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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Y (01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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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Y017675
基金类型:FOF、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2-12-24     基金规模:0.35亿份     基金经理: 陈文扬 
基金全称: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27%
  • 近一月增长率
    -0.13%
  • 近一季增长率
    5.18%
  • 近半年增长率
    1.11%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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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3年年度报告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自 2022 年 12 月 24 日(含)起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增设 Y 类基金份额,
原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供非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投资者投资。新设的 Y 类基金份额当
日未开通销售,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开始办理申购业务并生效。本报告中本基金 Y 类份额的"基
金合同生效日"特指 2022 年 12 月 27 日。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1
§4 管理人报告 ......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7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7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8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8
§5 托管人报告 ...... 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8
§6 审计报告 ......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21

7.1 资产负债表 ...... 21

7.2 利润表 ...... 22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3

7.4 报表附注 ...... 25
§8 投资组合报告 ......5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8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8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 58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6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4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6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5
§11 重大事件揭示...... 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5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 65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6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6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6

11.9 其他重大事件 ...... 7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5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75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5
§13 备查文件目录...... 7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5

13.2 存放地点 ...... 75

13.3 查阅方式 ...... 7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

基金主代码 0091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但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五年锁定持有期(红利再投
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255,384,611.92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A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Y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09184 017675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231,783,822.64 份 23,600,789.28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是积极型养老目标风险基金中基金,依照目标风险进行积
极的大类资产配置,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
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一只积极的养老目标风险策略基金。在设定的投资范围
及风险目标下,通过定量和定性的结合分析实现基金的资产配

置。同时,根据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动量因素和事件驱动做出
资产动态调整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中国债券总指数
收益率*2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型基金,且投资风格为
积极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
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周陶 张姗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1-53950806 400-61-95555

人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zhangshan_1027@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400-61-95555

传真 021-63326381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9 号 7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层-11 层 行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108 号供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大厦 7 层-11 层 行大厦

邮政编码 200010 518040

法定代表人 杨斌 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dfham.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108 号供销大厦 7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
(特殊普通合伙)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A 类份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A 类份额: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注册登记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Y 类份额: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108 号供销
Y 类份额: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大厦 7 层

管理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12 月 27

3.1. 日(基金

1 期 2023 年 2022 年 合同生 2021 年

间数 效日)-

据和 2022 年

指标 12 月 31



东方红颐和积 东方红颐和积 东方红颐和积 东方红 东方红颐和积 东方红


极养老五年 极养老五年 极养老五年 颐和积 极养老五年 颐和积
(FOF)A (FOF)Y (FOF)A 极养老 (FOF)A 极养老
五年 五年
(FOF) (FOF
Y )Y

本期

已实 - -642,197.07 - 21.60 34,052,850.92 -
现收 13,303,655.85 28,061,619.23



本期 - - - -5.74 18,484,453.68 -
利润 29,654,875.93 1,761,270.57 37,787,297.73

加权
平均

基金 -0.1283 -0.1568 -0.1643 -0.0025 0.0816 -
份额
本期
利润
本期
加权

平均 -12.42% -15.41% -14.82% -0.23% 6.80% -
净值
利润

本期
基金

份额 -11.87% -11.48% -13.25% -0.23% 7.09% -
净值
增长

3.1.
2 期

末数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据和
指标
期末

可供 - - 17,770,169.88 176.10 45,506,326.08 -
分配 11,344,776.10 1,051,677.00
利润
期末

可供 -0.0489 -0.0446 0.0770 0.0771 0.1989 -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期末

基金 220,439,046.5 22,549,112.2 248,967,599.3 2,464.6 284,569,470.7 -
资产 4 8 5 1 3

净值
期末

基金 0.9511 0.9554 1.0792 1.0793 1.2440 -
份额
净值
3.1.
3 累

计期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末指

基金
份额

累计 -4.89% -11.68% 7.92% -0.23% 24.40% -
净值
增长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3.99% 0.47% -4.65% 0.62% 0.66% -0.15%

过去六个月 -8.41% 0.50% -7.69% 0.66% -0.72% -0.16%

过去一年 -11.87% 0.58% -8.42% 0.66% -3.45% -0.08%


过去三年 -18.12% 0.81% -25.74% 0.85% 7.62%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

-4.89% 0.80% -12.75% 0.86% 7.86% -0.06%
起至今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Y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3.88% 0.47% -4.65% 0.62% 0.77% -0.15%

过去六个月 -8.21% 0.50% -7.69% 0.66% -0.52% -0.16%

过去一年 -11.48% 0.58% -8.42% 0.66% -3.06%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

