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满足封闭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需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普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了2006年普华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普华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度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普华,基金代码:184711
二、收益分配方案
经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6年12月31日,基金普华份额净值为1.6809元,2006年度可供分配收益为90,545,077.02元,其中:2006年11月24日已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0元,年末已实现的剩余未分配收益为75,545,077.02元。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36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000,000.00元。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由于本基金正处于基金转型方案实施期间并持续停牌,具体分红登记日、除息日以及红利发放日,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基金复牌交易后另行公告。
四、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截止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普华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发放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
2、基金普华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应得收益,由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基金托管行下发指令,由基金托管行复核后向各发起人办理发放手续。
六、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七、重要提示
基金普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07年3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普华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有关事项的议案》,并获得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次会议决议已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本基金将继续停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基金将尽快办理复牌、收益分配、终止上市手续以及集中申购等事宜。具体基金分红登记日、除息日以及红利发放日,待本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复牌交易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