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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银河君信混合A (51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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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君信混合A519616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6-09-07     基金规模:0.06亿份     基金经理: 石磊 何晶 
基金全称: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36%
  • 近一月增长率
    0.62%
  • 近一季增长率
    2.29%
  • 近半年增长率
    3.22%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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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 《 关于准予银河君信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73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 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
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投资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
不保证基金份额持
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
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的特定风险和未知
价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7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表未来
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成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2.0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许国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 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
定局体改处处长,中央
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中国银河金
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董事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 MBA。 2014 年 4 月
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1988 年至 200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
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
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 2008 年 6 月进
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
展部总经理、综合管
理部总经理等职。 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 2006 年 3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
科长、处长、总会计师,
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
总会计师等职。 现
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 2006 年 3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
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1 年 10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投
资一处科员,金飞民
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 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
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
理。
董事卢丽平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2015 年 9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 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劳动工资局劳动组织处副处长、社
会保险中心副主任,
苏丹大尼罗河石油作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中油国际(苏丹)劳动工资部
部门经理,中国石
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劳动组织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
营部专职董事。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2002 年 6 月被
选举为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历
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
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
深圳阳光基金管
理公司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 2015 年 11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外事局干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
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
会员法律助理,现
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 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央财经大学金
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亚洲开发
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
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
网金融专家委员会
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 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 国家外汇管理
局办公室副主任、主
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中国
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
究中心综合研究部
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
基金管理部总监、
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融
信托投资公司华东
分部总经理、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公
司纪检委员;亚洲证
券(银河证券党委派任)总裁、党委书记;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
职,现任中国银河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2015 年 11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 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有限公司。 现为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
总经理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 MBA。 1988 年至
2008 年在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
主任科员、货币政
策处副调研员等职。 2008 年 6 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
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
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
券交易营业部电
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
总经理、联合证券
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
长、处长、(党委
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主持工作),期间
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
行总经理,现兼任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董伯儒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经理,中国银河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高级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持保障部总监、监察
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晶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 15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民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从事交易清算、产品设计、投资管理等工作。 2008 年 6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债券经理助理、债券经理等职务。 现任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基金经理。
杨鑫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7 年证券从业经历。 曾就职于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 2010 年 9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债券经理,
主要从事债券配置
和头寸管理工作。 现担任基金经理。
杨琪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 7 年金融行业相关从业经历。 曾任职于上海原点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部, 2011 年 11 月加入我公司,从事投资、研究相关工作。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刘立达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
生,总经理助
理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固定收益部负责人韩晶
先生,股票投资部
总监助理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
要包括:吸收
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
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
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
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
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
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
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86.5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 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 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
的股份制商业
银行之一。 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
增长,各项经营指标
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2013 年更名为资
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 2016 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目前下设证券托管
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运营管理处四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全球资产托
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
资产托管、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
品,形成完备的产品
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吉晓辉,男, 1955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上
海浦东分行行长、党
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
分行行长、党委书
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主任、上海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现任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共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刘信义,男, 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上海地区总部副总
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主任助理,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党委委员、
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
副书记、副董事长、行
长。
刘长江,男, 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历任工商银行总行教育部主
