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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混合发起式A (00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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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转型创新成长混合发起式A002810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6-06-08     基金规模:1.05亿份     基金经理: 杨超 
基金全称: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3.48%
  • 近一月增长率
    4.30%
  • 近一季增长率
    22.10%
  • 近半年增长率
    -4.53%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5%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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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
度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为投资者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的有关约定,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起对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提高至小
数点后 4 位,并对基金合同、《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
将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 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20384),原有的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
A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 0.60%。
2.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50%
30 日≤N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3. 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4.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
务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 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
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更新《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访问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或拨打金
信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900-8336)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
文对照表
1、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
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民法
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
行。
六、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
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
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
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
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
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
准。

第二
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金信转型创新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在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
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 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
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
的决定》修改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
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

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57、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7、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
刊)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
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全文“指定媒介”、“指定媒体” 对
应更改为“规定媒介”,“指定报刊”
对应更改为“规定报刊”,指定网站”
对应更改为“规定网站”)
新增如下内容:
5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
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并
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0、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61、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九、 其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
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
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规定、调整并公
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新增如下内容: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
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类基金份额分
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收取认(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不收取认(申)购费的,称
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
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
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
份额类别。
十、其他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
增加、减少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
置,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或
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
变更收费方式等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进行。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
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进行。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不同类别份额的申购、赎回的销
售机构可能不同,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
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
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C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的有效份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4、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C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用。
……
6、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某一类或多类份额
申购申请:……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以
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
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公告。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某一类或者多类份额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
赎回申请的情形下......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
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
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
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 层 02 单元.....
联系电话: 0755-82510315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
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
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
期 2603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2;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
世茂金融中心二期 2603.....
联系电话: 0755-82510235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20 年以上;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20 年以上;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
第八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 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外,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5)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
……
2、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
收取;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外,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5) 调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
法规要求调高该等报酬标准或调高销
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
2、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
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
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
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
金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并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
规则;
(6)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
定、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
务或服务;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1)调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或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2)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
收取;
(3)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
方式;
(4)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
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
系发生重大变化;
(6) 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
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范围内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
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
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
定、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
服务;
(8)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情形。
第九
部分
三、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 三、 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的
更换
条件
和程

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
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
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
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
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
成损害的行为。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
有权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
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
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
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
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
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
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
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
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
四部
分 基
金资
产估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四、估值程序
1、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各类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
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估
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
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1) 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
错误时……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 0.5%时……
(3)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
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
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
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已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确 认 后 公
告,……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
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
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1) 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
错误时……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 0.25%时……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 0.5%时……
(3)当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
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
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

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
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
形, ……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
等),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
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
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告……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
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
避免不能按时公布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情形, ……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
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进而导致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
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
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
第十
五部

基金
费用
与税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和仲裁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用;
7、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和仲裁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8、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6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
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
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
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6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
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
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六部
分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投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 C 类
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
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
规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
第十
七部
分 基
金的
会计
与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
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
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
第十
八部
分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
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
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
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
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
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
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内容、披露
方式、披露时间、登载媒介、报备方式
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
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规定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
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基
金净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临时报告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额净值 0.5%;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基
金净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至
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临时报告
17、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 0.5%;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或电子确认。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或电子确认。
第十
九部
分基
金合
同的

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
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
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金债务后, 分别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
托管人保存 20 年以上。
第二
十四
部分
基金
合同
内容
摘要
与基金合同保持一致

2、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一、
基金
托管
协议
当事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
人)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 层 02 单元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
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
期 260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2;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
世茂金融中心二期 2603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
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五)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
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
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
关监管规定。
5、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
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
和核查。
(五)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
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
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监
管规定。
5、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
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
规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
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全文“指定
媒介”、“指定媒体”对应更改为“规
定媒介”,“指定报刊”对应更改为
“规定报刊”,指定网站”对应更改为
“规定网站”)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
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
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
基金
管理
人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业务
核查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
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作等行为。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
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五、
基金
财产
的保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
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
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 ……重
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不少于 15 年。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
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 ……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
后不少于 20 年。
八、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和会
计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估值日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
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日
基金份额总数,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计算, 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
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各类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各类基金资产
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值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对外公布。
十、
基金
信息
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
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
告、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
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
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
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
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
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
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各类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临时报告、清算报告、澄清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中
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
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规定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
料。

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名称、证件号码和持有
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
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名称、证件号码和持有的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
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
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
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

册的
保管
保存期不少于 15 年。 少于 20 年。

三、
基金
有关
文件
档案
的保

(一)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
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
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
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
(一)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
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
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
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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