-11.68% 0.57% -8.48% 0.66% -3.20% -0.09%
起至今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t 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
计算:

benchmarkt=60%*[t 日沪深 300 指数/(t-1 日沪深 300 指数)-1]+15%*[t 日恒生指数/(t-1 日
恒生指数)-1]+20%*[t 日中国债券总指数/(t-1 日中国债券总指数)-1]+5%*(t 日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365)

期间 T 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1+benchmarkt)]-1,其中 t=1,2,3,...T,T 表示时间截至日;

∏(1+benchmarkt)表示(1+benchmarkt)的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20 年 06 月 23 日,Y 类份额的“基金合同生效日”特指 2022 年 12
月 27 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
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 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 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 年 8 月,公司成为首家获
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品质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
方红匠心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均衡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明鉴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鼎元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多元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锦丰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瑞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欣和平衡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启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程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新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新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锦和甄选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和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锦弘甄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ESG 可持续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锦融甄选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招瑞甄选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东方红民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
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锦惠甄选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共赢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 30 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欣和积极配置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证东方红优势成长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季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债 0-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6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计 101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2020 年 06 月至今任 东方红颐和平
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经理、2020 年 06 月至今任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2020
年 06 月至今任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
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
上海东方 金经理、2021 年 03 月至今任东方红欣和
证券资产 平衡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陈文 管理有限 2020 年 6 - 14 年 (FOF)基金经理、2022 年 09 月至今任
扬 公司基金 月 23 日 东方红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
经理 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
2023年 05月至今任东方红颐安稳健养老
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曾
任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利率衍生
产品部经纪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融市场部交易员,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市场部高级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投资
主办人。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易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阈值的交易记录,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易行为的公平性。对于反向交易,原则上禁止组合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资经理提供投资依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交易行为。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规定。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产品是面向客户养老资金储备需求所成立的,以 75%权益类资产和 25%固收及其他类资产为战略配置比例进行资产配置的基金中基金(FOF)。

2023 年市场继续颠簸。全年出现过两次比较大的波动,一次是所谓“中特估”行情,一次是
AI 产业相关的板块。从我的框架看,比较难把握这样的交易型机会,因此参与不多。值得注意的是,2023 年海外资产有不错的表现,股票、债券均有涨幅。由于海外股票的静态估值较高,我对此保持谨慎,没有参与。但海外债券有不错的静态票息收入,我用部分仓位参与了相关基金,获得了一些收益。海外资产方面可以说有些收获,但投资能力还要再加强。

2023 年是产品成立以来首次净值跌破面值。另外全市场看,大部分客户由于基金产品连续两
年表现不佳,情绪比较低迷。但我对此有不一样的感受:

权益组合一贯分为“指数增强”、“价值挖掘”和“宏观对冲”三个策略。“指数增强”和“价值挖掘”是产品调整的主要原因。

“指数增强”策略致力于通过长期持有基金,跟踪全市场主动管理基金的平均表现,是 2023年产品表现不佳的主要板块。从 2023 年的资金偏好看,也是围绕着公募基金持仓不多的方向着力。但我对“指数增强”部分的持有是基于长期目的的,只要长期看公募主动管理基金还能创造超额收益,我就会继续持有。虽然近期市场上有不少质疑主动管理的声音,但我认为公募主动管理基金能创造超额的逻辑并没有消失,因此会积极的寻找时机扩大“指数增强”策略在组合中的比例。“价值挖掘”策略则致力于长期持有优秀的逆向投资人,同样无法规避市场整体的调整趋势,也是组合损失的一部分来源。但相对于“指数增强”,它充分体现了逆向投资人的谨慎本色,跌的比较少。

2024 年及往后,我会逐步提高“指数增强”策略在组合中的相对比例。市场经过了几年连续
调整,加上基金销售的情绪低迷,此时的市场定价水平大概率是不贵的。复盘 2020 年到 2021 年,在市场热情高涨的时候,是不会有这样的好价格去购买同样的资产的。从长期持有策略的视角看,定价不贵的时候,自然要找时机加强配置。市场的调整可能让部分人情绪低落,但我看到的是同样的资产卖价越来越低,因此有完全不一样的心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0.9511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0.9511 元;Y 类份额净
值为 0.9554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0.9554 元。本报告期基金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87%,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42%;Y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4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8.4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3 年经济持续复苏,但是还需要得到更多的支持。

因为经济恢复的力度不如 2022 年的市场预期,市场出现了一些调整。但我看到总体的估值水
平在中枢以下,且政策方面对于增长提供了很多支持。2024 年及往后,我对国内权益市场会积极寻找机会加大配置力度。海外资产方面,关注固收资产的高票息。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公司日常监察稽核工作主要由合规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2023 年开展了如下主要工作:

在合规管理履职方面:(1)切实履行日常合规管理职责,包括合规审查、合规宣导、合规培训、合规报告、合规咨询、合规检查/稽核、监管沟通与配合;(2)强化落实员工执业行为管理,包括加强员工投资申报督导工作,对新任投资人员进行上岗前合规谈话,进一步完善即时通讯工具管控,进一步加强合规监测工作;(3)切实履行反洗钱管理职责;(4)稳步跟进各类法律事务;(5)深入开展合规专题研究。

在风险管理履职方面:(1)切实履行日常风险管理职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按时完成内外部各类定期风控报告及数据报送,并对公司风控指标进行持续监测;(2)结合监管要求和市场环境变化,继续加强投资内控体系建设;(3)持之以恒加强风控系统建设,保障产品及业务稳定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原则上应保持估值程序和技术的一致性,对旗下管理的不同产品持有的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原则、程序及技术应当一致(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为了保障基金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授权估值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估值决策体系,估值委员会成员的任命和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运营部是估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6179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


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FOF)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红颐和
积极养老五年(FOF)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
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FOF)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
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其他信息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
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任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红颐和
积极养老五年(FO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
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基金、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任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红颐
和积极养老五年(FO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
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振波 金诗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
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4,987,419.06 16,005,300.15

结算备付金 1,601,312.95 493,178.31

存出保证金 91,179.89 106,773.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96,141,479.25 211,676,359.82

其中:股票投资 - 10,493,027.00

基金投资 196,141,479.25 201,183,332.82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4,415.80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38,917,663.20 21,044,104.4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472,880.23 6,674.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1,103.65 16,589.70

资产总计 243,208,622.43 249,348,980.28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4,240.33 162,651.81

应付托管费 26,223.28 28,678.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40,000.00 187,585.54

负债合计 220,463.61 378,916.3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255,384,611.92 230,698,738.33

未分配利润 7.4.7.12 -12,396,453.10 18,271,325.63

净资产合计 242,988,158.82 248,970,063.9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43,208,622.43 249,348,980.28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255,384,611.92 份,其中东方红颐和积极养
老五年(FOF)A 基金份额总额 231,783,822.64 份,基金份额净值 0.9511 元;东方红颐和积极养
老五年(FOF)Y 基金份额总额 23,600,789.28 份,基金份额净值 0.9554 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9,017,335.60 -35,356,359.73

1.利息收入 320,888.51 50,398.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62,682.07 50,398.4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258,206.44 -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11,910,098.57 -25,697,642.08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4,213,571.92 -5,217,659.81

基金投资收益 7.4.7.15 -8,392,231.36 -24,157,197.6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6 - 27,386.11

资产支持证券投 7.4.7.17 - -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9 - -

股利收益 7.4.7.20 695,704.71 3,649,829.27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7.4.7.21 -17,470,293.58 -9,725,705.84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2 42,168.04 16,589.70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2,398,810.90 2,430,943.7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878,465.16 1,903,889.56

2.托管费 7.4.10.2.2 332,816.40 335,206.99

3.销售服务费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 -
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4 - -

7.税金及附加 5,905.60 -

8.其他费用 7.4.7.25 181,623.74 191,847.1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31,416,146.50 -37,787,303.47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1,416,146.50 -37,787,303.47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1,416,146.50 -37,787,303.47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230,698,738.33 18,271,325.63 248,970,063.96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230,698,738.33 18,271,325.63 248,970,063.96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24,685,873.59 -30,667,778.73 -5,981,905.14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31,416,146.50 -31,416,146.50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24,685,873.59 748,367.77 25,434,241.36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685,873.59 748,367.77 25,434,241.36

2.基金赎回 - - -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255,384,611.92 -12,396,453.10 242,988,158.82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228,760,756.48 55,808,714.25 284,569,470.73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228,760,756.48 55,808,714.25 284,569,470.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1,937,981.85 -37,537,388.62 -35,599,406.77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37,787,303.47 -37,787,303.47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1,937,981.85 249,914.85 2,187,896.70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37,981.85 249,914.85 2,187,896.70

2.基金赎回 - - -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230,698,738.33 18,271,325.63 248,970,063.9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锋 汤琳 陈培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41 号《关于准予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06,618,437.19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42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红
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6,692,526.28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4,089.09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五年锁定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五年内锁定。在锁定期内,该份额不能赎回。自锁定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该份额可以赎回。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发布的《关
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新增 Y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以及修改后的《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合同》,自 2022 年 12 月 24 日起,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原有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供
非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投资者投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香港互认基金,下同)、股票及存托凭证(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永续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75%,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可以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战术调整,但权益资产的向上、向下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 5%、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 65%-80%之间。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5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 50%的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但在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
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
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收益分配方式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
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3)对于基金投资,根据中基协发[2017]3 号《关于发布<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
的通知》之附件《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按采用如下方法估值:

(a)对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及封闭式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b)对于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其他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

(c)对于境内上市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份额净值,则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益,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d)对于境内非上市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易等特殊情况,本基金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

(a)以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若所投资基金与基金中基金估值频率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b)以所投资基金的收盘价估值的,若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c)如果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间发生分红除权、折算或拆分,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
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
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4,987,419.06 16,005,300.15

等于:本金 4,986,519.93 16,004,026.21

加:应计利息 899.13 1,273.94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 - -
以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4,987,419.06 16,005,300.1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 - - -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214,756,752.96 - 196,141,479.25 -18,615,273.71

其他 - - - -

合计 214,756,752.96 - 196,141,479.25 -18,615,273.71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1,196,642.40 - 10,493,027.00 -703,615.40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 - - -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201,624,697.55 - 201,183,332.82 -441,364.73

其他 - - - -

合计 212,821,339.95 - 211,676,359.82 -1,144,980.13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4,415.80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4,415.80 -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权投资。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8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应收销售服务费返 1,103.65 16,589.70


合计 1,103.65 16,589.70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 17,585.54

其中:交易所市场 - 17,585.54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40,000.00 170,000.00

合计 40,000.00 187,585.54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A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30,696,454.78 230,696,454.78

本期申购 1,087,367.86 1,087,367.8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31,783,822.64 231,783,822.64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Y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283.55 2,283.55

本期申购 23,598,505.73 23,598,505.7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3,600,789.28 23,600,789.28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综合收益。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7,770,169.88 500,974.69 18,271,144.57

本期期初 17,770,169.88 500,974.69 18,271,144.57

本期利润 -13,303,655.85 -16,351,220.08 -29,654,875.9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48,221.94 -9,266.68 38,955.26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8,221.94 -9,266.68 38,955.26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514,735.97 -15,859,512.07 -11,344,776.10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Y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76.10 4.96 181.06

本期期初 176.10 4.96 181.06

本期利润 -642,197.07 -1,119,073.50 -1,761,270.5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213,692.50 -504,279.99 709,412.51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213,692.50 -504,279.99 709,412.51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71,671.53 -1,623,348.53 -1,051,677.00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5,183.02 36,127.0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6,344.32 13,047.99

其他 1,154.73 1,223.50

合计 62,682.07 50,398.49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31日 月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4,213,571.92 -5,217,659.81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4,213,571.92 -5,217,659.81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1 日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 38,609,567.78 124,991,675.96


减:卖出股票成本 42,697,578.04 129,850,245.42
总额

减:交易费用 125,561.66 359,090.35

买卖股票差价收 -4,213,571.92 -5,217,659.81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7.4.7.15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675,725,924.76 972,215,949.75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683,638,394.90 995,677,382.08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 49,213.35 -
纳增值税额

减:交易费用 430,547.87 695,765.32

基金投资收益 -8,392,231.36 -24,157,197.65

7.4.7.16 债券投资收益
7.4.7.16.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 - 19.08
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 27,367.03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 27,386.11

7.4.7.16.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 283,392.00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 256,000.00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 24.69

减:交易费用 - 0.28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 27,367.03

7.4.7.16.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6.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7.4.7.17.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8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8.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8.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9 衍生工具收益
7.4.7.19.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9.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20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 23,391.86 86,766.84
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 - -
补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 672,312.85 3,563,062.43
收益

合计 695,704.71 3,649,829.27

7.4.7.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7,470,293.58 -9,725,705.84

股票投资 703,615.40 -4,384,257.55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18,173,908.98 -5,341,448.29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 - -
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7,470,293.58 -9,725,705.84

7.4.7.22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销售服务费返还 42,168.04 16,589.70

合计 42,168.04 16,589.70

7.4.7.23 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

务费(元) 319,299.08 97,179.82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 2,377,730.13 2,218,842.58
(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费 423,522.84 411,602.14
(元)
注:上述费用为根据所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列明的计算方法对销售服务费、管理费和托管费进行的估算;上述费用已在本基金所持有基金的净值中体现,不构成本基金的费用项目。
7.4.7.24 信用减值损失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5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证券组合费 257.49 303.88

银行费用 3,366.25 3,543.31

账户维护费 18,000.00 18,000.00

合计 181,623.74 191,847.19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资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

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的比例

(%)

东方证券 57,937,653.01 82.64 151,157,725.55 67.39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债券回 占当期债券回
成交金额 购 成交金额 购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例(%)

东方证券 1,454,280,000.00 73.38 - -

7.4.10.1.4 基金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1 日


占当期基金 占当期基金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例(%)

东方证券 529,693,902.53 51.20 470,277,353.35 32.34

7.4.10.1.5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

东方证券 44,338.36 83.47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

东方证券 113,606.69 68.32 10,093.78 57.40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878,465.16 1,903,889.56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832,066.39 869,551.68
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046,398.77 1,034,337.88

