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合锦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1季度报告
2024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年04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合锦安利率债
基金主代码 0180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9月1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203,663.01份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
投资目标 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增长的投资收
益
投资策略 1、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3、骑乘策
略 4、息差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
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
金。
基金管理人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合锦安利率债A 兴合锦安利率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059 01806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64,475,189.30份 6,728,473.71份
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 - 2024年03月31日)
兴合锦安利率债A 兴合锦安利率债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669,658.08 59,906.12
2.本期利润 2,079,024.80 89,021.6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02 0.035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7,535,512.30 15,934,840.8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2883 2.368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兴合锦安利率债A净值表现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阶段 率① 率标准差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76% 0.10% 1.87% 0.09% -0.11% 0.01%
过去六个月 0.81% 0.09% 3.25% 0.08% -2.44%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82.05% 15.73% 3.21% 0.07% 178.84% 15.66%
兴合锦安利率债C净值表现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阶段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1.68% 0.10% 1.87% 0.09% -0.19% 0.01%
过去六个月 0.76% 0.09% 3.25% 0.08% -2.49%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93.41% 16.73% 3.21% 0.07% 190.20% 16.6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基
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基
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期限 证券
姓名 职务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中国籍,经济学博士,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大公国
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师,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兴合安平六个月持 公司信用研究员,幸福人寿
有期债券型证券投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研
夏小文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 究员,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公募基金投资部副 09-13 - 16 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高
总经理(主持工作)、 级债券研究员,中航证券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
员 司投资经理,中航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
监、专户部副总监、投顾业
务部总监。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
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实行分级授权办法,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保证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投资决策的独立性;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公司定期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投资组合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1月,受降准、降息预期影响,债市收益率快速下行,尤其在1月24日降准后,收益率进一步下行,整体上利率曲线牛平。进入2月份,伴随权益市场受政策支持,股票市场反弹,债市收益率略有回调,后续在LPR超预期调降25BP刺激下,10年期国债收益率进一步向下突破2.3%,期间利率曲线向下平移。3月份,在央行地量公开市场操作及国债供给超预期影响下,债市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调,10年期国债收益率再次接近
2.35%,不过,货币政策宽松预期仍在,基本面数据表现仍然偏弱,债市收益率随后重新回落。
一季度本基金主要以短久期利率债为底层配置资产,适当配置长久期国债。展望2024年二季度,预计货币政策及宏观层面对债券市场投资较有利,不过债券供给将对市场产生扰动,本基金将择机调整债券久期,力争为投资者实现好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兴合锦安利率债A基金份额净值为2.2883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7%;截至报告期末兴合锦安利率债C基金份额净值为2.3683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37,294,980.61 83.74
其中:债券 137,294,980.61 83.7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452,059.29 6.3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15,997,490.46 9.76
8 其他资产 213,389.17 0.13
9 合计 163,957,919.53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37,294,980.61 83.9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37,294,980.61 83.99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号 值比例(%)
1 019710 23国债17 410,000 41,704,267.67 25.51
2 019725 23国债22 405,120 41,619,475.99 25.46
3 019729 23国债26 256,000 26,605,827.51 16.28
4 220028 22附息国债28 100,000 10,102,316.94 6.18
5 019702 23国债09 60,000 6,935,896.44 4.2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13,389.17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13,389.17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兴合锦安利率债A 兴合锦安利率债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709,474.72 629,906.4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996,269.59 8,338,327.5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30,555.01 2,239,760.2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4,475,189.30 6,728,473.71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
序 例达到或者超过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号
别 20%的时间区间
机 20240101-20240
构 1 331 50,666,642.54 0.00 0.00 50,666,642.54 71.16%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超过20%的情况,当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大比例赎回时,
可能引发巨额赎回。若发生巨额赎回而本基金没有足够现金时,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为应对巨额赎回而进行投资标的 变现时,可能存在仓位调整困难,甚至对基金份额净值造成不利影响。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 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并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面临赎回款项被延缓支 付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基金资产变现冲击成本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的不利影响。
本基金出现单一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超过20%的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相关约定,该份额持有人可以独立向基
金管理人申请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此外,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
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注册兴合锦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兴合锦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合锦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询,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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