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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海通鑫悦A (85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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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鑫悦A852389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12-20     基金规模:0.58亿份     基金经理: 钱韬 
基金全称: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55%
  • 近一月增长率
    0.37%
  • 近一季增长率
    4.61%
  • 近半年增长率
    5.42%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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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3年年度报告
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

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2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4
§11 重大事件揭示......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6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
§13 备查文件目录...... 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2 存放地点 ...... 57

13.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海通鑫悦

基金主代码 8523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72,343,703.94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三年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海通鑫悦 A 海通鑫悦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852389 852300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60,722,446.34 份 11,621,257.60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采取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
种,强调资产配置的均衡,分散风险。严格管理权益类品种的投资
比例,把握相对确定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基础
上,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采取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
种,强调资产配置的均衡,分散风险。 主要投资策略有:资产配置
策略、目标久期策略及凸性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投资策
略、可转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
托凭证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其它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1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属于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
于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吴文然 罗菲菲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23154762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htam@haitong.com tgxxpl@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4008888001 95568

传真 021-63410460 010-57093382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厦 32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厦 32 楼

邮政编码 200001 100031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高迎欣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htsa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集合计划管理人及集合计划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2021年12月20日(基金
1 期 2023 年 2022 年 合同生效日)-2021年12
间数 月 31 日

据和 海通
指标 海通鑫悦 A 海通鑫悦 C 海通鑫悦 A 海通鑫悦 C 海通鑫悦 A

鑫悦 C

本期

已实 -3,315,201.3 -463,993.09 -5,235,560.7 -2,385,783.6 32,028.31 -
现收 7 5 4



本期 -3,015,627.7 -428,467.13 -5,247,772.4 -2,848,823.8 250,023.58 -
利润 2 7 0

加权
平均

基金 -0.0357 -0.0443 -0.0432 -0.0512 0.0026 -
份额
本期
利润

本期
加权

平均 -3.50% -4.40% -4.14% -4.92% 0.24% -
净值
利润

本期
基金

份额 -3.53% -3.92% -3.69% -4.14% 0.23% 0.23%
净值
增长

3.1.
2 期

末数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据和
指标
期末

可供 -562,199.33 -300,203.52 2,397,013.54 130,151.91 6,464,960.58 -
分配
利润
期末
可供

分配 -0.0093 -0.0258 0.0270 0.0191 0.0664 -
基金
份额
利润
期末

基金 60,160,247.0 11,413,048.9 91,084,124.9 6,960,475.79 103,782,647.3 -
资产 1 7 6 5

净值
期末

基金 0.9907 0.9821 1.0270 1.0222 1.0664 1.066
份额 4
净值
3.1.
3 累

计期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末指

基金
份额

累计 -6.88% -7.69% -3.47% -3.92% 0.23% 0.23%
净值
增长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集合计划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集合计划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集合计划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海通鑫悦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05% 0.19% -0.02% 0.09% -1.03% 0.10%

过去六个月 -3.36% 0.20% -0.25% 0.08% -3.11% 0.12%

过去一年 -3.53% 0.20% 1.06% 0.08% -4.59%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

-6.88% 0.23% -0.34% 0.11% -6.54% 0.12%
起至今

海通鑫悦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14% 0.19% -0.02% 0.09% -1.12% 0.10%

过去六个月 -3.55% 0.20% -0.25% 0.08% -3.30% 0.12%

过去一年 -3.92% 0.20% 1.06% 0.08% -4.98%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

-7.69% 0.23% -0.34% 0.11% -7.35% 0.12%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集合计划2021年12月20日(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海通证券客户资产管理部,
2002 年开始从事持牌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证监机构字【2001】265 号),2012 年 6 月经核准成为
资管子公司,秉承海通证券资产管理牌照和业务,注册资本 10 亿元,注册地上海市。经过多次增资,目前注册资本为 22 亿元人民币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单一业务、集合业务、专项业务、QDII 业务和创新业务,覆盖主动权益、固收、量化、现金管理、另类投资、ABS、QDII 等全业务产品线。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共管理 17 只公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钱韬先生,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
济学硕士,曾就职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
2023 年 任公司、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钱韬 投资经理 11 月 30 - 10 年 司,2023年加入海通资管,现任公募固收部
日 基金经理。2023 年 11 月 1 日担任海通鑫
选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经理。2023 年 11 月 30 日担任海通鑫
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经理。

