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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寿安保货币A (0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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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货币A000505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14-01-20     基金规模:572.55亿份     基金经理: 桑迎 
基金全称: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 7日年化
  • 14日年化
  • 28日年化

基金收益发放:每日发放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服务保障:

100元起购, 单日限额500万元
定投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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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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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3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7
3.3 其他指标......11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1
§4 管理人报告......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6
§5 托管人报告......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6
§6 审计报告......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6
§7 年度财务报表......18
7.1 资产负债表......18
7.2 利润表......2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21
7.4 报表附注......23
§8 投资组合报告......5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2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52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53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3
8.6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54
8.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54 8.8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54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56
9.3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5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7
9.5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58
§11 重大事件揭示......5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9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60
11.9 其他重大事件......6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6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1
§13 备查文件目录......61
13.1 备查文件目录......61
13.2 存放地点......62
13.3 查阅方式......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货币

场内简称 国寿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5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978,357,822.6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7 月 1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货币 A 国寿安保货币 B 国寿安保货币 E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国寿货币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505 000506 51197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53,881,565,047.79 份 90,298,959.91 份 6,493,814.92 份
总额

注:本基金 E 类份额面值为 100.00 元,此处已折算为 1.00 元。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
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
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
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
理。

业绩比较基准 7 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韩占锋 郭明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10-6610579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95588

传真 010-50850776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306 号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层 号

邮政编码 100033 100140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A、B 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国寿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注册登记机构 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楼 11 层

E 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间数据和 国寿安保 国寿安保 国寿安保 国寿安保 国寿安保货 国寿安保 国寿安保 国寿安保 国寿安保
指标 货币 A 货币 B 货币 E 货币 A 币 B 货币 E 货币 A 货币 B 货币 E

本期已实 842,119,9 4,437,33117,040. 742,145,4 20,427,261 155,459.7 323,554,49,794,90 133,378.
现收益 26.83 4.40 16 41.68 .88 1 855.77 3.33 69

本期利润 842,119,9 4,437,33117,040. 742,145,4 20,427,261 155,459.7 323,554,49,794,90 133,378.
26.83 4.40 16 41.68 .88 1 855.77 3.33 69

本期净值 1.8076% 2.0518% 1.8075% 2.2288% 2.4738% 2.2282% 2.0385% 2.2834% 2.0382%
收益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指标

期末基金 53,881,56 90,298,96,493,81 45,465,11 588,018,90 6,487,716 18,537,21,067,405 6,544,09
资产净值 5,047.79 59.91 4.92 8,738.13 1.31 .11 36,366.3 ,818.67 1.68
8

期末基金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累计净值 29.1460% 31.9480%16.0464% 26.8530% 29.2951% 13.9861% 24.0874% 26.1737% 11.5017%
收益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
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
额相等。

(2)本基金 E 类份额作为新增加份额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起开放申赎业务,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正式发生申购业务,2016 年 7 月 7 日确认份额,因此相关财务指标自 2016 年 7 月 7 日起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寿安保货币 A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阶段 益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收益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128% 0.0004% 0.3403% 0.0000% 0.0725% 0.0004%

过去六个月 0.8248% 0.0003% 0.6805% 0.0000% 0.1443% 0.0003%

过去一年 1.8076% 0.0005% 1.3500% 0.0000% 0.4576% 0.0005%

过去三年 6.1983% 0.0014% 4.0500% 0.0000% 2.1483% 0.0014%

过去五年 12.2080% 0.0019% 6.7500% 0.0000% 5.4580% 0.0019%

自基金合同

29.1460% 0.0036% 12.0797% 0.0000% 17.0663% 0.0036%

生效起至今


国寿安保货币 B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阶段 益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收益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735% 0.0004% 0.3403% 0.0000% 0.1332% 0.0004%

过去六个月 0.9468% 0.0003% 0.6805% 0.0000% 0.2663% 0.0003%

过去一年 2.0518% 0.0005% 1.3500% 0.0000% 0.7018% 0.0005%

过去三年 6.9643% 0.0014% 4.0500% 0.0000% 2.9143% 0.0014%

过去五年 13.5618% 0.0019% 6.7500% 0.0000% 6.8118% 0.0019%

自基金合同

31.9480% 0.0036% 12.0797% 0.0000% 19.8683% 0.0036%
生效起至今

国寿安保货币 E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阶段 益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收益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128% 0.0004% 0.3403% 0.0000% 0.0725% 0.0004%

