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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工银深证100指数分级A (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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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深证100指数分级A150112
基金类型:封闭式、创新封闭式、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2-10-25     基金规模:0.05亿份     基金经理: 刘伟琳 
基金全称: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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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原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
4月16日止,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4月17日
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工银京津冀指数

场内简称 京津冀

基金主代码 1648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4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417,119.54份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若有)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京津冀指数A 工银京津冀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811 16482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2,410,118.04份 7,001.50份

2.1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工银深证100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100母基

基金主代码 1648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0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960,178.9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若有) 2012年11月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深100A 深100B 100母基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12 150113 16481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5,350,826.00份 8,432,217.00 37,177,135.94
份 份

2.2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
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
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
市场流动性不足、成分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基金无法获
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
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
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
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
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
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2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
指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通过产
品分级设置,为不同份额投资者提供具有差异化收益
和风险特征的投资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
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成分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
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
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
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
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基金日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
日收益率偏离度的年度平均值不超过0.35%,偏离度
年化标准差不超过4%。

业绩比较基准(若有) 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
率×5%。

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作为指数型
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
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
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分级设定则决定了不同
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深证100A份额具有
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深证100B份额具有高风
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姓名 朱碧艳 罗菲菲

信息披露负责 联系电话

人 400-811-9999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68

传真 010-66583158 010-58560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4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工银京津冀指数A 工银京津冀指数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4,822.32 -8.60
本期利润 -44,323.35 -11.7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13 -0.002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04% -0.17%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476 -0.003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398,260.54 6,989.6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96 0.9983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17,436.40
本期利润 -3,206,599.7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1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65%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4月16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45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960,180.5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0月25日。
5、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4月17日。
3.2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工银京津冀指数A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0.27% 0.04% -12.38% 1.61% 12.11% -1.5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04% 0.05% -18.43% 1.34% 18.39% -1.29%
工银京津冀指数C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0.29% 0.04% -12.38% 1.61% 12.09% -1.5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17% 0.06% -18.63% 1.35% 18.46% -1.29%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于2018年4月17日由“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3.2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一个

月 -6.53% 1.14% -6.11% 1.13% -0.42% 0.01%
过去三个

月 -10.69% 1.37% -10.53% 1.39% -0.16% -0.02%
过去六个

月 -4.30% 1.21% -2.87% 1.23% -1.43% -0.02%
过去一年 9.82% 1.03% 11.73% 1.03% -1.91% 0.00%
过去三年 -7.72% 1.91% -6.72% 1.73% -1.00% 0.18%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51.70% 1.66% 58.04% 1.55% -6.34% 0.11%
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0月25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113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姓名 职务 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

程博士;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历任金融

本基金的 2018年4月 工程分析师、投资经

刘伟琳 基金经理 17日 - 8 理助理、投资经理,

现任指数投资中心研

究负责人、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7日至
今,担任工银深证


100指数分级基金(自

2018年4月17日起变
更为工银瑞信中证京

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7日至

今,担任工银沪深

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7日至
今,担任工银中证

500指数分级基金基金
经理;2015年5月

21日至今,担任工银
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7月23日至今,
担任工银中证高铁产

业指数分级基金基金

经理;2017年9月

15日至2018年5月

4日,担任工银瑞信深
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8年6月15日,担
任工银瑞信印度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姓名 职务 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

程博士;2010年加入

刘伟琳 本基金的 2015年5月 2018年4月 工银瑞信,历任金融

基金经理 21日 17日 8 工程分析师、投资经

理助理、投资经理,

现任指数投资中心研


究负责人、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7日至

今,担任工银深证

100指数分级基金(自

2018年4月17日起变
更为工银瑞信中证京

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7日至
今,担任工银沪深

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7日至
今,担任工银中证

500指数分级基金基金
经理;2015年5月

21日至今,担任工银
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7月23日至今,
担任工银中证高铁产

