产净值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 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计算和会 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

计核算 …… 5)交易所上市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

5)交易所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市场挂

统挂牌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 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 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 下,按成本估值;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 ……

估值;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 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价)估值;

系统)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

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附件5: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位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基金法》、《运 国民法典》、《基金法》、《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

第 二 部 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分 前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十一、本基金可投资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以下或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虽仅限

于投资精选层股票,但仍可能面临参与挂牌股票

交易产生的风险,包括:挂牌公司的经营风险(规

模较小,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业

务收入可能波动较大,从而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

失)、股价波动较大风险(涨跌幅限制较宽松导致

股价波动比A股更大)、流动性风险(股权集中、

市场流动性差导致股票变现的冲击成本较高,甚

至无法变现)、信息披露风险(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第 二 部 要求及标准与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估值风险(采

分 前 用公允估值方法估值,可能与资产实际价值或变 (删除,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言 现价值之间存在偏差)、挂牌公司的降层风险(新

三板精选层设有定期退出机制和即时退出机制,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精选层公司将会调至创新层

甚至是基础层)、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新三板

挂牌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主动终止挂牌,

也可能由于违反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被实

行强制终止挂牌)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投资新三板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新三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新三

板。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第 三 部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

分 释 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

义 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第 三 部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

分 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 (删除)

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

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第 三 部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分 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义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合同当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及权利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

义务 授权代表:任莉 11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

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

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

期票据、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二、投资范围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 (包括创业板、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

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 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务。 (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

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精选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

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

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但 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

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市被调 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

出精选层的除外。 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第十二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 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分 基金 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删除)

的投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不超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 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基金资产净值的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部基金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 (删除)

股票(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

受前述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关于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的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2、股票组合的构建

(5)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投资策略

对于新三板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流动性

良好的优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采用定性和

定量分析的方法,结合所投资行业创新型企业的

特点,分别从内生增长、商业模式、竞争优势等方

面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备选公司的行业特征、经

营状况、财务数据、业绩驱动因素等,从中选择具

有核心竞争优势和长期持续增长模式的公司。

同时,也会充分考量挂牌股票自身的流动性,决

定个股在组合中的比例;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充

分考虑不同行业企业驱动力的不同,合理分配不

同行业股票的资产占比。

考虑到新三板挂牌公司尚处于发展阶段,本

基金将以发展眼光看待新三板企业未来的成长,

通过财务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重点考察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产品优势、产业链地位、管理层水

平、盈利和现金流能力、应变能力、可持续发展能

第十二部 力等方面,挑选出有价值的投资标的。同时,本 三、投资策略

分 基金 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述指标的变化情况,整体考 2、股票组合的构建

的投资 量组合的投资并进行动态调整。 (删除,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从成长性、价值

性以及估值水平三个方面进行考量:

①对于生命周期偏早期的企业着重进行成

长性评估,重点关注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

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速不

低于10%的公司;

②对于已有成熟商业模式的企业着重进行

价值性评估,重点考察主营业务收入、ROE、现金

流等指标,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进行评

估。

③估值水平评估:本基金将结合现金流、市

盈率、市净率、市销率等指标衡量股票价值和价

格是否匹配,并且基于公司所属的不同行业,采

取不同的估值方法,以此寻找不同行业股票的合

理价格区间,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精选

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

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但

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市被调

出精选层的除外。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9)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挂牌股票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

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

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2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

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同一家

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

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 四、投资限制

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 1、组合限制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 (删除)

制;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

(21)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 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精选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

第十二部 投资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分 基金 合。但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 (删除)

的投资 市被调出精选层的除外; 除上述(2)、(10)、(12)、(16)情形之外,因证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特殊情形除外。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

(19)、(20)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除上述(2)、(10)、(12)、(16)、(19)、(20)、

(21)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

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 六、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 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

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 票型基金。

第十二部 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

分 基金 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 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
的投资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

本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牌股票,会面临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产生的挂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牌公司经营风险、股价波动较大风险、流动性风 (删除)