任科员,工商银行基
金托管部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公司及投资
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总行金融机
构部总经理。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1029.49 亿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9.90%,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五十四只,分别为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北信瑞
丰宜投宝货币、博时
安丰 18 个月 LOF、博时产业债纯债、长安鑫利优选混合、长信金利趋势、长信利
众债券基金( LOF)、
东方红稳健精选、富安达长盈保本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工银瑞信
恒享纯债基金、工银
瑞信生态环境、广发小盘成长、国联安安稳保本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国联安
鑫富混合基金、国联
安鑫享混合基金、国联安鑫悦基金、国联安鑫禧基金、国寿安保稳定回报、国寿
安保稳健回报、国寿
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国泰金龙债券、国投瑞银新成长、华富
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富诚鑫灵活配置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华富恒财分级债券、
华富健康文娱基
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汇添富货币、汇添富双利增强债
券、嘉实机构快线货
币、嘉实优质企业、金鹰改革红利、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鹏华 REITs 封
闭式基金、鹏华丰泰定
期开放、天弘新价值混合、天治财富增长、易方达裕丰回报、易方达裕祥回报债
券基金、银华永泰债
券型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中海安鑫保本、中海医药健康产业、中信建投稳
信债券、中信建投稳
溢保本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基金、鑫元汇利债
券型基金、长信利发
债券基金。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
门监管规则和本
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 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
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
指导业务部门
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
头管理部门。指导
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
处。内控管理处是
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 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
责托管业务的内控
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控制度贯穿资产
托管业务的决
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
各级组织结构、岗位
及人员。 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
优先” 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
管理理念,营造
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
制定权责清晰的业
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
备份和保密等在内
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
管人资产及不同托
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
应急方案,定期组织
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
利用录音、录像等
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
通过专项/全面审计
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患。
五 、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 监督依
据具体包括: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3)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4)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5) 《 基金合同》 、 《 基金托管协议》 ;
(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
行使对基金管理
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
任何外界力量的干
预;
(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
处理程序进行监
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
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
式向基金管理
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
临时日报、其他临时
报告等;
(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
的方式通知基金
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 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
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
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
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
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
提供有关情况和
资料。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 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 (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 (021)38568985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张鸿
(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 6 号院 A-F 座三层(邮编: 100045)
电话:( 010) 56086900
传真:( 010) 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108 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 020) 37602205
传真:( 020) 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 号三层
电话:( 0451) 82812867
传真:( 0451) 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01 号 3 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电话:( 025) 84671299
传真:( 025) 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6F(邮编: 518046)
电话:( 0755) 82707511
传真:( 0755) 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 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 66568292
传真:( 010) 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 0531) 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 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 www.xyzq.com.cn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杨泽柱
电话:( 027) 65799999
传真:( 027) 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9 或 95579
网址: www.95579.com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 010) 84683893
传真:( 010) 8468556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www.scstock.com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0532-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15)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5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
电话:( 024) 22955449
传真:( 024) 22955449
联系人:宋伟
客户服务电话:( 024) 22955438
网址: www.chstock.com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 (021)38676767
传真: (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 0755) 83025666
传真:( 0755) 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18)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 4890100、( 0931) 4890619
传真:( 0931) 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 96668、 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1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 65161666
传真:( 0551) 6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2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 021) 20333333
传真:( 021) 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2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 0755) 82492193
传真:( 0755) 82492962
网址: www.htsc.com.cn
(2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 0351) 8686703
传真:( 0351) 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2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2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 68778075
传真:( 021) 68777723
联系人: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 66045566
传真:( 010) 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2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2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 87841160
传真:( 0591) 8784115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 0591) 96326
网址: www.hfzq.com.cn
(2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 010) 65051166
传真:( 010) 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505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3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山 2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 0755) 82943755
传真:( 0755) 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2-2011
网址: www.zszq.com.cn
(3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 22626391
传真:( 0755) 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 www.pingan.com
(3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 85096517
传真:( 0431) 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3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 021) 53686888
传真: (021)53686100-7008,( 021) 53686200-7008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
(3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 (0755) 23953913
传真:( 0755) 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3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 (028)86690057、 (028)86690058
传真号码: (028)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3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26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电话:( 0755) 25832852
传真:( 0755) 82485081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3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 (021)65080566
传真: (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4008-888-818