过去六个月 0.8248% 0.0003% 0.6805% 0.0000% 0.1443% 0.0003%

过去一年 1.8075% 0.0005% 1.3500% 0.0000% 0.4575% 0.0005%

过去三年 6.1972% 0.0014% 4.0500% 0.0000% 2.1472% 0.0014%

过去五年 10.7453% 0.0018% 6.7500% 0.0000% 3.9953% 0.0018%

自基金合同

16.0464% 0.0023% 8.7566% 0.0000% 7.2898% 0.0023%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每日计算收益并结转为基金份额,E 类份额每日计算收益,
未付收益达到或超过 100 元时每日按 100 元转为 1 份基金份额,不足 100 元时累积计算直至符合
前述条件。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01 月 20 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 2014 年 0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货币 A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2022 年 838,930,830.37 - 3,189,096.46 842,119,926.83 -

2021 年 740,871,897.97 - 1,273,543.71 742,145,441.68 -

2020 年 323,127,203.94 - 427,651.83 323,554,855.77 -

合计 1,902,929,932.28 - 4,890,292.00 1,907,820,224.28 -


国寿安保货币 B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2022 年 4,463,209.76 - -25,875.36 4,437,334.40 -

2021 年 20,470,279.18 - -43,017.30 20,427,261.88 -

2020 年 49,937,525.76 - -142,622.43 49,794,903.33 -

合计 74,871,014.70 - -211,515.09 74,659,499.61 -

国寿安保货币 E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2022 年 116,712.10 - 328.06 117,040.16 -

2021 年 155,543.12 - -83.41 155,459.71 -

2020 年 133,228.19 - 150.50 133,378.69 -

合计 405,483.41 - 395.15 405,878.56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年10月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2.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14.9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93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3218.34亿元,其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2303.49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
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交易员,2004 年 11
月至2008年1月任华夏银行总行资金部交
2018 年 3 易员,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嘉实
桑迎 基金经理 月 27 日 - 20 年 基金交易员、基金经理。2013 年 12 月加
入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任基金经理,现任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
场基金、国寿安保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和国寿安保尊弘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宏观形势起伏较大。上半年受到突发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宏观经济运行偏弱,央行货币政策执行宽松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下半年,特别是进入四季度后随着经济转暖货币市场收益整体出现上行。整体来看,22年银行间市场主
要利率呈现前高中低后高整体偏低的走势。资金利率方面,银行间市场标志性的7天回购利率全年均价1.95%,年中期一度跌至1.5%以下,从历史上看也属于偏低水平。短期债券方面,受到银行间流动性走势影响高等级存单收益率同样呈现前高中低后高的走势。1年期AAA级别存单收益率从年初的2.6%附近一度下行至三季度的2%附近,四季度再度回升至2.6%以上。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信用债券方面。受到稳经济政策出台及流动性充裕等因素的影响上半年信用债券出现较大修复行情。一些前期热点国有企业债券市场成交收益率从大幅度回落,一级市场发行也有所恢复。但是下半年随着房地产、理财波动等负面事件影响息差再次拉大。总体而言,2022年是流动性充裕货币市场区间波动的一段时期。