险、信息披露风险、估值风险、挂牌公司的降层风

险、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等特有风险。

四、估值方法

第十四部 让全值统且券以日发资易统术支技系市最国发生品挂术挂持日最后确((统价…近中行影种牌难1牌证在近经定15、))挂…,交小机响的不以证的券证交济公确交交牌易企构证现存可券市,券易环允定易易采的日业未券行在靠交价交日境价公所所用(有的股发价市活计易易后发值允上上收估价市份生格价跃量所。所经生价市市盘值证价转影的及市公上或济了交格的或(价技券让响重重场允市全环重易;有全收)术的系证大大的价或估国境大所价国盘确估统券事变有值全值中未变市证中价定值挂价件化价的国;小发化场)券小公估牌格的因证情估(中企生或挂企允值包的的素券况值,小业重证牌业可价日括股重下,,;企股大券转股参调采如值无股票大,业份变发让份考整用按最交;票事,股转化行的在转类以最估成近易等件份让或机资估让似其近值交本)的的投系值估系证构交技转易估产或,,(四以估境证重重重格券牌价下收、大转值,,;其值大未大券估按盘采((1…事让;估变发变;价、值5成用价在1估))证…件的值化生化格)方本交估估交值券的资估日因重或的法估易值值易日交产值,在素大证重值所可技技所无易支;证,变券大上参术如;术上调交所持券化发事市最考难确市整易上证交或行件的类定近以的最的市券易证机的不交似可公有近,的,所券构且存投允采易靠,价交有以挂发发最用日在资计价证易价最牌行生近活品值估后量券市证近的机影交(值经跃种。公价券交包市构响易市的技济交允,的易括价未证确日术环易现场价估(日股发券定后行的确境所值收值的票生价公经定发市市有的盘等市影格允济价价公生场情价)允了价挂环及况证响的价),
分 基金
资产估值

值;

四、估值方法 四、估值方法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第十四部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分 基金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资产估值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

让系统)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 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

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盘价)估值;

第十八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 基金 告股票和(总季十额度五、报)挂基告牌金中股管披票理露市人本值应基占当金基在持金年有资度的产报新净告三值、板中比挂期例报牌、五、公(开删披除露,后的序基条金款信序息号相应调整)
的信息披

露 报告期内持有的挂牌股票明细。

基金合同摘要根据正文调整


附件6: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位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

当事人 授权代表:任莉 11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

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

对象进行监督。 监督权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对象进行监督。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 (包括创业板、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

三、基金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托管人对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 (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
基金管理 期票据、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
人的业务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
监督和核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

查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 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务。 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精选 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 (删除)

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市被调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出精选层的除外。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款等。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

三、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不超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

托管人对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基金管理 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人的业务 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 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监督和核 基金资产净值的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查 部基金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

股票(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 款等。

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删除)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受前述比例限制。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关于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的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

19)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挂牌股票的比例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

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

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三、基金 制和家司算构证选资但调地)出上新;挂层该成监本在不精市222三因牌的股比会基内012得)))选交板证公票,例认金地同本本超自层易精券司,进定所和一基基过并调)的的选市行的投香基金金该合应出除股层场证特资港金所投股并当之外票挂波券殊精管投资同票、逐日执;牌动投投选基理资存的时步起行公、资资层金人新托5挂证将,。司%的组挂规基管三凭牌券该,发开合牌模金完理板证/发股上行放可股变管全的挂的行票的市式不票动理按全牌比人调股的基受因等人照部股例(出票股含金前转基不有基票限(投票上以述板金得关金被制同资合市及比上管新指持调依一组计公中例市理增数有出照家合人公的一精内司计国限被投。2合定地期等符1特、0基同上殊,货基合个本(((》金…1市情除市金上交删删的2基9))…交形托上场管述易除除约金根本易除管述波理规日))定投据基的外人动人2定内对资法金)股。根、之、投进下组律投证1票据外0资行述合法资)券执有的、比调基遵规存发1行关因2例金循的托整)行。法素、投以规凭的,人1律但致6融下定证,)合法基中使情资投及的并规《金国基形比资比、的基管证金基之例限例金规理监投金外进制限定合人会资,规行:制因同及应规比模监依《》证当定例变督照的基券:约金动的内在不、
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
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

19)、20)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除上述2)、10)、12)、16)、19)、20)、21)情形

