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中融基
金旗下部分基金定投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华泰证券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
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泰证券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开户 申购 赎回 定投 转换
003075 中融货币 E √√√√×
001413 中融鑫起点混合 A √√√√×
001414 中融鑫起点混合 C √√√√×
002674 中融融丰纯债 A √√√√×
002675 中融融丰纯债 C √√√√×
003083 中融银行间 1-3 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 A √√√√×
003084 中融银行间 1-3 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 C √√√√×
003678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 A √√√√×
003679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 C √√√√×
004671 中融核心成长 √√√√×
168201 中融一带一路 √√√√×
168203 中融钢铁 √√√√×
168204 中融煤炭 √√√√×
168205 中融银行 √√√√×
二、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
以华泰证券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
3.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
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 ,( 010) 85003210
网址: www.zrfunds.com.cn
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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