业指数分级基金基金

经理;2017年9月

15日至2018年5月

4日,担任工银瑞信深
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8年6月15日,担
任工银瑞信印度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主要来自于建仓期仓位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转型前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5.6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37%;转型后本基金A端净值增长率为-0.0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43%,C端净值增长率为-0.1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6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水平。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后)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1,556,293.34
结算备付金 305.28
存出保证金 28,417.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1,713.43
其中:股票投资 1,001,713.4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134.6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119.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2,597,983.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81,831.3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496.97
应付托管费 2,699.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5
应付交易费用 33,364.97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1,339.43
负债合计 192,733.5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1,410,587.42
未分配利润 10,994,662.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405,250.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597,983.73
注:1、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4月17日。
2、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为32,417,119.5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0.9996元,份额总额为32,410,118.04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0.9983元,份额总额为7,001.50份。
3、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4月17日(转型后首日)至2018年6月30日。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4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附注号 2018年4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50,088.20
1.利息收入 59,277.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9,277.6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8,819.5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8,818.1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0,001.3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0,495.79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9,134.37
减:二、费用 94,423.33
1.管理人报酬 35,883.89
2.托管费 7,176.78
3.销售服务费 2.20
4.交易费用 1,892.42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49,468.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4,335.1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335.13
注: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4月17日。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4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4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33,653,801.71 17,306,378.83 50,960,180.54
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 -44,335.13 -44,335.13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12,243,214.29 -6,267,380.98 -18,510,595.27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38,881.58 1,258,099.26 3,696,980.84
2.基金赎回款(以“- -14,682,095.87 -7,525,480.24 -22,207,576.11
”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 - -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21,410,587.42 10,994,662.72 32,405,250.14
值)
注: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4月17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赵紫英______ ____关亚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原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发布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原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3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依据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7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
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4月17日(转型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4月17日(转型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年4月17日(转型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
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于2017年12月20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12月20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
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4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35,883.8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15,098.09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4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7,176.78
的托管费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本期


2018年4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工银京津冀指数A 工银京津冀指数C 合计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 1.16 1.16
公司

合计 - 1.16 1.16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期

关联方 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6月30日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31,556,293.34 59,198.43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股票名停牌停牌原 期末 复牌日 复牌 数量(股) 期末 期末 备注
码 称 日期 因 估值单价 期 开盘单价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2018 指数法估
上海莱 年重大事 值
002252 士 2月 项 21.47 - - 19,280 399,902.68 413,941.60

23日

2017 -
中天金 年重大事

000540 融 8月 项 4.87 - - 52,050 277,451.06 253,483.50

21日

2017 指数法估
万达电 年重大事 值
002739 影 7月 项 38.03 - - 5,811 395,604.11 220,992.33

4日

2018 2018 -
渤海金 年重大事 5.84年7月

000415 控 1月 项 5.26 19,400 131,059.00 113,296.00

17日 17日

注:本基金因重大事项停牌的股票中包含按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的长期停牌股票,该类股票

估值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提供的估值方法,并于2018年6月30日对资产净值和本

期净利润的影响均为人民币-44,201.71元。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前)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4月16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4月16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237,359.76 2,440,524.37
结算备付金 791.14 303.80
存出保证金 7,340.42 4,041.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81,429.12 40,575,970.03
其中:股票投资 2,081,429.12 40,575,970.0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806,544.91 -
应收利息 2,155.43 689.1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758.27 9,216.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1,137,379.05 43,030,745.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4月16日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3,810.11
应付赎回款 382.00 138,542.4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828.70 36,441.74
应付托管费 4,565.74 7,288.3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7,376.27 2,722.3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02,045.80 90,453.19
负债合计 177,198.51 289,258.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653,801.71 26,631,164.06
未分配利润 17,306,378.83 16,110,323.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960,180.54 42,741,487.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137,379.05 43,030,745.36
注:1、本基金转型前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0月25日。
2、报告截止日2018年4月16日,基金份额总额32,559,585.04份。其中,100母基份额净值

1.0000元,基金份额为37,177,135.94份; 深100A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为
5,350,826.00份;深100B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为8,432,217.00份。
3、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止(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8年1月1日至 2017年1月1日至

2018年4月16日 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2,785,045.97 4,976,341.93
1.利息收入 8,512.97 12,074.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512.97 12,074.8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1,528,089.28 -4,452,424.58
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527,592.14 -4,712,398.1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97.14 259,973.6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4,324,036.14 9,378,641.79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2,387.92 38,049.88
填列)

减:二、费用 421,553.77 417,274.81
1.管理人报酬 145,010.74 169,262.36
2.托管费 29,002.14 33,852.4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99,461.17 64,331.41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148,079.72 149,828.57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3,206,599.74 4,559,067.1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206,599.74 4,559,067.12
”号填列)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0月25日。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6,631,164.06 16,110,323.15 42,741,487.2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3,206,599.74 -3,206,599.74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022,637.65 4,402,655.42 11,425,293.0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535,254.95 5,372,087.51 13,907,342.46

