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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前海联合泓旭定开债券 (00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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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泓旭定开债券008386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7-23     基金规模:0.10亿份     基金经理: 张文 
基金全称: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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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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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华夏清洁能源龙头混合发起式A 1.1797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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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
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0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7月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1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泓旭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3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7 月 2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9,999,999.99 份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

投资目标 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

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封闭期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

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

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

投资策略

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

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
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


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采取久期策略、期限结
构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
严格控股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潜在投资
机会,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2、
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
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
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
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
风险收益特征 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04 月 01 日-2021 年 06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538,598.34

2.本期利润 2,198,598.3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0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6,238,850.6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97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者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①- ②-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③ 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03% 0.02% 0.45% 0.03% 0.58 -0.0

% 1%

过去六个月 1.72% 0.03% 0.65% 0.04% 1.07 -0.0

% 1%

自基金合同 2.97% 0.03% 0.33% 0.04% 2.64 -0.0

生效起至今 % 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 1 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规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未满 1 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

金经理期限 券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 离任 业

日期 日期 年



敬夏玺先生,硕士研究生,
10 年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经

验。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职于融通基金,历任债
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投资
经理,管理公司债券专户产
品。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工银瑞信基金中央交易
室交易员。2016 年 5 月加入
2020- 10 前海联合基金,现任新疆前
敬夏玺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07-23 年 海联合添鑫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6 年 11 月 2 日起
任职)、新疆前海联合泓元纯
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2 月 6 日起任职)、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3 月 7


日起任职)、新疆前海联合淳
安纯债 3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11 月 26 日起任职)、
新疆前海联合泳益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20 年 3 月 26 日起任
职)、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起
任职)、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
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20 年 7 月 23 日起任
职)和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
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起任职)。
曾任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8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新疆前海联合添利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新
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5 月
25 日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
新疆前海联合润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和新疆

前海联合润盈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对外公告的解聘日期填写;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根据公司对外公告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业务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二季度,国内经济基本面延续了复苏格局,但各地零星的疫情反复造成了当地

短暂的经济休整,整体来看经济仍然有较明显的结构性,餐饮旅游等服务业仍受到零星疫情和海外疫情反复的影响未能完全恢复,而大宗商品的持续上涨对中游制造业产生了一定的压制。国内经济恢复的不均衡性,总量的货币政策难以明显收紧,导致债券市场收益率小幅下行,短端资金面维持在较为宽松的状态。本基金保持了高等级信用债及利率债的配置,久期方面做了适当的提升。

展望未来一个季度,基本面同比增速的基数效应逐步消退,经济增速最快的阶段已经过去,受大宗商品价格维持高位的影响,通胀仍然有较强的预期,短期内货币政策预计松紧难变,债券市场暂无大的调整风险,配置上将维持一定的杠杆和久期操作。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前海联合泓旭定开债券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97 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4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82,008,000.00 97.67

其中:债券 282,008,000.00 97.6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 -
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535,976.12 0.19
合计

8 其他资产 6,204,394.59 2.15

9 合计 288,748,370.71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2,920,000.0 112.34
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1,268,000.00 37.5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39,088,000.00 18.08

9 其他 - -


10 合计 282,008,000.0 130.42
0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112009483 20 浦发银行 400,000 39,088,000.00 18.08
CD483

2 180211 18 国开 11 300,000 30,528,000.00 14.12

3 190214 19 国开 14 300,000 30,114,000.00 13.93

4 180204 18 国开 04 200,000 20,626,000.00 9.54

5 1920068 19 长沙银行 200,000 20,260,000.00 9.37
小微债 0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说明

1.18 国开 11、19 国开 14、18 国开 04 发债主体受监管处罚情况:

(1)2020 年 10 月 26 日,根据京汇罚〔2020〕32、33 号,因违反银行交易记录管理规定、
违规开展外汇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九条,国家开发银行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处以合计 120 万元的罚款。

(2)2020 年 12 月 25 日,根据银保监罚决字〔2020〕67 号,因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提供融资;项目资本金管理不到位,棚改贷款项目存在资本金违规抽回情况等案由,国家开发银行被银保监会处以 4880 万元的罚款。

(3)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浙江省分行、陕西省
分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由于擅自提供对外担保;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当地外汇管理局、银保监局、人行等监管机构处以罚款合计 4505.91 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1102.66 万元。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国家开发银行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实力很强,上述罚款占其净利润及净资产的比例很低,该事项对国家开发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开发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国家开发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开发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项对国家开发银行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2.19 长沙银行小微债 01 发债主体受监管处罚情况:


(1)2020 年 7 月 30 日,根据湘银保监罚决字〔2020〕62、64 号,因未将主要股东的关联
方纳入长沙银行的关联方,导致长沙银行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贷后检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长沙银行被湖南银保监局处以合计 60 万元的罚款。

