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长盛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长盛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盛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盛价值发现
基金代码:008410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第三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直接终止《基金合
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30 个
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com.cn)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
务电话(400-888-26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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