2.基金赎回款 -1,512,617.30 -969,432.09 -2,482,049.3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 -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3,653,801.71 17,306,378.83 50,960,180.5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3,554,734.39 13,641,112.06 57,195,846.4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4,559,067.12 4,559,067.12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222,799.37 -4,697,105.95 -18,919,905.3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721,406.92 3,039,789.35 11,761,196.27
2.基金赎回款 -22,944,206.29 -7,736,895.30 -30,681,101.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 -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9,331,935.02 13,503,073.23 42,835,008.25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0月25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赵紫英______ ____关亚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123号《关于核准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470,766,812.3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
3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0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70,909,001.9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2,189.6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确认为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深证100份额”),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深证100A份额”)及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深证100B份额”)。其中,工银深证100A份额、工银深证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工银深证100A份额的本金及工银深证100A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则工银深证
100A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确保工银深证100A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工银深证100B份额的净资产,则工银深证100B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工银深证100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1:1的比例确认为工银深证100A份额与工银深证
100B份额。合同生效后,工银深证100份额可办理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工银深证100A份额、工银深证100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可单独申购和赎回。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工银深证100A份额与工银深证100B份额可申请终止运作。工银深证100A份额与工银深证100B份额终止运作后,工银深证100A份额与工银深证100B份额将全部转换为工银深证100份额的场内份额。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除外)7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对登记在册的工银深证100份额、工银深证100A份额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工银深证
100A份额和工银深证100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工银深证100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工银深证100份额将按1份工银深证100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工银深证100A份额和工银深证100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工银深证100A份额的约定年化应得收益,即工银
深证100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6月30日份额净值超过1.0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工银深证100份额分配给工银深证100A份额持有人。当工银深证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2.0000元或工银深证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0元时,本基金即可确定折算基准日,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在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登记在册的工银深证100份额、工银深证100A份额和工银深证100B份额分别进行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工银深证100A份额和工银深证100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工银深证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工银深证100A份额和工银深证100B份额的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2]第362号文审核同意,投资者场内认购的全部工银深证100份额按1:1比例自动分拆成的工银深证100A份额和工银深证100B份额于2012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深证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首发和增发新股、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及法律法规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5%。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4月1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4月16日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45,010.74 169,262.36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12,103.10 14,127.22
客户维护费1
注: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4月16日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29,002.14 33,852.47
的托管费
注: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3销售服务费

无。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3,237,359.76 7,721.43 2,631,296.15 10,701.89
公司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期末(2018年4月16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股票名停牌日停牌原 期末 复牌日 复牌 数量(股) 期末 期末 备注
码 称 期 因 估值单 期 开盘单价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2018年 2018 -
002450康得新 2月 重大事 年

项 19.78 6月 18.79 23,970471,824.51474,126.60

6日 1日

2018年 2018 -
三聚环 4月 临时停 年

300072 保 牌 31.05 4月 31.00 12,450414,613.81386,572.50

16日 17日

上海莱2018年 重大事 -
002252 士 2月 项 19.54 - - 19,280399,902.68376,731.20

23日

万达电2017年 重大事 指数法估值
002739 影 7月 项 44.82 - - 5,811395,604.11260,449.02

4日

中天金2017年 重大事 -
000540 融 8月 项 7.35 - - 34,700277,451.06255,045.00

21日

2018年 2018 -
启迪桑 4月 重大事 年

000826 德 项 29.32 5月 30.20 7,340263,773.16215,208.80

16日 8日

2018年 2018 -
渤海金 1月 重大事 年

000415 控 项 5.84 7月 5.26 19,400131,059.00113,296.00

17日 17日

注:本基金因重大事项停牌的股票中包含按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的长期停牌股票,该类股票

估值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提供的估值方法,并于2018年4月16日对资产净值和本

期净利润的影响均为人民币-41,955.42元。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7.3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001,713.43 3.07
其中:股票 1,001,713.43 3.0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1,556,598.62 96.81
7 其他各项资产 39,671.68 0.12
8 合计 32,597,983.73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4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4.1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7.4.2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农、林、牧、渔业 - -
B采矿业 - -
C制造业 413,941.60 1.2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应业 - -
E建筑业 - -
F批发和零售业 - -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住宿和餐饮业 -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



