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渤海银行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渤海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渤海银行将自2022年12月29日起代理销售本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业务 转换业务
1 006290 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开通 不开通
金中基金(FOF)A类
2 009572 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开通 不开通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
3 009573 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开通 不开通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
从2022年12月29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渤海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
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渤海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
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渤海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渤海银行可
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渤海银
行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渤海银行客服电话:95541
渤海银行网址:www.cbhb.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
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
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
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
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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