李坤先生,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平安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评与债券研究部
2021 年 2023 年 研究员、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李坤 投资经理 12 月 20 11 月 30 11 年 投资经理及固定收益研究部研究副总监
日 日 (主持工作)、固收三部副总监(主持工
作)。现任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固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兼投资经
理。

李夏,女,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和曼彻斯
2021 年 特大学统计学双硕士,8 年证券从业经验,
李夏 投资经理 12 月 20 2023 年 3 8 年 2015年加入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日 月 30 日 司,历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和投资经理,
历任海通现金赢家,年年鑫,增益系列,
慧享系列等产品投资经理。

4.1.3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公司以《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为核心建立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员工不同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设立不同序列、不同职级。基金经理薪酬严格按照《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计划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集中交易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管理的各产品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进行监控和分析,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确保公司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避免利益冲突、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通过各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的投资交易行为管理和公平交易监控,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公私募投资组合,防范利益输送行为,避免利益冲突。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集合计划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债券市场延续牛市。全年来看,收益率水平较 22 年底下降一个台阶,信用债表现好
于利率债。以 10 年国债为例,全年利率下行 28bp,收益率下行主要集中在 3-8 月。年初由于经
济正常化利率小幅上行,但至一季度末基本面复苏的情况开始弱于预期,再叠加房地产下行的压力开始再度出现,债券收益率开始拐头下行。权益市场全年的波动同样受基本面影响,呈现出冲高回落的态势。以沪深 300 为例全年下跌 11.38%。结构上,小盘股表现优于大盘股,国证 2000全年仅下跌 1.16%。

报告期内,产品债券部分保持短久期、高流动性品种。权益部分投资在年底变化较大,有色
尤其是 AH 上市的黄金股占比高。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合计划 A 份额净值为 0.9907,C 份额为 0.9821。本报告期集合计划
上述两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3%和-3.9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0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由于房地产尚未看到企稳迹象,债券当前的配置价值较高。从 23 年二季度开始房地产销售同比增速持续走低,房地产的低迷一方面通过资产价格的下跌压制居民消费意愿;另一方面也使得通胀动能减弱。

权益市场短期处于逆风环境中,但受益于低估值预计下跌空间相对有限。当前权益市场的估
值水平已经处于历史低位:截止 23 年底,沪深 300 市盈率(TTM)仅为 11 倍,与 18 年底股市低
点时市盈率水平相当。较低的估值水平给权益投资提供了较强的安全边际。但从基本面的角度看,权益拐点或尚未出现:居民加杠杆意愿不足,消费一次性修复基本完成后未来上行动力不强,海外制造业景气度仍处于低位出口短期难明显回升,这些因素都对权益市场偏利空。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我们认为权益部分配置以黄金股为代表的上游资源股是当前不错的选择之一。一方面,黄金价格的趋势当前主要取决于全球央行的投资行为以及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受国内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影响相对较小。在国内经济下行周期这种特性使得黄金股更为抗跌。另一方面,我们看好黄金价格在 2024 年的表现,随着美联储结束加息周期并开启降息周期,我们预计黄金价格可能有望续创历史新高。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从合法合规运作、切实维护投资人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优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更新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强化员工合规和风险意识,不断推动公司的合规文化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本管理人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系统监控、合规审核、信息披露、现场检查等一系列方式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加强了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的力度,推动了内控管理体系的落实。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继续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集合计划资产,加强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确保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估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集合计划合同对估值程
序的相关约定,对集合计划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集合计划份额净值的计算由集合计划管理人独立完成,并与集合计划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集合计划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集合计划管理人对外公布。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一、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无应分配的收益。