J金融业 - -
K房地产业 253,483.50 0.78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3,296.00 0.35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教育 -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0,992.33 0.68
S综合 - -
合计 1,001,713.43 3.09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4.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7.5.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7.5.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252 上海莱士 19,280 413,941.60 1.28
2 000540 中天金融 52,050 253,483.50 0.78
3 002739 万达电影 5,811 220,992.33 0.68
4 000415 渤海金控 19,400 113,296.00 0.35
7.6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6.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股票明细。
7.6.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450 康得新 494,067.70 1.52
2 300072 三聚环保 333,162.00 1.03
3 000826 启迪桑德 224,163.60 0.69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6.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0.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051,393.30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7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10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11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2.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2.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7.13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3.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3.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3.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4.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4.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4.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417.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134.64
5 应收申购款 4,119.4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9,671.68
7.14.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4.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4.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7.14.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002252 上海莱士 413,941.60 1.28 重大事项
2 000540 中天金融 253,483.50 0.78 重大事项
3 002739 万达电影 220,992.33 0.68 重大事项
4 000415 渤海金控 113,296.00 0.35 重大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2,081,429.12 4.07
其中:股票 2,081,429.12 4.0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38,150.90 6.33
7 其他资产 45,817,799.03 89.60
8 合计 51,137,379.05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237,430.30 2.4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D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I 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255,045.00 0.5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3,296.00 0.2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5,208.80 0.4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0,449.02 0.51
S 综合 - -
合计 2,081,429.12 4.08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2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7.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7.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450 康得新 23,970 474,126.60 0.93
2 300072 三聚环保 12,450 386,572.50 0.76
3 002252 上海莱士 19,280 376,731.20 0.74
4 002739 万达电影 5,811 260,449.02 0.51
5 000540 中天金融 34,700 255,045.00 0.50
6 000826 启迪桑德 7,340 215,208.80 0.42
7 000415 渤海金控 19,400 113,296.00 0.22
7.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853,263.00 0.17
2 000333 美的集团 845,262.00 0.16
3 000002 万科A 484,839.00 0.09
4 000858 五粮液 476,871.00 0.09
5 000725 京东方A 474,335.00 0.09
6 002027 分众传媒 458,753.00 0.09
7 002415 海康威视 426,317.00 0.08
8 000001 平安银行 392,877.00 0.08
9 002594 比亚迪 336,529.00 0.07
10 300498 温氏股份 301,912.00 0.06
11 002475 立讯精密 236,195.00 0.05
12 000063 中兴通讯 232,140.00 0.05
13 002304 洋河股份 229,893.00 0.04
14 000413 东旭光电 215,102.00 0.04
15 002508 老板电器 196,672.00 0.04
16 000776 广发证券 184,842.00 0.04
17 300003 乐普医疗 180,887.00 0.04
18 001979 招商蛇口 172,774.00 0.03
19 002572 索菲亚 172,359.00 0.03
20 002271 东方雨虹 170,162.00 0.03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333 美的集团 3,298,659.35 0.64
2 000651 格力电器 3,285,294.28 0.64
3 002415 海康威视 1,968,047.82 0.38
4 000725 京东方A 1,943,372.00 0.38
5 000858 五粮液 1,887,968.00 0.37
6 000002 万科A 1,832,482.40 0.36

7 000001 平安银行 1,417,334.76 0.28
8 300498 温氏股份 1,174,587.48 0.23
9 000063 中兴通讯 1,105,096.11 0.22
10 002304 洋河股份 929,256.43 0.18
11 002230 科大讯飞 858,080.15 0.17
12 002027 分众传媒 741,346.80 0.14
13 000776 广发证券 722,863.80 0.14
14 002008 大族激光 711,970.00 0.14
15 300059 东方财富 709,174.10 0.14
16 002024 苏宁易购 686,938.86 0.13
17 002594 比亚迪 661,597.00 0.13
18 000568 泸州老窖 644,204.75 0.13
19 000538 云南白药 635,199.60 0.12
20 001979 招商蛇口 633,949.92 0.12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540,145.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9,238,241.91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340.4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806,544.9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55.43

5 应收申购款 1,758.2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817,799.03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6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002450 康得新 474,126.60 0.93 重大事项

