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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创金合信研究精选股票A (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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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研究精选股票A010001
基金类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20-11-04     基金规模:0.09亿份     基金经理: 李䶮 
基金全称:创金合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5% 众禄费率:0.15%(1.00折) "众禄"为您节省13.28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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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金合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为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创金合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为证券公司交
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创金合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创金合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改为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创金合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创金合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

自 2023 年 2 月 7 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
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场内证券交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拟对《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一、基金托管协议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联系人:贾崇宝 联系人:吕阿鹏

注册资本:2.33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6096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洪崎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 注册资本:43,782,418,502 元人民
人民币 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1996 年 02 月 07 日至长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 期

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
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 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
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
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 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提供保管 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
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基金财产的保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管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托管人、证券经纪机构的固有
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 财产。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
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 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
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 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
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 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
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 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基金证券资

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
司、深圳分公司为本基金开立 分公司为本基金开立本基金的证
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联名的证 券账户。

券账户。 ……

…… 3、基金证券账户的管理和运用由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由基金 基金管理人负责。

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 4、基金管理人负责开立本基金的
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证券资金账户,并配合基金托管人
4、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 办理客户交易结算签约手续。证券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资金账户开立后,基金管理人将证
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 券资金账户的开户资料(复印件)
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 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交基金托管人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留存。

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 本基金交易所证券交易资金采用
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 第三方存管模式,即用于证券交易
金、证券结算保证金等的收取 结算资金全额存放在基金管理人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为本基金开设证券资金账户中,场
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由基金管
理人所选择的证券经纪机构负责。
基金托管人不负责办理场内的证
券交易资金清算,也不负责保管证
券资金账户内存放的资金。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
让证券资金账户,亦不得使用证券
资金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
活动。本基金通过证券经纪机构进
行的交易由证券经纪机构作为结
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

六、指令的发送、确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
认及执行 的时间和程序 时间和程序

1、指令的发送 1、指令的发送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加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开

密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 展场内证券交易前,基金管理人通
和基金托管人双方书面共同确 过基金托管账户与证券资金账户
认的方式。 已建立的第三方存管系统在基金
托管账户与证券资金账户之间划
款,即银证互转。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场外交易资金划
拨及其他款项付款指令,基金托管
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
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基
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电子指
令或加密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书面共同
确认的方式。对于因基金管理人未
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划款指
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拨所
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交易及清算交 (一)选择证券、期货买卖的证 (一)选择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
收安排 券、期货经营机构 期货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证券买 基金管理人应制定选择代理本基
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 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纪机构的标
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 准和程序,并负责根据相关标准以
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 及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证券经纪
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 机构进行考察后确定代理本基金
的专用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 证券买卖的证券经纪机构,并与基
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 金托管人、证券经纪机构签订证券
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经纪服务协议,明确三方在本基金
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 参与场内证券买卖中的各类证券
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 交易、证券交收及相关资金交收、
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 交易数据传输与接收过程中的职
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 责和义务。基金管理人对选择具有
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 相应资质与能力的证券经纪机构
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 及期货经纪机构负有责任。

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本基金财产
情况及基金交易单元号、佣金 的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 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 管人。
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 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 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其他事宜根据
为准。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 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可参照金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 有关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构选择并与其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其 的规则执行。
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
规定的,可参照有关证券买卖、
证券经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
行。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
交收安排 安排

1、清算与交割 1、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本基金财产所有场内证券交易的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 清算交收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的证法》、《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 券经纪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负责办法》,在每月第二个工作日 办理,由该证券经纪机构直接根据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 理。本基金通过期货经纪机构进行算备付金限额或结算保证金进 的交易由期货经纪机构作为结算行重新核算、调整,管理人应 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本基提前一个交易日匡算最低备付 金其他证券交易由基金托管人或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调整金 相关机构负责结算。
额,留出足够资金头寸,以保 本基金财产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证正常交收。基金托管人在中 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场外交易用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证券结 于交收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 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 划款指令。

证券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
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
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
下月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
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
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
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
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
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
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
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
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
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
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
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
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
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
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
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
据此引发的任何证券、资金交
收违约事件,由责任方按照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及双
方签署的《托管银行证券资金
结算协议》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
措施,确保 T 日日终有足够的
资金头寸完成 T+1 日的投资

交易资金结算;如因基金管理
人原因导致资金头寸不足,基
金管理人应在 T+1 日上午 10:
00 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
清算。如果未遵循上述规定备
足资金头寸,影响基金资产的
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
间的一级清算,据此引发的任
何证券、资金交收违约事件,
由责任方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要求及双方签署的《托
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基金参与 T+0 交易所非担保
交收债券交易的,基金管理人
应确保有足额头寸用于上述交
易,并必须于 T+0 日 14:00 之
前出具有效划款指令(含不履
约申报申请),并确保指令要
素(包括但不限于交收金额、
成交编号)与实际交收信息一
致。如由非基金托管人的原因
导致 T+0 非担保交收失败,给
基金资产及基金托管人造成的
直接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
赔偿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
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
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
交收账户(除登记公司收保或
冻结资金外)上有充足的资金。
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
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并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并视账户余额充

足时为指令送达时间。基金管

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

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

间,一般为 2 个工作小时。在

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

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三、重要提示

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网址:www.cjhx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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