二、已实施的利润分配:无。

三、不存在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出现了连续六十个工作日
集合计划持有人数少于 200 人的情形,公司已积极协调各销售渠道加大产品的推广。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集合计划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集合计划财产,不存在损害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集合计划托管人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合计划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算、集合计划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集合计划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集合计划管理人有损害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8042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体份额持有人

(1)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
“海通鑫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

审计意见 (2)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海通鑫悦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通鑫悦,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无

海通鑫悦的集合计划管理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任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海通鑫
悦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
海通鑫悦、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集合计划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海通鑫悦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任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海通鑫
悦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
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通鑫悦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集合计划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许康玮 王振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929,762.29 402,570.14

结算备付金 975,102.86 688,105.15

存出保证金 23,640.10 56,108.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8,644,243.59 96,927,859.39

其中:股票投资 8,737,501.27 15,188,791.6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9,906,742.32 81,739,067.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3.07 3,861,000.00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160,052.25 3,926,307.1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489.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1,005.90 1,005.90

资产总计 90,733,793.92 105,863,445.64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738,598.40 7,399,435.61

应付清算款 1,233,641.38 191,430.58

应付赎回款 12,041.41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6,262.58 67,026.06

应付托管费 3,021.88 5,585.51

应付销售服务费 3,857.09 13,453.71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2,390.89 5,367.9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130,684.31 136,545.49

负债合计 19,160,497.94 7,818,844.8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72,343,703.94 95,496,683.86

未分配利润 7.4.7.12 -770,407.96 2,547,916.89

净资产合计 71,573,295.98 98,044,600.7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90,733,793.92 105,863,445.64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合计划份额总额 72,343,703.94 份,其中海通鑫悦 A
份额总额 60,722,446.34 份,份额净值 0.9907 元。海通鑫悦 C 份额总额 11,621,257.60 份,份额
净值 0.9821 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496,222.52 -6,263,737.73

1.利息收入 36,166.09 62,375.3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14,684.17 28,997.4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1,481.92 33,377.85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2,867,540.35 -5,870,223.18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5,535,737.28 -11,472,240.3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2,440,359.04 5,081,050.2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6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227,837.89 520,966.94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20 335,099.61 -475,251.88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52.13 19,362.03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947,872.33 1,832,858.5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76,991.73 1,113,895.34

2.托管费 7.4.10.2.2 48,082.64 92,824.6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8,675.63 231,957.42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08,010.14 212,811.0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08,010.14 212,811.00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8,928.76 15,875.40


8.其他费用 7.4.7.23 167,183.43 165,494.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3,444,094.85 -8,096,596.27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444,094.85 -8,096,596.27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444,094.85 -8,096,596.27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95,496,683.86 2,547,916.89 98,044,600.75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95,496,683.86 2,547,916.89 98,044,600.75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23,152,979.92 -3,318,324.85 -26,471,304.77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3,444,094.85 -3,444,094.85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23,152,979.92 125,770.00 -23,027,209.92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256,772.23 173,248.91 10,430,021.14

2.基金赎回 -33,409,752.15 -47,478.91 -33,457,231.06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72,343,703.94 -770,407.96 71,573,295.98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97,317,686.77 6,464,960.58 103,782,647.35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97,317,686.77 6,464,960.58 103,782,647.35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1,821,002.91 -3,917,043.69 -5,738,046.60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8,096,596.27 -8,096,596.27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1,821,002.91 4,179,552.58 2,358,549.67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60,862,515.96 10,340,476.82 171,202,992.78

2.基金赎回 -162,683,518.87 -6,160,924.24 -168,844,443.11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95,496,683.86 2,547,916.89 98,044,600.7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岗 陈颖 刘雯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变更自原大集合“海通年年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原集合计划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3 年 6 月 5 日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海通年年升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13]582 号),自 2013 年 5 月 20 日向社会公众发
行,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结束募集并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成立。本集合计划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海通年年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3701 号)批准,《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正式变更生效。本集合计划为契
约型开放式,自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合计划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集合计划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 类份额: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
集合计划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对于投资者依据原《海通年年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参与集合计划获得的海通年年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投资者持有的上述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