2022年,本基金秉持稳健投资原则,谨慎操作,结合本基金以零售客户为主的特点,以确保组合流动性、安全性为首要任务;灵活配置债券投资和同业存款,管理现金流分布,保障组合充足流动性。整体看,本基金成功应对了市场和规模的波动,投资业绩平稳提高,实现了均衡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目标,组合的持仓结构、流动性和弹性良好,为下一阶段抓住市场机遇、创造安全收益打下了良好基础。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国寿安保货币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8076%,本报告期国寿安保货币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0518%,本报告期国寿安保货币E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8075%,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为1.35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随着国内稳增长政策的陆续出台落实,预计国内经济继续温和复苏,市场风险偏好上升。海外随着美联储升息和地缘政治冲突,全球经济出现不确定性。在这种背景下,预计国内政策目标会继续以我为主,大方向上继续维持稳健偏宽松。央行将根据社融、货币以及各项宏观经济数据走势预调微调货币政策。总体而言,2023年各种政治、经济的影响错综复杂,对市场波动需保持敬畏的心态。针对上述复杂的市场环境,本基金将坚持谨慎操作风格,强化投资风险控制,以确保组合安全性和流动性为首要任务,兼顾收益性。密切关注各项宏观数据、政策调整和市场资金面情况,平衡配置同业存款和债券投资,谨慎控制组合的信用配置,保持合理流动性资产配置,细致管理现金流,以控制利率风险和应对组合规模波动,努力为投资人创造安全稳定的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以及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服务协议,其中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固定收益品种信用减值数据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按日结转为基金份额,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分配收益 846,674,301.39 元,其中A类份额分配收益
4,437,334.40 元 ,B 类 份 额分 配 收益 4,437,334.40 元。E类份 额分 配收益
117,040.16 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24728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国寿安保货币基
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


允反映了国寿安保货币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寿安保货币基
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不适用

其他事项 不适用

国寿安保货币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
括国寿安保货币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
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其他信息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
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
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
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责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寿安保货币基
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寿安保货币
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寿安保货币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的责任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
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
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寿安保货币基
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国寿安保货币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
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勇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30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5,676,967,460.41 25,414,506,914.08

结算备付金 1.35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0,175,471,465.11 18,707,623,691.2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175,471,465.11 18,707,623,691.2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8,939,943,290.06 6,248,368,732.54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18,492.19 28,32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180,196,263.68

资产总计 54,793,300,709.12 50,550,723,924.54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80,208,979.99 4,461,455,069.51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874,790.89 12,141,987.00

应付托管费 2,253,756.21 3,679,389.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252,597.58 9,077,735.2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77,144.98 22,718.11

应付利润 5,735,850.73 2,572,301.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539,766.12 2,149,367.55

负债合计 814,942,886.50 4,491,098,568.9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53,978,357,822.62 46,059,625,355.55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 -

净资产合计 53,978,357,822.62 46,059,625,355.5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4,793,300,709.12 50,550,723,924.54

注: 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53,978,357,822.62 份,其中国寿安保货
币 A 基金份额总额 53,881,565,047.79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国寿安保货币 B 基金份额总
额 90,298,959.91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国寿安保货币 E 基金份额总额 6,493,814.92 份,
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198,748,576.44 1,033,292,814.70

1.利息收入 822,873,520.54 1,029,395,865.2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693,171,203.50 611,045,512.89

债券利息收入 - 318,224,336.69

资产支持证券 - 536,348.44
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 129,702,317.04 99,589,667.24
资产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 - -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375,875,055.90 3,896,949.44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375,875,055.90 3,896,949.44

资产支持证券 7.4.7.16 - -
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 -
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4.7.20 - -
(损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352,074,275.05 270,564,651.4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56,493,576.48 114,708,973.13

2.托管费 7.4.10.2.2 33,393,922.11 34,760,294.8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18,060,176.90 84,907,609.19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43,631,960.49 35,675,088.3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43,631,960.49 35,675,088.38
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115,012.56 137,474.45

8.其他费用 7.4.7.23 379,626.51 375,211.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846,674,301.39 762,728,163.27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846,674,301.39 762,728,163.27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846,674,301.39 762,728,163.27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其他

实收基金 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 46,059,625,355.55 - - 46,059,625,355.55
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 46,059,625,355.55 - - 46,059,625,355.55
产(基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7,918,732,467.07 - - 7,918,732,467.0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846,674,301.39 846,674,301.39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7,918,732,467.07 - - 7,918,732,467.07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471,810,893,775.56 - - 471,810,893,775.56


2. 基 金赎 -463,892,161,308.49 - - -463,892,161,308.49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 - -846,674,301.39 -846,674,301.39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 53,978,357,822.62 - - 53,978,357,822.62
产(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其他