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新增,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五)存款投资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财产开展定期存款等银行存款投资前

应按基金名义完成银行存款投资账户开立手续,

配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变更等办理人员身

份证明信息。开户资料须预留基金托管人印鉴,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各自妥善保管预留印

鉴,当发生预留印鉴变更时,及时通知对方完成

变更。如银行存款账户停止使用,投资管理人应

联系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

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

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

(五)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

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根据实际需

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要,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属于基金托管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 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

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

五、基金 (六)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 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

财产保管 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根据实际需 如非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存款证实书遗失、

要,存放于基金托管人或其他机构的保管库;实 灭失、污损或被盗,晚于兑付日到达存款行导致

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 无法兑付或延迟兑付的,基金管理人应推进后续

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 处理,基金托管人积极配合完成相关事项。存款

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证实书不得进行担保、质押、背书、转让或用于可

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 能导致存款资金损失的其他用途。

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 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投资协议中明确存款

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本息资金回款路径为基金资产托管专户。在疫

情等不可抗力影响下,如无法正常办理存款证实

书出入库手续,存款本息资金到期应按协议约定

返回基金资产托管专户,避免资金回款风险,疫

情缓解后及时补办出入库手续。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与基金托管人办理存款

证实书入库保管。如存款证实书要素与存款协

议不符,基金托管人拒绝办理入库,基金管理人

应更正。发生疫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延误

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书面说明,

并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存款证实书入库事宜。

存款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与基金托管

人办理存款证实书出库。如需提前支取,基金管

理人应出具提前支取说明函。如需部分提前支

取,应办理存款证实书置换,置换后新存款证实

书除金额、编号外,其他要素与原存款证实书一

致。

(新增)

(七)场内质押式回购类业务补券约定

七、交易 基金管理人应密切关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及清算交 有限责任公司T日发布的T+2日适用的标准券

收安排 折算率,并做好场内质押式回购业务补券工作。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未及时补足债券,

基金托管人通知基金管理人补券,基金管理人须

按基金托管人要求进行补券及回复相关信息。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2、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让系统挂牌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2、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或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以其估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

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

统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 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

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 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八、基金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 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
资产净值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 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计算和会 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

计核算 …… 5)交易所上市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

5)交易所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市场挂

统挂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 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 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下,按成本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

值;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 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价)估值;

系统)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

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附件7: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位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基金法》、《运 国民法典》、《基金法》、《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

第 二 部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分 前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言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十一、本基金可投资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以下或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虽仅限

于投资精选层股票,但仍可能面临参与挂牌股票

交易产生的风险,包括:挂牌公司的经营风险(规

模较小,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业

务收入可能波动较大,从而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

失)、股价波动较大风险(涨跌幅限制较宽松导致

股价波动比A股更大)、流动性风险(股权集中、

市场流动性差导致股票变现的冲击成本较高,甚

至无法变现)、信息披露风险(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第 二 部 要求及标准与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估值风险(采
分 前 用公允估值方法估值,可能与资产实际价值或变 (删除,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言 现价值之间存在偏差)、挂牌公司的降层风险(新

三板精选层设有定期退出机制和即时退出机制,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精选层公司将会调至创新层

甚至是基础层)、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新三板

挂牌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主动终止挂牌,

也可能由于违反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被实

行强制终止挂牌)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投资新三板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新三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新三

板。

第 二 部 十二、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
分 前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 (删除)

言 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新增)

十二、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

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

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

第 二 部 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

分 前 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

言 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

示”章节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

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

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

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第 三 部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

分 释 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义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第 三 部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

分 释 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

义 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第 三 部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

分 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 (删除)

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

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第 三 部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分 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义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合同当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及权利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

义务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11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第 七 部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合同当事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人及权利 …… ……

义务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

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

上; 定最低期限;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第 七 部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分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合同当事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人及权利 …… ……

义务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定最低期限;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

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精选层挂牌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

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

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 二、投资范围

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包括创业板、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

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

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精选 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 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但 可交换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

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市被调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出精选层的除外。 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

第十二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 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

分 基金 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 融资业务。

的投资 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删除)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

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申购款等。 60%一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不超 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