C 类份额:从本类别集合计划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人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本集合计划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计划资产的80%,投资权益类资产(含存托凭证)比例不高于计划资产的 2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合计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计划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集合计划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集合计划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集合计划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
*1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合计划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集合计划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合计划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合计划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集合计划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合计划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合计划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合计划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集合计划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集合计划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合计划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合计划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合计划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合计划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集合计划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集合计划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集合计划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合计划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合计划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
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合计划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合计划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合计划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合计划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合计划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合计划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合计划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合计划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合计划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集合计划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管
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合计划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集合计划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集合计划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集合计划申购确认日及集合计划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集合计划转换所引起的转入集合计划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集合计划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集合计划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集合计划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集合计划申购确认日或集合计划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集合计划份额每次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集合计划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因红利再投资转换的份额类别,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在收益分配基准日持有的份额同属一个类别;如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多个类别份额的,则根据不同类别收益分配方案分别计算该类别红利再投资份额;

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由于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的费用收取方式存在不同,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对应的
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集合计划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合计划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集合计划能够取得该组成部
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合计划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集合计划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集合计划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集合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集合计划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集合计划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集合计划目前比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所依据的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及其他相关国内财税法规计提和缴纳税款,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集合计划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计缴企业所得税。

(3)集合计划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4)本集合计划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929,762.29 402,570.14

等于:本金 929,701.09 401,082.77

加:应计利息 61.20 1,487.37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929,762.29 402,570.14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8,737,427.13 - 8,737,501.27 74.14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74,716,325.52 881,914.58 75,746,594.78 148,354.68

债券 银行间市场 4,043,978.00 116,547.54 4,160,147.54 -378.00

合计 78,760,303.52 998,462.12 79,906,742.32 147,976.68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87,497,730.65 998,462.12 88,644,243.59 148,050.82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5,221,550.33 - 15,188,791.65 -32,758.68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52,218,755.65 789,384.36 52,820,343.90 -187,796.11

债券 银行间市场 28,058,894.00 826,323.84 28,918,723.84 33,506.00

合计 80,277,649.65 1,615,708.20 81,739,067.74 -154,290.11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95,499,199.98 1,615,708.20 96,927,859.39 -187,048.79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3.07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13.07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3,861,000.00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3,861,000.00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7.4.7.8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1,005.90 1,005.90

待摊费用 - -

合计 1,005.90 1,005.90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684.31 7,545.49

其中:交易所市场 1,684.31 4,795.49

银行间市场 - 2,750.00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29,000.00 129,000.00

合计 130,684.31 136,545.49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海通鑫悦 A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88,687,111.42 88,687,111.42

本期申购 5,282,320.67 5,282,320.6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3,246,985.75 -33,246,985.7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60,722,446.34 60,722,446.34

海通鑫悦 C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809,572.44 6,809,572.44

本期申购 4,974,451.56 4,974,451.5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62,766.40 -162,766.4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1,621,257.60 11,621,257.60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如有)、转换入份额(如有),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如有)。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海通鑫悦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4,481,114.46 -12,084,100.92 2,397,013.54

本期期初 14,481,114.46 -12,084,100.92 2,397,013.54

本期利润 -3,315,201.37 299,573.65 -3,015,627.7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3,760,445.35 3,816,860.20 56,414.85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802,426.48 -704,015.56 98,410.92

基金赎回款 -4,562,871.83 4,520,875.76 -41,996.0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7,405,467.74 -7,967,667.07 -562,199.33

海通鑫悦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30,151.91 20,751.44 150,903.35

本期期初 130,151.91 20,751.44 150,903.35

本期利润 -463,993.09 35,525.96 -428,467.1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33,637.66 35,717.49 69,355.15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7,555.43 37,282.56 74,837.99

基金赎回款 -3,917.77 -1,565.07 -5,482.8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00,203.52 91,994.89 -208,208.63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449.37 12,871.3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9,611.12 15,328.62