2 300072 三聚环保 386,572.50 0.76 重大事项

3 002252 上海莱士 376,731.20 0.74 重大事项

4 002739 万达电影 260,449.02 0.51 重大事项

5 000540 中天金融 255,045.00 0.50 重大事项

6 000826 启迪桑德 215,208.80 0.42 重大事项

7 000415 渤海金控 113,296.00 0.22 重大事项

7.12.7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7.12.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级别 户数(户)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
例 额比例
工银 1,975 16,410.19 12,687,880.86 39.15% 19,722,237.18 60.85%
京津
冀指
数A

工银 7 1,000.21 0.00 0.00% 7,001.50 100.00%
京津
冀指
数C

合计 1,982 16,355.76 12,687,880.86 39.14% 19,729,238.68 60.86%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工银京津 99.32 0.00%
冀指数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工银京津 0.00 0.00%
持有本基金 冀指数C

合计 99.32 0.00%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工银京津冀指数A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工银京津冀指数C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工银京津冀指数A 0
放式基金


工银京津冀指数C 0
合计 0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深100A 135 39,635.75 1,913,494.00 35.76% 3,437,332.00 64.24%
深100B 669 12,604.21 0.00 0.00% 8,432,217.00 100.00%
100母基 1,116 33,312.84 28,190,337.36 75.83% 8,986,798.58 24.17%
合计 1,920 26,541.76 30,103,831.36 59.07% 20,856,347.58 40.93%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深100A 0.00 0.00%

深100B 0.00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100母基

持有本基金 0.00 0.00%

合计 0.00 0.00%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深100A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深100B 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100母基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合计

深100A 0

深100B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100母基 0

合计 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项目 工银京津冀指数 工银京津冀指数

A C

50,960,178.94 -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3,682,196.24 7,151.45
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 22,232,257.14 149.95
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32,410,118.04 7,001.5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深100A 深100B 100母基
基金转型日(2018年4月17日)基 105,074,269.00 105,074,270.00 260,760,462.94
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464,143.00 5,464,144.00 19,202,044.0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 - 9,656,909.29
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 - 1,711,365.67
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113,317.00 2,968,073.00 10,029,548.28
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50,826.00 8,432,217.00 37,177,135.94
注:1、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折算调整份额,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为三级份额之和;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3、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3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2018年4月17日起生效。
10.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9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江明波先生自2018年4月4日起不再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公告,根据工作需要,任命张庆先生担任本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主持资产托管部相关工作。
10.7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8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10.9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10.10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1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0.11.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例 总量的比例

太平洋证券 21,051,393.30 100.00% 747.85 100.00% -

东方证券 2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研究能力突出、合规经营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单元。(1)选择标准:
a)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量化、衍生品和国际市场的研究服务支持。
c)在证监会最近一期证券公司年度分类结果中,分类级别原则上不得低于BBB。
d)与其他证券公司相比,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费率。
(2)选择程序
a)新增证券公司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证券公司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在两个季度内与其他已合作证券公司一起参与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服务评估。根据对其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证券公司。
b)签订协议: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证券公司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交易单元的租用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前30天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公司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费率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证券公司,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证券公司,不与其续约,并根据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他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
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3)若证券公司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退租国元证券的002920深圳、38086上海交易单元
10.11.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的比例 比例

太平洋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例 总量的比例

太平洋证券 262,778,386.91 100.00% 44,653.92 100.00% -
东方证券 2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研究能力突出、合规经营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单元。(1)选择标准:
a)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量化、衍生品和国际市场的研究服务支持。
c)在证监会最近一期证券公司年度分类结果中,分类级别原则上不得低于BBB。
d)与其他证券公司相比,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费率。
(2)选择程序
a)新增证券公司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证券公司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在两个季度内与其他已合作证券公司一起参与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服务评估。根据对其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证券公司。
b)签订协议: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证券公司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交易单元的租用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前30天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公司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费率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证券公司,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证券公司,不与其续约,并根据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他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3)若证券公司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退租国元证券的002920深圳、38086上海交易单元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的比例 比例

太平洋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资 情况

者序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
类号 过20%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占比


机 11,124,46 11,124,46 34.3
构1 20180206-20180630 0.00 7.86 0.00 7.86 2%
2 20180101- 12,689,65 16,983,62 29,673,27 0.00 0.00
20180207,20180322-20180426 0.54 7.60 8.14 %
个-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中,存在基金规模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金收益较大波动的风险。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
公告。

2、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3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
关事项的议案》,决议自2018年3月14日起生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的选
择期为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13日,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8年4月16日。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
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2018年4月17日起生效,原

《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起失效。详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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