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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前海联合汇盈货币B (0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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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汇盈货币B004700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17-05-25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张文 
基金全称: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 7日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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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起购, 单日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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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重要提示】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
名称为:《关于准予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2017】 711 号),注册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基金收益受货币市场流动性及货币市场利率波
动的影响较大,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金融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投资本基金的风险还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信用
风险、合规性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2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大厦 1506 室
设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 王晓耕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电话: 0755-82785257
联系人: 黄毅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5】 1842 号文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目前的股权结构
为: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占 30%、 深圳粤商物流有限公司占 25%、深圳
市深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占 25%、 凯信恒有限公司占 20%。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 6 名成员,其中 3 名独立董事。
黄炜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 1997 年 7 月至 2002 年 5 月在工商银行广东
省分行工作,担任信贷部副经理; 2002 年 5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工商银行深圳
分行工作,担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新疆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孙磊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红围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投资银行部、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投资银行部,现任杭州新
天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晓耕女士,董事,硕士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国际部、大
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新财富》杂志社, 2009 年 1 月起担任五矿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5 年 1 月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备组负责人,现任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孙学致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吉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
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长助理,现任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东成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 1994 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曾先后任
职于华夏证券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行部门,以及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国
浩律师事务所及金杜律师事务所;现任加拿大高林律师事务所顾问。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梅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编辑,山西财经
大学副教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工商大学教授,现任北
京科技大学教授。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基本情况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2 名。
宋粤霞女士,监事,硕士学历。历任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文员、中国平
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市足球俱乐部财务主管。 现任凯信恒有限公司总
经理、执行(常务)董事。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赵伟先生,监事,硕士学历。 历任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增值业务部项目经
理、中国 UNIX 用户协会信息技术部项目经理和厦门南鹏电子有限公司产品研发
部软件工程师。现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IT 经理。 2016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晓耕女士,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李华先生,督察长,硕士学历。历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广东省南方
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广
州鼎源投资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广东南方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天一
证券有限公司华南业务总部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监
事。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刘菲先生,总经理助理,学士学历。先后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电脑
部、中国银河证券宜昌新世纪营业部电脑部、国泰君安证券深圳蔡屋围营业部电
脑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等, 2007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融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敬夏玺先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 7 年基金投资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
研究、交易经验。 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职于融通基金,历任债券交易员、
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管理公司债券专户产品。 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工
银瑞信基金中央交易室交易员。 2016 年 5 月加入前海联合基金,现任前海联合
汇盈货币( 2017 年 5 月 25 日至今)兼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 2016 年 8 月 18
日至今)、前海联合添鑫债券( 2016 年 11 月 2 日至今)和前海联合添利债券( 2016
年 11 月 17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曾婷婷女士,北京大学硕士、中山大学双学士, CICPA, 6 年证券、基金从
业经历, 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华润元大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 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职于第一创业证券研究所。 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 2015 年 10 月加入前海联合基金,现任前海联
合汇盈货币( 2017 年 7 月 3 日至今)兼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 2016 年 9 月 5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总经理王晓耕女士,基金经理林材先生, 基金经
理王静女士,基金经理张雅洁女士,总经理助理刘菲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6
二、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 2007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10.3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6〕 484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09〕 673 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 010-6885812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风险
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 23 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及基金从业资格, 80%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
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 年 7 月 23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7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 16 家托
管银行。 2012 年 7 月 19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
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
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
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
好评。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 81 只。
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
43172.64 亿元。
(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
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
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
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
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
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
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8
独立。
(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
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
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
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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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1)前海联合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qhlhfund.com
客服电话: 400-640-0099
( 2)前海联合基金直销交易平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大厦 1506 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电话:( 0755) 82785257
传真:( 0755) 82788000
客服电话: 400-640-0099
联系人: 黄毅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情况
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
及时公告。
( 二) 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大厦 1506 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电话: 0755-82786790
传真: 0755-82789277
客服电话: 400-640-0099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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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黄嘉宇
(三)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 陈颖华
经办律师: 黎明、 陈颖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四)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 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 俞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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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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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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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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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下
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 A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
效以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1.5625% 0.0008% 0.1254% 0.0000% 1.4371% 0.0008%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 B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
效以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1.6474% 0.0008% 0.1254% 0.0000% 1.5220% 0.0008%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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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基金的投资
(一)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相对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
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同业存单、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中国证
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在不改
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履行适当程序
后,本基金可参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
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通过对货币市场利率走势的预判,控制
利率风险、在满足基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减少基金资产净值波动,力争获取
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市场供需结构变化和短期资
金面扰动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优先考虑安全性和流动性因素,根据各类资产的信
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通过比较各类资产的风险与
收益率变化,动态调整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和配置比例。
2、利率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的预判以及资本
市场流动性变化的预测估算未来基准利率的走势及合理中枢。再结合利率债目前
的收益率曲线形态以及期限利差所在历史分位来动态调整所投标的。
3、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的表现受到基准利率及信用利差两方面影响。本基金对于信用债仓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6
位、评级及期限的选择均建立在对经济基本面、政策面、资金面以及收益水平和