注:1、本基金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各类基金份额支付基金管理人东证资管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8%;本基
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4%。其计算公式为:

各类基金份额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该类基金份额的年费率/当年天数。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3、本基金 2023 年度因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而已在管理费计算基数中扣除部
分对应的管理费金额为 77,339.94 元(2022 年度:138,605.05 元)。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32,816.40 335,206.99

注:1、本基金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各类基金份额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15%;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075%。其计算公式为:

各类基金份额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该类基金份额的年费率/当年天数。

2、本基金 2023 年度因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其他基金而已在托管费计算基数中扣除部
分对应的托管费金额为 20,596.10 元(2022 年度:47,762.31 元)。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
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FOF)A (FOF)Y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 -
6 月 23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8,008,180.00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008,180.00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455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2 年 12 月 27 日(基金合
月 31 日 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FOF)A (FOF)Y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 -
6 月 23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8,008,180.00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008,180.00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4713%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有关规定支付。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4,987,419.06 45,183.02 16,005,300.15 36,127.0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基金管理人东证资管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合计
2,165,871.81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10,485,818.76 元),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89%
(2022 年 12 月 31 日:4.21%)。

7.4.10.8.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申购费(元) - -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赎回费(元) - 46,037.85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 42,168.02 16,589.70
服务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 77,432.58 205,943.59
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 20,554.09 41,240.25
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交易 - 353.64
费用(元)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转换费 - 19,530.42
(元)
注:本基金申购、赎回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ETF 除外),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规定应当收取并记入被投资基金其他收入部分的赎回费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交易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产生的申购费、赎回费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减免,故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该类申购费为零,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该类赎回费仅为按规定应当收取并记入被投资基金其他收入部分的赎回费。交易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产生的销售服务费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从被投资基金收取后向本基
金返还。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应支付托管费、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相关披露金额根据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实际持仓、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方法估算。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等。在经营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单元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根据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原则制订相关风险控制政策,使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与风险承受能力保持相当;督促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识别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各类重大风险,组织对重大事件、重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就相关解决方案进行评审;督促各职能部门识别和评估新产品、新业务的风险,就相关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督促各职能部门重点关注内控机制薄弱环节和可能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事件,审议并决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解决方案;根据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和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职责分工,指导实施风险应对方案;审议公司投资授权有关的风险控制方案等。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招商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在场外申赎基金份额均通过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或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销售机构办理,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于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
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且于基金开放日内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且不持有其他基金中基金。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持有单只基金(ETF 联接基金除外)不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模为准。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于开放日内,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在本基金开放日,本基金投资于流通受限基金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估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未超过 15%。

于开放日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
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债券投资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3 个 3 个月-1 1-5 5 年以

2023 年 12 月 31 1 个月以内 月 年 年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4,987,419.06 - - - - - 4,987,419.06

结算备付金 1,601,312.95 - - - - - 1,601,312.95


存出保证金 91,179.89 - - - - - 91,179.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196,141,479.25 196,141,479.25

买入返售金融资 -4,415.80 - - - - - -4,415.80


应收申购款 2,223.76 - - - - 1,470,656.47 1,472,880.23

应收清算款 - - - - - 38,917,663.20 38,917,663.20

其他资产 - - - - - 1,103.65 1,103.65

资产总计 6,677,719.86 - - - - 236,530,902.57 243,208,622.43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154,240.33 154,240.33

应付托管费 - - - - - 26,223.28 26,223.28

其他负债 - - - - - 40,000.00 40,000.00

负债总计 - - - - - 220,463.61 220,463.61

利率敏感度缺口 6,677,719.86 - - - - 236,310,438.96 242,988,158.82

上年度末 1-3 个 3 个月-1 1-5 5 年以

2022 年 12 月 31 1 个月以内 月 年 年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16,005,300.15 - - - - - 16,005,300.15

结算备付金 493,178.31 - - - - - 493,178.31

存出保证金 106,773.18 - - - - - 106,773.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211,676,359.82 211,676,359.82

应收申购款 924.98 - - - - 5,749.66 6,674.64

应收清算款 - - - - - 21,044,104.48 21,044,104.48

其他资产 - - - - - 16,589.70 16,589.70

资产总计 16,606,176.62 - - - - 232,742,803.66 249,348,980.28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162,651.81 162,651.81

应付托管费 - - - - - 28,678.97 28,678.97

其他负债 - - - - - 187,585.54 187,585.54

负债总计 - - - - - 378,916.32 378,916.32

利率敏感度缺口 16,606,176.62 - - - - 232,363,887.34 248,970,063.96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因此市场
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
寸进行监控。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承受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是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受到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涨跌趋势的影响,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通过组合估值、行业配置分析等进行其他价格风险管理。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 - 10,493,027.00 4.21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196,141,479.25 80.72 201,183,332.82 80.81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196,141,479.25 80.72 211,676,359.82 85.02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沪深 300 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日) 31 日 )