实收基金 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 19,611,186,276.73 - - 19,611,186,276.73
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 19,611,186,276.73 - - 19,611,186,276.73
产(基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26,448,439,078.82 - - 26,448,439,078.8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762,728,163.27 762,728,163.27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26,448,439,078.82 - - 26,448,439,078.82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553,004,811,697.15 - - 553,004,811,697.15


2. 基 金赎 -526,556,372,618.33 - - -526,556,372,618.33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 - -762,728,163.27 -762,728,163.27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 46,059,625,355.55 - - 46,059,625,355.55
产(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鄂华 王文英 干晓树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26号《关于核准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注册,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1,870,342,736.00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1090605_01号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01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870,457,430.5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4,694.5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于2023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
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中。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每日计提应计利息,同时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投资组合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
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
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
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
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无。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不收取再投资费用。如当日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值,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日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值,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取现金收益。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下一日基金收益分配,并按日结转到投资者基金账户,使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账户当日收益全部结转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若投资者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当基金份额未付收益为正时,未付收益不进行支付;当基金份额未付收益为负时,其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付收益为负时的损益,
否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应于实施更改前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4号),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 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 于2022年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25,414,506,914.08元、6,248,368,732.54元、180,196,263.68元和28,323.00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25,555,267,020.71元、6,257,460,271.33元、0.00元和28,323.00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8,707,623,691.24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8,737,968,309.50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利润、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4,461,455,069.51元、12,141,987.00元、3,679,389.99元、9,077,735.26元、2,572,301.57元、305,037.01元、1,605,330.54元和239,000.00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利润、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其他负债-应付利息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4,463,060,400.05元、12,141,987.00元、3,679,389.99元、9,077,735.26元、2,572,301.57元、305,037.01元、0.00元和239,000.00元。

i)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
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
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
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489,692.84 2,506,914.08

等于:本金 1,489,122.72 2,506,914.08

加:应计利息 570.12 -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25,675,477,767.57 25,412,000,000.00

等于:本金 25,570,000,000.00 25,412,000,000.00

加:应计利息 105,477,767.57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1,656,039,374.99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24,019,438,392.58 25,412,000,000.00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25,676,967,460.41 25,414,506,914.08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面价值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20,175,471,465.11 20,177,839,676.72 2,368,211.61 0.0044

合计 20,175,471,465.11 20,177,839,676.72 2,368,211.61 0.0044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20,175,471,465.11 20,177,839,676.72 2,368,211.61 0.0044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面价值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18,707,623,691.24 18,715,339,000.00 7,715,308.76 0.0168

合计 18,707,623,691.24 18,715,339,000.00 7,715,308.76 0.0168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18,707,623,691.24 18,715,339,000.00 7,715,308.76 0.016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买卖衍生工具差价收入。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8,939,943,290.06 -

合计 8,939,943,290.06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6,248,368,732.54 -

合计 6,248,368,732.54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持有债权投资。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8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180,196,263.68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合计 - 180,196,263.68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290,766.12 305,037.01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290,766.12 305,037.01

应付利息 - 1,605,330.54

预提费用 249,000.00 239,000.00

合计 539,766.12 2,149,367.55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货币 A

项目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5,465,118,738.13 45,465,118,738.13

本期申购 471,670,516,978.74 471,670,516,978.7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63,254,070,669.08 -463,254,070,669.08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53,881,565,047.79 53,881,565,047.79

国寿安保货币 B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88,018,901.31 588,018,901.31

本期申购 139,946,684.72 139,946,684.7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37,666,626.12 -637,666,626.12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90,298,959.91 90,298,959.91

国寿安保货币 E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487,716.11 6,487,716.11

本期申购 430,112.10 430,112.1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24,013.29 -424,013.29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6,493,814.92 6,493,814.92

注:(1)本期申购包含红利再投资,分级调整及转入的份额及金额;本期赎回包含分级调整及转出的份额及金额。

(2)本基金 E 类份额作为新增加份额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起开放申赎业务,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正式发生申购业务,2016 年 7 月 7 日确认份额。

(3)本基金 E 类份额面值为 100.00 元,此处已折算为 1.00 元。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综合收益。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货币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842,119,926.83 - 842,119,926.8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 - -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842,119,926.83 - -842,119,926.83