其他 623.68 797.50

合计 14,684.17 28,997.45

注:其他包括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港股通风控资金利息收入。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 1月 1 日至 2023年12 月 31 2022年1月1 日至 2022年12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 161,167,845.84 297,321,240.62


减:卖出股票成本 166,478,470.74 308,343,125.54
总额

减:交易费用 225,112.38 450,355.43

买卖股票差价收 -5,535,737.28 -11,472,240.35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 2,281,885.01 5,014,480.42
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158,474.03 66,569.81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2,440,359.04 5,081,050.23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383,046,207.60 591,086,460.61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378,219,160.98 581,843,357.20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4,651,370.33 9,156,810.15

减:交易费用 17,202.26 19,723.45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58,474.03 66,569.81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7.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7.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19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 227,837.89 520,966.94
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 -
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 - -
收益

合计 227,837.89 520,966.94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35,099.61 -483,854.49

股票投资 32,832.82 -187,064.87

债券投资 302,266.79 -296,789.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8,602.61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335,099.61 -475,251.88

7.4.7.2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52.13 19,362.03

合计 52.13 19,362.03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9,000.00 8,713.56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16,180.4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893.73 3,929.93

账户维护费 37,200.00 36,300.00

其他费用 - 200.00

证券组合费 89.70 170.84

合计 167,183.43 165,494.73

7.4.7.24 分部报告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无分部报告。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合计划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集合计划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资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月 31 日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比例(%)

海通证券 318,705,201.00 100.00 607,663,680.29 100.00

7.4.10.1.2 权证交易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41,092.59 100.00 1,684.31 100.00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77,536.07 100.00 4,795.49 100.00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76,991.73 1,113,895.34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4,083.97 5,121.60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572,907.76 1,108,773.74

注:1.本集合计划的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集合计划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8,082.64 92,824.65

注: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集合计划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海通鑫悦 A 海通鑫悦 C 合计

海通证券 - 27,027.02 27,027.02

海通资管 - 11,640.18 11,640.18

合计 - 38,667.20 38,667.20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海通鑫悦 A 海通鑫悦 C 合计


海通证券 - 231,936.82 231,936.82

海通资管 - 7.10 7.10

合计 - 231,943.92 231,943.92

注: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份额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份额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海通鑫悦 A 海通鑫悦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 -
月 20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4,899,059.19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4,899,059.19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07%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海通鑫悦 A 海通鑫悦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 -
月 20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本表报告期末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A、C 级比例分母为各自级别的份额。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除集合计划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及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民生银行 929,762.29 4,449.37 402,570.14 12,871.33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无抵押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集合计划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 17,738,598.40 元,先后于 2024 年 1 月 2 日、2024 年 1 月 9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
求本集合计划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集合计划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计划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由董事会、经营层及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与法务部和风控与稽核部、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集合计划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集合计划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集合计划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10%,且本集合
计划与由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公开募集性质的集合计划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集合计划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集合计划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由于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的信用风险很低,故不在下表进行列示。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1 11,471,784.83 28,046,783.50

A-1 以下 7,538,972.28 7,522,515.60

未评级 - -

合计 19,010,757.11 35,569,299.10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的债券投资按照剩余期限(考虑回售情况)计算,一年以内列为短期;无债项评级则取主体评级,AAA 列入 A-1 计算。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AA 14,600,950.00 4,085,778.91

AAA 以下 - 8,293,674.52

未评级 - -

合计 14,600,950.00 12,379,453.43

注:以上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无债项评级则取主体评级。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集合计划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合计划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
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7.4.13.3.2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集合计划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采用监控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集合计划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在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持有人利益。

本集合计划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7.4.12 中列示的部分集合计划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本集合计划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15%。此外,本集合计划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集合计划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集合计划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定期对本集合计划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比重较大,此外还持有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利率敏感性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929,762.29 - - - 929,762.29

结算备付金 975,102.86 - - - 975,102.86

存出保证金 23,640.10 - - - 23,640.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692,479.03 38,197,438.08 4,016,825.21 8,737,501.27 88,644,243.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07 - - - -13.07