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基金资产净值的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部基金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股票(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 (删除)

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受前述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关于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的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2、股票组合的构建

(5)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投资策略

对于新三板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流动性

良好的优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采用定性和

定量分析的方法,结合所投资行业创新型企业的

特点,分别从内生增长、商业模式、竞争优势等方

面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备选公司的行业特征、经

营状况、财务数据、业绩驱动因素等,从中选择具

有核心竞争优势和长期持续增长模式的公司。

同时,也会充分考量挂牌股票自身的流动性,决

定个股在组合中的比例;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充

分考虑不同行业企业驱动力的不同,合理分配不

同行业股票的资产占比。

考虑到新三板挂牌公司尚处于发展阶段,本

基金将以发展眼光看待新三板企业未来的成长,

通过财务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重点考察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产品优势、产业链地位、管理层水 三、投资策略

平、盈利和现金流能力、应变能力、可持续发展能 2、股票组合的构建

第十二部 力等方面,挑选出有价值的投资标的。同时,本 (删除)

分 基金 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述指标的变化情况,整体考 (新增)

的投资 量组合的投资并进行动态调整。 (5)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从成长性、价值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内地

性以及估值水平三个方面进行考量: 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①对于生命周期偏早期的企业着重进行成

长性评估,重点关注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

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速不

低于10%的公司;

②对于已有成熟商业模式的企业着重进行

价值性评估,重点考察主营业务收入、ROE、现金

流等指标,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进行评

估。

③估值水平评估:本基金将结合现金流、市

盈率、市净率、市销率等指标衡量股票价值和价

格是否匹配,并且基于公司所属的不同行业,采

取不同的估值方法,以此寻找不同行业股票的合

理价格区间,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精选

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

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但

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市被调

出精选层的除外。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

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

……

(19)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 四、投资限制

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 1、组合限制

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1)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

(2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 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

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同一家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

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 50%);

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 ……

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 (删除)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 (新增)

第十二部 制;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

分 基金 (21)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 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的投资 精选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

投资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合。但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 (删除)

市被调出精选层的除外; 除上述(2)、(9)、(12)、(16)情形之外,因证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19)、(20)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定。

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除上述(2)、(9)、(12)、(16)、(19)、(20)、

(21)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估值方法

第十四部 让全值统且券以日发资易统术支技系市最国发生品挂术挂持日最后确((…统价近中行影种牌难1牌证在近经定15、))…挂,交小机响的不以证的券证交济公确交交牌易企构证现存可券市,券易环允定易易采的日业未券行在靠交价交日境价公所所用(有的股发价市活计易易后发值允上上收估价市份生格价跃量所。所经生价市市盘值证价转影的及市公上交或济了格的或(价技券让响重重场允市易全环重;有全收)术的系证大大的价或估所国境大价国盘确估统券事变有值全值市中未变证中价定值挂价件化价的国;场小发化)券小公估牌格的因证情估(中挂企生或企允值包的的素券况值,小牌业重证业可价日括股重下,,;企转股大券股参调采如值无股票大,业让份变发份按考整用最交;票事,股的转化行在转成类以最估近易等件份资让或机估让本似其近值交)的的估产或投系值估系证构交技转易,,(四格以估境证重重重券牌价下收、大转值,,;其值大未大券估按盘采((1…事让;估变发变;价、值成5用在价1估))证…件的值化生化格)方本交估估交值券估的资日因重或的法估易值值易日交值产,在素大证重值技所可技所无易支;证,变券大上参术术如;上交调所持券化发事难市最考确市易整上证交或行件的类定以近的的最市券易证机的可不交似公有近,的,所券构且存投允靠采易,价交有以挂发发最计用日在资价证易价最牌行生近活品值量估后券市证近的机影交(公值经跃种。价券交包市构响易市的交允技济,的易括价未证确日易价术环现场估(日股发券定后行的所值确境收值的票生价公经市的定发市有盘等市影格允济价场价情公生价)挂况允了价价环及证响的),
分 基金
资产估值

值;

四、估值方法 四、估值方法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2、处于未上市或未挂牌期间的有价证券应

第十四部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分 基金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资产估值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