分析 1.沪深 300 指数上

7,851,988.46 8,495,452.59
升 5%

2.沪深 300 指数下

-7,851,988.46 -8,495,452.59
降 5%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资产-资本定价模型(CAPM)对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进行分析。上表为其
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股票市场指数(沪深 300)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净值产生的影响。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196,141,479.25 211,676,359.82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196,141,479.25 211,676,359.82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对于定期开放的基
金投资,本基金不会于封闭期将相关基金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
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
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注: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196,141,479.25 80.65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415.80 -0.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588,732.01 2.71

8 其他各项资产 40,482,826.97 16.65

9 合计 243,208,622.43 100.00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3690 美团-W 17,251,246.33 6.93

2 002475 立讯精密 4,416,155.00 1.77

3 603517 绝味食品 4,257,121.31 1.71

4 600900 长江电力 1,273,537.00 0.51

5 603833 欧派家居 1,094,700.00 0.44

6 601021 春秋航空 1,094,533.00 0.44

7 600754 锦江酒店 715,153.00 0.29

8 300274 阳光电源 705,670.00 0.28

9 601888 中国中免 692,820.00 0.28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3690 美团-W 15,112,725.68 6.07

2 002475 立讯精密 12,745,320.00 5.12

3 603517 绝味食品 3,957,699.00 1.59

4 603501 韦尔股份 1,692,533.10 0.68

5 600900 长江电力 1,260,270.00 0.51

6 601021 春秋航空 948,701.00 0.38

7 603833 欧派家居 867,750.00 0.35

8 300274 阳光电源 718,298.00 0.29

9 600754 锦江酒店 665,280.00 0.27

10 601888 中国中免 640,991.00 0.26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1,500,935.6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8,609,567.78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8.12.1 投资政策及风险说明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产品特征,综合定量和定性两个维度优选拟投资基金标的。首先,对全市场基金进行筛选,构建基础基金池,再通过对基础基金池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调研情况进一步筛选,构建精选基金池,最后结合市场情况和基金风格构建投资组合,通过分散投资风险为投资者谋求较稳定的投资回报。
8.12.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占基 是否属
金资 于基金
序 基金代 运作 产净 管理人
号 码 基金名称 方式 持有份额(份) 公允价值(元) 值比 及管理
例 人关联
(%) 方所管
理的基




摩根国际 契约

1 968052 债券人民 型开 2,438,288.69 25,992,157.44 10.70 否
币累计 放式

华宝量化 契约

2 000754 对冲混合 型开 14,799,406.99 16,230,509.65 6.68 否
C 放式

中泰玉衡 契约

3 006624 价值优选 型开 7,877,260.09 16,097,180.99 6.62 否
混合 A 放式

大成优势 契约

4 008271 企业混合 型开 7,125,236.04 12,445,649.79 5.12 否
A 放式

浙商聚潮 契约

5 013531 产业成长 型开 8,340,230.11 12,326,860.10 5.07 否
混合 C 放式

易方达上 交易

6 588080 证科创板 型开 10,003,900.00 8,723,400.80 3.59 否
50ETF 放式

(ETF)

华泰柏瑞 交易

7 510300 沪深 型开 2,093,900.00 7,326,556.10 3.02 否
300ETF 放式

(ETF)

华安添鑫 契约

8 007020 型开 5,247,869.10 5,964,728.02 2.45 否
中短债 C 放式

广发睿毅 契约

9 005233 领先混合 型开 2,472,481.53 5,707,723.61 2.35 否
A 放式

广发价值 契约

10 008099 领先混合 型开 4,002,943.56 5,562,490.37 2.29 否
A 放式

交易

11 511990 华宝添益 型开 52,027.00 5,203,116.22 2.14 否
放式


(ETF)

