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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兴全货币A (34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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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货币A340005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06-04-27     基金规模:18.84亿份     基金经理: 谢芝兰 
基金全称: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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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发放:每日发放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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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06/10)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六月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

重 要 提 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49 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7日正式成立。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所管理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4年4月26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

目 录
一、绪言................................................................................................................................3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5
五、相关服务机构...............................................................................................................19
六、基金的募集...................................................................................................................3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3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基金转换、冻结与解冻...........................................38
十、基金的投资...................................................................................................................39
十一、基金的业绩...............................................................................................................50
十二、基金的财产...............................................................................................................51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52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6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0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61
十八、风险揭示...................................................................................................................65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6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0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0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2
二十五、备查文件.............................................................................................................103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指《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 招募说明书:指《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4、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发售公告:指《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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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7、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8、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9、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10、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2、 《暂行规定》:指《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13、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基金管理人: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并依据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0、 销售机构: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代销机构
21、 基金代销机构:指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代销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22、 基金销售网点: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3、 注册登记机构: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5、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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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
27、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8、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29、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30、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32、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
33、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34、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35、 日/天:指公历日
36、 月:指公历月
37、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9、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40、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42、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和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


46、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4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本基金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9、 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0、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或者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累计值
51、 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
52、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益
53、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55、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56、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57、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8、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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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 系 人:冯晓莲
联系电话:(021)2039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 100 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2日,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6号)了公司股权变更申请,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本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同时公司名称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12000万元人民币。2008年7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文),公司名称由“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亿元变更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截止2014年4月26日,公司旗下管理着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共14只基金。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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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深圳设有分公司,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财务室、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基金管理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金融工程与专题研究部、交易室、市场部、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中心,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概况
兰荣先生,董事长,1960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建设银行投资处干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科长,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总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郑苏芬女士,董事,1962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审计师。历任福建省财政厅干部,福建省审计厅副处长,福建省广宇集团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合规官。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万维德先生(Mar van Weede),董事,1965年生,经济学硕士,荷兰国籍。历任Forsythe International B.V.财务经理,麦肯锡公司全球副董事,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
霍以礼先生(Elio Fattorini),董事,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荷兰国籍。历任巴林银行分析师,贝恩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助理,博思艾伦咨询公司顾问,荷兰银行资产管理战略和并购部高级副总裁、亚太区公司业务发展部负责人。现任AEGON资产管理公司亚洲区负责人(香港)。
皮尔斯.希利尔先生(Piers Hillier),董事,1968年生,管理学硕士,英国国籍。历任英国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伦敦施罗德投资管理公司泛欧权益投资负责人、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欧洲区权益投资负责人、West LB梅隆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投资官、LV 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投资官和董事会成员。现任Kames 资本公司海外权益投资负责人。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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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1970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陈百助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生,哲学博士。历任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助理教授,克雷蒙研究所助理教授,美国南加大马歇尔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美国南加大马歇尔商学院教授。
欧阳辉先生,独立董事,1962年生,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学博士和美国杜兰大学化学物理学博士学位,美国国籍。曾任雷曼兄弟公司、野村证券及瑞士银行的董事总经理。曾被美国北卡大学授予终生教职和任美国杜克大学副教授。现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杰出院长讲席教授。
张志超先生,独立董事,1952年生,经济学博士。1978年至1997年先后在华东师范大学攻取了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世界经济学博士,英国牛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英国杜伦大学商学院,任国际金融学讲师,此外,兼任复旦大学顾问教授、华东师大紫江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等职,同时担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金融研究中心理事、英国中国经济学会主席等社会团体职务。
郭辉先生,监事,1959年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贷部,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托管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审计特派员。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陈育能女士,监事,197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快递财务会计助理经理,KPMG助理经理,新加坡Prudential担保公司财务经理,SunLife Everbright人寿保险财务计划报告助理副总裁。现任海康保险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李小天女士,职工监事,198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记者。现就职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徐涵雯女士,职工监事,1983年生,经济学硕士。现就职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2、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杨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1970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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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上海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冯晓莲女士,督察长,1964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就职于新疆兵团组织部、新疆兵团驻海南办事处、海南国际信托公司,历任兴业银行党办副科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杨卫东先生,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1968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部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司总裁,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
杜昌勇先生,副总经理,1970年生,理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公司福建天骜营业部电脑房负责人、上海管理总部电脑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投资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天舒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项目经理,澳大利亚怀特控股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特别助理、发展中心负责人、助理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睿女士,1981年生,金融学硕士,历任红顶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部经理,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6月29日起至今)、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11日起至今)、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2月27日起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友超先生,于2007年4月17日至2012年6月29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