本期末 - - -

国寿安保货币 B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4,437,334.40 - 4,437,334.4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 - -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4,437,334.40 - -4,437,334.40

本期末 - - -

国寿安保货币 E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117,040.16 - 117,040.1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 - -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117,040.16 - -117,040.16

本期末 - - -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月 31 日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0,321.47 47,607.7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693,140,863.95 610,997,828.90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8.08 76.27

其他 - -

合计 693,171,203.50 611,045,512.89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375,755,574.73 -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 119,481.17 3,896,949.44
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375,875,055.90 3,896,949.44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44,654,445,338.67 41,844,959,327.76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44,555,000,021.78 41,665,483,572.04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99,325,560.72 175,578,806.28

减:交易费用 275.00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19,481.17 3,896,949.44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交总额 - 100,793,819.18

减: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本总额 - 100,000,000.00

减:应计利息总额 - 793,819.18

减:交易费用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7.4.7.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7.4.7.19 股利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利收益。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7.21 其他收入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收入。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无。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120,000.00 11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102,426.51 108,611.45

上清所账户维护费 18,000.00 17,400.00

中债登账户维护费 18,000.00 18,000.00

其他 1,200.00 1,200.00

合计 379,626.51 375,211.45

7.4.7.24 分部报告

无。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保资本”)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与基金管理人同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销
售机构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国寿 与基金管理人同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
投资”)
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健康 与基金管理人同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
产业投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债券回购交易。
7.4.10.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6,493,576.48 114,708,973.1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7,890,476.41 55,972,687.33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3,393,922.11 34,760,294.83

注: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8 日,支付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及相应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自2022年6月9日起,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5%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货币 A 国寿安保货币 B 国寿安保货币 E 合计

工商银行 191,428.18 1,478.98 - 192,907.16

国寿安保 44,568.72 18,338.81 942.56 63,850.09

中国人寿 8.30 - - 8.30

合计 236,005.20 19,817.79 942.56 256,765.55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货币 A 国寿安保货币 B 国寿安保货币 E 合计

工商银行 166,768.01 494.70 - 167,262.71

国寿安保 51,214.43 79,705.91 1,700.56 132,620.90

中国人寿 0.45 - - 0.45

合计 217,982.89 80,200.61 1,700.56 299,884.06

注: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B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的年费率 计提,E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各级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本期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国寿安保货币 A 国寿安保货币 B 国寿安保货币 E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5,356,00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 -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96,50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 - - -
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5,452,5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83.9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国寿安保货币 A 国寿安保货币 B 国寿安保货币 E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5,239,20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 -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116,80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 - - -
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5,356,0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82.5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国寿安保货币 A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比例(%)

国寿投资 87,542.80 0.00 85,992.90 0.00

份额单位:份
国寿安保货币 B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例(%) (%)

国寿资产 39,300,284.81 43.52 38,512,359.38 6.55

份额单位:份
国寿安保货币 E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例(%) (%)

集团公司 45,000.00 0.69 44,200.00 0.68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 1,489,692.84 30,321.47 2,506,914.08 47,607.7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直接通过关联方购入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货币 A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计

838,930,830.37 - 3,189,096.46 842,119,926.83 -

国寿安保货币 B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计

4,463,209.76 - -25,875.36 4,437,334.40 -

国寿安保货币 E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计

116,712.10 - 328.06 117,040.16 -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因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780,208,979.99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220408 22 农发 08 2023 年 1 月 3 日 100.37 8,337,000 836,793,274.45

合计 8,337,000 836,793,274.45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各具体业务部门组成的三道风险监控防线;并在后两道监控防线中,由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和其他业务部门的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合规风险状况及各部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监督及报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托管人和其他拥有相关资质的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

于本报告期末,除附注7.4.12.3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将在一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限制、跟踪和控制基金投资交易的不活跃品种(企业债或短期融资券)以及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调整投资组合的方式来实现。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且能够通过出售所持有的债券应对流动性需求。此外本基金还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
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10,274,989,363.

银行存款 3,728,655,388.12 11,673,322,708.38 - 25,676,967,460.41
91

结算备付金 1.35 - - - 1.35

11,654,922,1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8,104,935.46 8,142,444,407.47 - 20,175,471,465.11
18

买入返售金融资

8,939,943,290.06 - - - 8,939,943,290.06


应收申购款 - - - 918,492.19 918,492.19

21,929,911,486.

