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平安稳健养老一年持有
A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 年 12 月 7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9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 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稳健养老一年持有 基金代码 011557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稳健养老一年持有 A 下属基 金交易代码 011557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上市交 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 日开放申购,但投
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份额需至少持有满 1 年,在
1 年锁定 期内不能提出赎回
申请
开 始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 2021 年 5 月 7 日
基金经理 高莺 理的日期
证券从 业日期 2008 年 1 月 1 日
开 始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 2023 年 4 月 19 日
基金经理 尚琼 理的日期
证券从 业日期 2010 年 7 月 15 日
其他 无
二、基 金 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在合理控制投资组合
投资目标 波动性的同时,力争实现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长期稳健回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本基金主 要投资于经 中国证监会依 法核准或注 册的公 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
投资范围 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 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 REITs)、
香港互认基金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基金)、股票、债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
基金、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 票)、港股
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允许
投资的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 存款以及其
他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 基
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
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 30%,其中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5%-30%,且对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10%。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
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对于 权益类资产中的混合型基金 主要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
一的基金类型:(1)基金合同中明确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60%以上的混合型
基金;(2)根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在 60%以上的混
合型基金。 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将采取主动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即在股混类基金、债
券类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其他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其次,本基金将精选具有较高投
主要投资策略 资价值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和债 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1、大类资
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债券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
本基金为 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在通 常情况下其 预期收 益及预期风 险水平高于债 券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 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 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正式生效;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 资 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 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500,000 0.80%
申购费 500,000≤M<2,000,000 0.60%
(前收 费) 2,000,000≤M<5,000,000 0.40%
M≥5,000,000 1,000 元/笔
N<7 天 1.50%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80 天 0.50%
N≥180 天 0.00%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可对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特定投资人实行有差别的费率优惠。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人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人包括养老 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 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 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 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特定投资人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人将享受申购费率零折优惠。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2%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 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四、风 险 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的风险按来源可 以分为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港股投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
(2)本基金是养老目标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本基金将采取主动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注重风险与收益 的平衡,即在股混类基金、债券类基金、货币市场 基金和其他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其次 ,本基金将精选 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和债券,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各 类资产股票市场 、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的变化都将影响到本基金业绩表现和投资者长期养老目标的实现,在极端情形下,本基金可能会出现本金亏损的情形。
(3)本基金的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1 年(红利再投
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 基金份额锁定期 锁定),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 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 放持有期,每份 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 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 时承担相应的投 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 券市场中的其他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 ,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 经济周期、市场 环境或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 判断不足等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 的绩效带来风险 。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 的主观性,将在 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 。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 境、行业周期、 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 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 在特定时期内低 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 视基金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基金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
制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将面临投资公募 REITs 的特有风险。
4、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 章节有关风险收 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 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 了一般市场情况 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 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 评价与基金法律 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 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方当事人同意,因基 金合同而产生的 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 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 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 。因此,本文件 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 他 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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