应收清算款 - - - 160,052.25 160,052.25

其他资产 - - - 1,005.90 1,005.90

资产总计 39,620,971.21 38,197,438.08 4,016,825.21 8,898,559.42 90,733,793.92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2,041.41 12,041.41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6,262.58 36,262.58

应付托管费 - - - 3,021.88 3,021.88

应付清算款 - - - 1,233,641.38 1,233,641.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738,598.40 - - - 17,738,598.4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857.09 3,857.09

应交税费 - - - 2,390.89 2,390.89

其他负债 - - - 130,684.31 130,684.31

负债总计 17,738,598.40 - - 1,421,899.54 19,160,497.94

利率敏感度缺口 21,882,372.81 38,197,438.08 4,016,825.21 7,476,659.88 71,573,295.98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02,570.14 - - - 402,570.14

结算备付金 688,105.15 - - - 688,105.15

存出保证金 56,108.02 - - - 56,108.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7,849,075.68 12,379,453.43 1,510,538.63 15,188,791.65 96,927,859.3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861,000.00 - - - 3,861,000.00

应收申购款 - - - 489.92 489.92

应收清算款 - - - 3,926,307.12 3,926,307.12

其他资产 - - - 1,005.90 1,005.90

资产总计 72,856,858.99 12,379,453.43 1,510,538.63 19,116,594.59 105,863,445.64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7,026.06 67,026.06

应付托管费 - - - 5,585.51 5,585.51

应付清算款 - - - 191,430.58 191,430.5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399,435.61 - - - 7,399,435.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3,453.71 13,453.71

应交税费 - - - 5,367.93 5,367.93

其他负债 - - - 136,545.49 136,545.49


负债总计 7,399,435.61 - - 419,409.28 7,818,844.89

利率敏感度缺口 65,457,423.38 12,379,453.43 1,510,538.63 18,697,185.31 98,044,600.75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假设

利率曲线平行移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本期末(2023年12月31日)

31 日 )

分析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

-447,453.75 -261,802.14
基点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

453,387.67 267,132.35
基点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合计划持有以非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每日对本集合计划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合计

币元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 - 2,483,183.27 - 2,483,183.27


资产合计 - 2,483,183.27 - 2,483,183.27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 2,483,183.27 - 2,483,183.27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合计

币元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 - 1,904,451.65 - 1,904,451.65


资产合计 - 1,904,451.65 - 1,904,451.65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 1,904,451.65 - 1,904,451.65

7.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汇率以外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本期末(2023年12月31日)

31 日 )

分析 所有外币相对于人

124,159.16 95,222.58
民币升值 5%

所有外币相对于人

-124,159.16 -95,222.58
民币贬值 5%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集合计划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计划资产的 80%,投资权益类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高于计划资产的 2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合计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计划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集
合计划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每日对本集合计划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8,737,501.27 12.21 15,188,791.65 15.49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8,737,501.27 12.21 15,188,791.65 15.49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股票价格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分析 本期末(2023年12月31日)

31 日 )

股票价格上升 5% 436,875.06 759,439.58

股票价格下降 5% -436,875.06 -759,439.58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19,601,318.92 27,871,790.50

第二层次 69,042,924.67 69,056,068.89

第三层次 - -

合计 88,644,243.59 96,927,859.39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集合计划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
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合计划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合计划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737,501.27 9.63

其中:股票 8,737,501.27 9.6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9,906,742.32 88.07


其中:债券 79,906,742.32 88.0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07 -0.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04,865.15 2.10

8 其他各项资产 184,698.25 0.20

9 合计 90,733,793.92 100.00

注:本集合计划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2,483,183.27 元,占资产净值比例为3.4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5,090,632.00 7.11

C 制造业 686,020.00 0.9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77,666.00 0.6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254,318.00 8.74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基础材料 2,483,183.27 3.47