宝盈消费 契约

12 003715 型开 1,933,096.45 3,498,324.65 1.44 否
主题混合 放式

广发多因 契约

13 002943 型开 1,068,361.57 3,223,567.37 1.33 否
子混合 放式

大成消费 契约

14 017773 主题混合 型开 1,660,167.81 3,096,212.97 1.27 否
C 放式

交银品质 契约

15 013882 升级混合 型开 1,758,140.90 2,879,834.79 1.19 否
C 放式

国联竞争 契约

16 003145 型开 1,699,996.20 2,765,383.82 1.14 否
优势股票 放式

万家臻选 契约

17 005094 型开 1,274,424.61 2,726,886.34 1.12 否
混合 放式

诺德价值 契约

18 570001 型开 1,242,207.93 2,709,876.60 1.12 否
优势混合 放式

建信健康 契约

19 014849 民生混合 型开 547,383.58 2,638,936.24 1.09 否
C 放式

华富价值 契约

20 410007 增长混合 型开 1,131,575.06 2,551,249.13 1.05 否
A 放式

建信优选 契约

21 530003 成长混合 型开 1,088,257.08 2,463,378.73 1.01 否
A 放式

信澳健康 契约

22 015208 中国混合 型开 1,166,981.75 2,461,164.51 1.01 否
C 放式

23 700003 平安策略 契约 582,075.49 2,430,747.25 1.00 否
先锋混合 型开


放式

华商智能 契约

24 015385 生活灵活 型开 1,332,727.47 2,373,587.62 0.98 否
配置混合 放式

C

华商科技 契约

25 008961 型开 1,784,753.37 2,370,509.43 0.98 否
创新混合 放式

富国文体 契约

26 011125 健康股票 型开 1,127,336.60 2,353,878.82 0.97 否
C 放式

安信价值 契约

27 008892 成长混合 型开 1,742,716.65 2,349,704.86 0.97 否
C 放式

前海开源 契约

28 002663 沪港深大 型开 1,313,769.78 2,346,392.83 0.97 否
消费主题 放式

混合 C

广发策略 契约

29 270006 型开 975,411.71 2,319,333.96 0.95 否
优选混合 放式

建信改革 契约

30 016269 红利股票 型开 636,263.69 2,274,006.43 0.94 否
C 放式

东方红京 契约

31 017535 东大数据 型开 874,746.29 2,165,871.81 0.89 是
混合 C 放式

易方达环 契约

32 001856 保主题混 型开 685,930.78 2,129,815.07 0.88 否
合 A 放式

易方达新 契约

33 001373 型开 1,227,653.03 2,123,839.74 0.87 否
丝路混合 放式

海富通科 契约

34 009024 技创新混 型开 2,643,147.27 2,120,861.37 0.87 否
合 C 放式


民生加银 契约

35 001220 研究精选 型开 2,127,643.40 2,119,132.83 0.87 否
混合 放式

银华智荟

内在价值 契约

36 016262 灵活配置 型开 1,397,796.21 2,111,510.95 0.87 否
混合发起 放式

式 C

宏利周期 契约

37 162202 型开 755,017.52 2,110,273.97 0.87 否
混合 放式

易方达供 契约

38 002910 给改革混 型开 810,451.23 2,090,396.86 0.86 否
合 放式

永赢智能 契约

39 006269 型开 1,177,652.96 2,057,477.49 0.85 否
领先 C 放式

华夏上证 交易

40 588000 科创板 50 型开 2,276,100.00 2,041,661.70 0.84 否
成份 ETF 放式

(ETF)

中欧明睿 契约

41 005765 新常态混 型开 1,112,721.97 2,011,244.96 0.83 否
合 C 放式

万家智造 契约

42 006133 优势混合 型开 619,571.22 1,342,796.71 0.55 否
C 放式

华夏恒生 交易

43 513180 科技 型开 348,300.00 173,801.70 0.07 否
ETF(QDII) 放式

(ETF)

中银优选 契约

44 012631 型开 143,270.23 129,444.65 0.05 否
混合 C 放式

8.12.3 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全部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3.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1,179.89

2 应收清算款 38,917,663.2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472,880.2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应收销售服务费返还 1,103.65

9 其他 -

10 合计 40,482,826.97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户)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

东方红颐

和积极养 3,985 58,164.07 23,986,604.00 10.35 207,797,218.64 89.65
老 五 年
(FOF)A
东方红颐

和积极养 3,823 6,173.37 0.00 0.00 23,600,789.28 100.00
老 五 年
(FOF)Y

合计 7,808 32,708.07 23,986,604.00 9.39 231,398,007.92 90.61

注:分类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类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568,742.20 0.25
理人所 (FOF)A
有从业

人员持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492,189.72 2.09
有本基 (FOF)Y


合计 1,060,931.92 0.42

注:分类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类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0~10
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FOF)A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10~50
放式基金 (FOF)Y

合计 10~50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FOF)A

本开放式基金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 0~10
(FOF)Y

合计 10~5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
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A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Y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23 206,692,526.28 -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230,696,454.78 2,283.55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 1,087,367.86 23,598,505.73
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 - -
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 - -
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231,783,822.64 23,600,789.28
份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杨海同志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起担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未发生重大影响事件。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 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基金本报告期应 支付给该事务所审计报酬为 40,000.00 元人民币。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东方证券 5 57,937,653. 82.64 44,338.36 83.47 -