(2)2020 年 10 月 9 日,根据湘银保监罚决字〔2020〕70 号,因个人消费贷款贷款三查不
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长沙银行被湖南银保监局处以40 万元的罚款。

(3)2021 年 4 月 25 日,根据长银罚字〔2021〕第 4 号,因未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
项”一级科目,“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设置不规范;违规为征收机关开立预算收入过渡账户,长沙银行被人行长沙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 0.1 万元。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长沙银行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且长沙银行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 AAA 评级,上述罚款占其净利润及净资产的比例很低,上述事项对长沙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本基金投资于长沙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长沙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长沙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长沙银行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3.19 招商银行小微债 01 发债主体受监管处罚情况:

(1)2020 年 9 月 29 日,根据深外管检[2020]76 号,因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第四十九项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责令招商银行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 120 万元,对直接负责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2)2020 年 11 月 27 日,根据深外管检[2020]92 号,因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责令招商银行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 5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29 万元人民币。

(3)2021 年 5 月 17 日,根据银保监罚决字〔2021〕16 号,因为同业投资提供第三方信用
担保、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部分未按规定计提风险加权资产;违规协助无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银行发行结构性衍生产品等违法违规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招商银行被银保监会罚款 7170 万元。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招商银行净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且招商银行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 AAA 评级,上述罚款占其净资产及净利润比例低,上述事项对招商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本基金投资于招商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招商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招商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招商银行经营及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4.19 宁波银行小微债 01 发债主体受监管处罚情况:

(1)2020 年 10 月 16 日,根据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48 号,因授信业务未履行关系人回
避制度、贷后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宁波银保监局对宁波银行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并责令该行对贷后管理不到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2020 年 11 月 7 日,根据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34 号,因办理融资性保函违反审慎
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 3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2020 年 12 月 10 日,根据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0〕35 号,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
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被苏州银保监局处以 90 万元的罚款。

(4)2021 年 6 月 10 日,根据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36 号,因代理销售保险不规范,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宁波银保监局对宁波银行处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并责令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宁波银行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且宁波银行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 AAA 评级,上述罚款占其净利润及净资产的比例很低,该事项对宁波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本基金投资于宁波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宁波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宁波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项对宁波银行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5.18 贵阳银行绿色金融 01 发债主体受监管处罚情况:


(1)2021 年 4 月 15 日,根据贵银综罚字 〔2021〕第 1 号,因账户撤销超过期限报告;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 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贵阳银行被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警告并处以 61.5 万元的罚款。

(2)2021 年 4 月 26 日,根据贵汇罚〔2021〕1 号,因银行卡境外交易数据存在迟报或漏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贵阳银行被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警告并处以 6 万元的罚款。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贵阳银行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较好,且贵阳银行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 AAA 评级,上述罚款占其净利润及净资产的比例很低,该事项对贵阳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本基金投资于贵阳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贵阳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贵阳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项对贵阳银行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6.19 交通银行 01 发债主体受监管处罚情况: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交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广东省分行等 35 家分支机构由于对担保公司担保代偿能力评估、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收购本行不良资产;对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当地外汇管理局、银保监局、证监局、人行等监管机构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罚款合计 1661.5 万元。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交通银行净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实力很强,且交通银行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 AAA 评级,实力很强,该事项对交通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本基金投资于交通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交通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交通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项对交通银行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04,394.5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6,204,394.59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9,999,999.9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9,999,999.99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持有的本基金份额_本期期初 10,001,00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总份额 -

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1,000.00

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4.76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申购或者赎回本基金的情况。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占 发起份额占

持有份额总 发起份额总 发起份额承
项目 基金总份额 基金总份额

数 数 诺持有期限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 10,001,000. 4.76% 10,001,000. 4.76% 3 年

固有资金 00 00

基金管理人 - - - - -

高级管理人


基金经理等 - - - - -

人员

基金管理人 - - - - -

股东

其他 - - - - -

10,001,000. 4.76% 10,001,000. 4.76% 3 年

合计

00 00

注:1、上述份额总数为扣除认购费用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后的总份额数。

2、本基金发起式资金提供方仅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股东、其他从业人员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属于发起份额。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情况

投资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 持有份

别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份 申购份 赎回份 额 份额占
序号

超过 20%的时 额 额 额 比

间区间

机构 1 20210401-202 199,99 - - 199,998 95.24%
10630 8,999. ,999.99

99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持有基金份额超过 2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特定赎回比例及市场条件下,若 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将会导致流动性风险和基金净值波动风
险。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份额。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及其他临时公告。
10.2 存放地点
除上述第 6 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处外,其他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处。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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