消费者非必需品 - -

消费者常用品 - -

能源 - -

金融 - -

医疗保健 - -

工业 - -

信息技术 - -

电信服务 - -

公用事业 - -

房地产 - -

合计 2,483,183.27 3.47

注:1、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以上行业分类的统计中已包含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899 紫金矿业 99,000 1,233,540.00 1.72

1 02899 紫金矿业 40,000 461,084.74 0.64

2 01818 招金矿业 147,000 1,293,511.24 1.81

3 000975 银泰黄金 79,500 1,192,500.00 1.67

4 01787 山东黄金 54,250 728,587.29 1.02

4 600547 山东黄金 7,600 173,812.00 0.24

5 600489 中金黄金 90,000 896,400.00 1.25

6 600988 赤峰黄金 45,000 630,450.00 0.88

7 601028 玉龙股份 44,600 477,666.00 0.67

8 002237 恒邦股份 33,000 355,740.00 0.50

9 001337 四川黄金 12,000 331,560.00 0.46

10 600459 贵研铂业 23,000 330,280.00 0.46

11 000603 盛达资源 29,000 320,450.00 0.45

12 002155 湖南黄金 28,000 311,920.00 0.4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899 紫金矿业 2,305,547.00 2.35

1 02899 紫金矿业 457,464.96 0.47

2 600150 中国船舶 2,352,183.00 2.40

3 300059 东方财富 1,985,073.00 2.02

4 000975 银泰黄金 1,777,482.00 1.81


5 603606 东方电缆 1,708,246.00 1.74

6 002384 东山精密 1,592,314.00 1.62

7 002271 东方雨虹 1,477,481.00 1.51

8 002821 凯莱英 1,477,277.80 1.51

9 601390 中国中铁 1,410,527.00 1.44

10 688403 汇成股份 1,359,774.64 1.39

11 688599 天合光能 1,347,175.30 1.37

12 601998 中信银行 1,339,873.00 1.37

13 300750 宁德时代 1,335,323.00 1.36

14 300033 同花顺 1,307,425.00 1.33

15 01818 招金矿业 1,303,175.14 1.33

16 002371 北方华创 1,297,467.00 1.32

17 300693 盛弘股份 1,242,221.00 1.27

18 000933 神火股份 1,198,180.00 1.22

19 000999 华润三九 1,173,565.00 1.20

20 601318 中国平安 1,154,132.00 1.18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150 中国船舶 2,415,109.69 2.46

2 300059 东方财富 1,976,600.00 2.02

3 001322 箭牌家居 1,892,928.00 1.93

4 600276 恒瑞医药 1,760,844.00 1.80

5 601318 中国平安 1,124,782.00 1.15

5 02318 中国平安 487,567.07 0.50

6 002043 兔宝宝 1,609,985.00 1.64

7 603606 东方电缆 1,595,374.00 1.63

8 002384 东山精密 1,557,672.00 1.59

9 002371 北方华创 1,499,986.00 1.53

10 002049 紫光国微 1,496,111.24 1.53

11 000933 神火股份 1,464,677.00 1.49

12 601689 拓普集团 1,437,238.00 1.47

13 002821 凯莱英 1,433,712.00 1.46

14 000733 振华科技 1,350,080.00 1.38

15 300957 贝泰妮 1,347,917.00 1.37

16 688403 汇成股份 1,322,962.22 1.35

17 601390 中国中铁 1,310,478.00 1.34

18 300750 宁德时代 1,302,598.40 1.33

19 002271 东方雨虹 1,263,951.00 1.29

20 601998 中信银行 1,247,750.00 1.27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59,960,701.1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61,167,845.84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6,295,035.21 64.6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8,587,741.92 25.9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0,863,817.65 15.18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4,160,147.54 5.81

10 合计 79,906,742.32 111.6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725 23 国债 22 149,000 15,088,474.79 21.08

2 019696 23 国债 03 72,000 7,384,803.29 10.32

3 019709 23 国债 16 70,000 7,036,630.14 9.83

4 2028006 20 邮储银行永 40,000 4,160,147.54 5.81
续债

5 019721 23 国债 18 40,000 4,016,825.21 5.6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集合计划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集合计划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税务局、工商局、安监局的处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税务局、安监局、住建部的处罚。