资产总计 13,046,703,614.99 19,815,767,115.85 918,492.19 54,793,300,709.12
09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4,874,790.89 14,874,790.89

应付托管费 - - - 2,253,756.21 2,253,756.21

卖出回购金融资

780,208,979.99 - - - 780,208,979.99
产款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1,252,597.58 11,252,597.58

应付利润 - - - 5,735,850.73 5,735,850.73

应交税费 - - - 77,144.98 77,144.98

其他负债 - - - 539,766.12 539,766.12

负债总计 780,208,979.99 - - 34,733,906.51 814,942,886.50

21,929,911,486. -33,815,414.3

利率敏感度缺口12,266,494,635.00 19,815,767,115.85 53,978,357,822.62
09 2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15,280,000,000.

银行存款 4,325,506,914.08 5,809,000,000.00 - 25,414,506,914.08
00

7,774,233,32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87,525,341.39 8,445,865,025.02 - 18,707,623,691.24
3

买入返售金融资

6,248,368,732.54 - - - 6,248,368,732.54


应收申购款 - - - 28,323.00 28,323.00

180,196,263.6

其他资产 - - - 180,196,263.68
8

23,054,233,324. 180,224,586.6

资产总计 13,061,400,988.01 14,254,865,025.02 50,550,723,924.54
83 8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2,141,987.00 12,141,987.00

应付托管费 - - - 3,679,389.99 3,679,389.99

卖出回购金融资

4,461,455,069.51 - - - 4,461,455,069.51
产款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9,077,735.26 9,077,735.26

应付利润 - - - 2,572,301.57 2,572,301.57

应交税费 - - - 22,718.11 22,718.11

其他负债 - - - 2,149,367.55 2,149,367.55

负债总计 4,461,455,069.51 - - 29,643,499.48 4,491,098,568.99

23,054,233,324. 150,581,087.2

利率敏感度缺口 8,599,945,918.50 14,254,865,025.02 46,059,625,355.55
83 0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22年12月31日,若市场利率变动25个基点且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本基金资产净值将不会产生重大变动(2021年12月31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重大价格风险(2021年12月31日:同)。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21年12月31日,同),因
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1年12月31日:同)。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20,175,471,465.11 18,707,623,691.24

第三层次 - -

合计 20,175,471,465.11 18,707,623,691.24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1年12月31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0,175,471,465.11 36.82

其中:债券 20,175,471,465.11 36.82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939,943,290.06 16.3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676,967,461.76 46.86

4 其他各项资产 918,492.19 0.00

5 合计 54,793,300,709.12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9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80,208,979.99 1.4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无。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6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24.17 1.45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12.7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23.9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0.5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40.1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合计 101.51 1.45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超过240天的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面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9,871,912.52 0.0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771,856,440.13 5.1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771,856,440.13 5.1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79,753,047.23 1.63

6 中期票据 777,068,029.60 1.44


7 同业存单 15,696,922,035.63 29.08

8 其他 - -

9 合计 20,175,471,465.11 37.38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8.6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 占基金资产净
账面价值(元) 值比例(%)

1 112273694 22 郑州银行 CD290 15,000,000 1,469,790,326.69 2.72

2 112273638 22 徽商银行 CD178 13,000,000 1,283,602,059.92 2.38

3 112221302 22 渤海银行 CD302 10,000,000 997,695,401.13 1.85

4 112207069 22 招商银行 CD069 10,000,000 997,012,760.52 1.85

5 112209185 22 浦发银行 CD185 10,000,000 996,519,879.42 1.85

6 112221441 22 渤海银行 CD441 10,000,000 987,151,108.24 1.83

7 220408 22 农发 08 9,000,000 903,339,267.13 1.67

8 112218245 22 华夏银行 CD245 7,000,000 697,565,601.86 1.29

9 112206204 22 交通银行 CD204 7,000,000 692,824,524.29 1.28

10 112206075 22 交通银行 CD075 4,000,000 398,514,484.65 0.74

8.7 “影子定价”与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47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466%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235%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
8.8 期末按实际利率计算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处罚;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处罚;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处罚;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地方国税局的处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地方应急管理厅的处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处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处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公安局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除上述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