理;
刘兆洋先生,于2006年4月27日至2007年4月17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4人组成:
杨 东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杜昌勇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傅鹏博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监,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承非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5、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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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督;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低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自有资产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内部控制的体系
公司已建立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中。公司董事会通过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对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各项风险负最终责任;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监察稽核;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风险控制的组织和协调,并对整个风险控制过程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日常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则要承担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责任。公司通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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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面独立并相互制约的内部风险控制,从而确保公司及基金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前提下稳健运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并经总经理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会随着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来进行相关调整。一般而言,当市场有变化或主管部门有新的规章制度时,相关制度会相应更改。公司的规章制度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每年进行检查更新。
4、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了详细、书面化的内部控制指引,使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控制措施能够得以有效实施;
(2)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内控程序,以保证控制制度建立后能得到有效执行。监察稽核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流程,以纠正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对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当情况,监察稽核部有权提请相关部门修改。对控制与监督的全过程同时上报总经理和公司督察长,以保证经营管理层合理评价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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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了一套报告制度。报告制度能将内部控制制度中的实质性不足或控制失效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公司的督察长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指出近期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和时间。监察稽核部总监负责公司的日常监察稽核工作,定期向总经理出具工作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52亿元
托管部门联系人:张志永
电话:(021)62677777-212004
传真:(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07.86亿元。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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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20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36,774.35亿元,股东权益1997.69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11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13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兴业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第55位,按资产总额排名第50位。根据美国《财富》中文版中国500强企业最新排名,公司排名第78位,较上年提升6位。在国内外各种权威机构组织的评比中,先后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奖”、“2012中国最受尊敬中资银行奖”、“十一五时期全国减排先进集体”、“最佳绿色银行奖”、“最佳履行社会责任银行奖”、“年度最具创新力银行奖”等荣誉。
3、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处、期货业务管理处、期货存管结算处和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90余人, 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2014年3月31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23只——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449.02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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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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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控制、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发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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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联系人:何佳怡、黄琳蔚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927、20398706
传真:( 021)58368869
? 兴业全球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目前已开通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南京银行、金华银行、浙商银行、温州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和准贷记卡以及支付宝基金专户)(排名不分先后)

交易网站:https://trade.xyfund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2、代销机构
? 代销银行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http:// www.cib.com.cn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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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8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http://www.ccb.com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http://www.cmbc.com.cn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000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全国)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http://www.bankcomm.com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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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传真:0574-87050024
公司网站:http://www.nbcb.com.cn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公司网站:http:// www.psbc.com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 www.bank.ecitic.com
(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http://www. abchina.com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http://www.hxb.com.cn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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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http://www.bank.pingan.com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http://www.cbhb.com.cn
(1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马千真
客户服务电话:96899(重庆地区)、400-709-6899(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http://www.cqcbank.com
(15)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
法定代表人:刘斌
客户服务电话:96079
公司网站:http://www.ksrcb.cn
(16)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公司网站:http://www.jnbank.cc
? 代销券商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
传真:(021)38565785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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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http://www.xyzq.com.cn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传真:(021)53858549
公司网站:http:// www.htsec.com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公司网站:http:// www.gtja.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30577
公司网站:http:// www.csc108.com
(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电话:( 021)68604866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http://www.bocichina.com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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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
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传真:(010)6656843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http:// www.chinastock.com.cn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公司网站:http:// www.gf.com.cn
(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址:http://www.i618.com.cn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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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http:// www.newone.com.cn
(11)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 http:// www.tebon.com.cn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173
客服热线:95503
公司网址:http://www.dfzq.com.cn
(1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峰
电话:( 0771) 5539262
传真:( 0771)5539033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站:http:// www.ghzq.com.cn
(1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 021)6886568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http://www.xcsc.com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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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传真电话:(0551)2207965
公司网址:http://www.gyzq.com.cn
(1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http://www.scstock.com
(1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热线:95523
公司网站:http://www.sywg.com.cn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68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84579763
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1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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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95579
电话:(027)63219781
传真:(027)51062920
公司网站:http://www.95579.com
(2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http:// www.ewww.com.cn
(2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传真:( 010)5922874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827
公司网站:http://www.ubssecurities.com
(2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站:http://www.hfzq.com.cn
(2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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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http://www.qlzq.com.cn
(2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站:http://www.ajzq.com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http://www.essence.com.cn
(2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http://www.hrsec.com.cn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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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统一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地址:http://www.ecitic.com
(2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7112510
统一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http://www.bigsun.com.cn
(3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统一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http://www.zxwt.com.cn
(3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8899
基金业务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站:http://www.cindasc.com
? 其他代销机构