本集合计划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合同的要求。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集合计划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集合计划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3,640.10

2 应收清算款 160,052.2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1,005.9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4,698.25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59 浦发转债 3,324,845.37 4.65

2 113037 紫银转债 2,880,534.33 4.02

3 127086 恒邦转债 1,395,726.30 1.95

4 128136 立讯转债 549,562.33 0.77

5 127016 鲁泰转债 549,286.30 0.77

6 113059 福莱转债 531,397.95 0.74


7 118031 天 23 转债 508,723.29 0.71

8 111010 立昂转债 426,303.01 0.60

9 128074 游族转债 358,569.45 0.50

10 113616 韦尔转债 338,869.32 0.47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集合计划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份额级别 户数 占总份 占总
(户) 金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海通鑫悦 137 443,229.54 51,783,061.69 85.28 8,939,384.65 14.72
A

海通鑫悦 70 166,017.97 7,299,690.14 62.81 4,321,567.46 37.19
C

合计 207 349,486.49 59,082,751.83 81.67 13,260,952.11 18.33

注:本表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A、C 级比例分母为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集合计划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集合计划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 海通鑫悦 A 578,652.46 0.9529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海通鑫悦 C 1,687.07 0.0145
有本基


合计 580,339.53 0.8022

注:本表报告期末持有份额总数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A、C 级比例分母为各自级别的份额。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海通鑫悦 A 0~1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海通鑫悦 C 0
基金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海通鑫悦 A 10~50

本开放式基金 海通鑫悦 C 0

合计 10~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海通鑫悦 A 海通鑫悦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20 97,317,686.77 -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88,687,111.42 6,809,572.44
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 5,282,320.67 4,974,451.56
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 33,246,985.75 162,766.40
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60,722,446.34 11,621,257.60
额总额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如有)、转换入份额(如有),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如有)。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 2023 年 8 月 21 日,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四届第五十六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左秀海先生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 2023 年 11 月 3 日,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四届第六十二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胡倩女士自 2023 年 11 月 3 日代任公司总经理。

3.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四届第六十

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王岗先生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担任公司总经理。

4.本报告期集合计划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因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个被告返还或赔偿原告委托财产 51,455 万元及相应利
息。2023 年 9 月 27 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对海通资管的所有诉讼请求。上诉期
内原告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二审程序中。

2.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集合计划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集合计划管理人没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的审计费用是 9,000.00 元,目前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是 2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开展集合计划托管业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海通证券 2 318,705,201. 100.00 41,092.59 100.00 -
00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成交金额 券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海通证 594,958,421 100.00 715,515,000. 100.00 - -
券 .75 0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

1 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经 规定披露媒介 2023 年 11 月 30 日
理变更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2 增加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规定披露媒介 2023 年 8 月 4 日
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

机构的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3 增加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 规定披露媒介 2023 年 7 月 31 日
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机

构的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4 增加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 规定披露媒介 2023 年 5 月 18 日
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机

构的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5 增加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 规定披露媒介 2023 年 5 月 11 日
司为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

销售机构的公告

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

6 金经理变更公告 规定披露媒介 2023 年 3 月 30 日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份额
类别 序号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
间区间

1 2023/01/01-2 28,765,50 - 28,765,50 - -
机构 023/11/06 1.69 1.69

2 2023/01/01-2 46,884,00 - - 46,884,002.50 64.81
023/12/31 2.50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当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占比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发集合计划净值剧烈波动的风险;
2、若某单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巨额赎回有可能引发集合计划的流动性风险,集合计划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集合计划资产以应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集合计划份额;
3、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会导致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连续出现六十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的风险,集合计划可能会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集合计划合并或者终止集合计划合同等情形;
4、其他可能的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海通年年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的文件

(二)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三)海通鑫悦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业务规则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集合计划管理人和集合计划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www.htsamc.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集合计划管理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3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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