01

国金证券 2 2,545,055.3 3.63 1,835.97 3.46 -

1

长江证券 2 2,457,442.0 3.51 1,772.59 3.34 -

0

安信证券 1 1,886,009.0 2.69 1,360.33 2.56 -

0

野村东方 2 1,692,533.1 2.41 1,220.75 2.30 -

国际证券 0

广发证券 2 1,134,233.0 1.62 818.33 1.54 -

0

汇丰前海 2 1,061,943.0 1.51 765.83 1.44 -

0

中信证券 2 699,617.00 1.00 504.48 0.95 -

国盛证券 2 696,018.00 0.99 502.00 0.95 -

财通证券 2 - - - - -

东方财富 2 - - - - -

证券

东吴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高盛中国 1 - - - - -

证券


光大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宏信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2 - - - - -

华金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华兴证券 2 - - - - -

开源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摩根大通 2 - - - - -

证券

申万宏源 1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证券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如有)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交易佣金收费合理。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交易单元。
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变更情况:新增财通证券交易单元 2 个,新增摩根大通证券交易单元 2 个。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商 占当 占当期 占当 占当
名 期债 债券回 期权 期基
称 成交 券成 购成交 成交金 证成 金成
金额 交总 成交金额 总额的 额 交总 成交金额 交总
额的 比例 额的 额的
比例 (%) 比例 比例
(%) (%) (%)



方 - - 1,454,280,000.00 73.38 - - 529,693,902.53 51.20




金 - - 50,000,000.00 2.52 - - 61,109,450.20 5.91




江 - - 138,600,000.00 6.99 - - 71,600,396.70 6.92




信 - - 181,100,000.00 9.14 - - 48,726,927.10 4.71






方 - - - - - - 27,157,425.00 2.63




广

发 - - - - - - 50,022,480.20 4.84




丰 - - 62,900,000.00 3.17 - - 56,336,854.20 5.45




信 - - 70,000,000.00 3.53 - - 34,334,343.80 3.32



国 - - 16,000,000.00 0.81 - - 10,459,286.80 1.01






通 - - - - - - 39,289,170.40 3.80





财 - - - - - - - -





吴 - - - - - - - -




正 - - - - - - - -





中 - - - - - - - -





大 - - - - - - - -




泰 - - - - - - - -




信 - - - - - - - -




通 - - - - - - - -




信 - - - - - - - -





创 - - - - - - - -




金 - - - - - - - -




泰 - - - - - - - -




兴 - - - - - - - -




源 - - 3,000,000.00 0.15 - - 51,508,686.40 4.98




生 - - - - - - - -





大 - - 6,000,000.00 0.30 - - 54,290,128.68 5.25





万 - - - - - - - -




风 - - - - - - - -


西

部 - - - - - - - -



西 - - - - - - - -






业 - - - - - - - -




河 - - - - - - - -




商 - - - - - - - -




金 - - - - - - - -




泰 - - - - - - - -





建 - - - - - - - -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1 于旗下部分基金 2023 年非港股通交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4 日
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2 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9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3 于部分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降低定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13 日
投起点金额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4 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16 日


5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17 日


于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安

排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6 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17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7 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18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8 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18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9 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19 日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10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2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20 日
第 4 季度报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11 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 月 20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12 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2 月 6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13 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2 月 10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14 于部分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2 月 15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15 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2 月 21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16 于部分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2 月 23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17 于部分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9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18 于旗下基金增加上海万得基金销售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16 日
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19 于部分基金增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29 日
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20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2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3 月 31 日
年度报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21 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2023 年港股通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4 日
交易日后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安

排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22 于部分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6 日
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23 于部分基金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18 日
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24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3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21 日
第 1 季度报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25 于部分基金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21 日
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26 于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4 月 28 日
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27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 类份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5 月 12 日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28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 类份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5 月 12 日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29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5 月 12 日
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30 于部分基金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5 月 15 日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31 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利得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5 月 22 日
销售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32 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非港股通交易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5 月 25 日
日安排的公告

33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6 月 12 日
于部分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34 于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6 月 15 日
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35 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攀赢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6 月 20 日
销售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36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5 日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37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5 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38 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5 日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39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 类份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11 日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40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11 日
明书(更新)(2023 年第 2 号)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41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11 日
示书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42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 类份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11 日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43 于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开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17 日
放安排的公告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44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3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7 月 21 日
第 2 季度报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45 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8 月 3 日
限公司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46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3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8 月 31 日
中期报告

4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9 月 1 日
于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开


放安排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48 于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开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9 月 8 日
放安排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49 于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安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0 月 20 日
排的公告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50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3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0 月 25 日
第 3 季度报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

51 于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安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排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文件;

2、《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3、《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4、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报告期内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108 号 7 层。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dfha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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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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