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21日
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锦程积极养老 基金代码 009161
五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管理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4-29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投资者最短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持有期限为 5 年,不接受
持有未满 5 年的赎回申
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4-29
杜习杰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7-24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11-18
吴春杰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1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规定,如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
其他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
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通过将资产分别配置于高风险类资产和其他资产,控制投资组
投资目标 合的风险收益水平,并自下而上精选基金,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
健增值,为投资者提供适应其风险承受水平的养老理财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
投资范围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
基金份额;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
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均包含QDII)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
过80%。
基金资产投资于高风险类资产,如股票型基金、应计入高风险类资产
的混合型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均包含
QDII)及股票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低于65%且不超过80%;其
他资产,如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不计入高风险类资产的混合
型基金(均包含QDII)、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
同业存单等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低于20%。
应计入高风险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基
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二是最近4个季
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
券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1、目标风险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的目标风险指通过将基金所投资的
高风险类资产和其他资产长期保持在相对恒定的比例,以达到目标的
风险水平。
管理人根据对各类资产的中长期预期假设和策略观点以及目标客户
的风险收益偏好进行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设定本基金在高风险类资
产和其他资产之间的基准配置比例为75%:25%;高风险类资产指股票
型基金、应计入高风险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
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均包含QDII)及股票;其他资产指债券型
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不计入高风险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均包含
QDII)、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同业存单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高风险类资产的向上、向下调整幅度分别不超过5%、10%。
(2)细分资产类别配置策略:管理人根据长期资本市场观点评估各
细分资产类别的风险收益特征,形成对不同资产类别的预期。在此基
础上,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细分资产类别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定期结
合策略观点,修正资产配置。
2、主动管理型基金投资策略: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优选基金,研究
过程中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优选符合要求且能在中长期创
造超额收益的基金。
3、指数基金投资策略:优选中长期景气向好的指数基金进行配置,
增厚组合收益,并把握阶段性投资机会,获取超额收益。
4、其他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基金管理人将养老目标风险基金根据不同风险程度进行划分。本基金
的高风险类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为75%:25%,在基金管理
风险收益特征 人管理的养老目标风险基金中,属于高风险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较高
的。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管理人和相关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
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
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 元 ≤ M < 100 万元 1.00%
申购费(前收费)
1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60%
M ≥ 500 万元 1000 元/笔
赎回费 - 0.00% 固定费
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费用。
注:1.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年费率计提。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市场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操作或技术风险
5、合规性风险
6、其他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投资风险
9、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10、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11、本基金特定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1)投资管理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受制于被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基金区域配置、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投资组合变动等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从而产生信息不透明的风险。此外,在本基金精选基金的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使得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不一定能够持续优于其他基金。
(2)关联交易风险
本基金目前将主要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公募基金、摩根资产管理(J.P. MorganAsset Management)旗下的香港互认基金以及全市场的指数基金(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摩根资产管理主要是指与上投摩根存在关联关系的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法人实体,包
括但不限于 JPMorgan Funds (Asia) Limited 等。
(3)双重收费风险
当本基金投资于非本管理人管理的公募基金,或非本托管人托管的公募基金时,基金存在双重收费的风险,即在被投资基金已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费用的基础上,本基金仍将收取相应管理费、托管费或其他费用。
(4)海外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基金的投资绩效将受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和总体经济趋势的影响,而且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会与国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例如,各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要求均存在较大的区别,投资市场监管严格的发达国家比投资经济状况波动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市场风险要小。此外,相对于国内市场的规则来说,由于有的国家或地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5)汇率风险
指经济主体持有或运用外汇的经济活动中,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若本基金使用人民币申购 QDII 基金,QDII 基金将人民币换为外币后投入境外市场,本基金赎回 QDII基金时获得的为人民币。由于人民币汇率在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基金投资 QDII 基金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6)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提前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12、流动性风险评估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cifm.com 客服电话:400-889-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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