网址: www.hx168.com.cn
(38)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40-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联系人:齐冬妮
电话: (010)59355807
传真: (010)56437030
网址: www.foundersc.com
3、第三方销售机构
(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 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 licaike.hexun.com
( 4)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 号楼 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00-882
网址: www.lanmao.com
( 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七
幢 23 层 1 号 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 (027)87006003
( 6)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户服务电话: (0571)86655920
网址: www.cd121.com
( 7)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 8)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400-098-8511
网址: jr.j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
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
转托管等业务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 (010)50938839
传真: (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濮晓达
电话: (021)22288888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君信混合
基金类型: 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
风险管理,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含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
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债券回
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
资比例依照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 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
资产之间灵活
配置,同时采取积极主动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策略,把握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
市场发展机遇,严
格控制下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期平稳增长。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
略、股指期货
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宏观、中观、微
观等多个角度考
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
演化趋势,重点分析
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
围内,确定或调整投
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以争取降低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 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
价格指数(PPI),
货币供应量(M0, M1, 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
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
情况、市场总
体 P/E、 P/B 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股票投资策略
(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行业权重。 在
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
面特征对行业配置
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
标和不同行业自身
的周期变化特征以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在当前宏观背景下适宜投资
的重点行业,主要
包括:
1)宏观政策影响分析: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化,
分析各项政策对各
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前瞻性的布局受益于国家政策较大的行业及子行业。
2)市场需求变化:不同行业及子行业在技术优势、定价策略、销售渠道等方面
的差异,影响到其
盈利水平。 本基金将前瞻性的配置市场需求预期比较稳定或预期保持较高增长
的行业或子行业。
3)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
者需求变化趋势
等因素,采取“自上而下” 的研究方法,对各个子行业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
通过行业评级及行业
估值与轮动等因素确定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自下而上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从行业的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市场估
值等因素来确
定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 对行业的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景气分析
行业的景气程度可通过观测销量、价格、产能利用率、库存、毛利率等关键指标
进行跟踪。 行业
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
相关。
2)财务分析
行业财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行业的成长性、成长的可持续性以及盈利质量,
同时也是对行
业景气分析结论的进一步确认。 财务分析考量的关键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
率、主营业务收入增
长率、毛利率、净利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债
务结构等等。
3)估值分析
结合上述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确定适合该行业的估值方
法,同时参考
可比国家类似行业的估值水平,来确定该行业的合理估值水平,并将合理估值水
平与市场估值水平
相比较,从而得出该行业高估、低估或中性的判断。 估值分析中还将运用行业
估值历史比较、行业间
估值比较等相对估值方法进行辅助判断。
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数量化方法对上述行业配置策略进行辅助,并在适当情形
下对行业配置
进行战术性调整,使用的方法包括行业动量与反转策略,行业间相关性跟踪与分
析等。
( 2)精选个股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
选具有较强竞
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人口结构变
化等因素,确
定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①研发能力
研发能力的强弱关乎着公司的长期生命力。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品
开发战略、良好
的研发团队、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
②市场能力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场占
有率情况等。
③企业的产品线
公司是否有完善的产品线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长期
的产品有效衔
接。
④公司治理结构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事
项。
⑤公司管理
公司的管理团队是否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成本、质量与安全、营
销等方面具有同
业中居前的管理水平。
⑥政府政策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整对各行业及其子行
业的影响。
⑦人口及经济结构变迁
人口以及因经济发展而导致的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及需求变化, 都会对社会经
济发展产生深
远的影响。 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估值水平,选择财
务健康,成长性
好,估值合理的股票。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增长
率及其增长变动的
方向和速率;盈利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毛利率、净利率、净资
产收益率等;价值指标
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 PE、 PB、 PEG、 PS 等。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进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时,本基金将会考量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
略、套利交易
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选择合适时机投资于低估
的债券品种,通过
积极主动管理,获得超额收益。
(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全面研究 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
经济运行的可
能情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
求状况变化趋势及
结构。 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
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
预期,制定出组
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
下降时,提高组合的
久期。
(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
景、业务发展
状况、市场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
的信用风险,并根据
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信用风
险利差。
债券信用风险评定需要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等财务信息,
同时需要考
虑企业的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评估其违约风险
水平。
( 3)套利交易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国债与金融债)、不同市场的同一品
种、不同市场
的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采取积极策略选择合适品种
进行交易来获取投
资收益。 在正常条件下它们之间的收益率利差是稳定的。 但是在某种情况下,
比如若某个行业在经
济周期的某一时期面临信用风险改变或者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这种稳定关系便被
打破, 若能提前
预测并进行交易,就可进行套利或减少损失。
(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 同时兼顾其债券价值
和转换期权价
值,对那些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或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投
资。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行业
的景气度、成
长性、核心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发行公司的投资价值;
基于对利率水平、票
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
模型,估算可转换债
券的转换期权价值。 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
债券的投资策略。
(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
益率曲线和期
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
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
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
间判断,在符合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 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
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
易的买卖张数。 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
据,选择和基金组合
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对宏
观经济和利率
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
过资产配置,谨慎进
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具体而言,本基
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
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
金管理策略、流动性
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
通过国债期货
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
获取组合的稳定
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
标的证券的
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 采用的
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
购权证的方
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
