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信用精选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开放期设置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银华信用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过 慎重研究,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2月22日起调整银华 信用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2;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开放 期设置,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开放期设置的方案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调整为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重要提示
(一) 本次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 以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3年12月22日起生效。
(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同步进行 了修订。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四)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开放期设置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事项予 以说明。 投资人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全文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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