4 应收申购款 918,492.19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918,492.19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比例(%)

国寿安保货 8,255,101 6,527.06 11,100,584.64 0.02 53,870,464, 99.98
币 A 463.15

国寿安保货 7 12,899,851 71,268,944.91 78.93 19,030,015. 21.07
币 B .42 00

国寿安保货 28 231,921.96 5,497,554.57 84.66 996,260.35 15.34
币 E

合计 8,255,136 6,538.76 87,867,084.12 0.16 53,890,490, 99.84
738.50

注:本基金 E 类份额面值为 100.00 元,此处已折算为 1.00 元。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国寿安保货币 E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52,500.00 83.96

2 黄振宇 548,300.00 8.44

3 吴国英 90,200.00 1.39

4 孙良诚 60,000.00 0.92

5 吕牧之 54,700.00 0.84


6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45,000.00 0.69

7 蒋翠华 30,300.00 0.47

8 王桂香 20,000.00 0.31

9 常励 20,000.00 0.31

10 毓明薇 20,000.00 0.31

注:本基金 E 类份额面值为 100.00 元,此处已折算为 1.00 元。

9.3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个人 129,653,191.81 0.24

2 个人 41,371,567.23 0.08

3 其他机构 39,300,284.81 0.07

4 个人 18,239,695.24 0.03

5 个人 18,112,041.08 0.03

6 保险类机构 17,042,524.54 0.03

7 个人 17,011,232.53 0.03

8 个人 11,049,701.72 0.02

9 个人 10,802,467.29 0.02

10 个人 10,272,794.22 0.0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国寿安保货币 A 4,404,013.61 0.01
人所有从 国寿安保货币 B - -
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国寿安保货币 E - -

合计 4,404,013.61 0.01

9.5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国寿安保货币 A >10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国寿安保货币 B 0

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货币 E 0

合计 >100

国寿安保货币 A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国寿安保货币 B 0
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货币 E 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寿安保货币 A 国寿安保货币 B 国寿安保货币 E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 月 20 977,743,774.95 10,892,713,655.59 -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45,465,118,738.13 588,018,901.31 6,487,716.11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 471,670,516,978.74 139,946,684.72 430,112.10
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 463,254,070,669.08 637,666,626.12 424,013.29
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 - - -
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53,881,565,047.79 90,298,959.91 6,493,814.92
份额总额

注:本基金 E 类份额面值为 100.00 元,此处已折算为 1.00 元。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8月10日发布公告,王东旭先生自2022年8月9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鄂华先生自2022年8月9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自2021年10月20日起,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已制定并实施相关整改措施,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北京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银河证券 2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制
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称 成交金额 券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银河证 - - - - - -


中信证 - - - -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在0.5%(含)以上的情况。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2021年第4季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
度报告 网站

2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年度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
报告 网站

3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2022年第1季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度报告 网站

4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6 月 2 日
书(2022 年第 1 号) 网站

5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6 月 2 日
概要更新 网站

6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6 月 9 日
网站


7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6 月 9 日
概要更新 网站

8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6 月 9 日
书(2022 年第 2 号) 网站

关于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降低托管 中证报、证监会规定网

9 费率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站及公司网站 2022 年 6 月 9 日
的公告

10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6 月 9 日
网站

11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第二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7 月 21 日
季度报告 网站

12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中期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
报告 网站

13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2022 年第三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季度报告 网站

14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12 月 23 日
概要更新 网站

15 关于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取消自动 中证报、证监会规定网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升降级业务的公告 站及公司网站

16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12 月 23 日
书(2022 年第 3 号) 网站

17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12 月 23 日
网站

18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证监会规定网站及公司 2022 年 12 月 23 日
网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3.1.1 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文件

13.1.2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13.1.3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13.1.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1.5 报告期内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1.6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
13.3 查阅方式

13.3.1 营业时间内到本公司免费查阅

13.3.2 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基金产品相关信息:www.gsfunds.com.cn

13.3.3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垂询:4009-258-258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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