(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0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站:http:// www.txsec.com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网站: 众禄基金网 http://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http:// www.jjmmw.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站: http://www.ehowbuy.com
(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数米基金网:http://www.fund123.cn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长量基金网:http://www.erichfund.com
(6)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1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站:http://www.noah-fund.com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 3C座9楼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天天基金网:http://www.1234567.com.cn
(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基金业务传真:(021) 20835879
公司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郭贤珺
电话:(021)20398888
传真:(021)5836885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吕红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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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蒋燕华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6]49号文批准募集。
(一)基金类型与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募集概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49号文批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自2006年4月12日至2006年4月24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截止2006年4月27日,募集期募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共计1,729,582,293.12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3,202户。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时间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4月2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限制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日常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投资者可按销售机构提供的交易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如有变动,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申购、赎回的开放日:指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开放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已于2006年5月1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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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至少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1万元;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2、赎回数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基金的份额价格以1.00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投资者在全部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全部结转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部分赎回,如果收益为正,不进行待结转收益的结转;当收益为负时,对待结转收益按比例进行结转。
4、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以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以后不得撤销;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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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及登记注册机构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会因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起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T日申购成功的基金份额T+2个工作日起可以赎回。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T日的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于T+1日从基金托管专户划出,基金管理人通过各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份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每基金份额申购价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每基金份额赎回价格
3、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价格为每基金份额1.00元,且不收取申购和赎回费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情况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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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接受申购;
(2) 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扩大基金规模会影响基金投资业绩,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5)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立即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 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4) 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5)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应当按单个账户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一个工作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份额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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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将按正常赎回程序处理投资者赎回申请。
2)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没有能力全部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全部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直至将申请赎回份额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有权对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份额选择延迟赎回或放弃延迟赎回。
3)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通过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连续巨额赎回成立的条件及处理方式
(1)连续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连续3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为连续巨额赎回。
(2)连续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发生连续巨额赎回时,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迟支付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九)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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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基金管理人已于2006年8月4日开始推出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8月4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基金转换、冻结与解冻
(一)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由于司法强制执行、继承、捐赠等原因,基金登记注册人将某一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直接划转至另一账户。
1、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
2、捐赠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其他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
3、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执行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时,必须按基金登记注册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基金登记注册人的柜台办理。
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应按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二)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以同一基金账户在多个销售机构申购(认购)基金份额,但必须在原申购(认购)的销售机构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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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申购(认购)基金份额后可以向原申购(认购)基金的销售机构发出转托管指令,缴纳转托管手续费,转托管完成后投资者才可以在转入的销售机构赎回其基金份额。
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转出方办理转托管手续之前,应先到转入方办理基金账户注册确认手续。投资者办理转托管应按基金登记注册人和销售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转托管费用。
(三)基金转换
本基金开放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按规定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相互转换。基金管理人已于2006年8月9日开始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具体规定详见基金管理人分别于2006年8月4日、2006年11月23日和2009年4月18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兴业基金关于开通兴业全球与兴业转基、以及兴业全球与兴业货币之间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和《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四)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注册机构只受理司法机构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冻结方式按照基金登记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力保本金安全性和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使基金资产的变现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有效地规避市场利率风险和再投资风险等,使基金收益达到同期货币市场的收益水平,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二)投资对象
现金、通知存款、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1年以内(含1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0