建权证与标的
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 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
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
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
(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 5)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5%;
( 9)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持证券规
模的 10%;
(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其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持有资产支持
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
出;
( 1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 15)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
得展期;
(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
(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
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 1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持有的股票总
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
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 19)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
算)应当符合基
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市值和
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
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
得超过上一交
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
的成交金额不得超
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 21)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
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的有关
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
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如果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
定为准,不需要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承销证券;
(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与其有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
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
立健全内部审批机
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
人同意,并按法律法
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不受上述规定
的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由沪深 A 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
的最具代表性的
300 只股票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 A 股市场整体表现。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 按照国债
发行量加权而
成。 上证国债指数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指数,它的推出使我国证券市
场股票、债券、基金三
位一体的指数体系基本形成。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约束,基金管理人以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上证国债指
数收益率×5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本一致,可以用来客
观公正地衡量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
准不适用本基
金,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依据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
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
人应在调整前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
其风险收益
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
取任何不当利
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2,445,145.12 6.22
其中:股票 62,445,145.12 6.2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2,593,100.00 10.22
其中:债券 102,593,100.00 10.2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92,675,100.51 78.9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116,920.47 4.20
8 其他资产 3,664,165.52 0.37
9 合计 1,003,494,431.62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0,876,304.44 2.1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064,024.61 1.15
E 建筑业 10,766,287.35 1.12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6,364,780.00 0.6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373,748.72 1.39
S 综合 - -
合计 62,445,145.12 6.48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300144 宋城演艺 399,988 8,375,748.72 0.87
2 600011 华能国际 938,870 6,619,033.50 0.69
3 600887 伊利股份 340,000 5,984,000.00 0.62
4 600820 隧道股份 540,000 5,945,400.00 0.62
5 601098 中南传媒 300,000 4,998,000.00 0.52
6 002325 洪涛股份 599,912 4,805,295.12 0.50
7 000421 南京公用 499,999 4,444,991.11 0.46
8 601233 桐昆股份 300,000 4,308,000.00 0.45
9 002002 鸿达兴业 500,000 3,670,000.00 0.38
10 601398 工商银行 800,000 3,528,000.00 0.37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996,100.00 0.3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9,585,000.00 8.2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9,585,000.00 8.25
4 企业债券 20,012,000.00 2.0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2,593,100.00 10.64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60401 16 农发 01 400,000 40,000,000.00 4.15
2 160208 16 国开 08 300,000 29,508,000.00 3.06
3 127103 10 顺义 02 200,000 20,012,000.00 2.08
4 140225 14 国开 25 100,000 10,077,000.00 1.05
5 019539 16 国债 11 30,000 2,996,100.00 0.31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5,348.0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618,817.4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664,165.52
2)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3)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2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银河君信混合 A 银河君信混合 C 银河君信混合 I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3,830,917.54 120,683,026.22 65,011,7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922,396,976.68 87,287.51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6,129,738.57 77,185,343.23 65,011,7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
额减少以"-"填列) -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40,098,155.65 43,584,970.50 -
注: 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3、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9 月 7 日。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申购基金时
应认证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河君信混合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成立
起至今 -1.98% 0.17% -0.28% 0.36% -1.70% -0.19%
银河君信混合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成立
起至今 -2.15% 0.17% -0.28% 0.36% -1.87% -0.19%
银河君信混合 I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成立起至
2016.10.31 0.31% 0.02% 0.38% 0.35% -0.07% -0.33%
注: 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
益率×50%
2、本基金 2017 年 11 月 1 日, 银河君信混合 I 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银河君信
混合 I 类的财务数据截
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
第七节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 《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双方核对
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双方核对
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I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5%。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
等各项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在通常情况下, I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I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05 %年
费率计提。 I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 I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 I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和 I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均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假等,支付日顺延。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 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进行更新
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 “重要提示” 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定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前公告。
2、 “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 “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了
更新,各新增代销
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 “十、基金的投资” 之“(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更新为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报告,该
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未经审计。 “十一、基金
的业绩” 中对基金成立
以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 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
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有关“对账单服务” 的内容进行
了更新。
6、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
在指定报纸上
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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