让系统)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 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

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盘价)估值;

四、估值方法

第十四部 (新增)

分 基金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内

资产估值 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后序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十四部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分 基金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资产估值 10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11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产估值错误处理; 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十八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 基金 告股票和(总季十额度六、报)挂基告牌金中股管披票理露市人本值应基占当金基在持金年有资度的产报新净告三值、板中比挂期例报牌、五、公(开删披除露,后的序基条金款信序息号相应调整)
的信息披

露 报告期内持有的挂牌股票明细。

第十九部

分 基金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合同的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

更、终止 人保存15年以上。 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定最低期限。

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第二十二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加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加
部分 基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

金合同的 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于2020年 月 日生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并 于2020年10月29日生

效力 原《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 效,原《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日

失效。 起失效。

第二十四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部分 基 (二)估值方法 (二)估值方法

金合同内 6、基金管理人可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删除)

容摘要 利益的原则,履行法定程序后启用侧袋机制。


位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11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一)依据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

一、基金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
托管协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的依据、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目的、原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则和解释 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

格式〉》、《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

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监督权

对象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对象进行监督。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系统精选层挂牌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包括创业板、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

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 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二、基金 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
托管人对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 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
基金管理 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证券公 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人的业务 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 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监督和核 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 可交换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

查 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

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精选 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

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 融资业务。

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但 (删除)

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市被调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出精选层的除外。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

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

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因基金规模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 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

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

二、基金 规定时,从其规定。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托管人对 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不超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基金管理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 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人的业务 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 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监督和核 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

查 基金资产净值的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部基金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 款等。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

股票(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 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

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 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

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 (删除)

受前述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关于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的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如果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

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

……

19)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不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地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和香港同时挂牌/上市的股票合计计算)不得超 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1)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

2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 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

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同一家公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

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挂牌/上 市的股票合计计 50%);

算)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 ……

二、基金 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 (删除)

托管人对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 (新增)

基金管理 制;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内

人的业务 21)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精 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监督和核 选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

查 资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但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市被 (删除)

调出精选层的除外; 除上述2)、9)、12)、16)情形之外,因证券、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含上市公司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和挂牌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19)、20)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

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除上述2)、9)、12)、16)、19)、20)、21)情形

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

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 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

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 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

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 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 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 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
财产保管 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 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

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 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

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 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15年以上。对于无 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不低于法定最低期

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 限。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

托管人提供与合同原件核对一致的并加盖基金 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与合同原件核对一致的

管理人公章的合同传真件或复印件,未经双方协 并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的合同传真件或复印件,

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根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根

十一、基 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应 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应
金份额持 按照目前相关规则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按照目前相关规则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有人名册 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保管期 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保管期
的保管 限为15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 限不低于法定最低期限。

外。

十二、基 (整交义基他动限的一除保易相金的务不)外档存记关基财记并少案。本录资金产录按于保、基料管、管规1公账5存金,理理定年告基册的人业的,、金、基重法和务期报托金要律基活限表管账合法金动保和人册同规的托管其应、等或记管。他原保相监录人基相始存关管、应金关凭基账资部按管资证金册料门各理料、托、记,另自人报。管承账有职应保表业担凭规责保存和务保证期完活其定密存、(整交义基他动限一保易相不金的务)少档存记关基财记并于案本录资金产录按法保、基料管、管规公账定存金,理理定告基册最的人业的、金、低基重和务期报托期金要基活限表管限账合金动保和人。册同托的管其应、等记管。他原保相录人基相始存关、应金关凭基账资按管资证金册料各理料、托、记,自人报。承管账职应表保担业凭责保和存保务证密存完其期活、
金有关文
件和档案
的保存
十五、基

金托管协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议 的 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

更、终止 人保存15年以上。 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期限。

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新增)

(二)反洗钱义务

本托管协议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

律法规履行相应反洗钱义务,并主动配合托管账

户开立结算银行根据监管部门有关反洗钱要求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以 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十九、其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协商办理。 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客户资料,遵守各方反

他事项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若有) 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相关管理规定。对具备合理

理由怀疑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的客户,任何一方

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规定采取必

要管控措施。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

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协商办理。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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