年)的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根据宏观形势、利率走势等因素,确定各个阶段的投资组合平均久期、剩余期限等指标,并在这些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进行主动投资,有效提高资产组合收益。
(四)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的构建
1、投资原则
本基金通过对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稳健投资,在风险和收益中寻找最优组合,在保持本金安全与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现金收益。本基金主要投资原则如下:
(1)自上而下原则
本基金采用“由上至下”的投资原则,即从宏观经济因素出发预测利率走势,从而确定目标久期,再利用数学模型进行资产配置,选择价值被低估的个券进行投资。
(2)目标久期原则
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控制原则,即根据对宏观环境中的市场、气氛和未来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深入分析收益率曲线与资金供求状况,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把握买卖时机。本基金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80天以内。如果预测利率将上升,可以适当降低组合的目标久期;如果预测利率将下降,则可以适当增加组合的目标久期。
(3)现金预算管理原则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的充分流动性。
(4)稳健配置原则
本基金根据各品种的交易活跃程度、相对收益、信用等级和平均到期期限等重要指标来确定相应的配置比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严格按照本基金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执行。在一定的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将保持相对稳定,尽量不做过多的战术性调整。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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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运用类属配置、目标久期控制、收益曲线、个券选择、套利等多种投资策略进行投资:
(1)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指组合在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短期债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通过分析各类属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2)目标久期控制和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控制策略,根据对宏观环境中的市场、气氛和未来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深入分析收益率曲线与资金供求状况,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本基金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80天之内。如果预测利率将上升,可以适当降低组合的目标久期;如果预测利率将下降,则可以适当增加组合的目标久期。并通过控制同业存款的比例、保留充足的可变现资产和平均安排回购到期期限,保证组合的一定流动性。
(3)收益曲线策略
收益曲线策略即在不同期限投资品种之间进行的配置,通过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在期限配置方面,将在久期决策的基础上,在不增加总体利率风险的情况下,集中于决定期限利差变化的因素,从不同期限的债券的相对价值变化中实现超额收益。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认为普通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的估值,主要基于收益率曲线的拟合。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偏离市场收益率的债券,并帮助找出这些债券价格偏离的原因,同时,基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5)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差异、交易市场分割、市场参与者差异,以及资金供求失衡导致的中短期利率异常差异,使得债券现券市场和回购市场上存在着套利机会。无风险套利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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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的跨市场套利和同一交易市场中不同品种的跨品种套利。
本基金在保证投资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捕捉和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寻找最佳时机,进行跨市场、跨品种操作,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6)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合理选择恰当的回购策略,以实现本基金资产的增值。通过回购可以进行放大,在市场上升的时候增加获取收益的能力,并利用买入——回购融资——再投资的机制放大资金使用效率,有机会博取更大的差价收益。在市场下跌时,则可使用买断式回购策略以规避风险。
(7)投资组合的优化配置
本基金将运用“兴全货币市场投资组合优化模型”对类属资产和整个投资组合进行优化配置,即在类属资产和整体投资组合久期控制的条件下追求最高的投资收益率。
(五)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运作管理本基金。为了实现投资目标,贯彻投资理念,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下列规定:
1、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 股票;
(2) 可转换债券;
(3) 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
(4) 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 以定期存款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信用评级低于以下标准的短期融资券: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3年的

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B.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3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 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7)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2、投资组合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1)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货币市场基金的存款银行应当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十;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五。
(4)除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导致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在5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5)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过180 天。
(6)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通过买断式回购融入的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 天。
(8)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9)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10)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规定不在限制之内, 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但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3、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计算方法
(1)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公式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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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逆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1)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2)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

下情况除外: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8)短期融资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短期融资券到期日所剩余天数计算。

9)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禁止行为
本基金禁止以下投资行为:
(1)承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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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或进行证券回购;
(9)与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10)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活动;

(11)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新的规定相应修改相关条款,并依法在指定媒体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 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八)决策程序
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基金的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程序,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具体的基金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研究策划
基金部、研究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有关宏观分析、利率预测以及期限结构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基金部、研究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各种定量和定性标准,以及研究部的研究报告构建基金组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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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部协同基金经理小组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及时向基金经理小组反馈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室。
6、指令执行及反馈
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基金经理小组依据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金融工程与专题研究部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6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本业绩比较基准是投资者最熟知、最容易获得的低风险收益率。同时本基金将采用兴业全球基金绩效评价系统对投资组合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价。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基准不再适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债券型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融资
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可以按规定进行融资。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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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570,313,608.64 31.47
其中:债券 570,313,608.64 31.47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91,077,312.04 65.73
4 其他资产 50,702,823.33 2.80
5 合计 1,812,093,744.0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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