流动性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个券分析方面,通过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分析发债主
体所在行业的基本面情况,以及发债主体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来控制投资组合信
用风险。并结合当前市场的信用利差估值水平重点挖掘被低估的可投个券。本基
金将通过分散化投资来规避行业和个券的集中信用风险暴露,提高组合收益。内
部评级体系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以及定性和定量的企业偿债能力分析做到
对发债主体信用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后跟踪,以达到信用风险可控的目标。
4、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研判,满足货币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需求
及其相关的投资比例规定,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上升时,
本基金将通过提高剩余期限/剩余存续期较短债券的投资比例来降低组合久期,
以减少组合利率风险;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下降时,则通过提高剩余期限/剩余
存续期较长债券的投资比例来拉长久期,以获取债券价格上升的资本利得收益。
5、债券回购策略
在回购利率过高、流动性收紧等不宜加杠杆的市场环境下,本基金将降低杠
杆投资比例。在对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根据资金面宽松还是收紧的预期来调整
正回购借入资金的期限。当预计资金面宽松程度未来有所下降时,进行长期限正
回购操作,锁定融资成本。
6、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类工具,须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根据对持有人
申购赎回情况的动态预测,调整组合中高流动性资产的权重;通过管理债券组合
期限结构的分布,合理匹配基金的未来现金流。在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争取超额
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将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结合信用管理和流动性
管理,重点考察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现金流变化、信用风险情况、市场流动性
等,采用量化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进行评估,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为
投资人谋求较高的投资组合回报率。
8、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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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动向,一旦监管机构允许基金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本基金将在届时相
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根据对该金融工具的研究,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
资策略,在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四)投资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 1)股票、权证;
(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 3)信用等级在 AA+级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4)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
整期的除外;
(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
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 3)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20%;
( 4)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
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 5)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合
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
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6)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此限制;
(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8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 以上(含 AAA)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 9)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
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 1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合计不得低于 5%;
( 1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 13)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
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 14)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 1)、( 8)、( 11)项另有约定外,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
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如适用于本
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取消或调整后的规定修改基金合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3、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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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承销证券;
(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
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
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
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在适用于本基金的情况
下,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 五)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计算方法
1、平均剩余期限(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 +
- +
? ?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 ? ? 剩余期限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 剩余期限 债券正回购 剩余期限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 债券正回购
2、平均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公式如下:
- +
- +
? ?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 ? ? 剩余存续期限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 剩余存续期限 债券正回购 剩余存续期限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 债券正回购
其中: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
易保证金、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
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
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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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 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确定
(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
为 0 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
日天数计算;
( 2)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
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
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
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计算;
( 3)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
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 4)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 5)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
券的剩余期限;
(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
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 7)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
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
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
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 8)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计算其剩余期限。
平均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
入。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 六)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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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活
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
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
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
布,或者市场中出现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
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八)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
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3,284,131,362.36 62.93
其中:债券 3,284,131,362.36 62.93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0,833,351.25 6.5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81,130,474.61 30.30
4 其他资产 12,650,295.39 0.24
5 合计 5,218,745,483.61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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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
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
1 30 天以内 6.5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 天(含)-60 天 18.7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 天(含)-90 天 37.3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 天(含)-120 天 4.2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 天(含)-397 天(含) 32.9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81 -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 24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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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77,176,397.82 5.3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77,176,397.82 5.3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3,006,954,964.54 57.64
8 其他 - -
9 合计 3,284,131,362.36 62.96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券 -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1709357 17 浦发银行 CD357 3,300,000 327,336,121.56 6.28
2 111798306
17 广东南海农商行
CD022
2,000,000 198,716,028.13 3.81
3 111784217 17 广州银行 CD068 2,000,000 198,335,653.88 3.80
4 111784315 17 北京农商银行 CD073 2,000,000 198,317,287.56 3.80
5 111784259 17 武汉农商行 CD017 2,000,000 198,299,533.87 3.80
5 111784296 17 威海商行 CD044 2,000,000 198,299,533.87 3.80
6 111783489 17 哈尔滨银行 CD165 2,000,000 196,343,114.31 3.76
7 111784225
17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CD160
2,000,000 196,011,418.38 3.76
8 111780359 17 贵州银行 CD034 2,000,000 193,007,170.37 3.70
9 111783908 17 福建海峡银行 CD053 2,000,000 191,390,849.28 3.67
10 111714198 17 江苏银行 CD198 1,800,000 175,992,765.81 3.37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48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2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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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 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 0.5%。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1)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
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
计提收益。
(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366.3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2,184.66
3 应收利息 12,046,744.39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2,650,295.39
(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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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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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如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确认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类升级
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确认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销售服务费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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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费率的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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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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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刊登的《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
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
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
数据和基金业绩的截止日期;
2、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对“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在“基金的业绩”部分, ,披露了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6、 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
露事项;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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