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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鹏扬景颐混合C (0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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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景颐混合C011366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1-08-20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罗成 焦翠 
基金全称: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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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 年 3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 ......6

2.2 基金产品说明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2
§4 管理人报告......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5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7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2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21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21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1
§5 托管人报告...... 2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2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22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2
§6 审计报告 ...... 22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22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22
§7 年度财务报表...... 24

7.1 资产负债表 ......24

7.2 利润表 ......2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6

7.4 报表附注 ......27
§8 投资组合报告...... 5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6
§11 重大事件揭示...... 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7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60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0
§13 备查文件目录...... 6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61

13.2 存放地点 ......61
13.3 查阅方式 ......6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景颐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3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6,924,814.2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扬景颐混合 A 鹏扬景颐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365 01136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6,773,357.99 份 20,151,456.21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

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

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20%+恒生指
数收益率*5%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风险收益特征 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能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及境外市
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宋震 周直毅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8105888 021-68475608

电子邮箱 service@pyamc.com custody@bosc.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68-6688 95594

传真 010-68105966 021-68476936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霞路 120 号 3 层 302 室 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A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号中化大厦 16 层 城中路 168 号 27 层

邮政编码 100045 200120


法定代表人 杨爱斌 金煜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pya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
合伙) 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中化
大厦 16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鹏扬景颐混合 A 鹏扬景颐混合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19,897.72 463,815.04

本期利润 2,210,449.73 719,719.1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48 0.013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47% 1.3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8% 1.8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09,274.62 263,868.9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46 0.013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8,688,142.33 20,518,433.3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98 1.018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98% 1.8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
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扬景颐混合 A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57% 0.18% 1.02% 0.19% 0.55% -0.01%

自基金合同 1.98% 0.16% 1.02% 0.21% 0.96% -0.05%
生效起至今

鹏扬景颐混合 C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46% 0.18% 1.02% 0.19% 0.44% -0.01%

自基金合同 1.82% 0.16% 1.02% 0.21% 0.80% -0.05%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扬基金”)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成立的国内首家“私转公”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地在上海,主要办公地在北京,已在北京、上海、深圳成立分公司。

公司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美好生活助力”为使命,秉持“客户至上、勇于担当、拥抱变化、合作共赢”的价值观,以“专业稳健,回报信任”作为经营宗旨。公司持续巩固“固定收益+”的特
色,绩优主动股票和精品指数业务齐头并进。公司的长远目标是成为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有影响力的、能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在专业人士持股的治理机制下,客户利益、股东利益以及管理者的利益高度一致,使得公司能够更加专注于长期目标,不会被短期利益所裹挟,从而保障了我们能够在公募行业中行稳致远。

鹏扬基金致力于建立行业领先的投研体系,不断强化投研能力,汇聚海内外优秀人才,核心投资人员均具有 10 年以上头部金融机构工作经历,为客户提供“全天候”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公司建立了固收、股票、指数量化、多资产四大团队,固收团队持续提升宏观研究与资产配置、信用研究、衍生品对冲的三大避险能力,力求为投资人获取长期、稳健的收益;股票团队致力于做深度的个股研究和产业研究,遵循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理念严选个股,同时充分保留基金经理自己的风格特点;指数团队聚焦高质量核心资产,深挖面向未来的行业主题,努力为投资者提供具有长期良好持有体验的指数产品;多资产团队将基于大数据的定量研究和基于调研访谈的定性研究有机结合,为投资者提供便捷的 FOF 组合方案,有效分散投资风险,助力资产稳健增值。同时,鹏扬基金注重风险管理,从文化上树立全员风险防范意识;从制度上实现风险管理在投前、投中、投后的全流程覆盖;从结果上检验风险管理成效,杜绝风险事件的发生;从科技手段上,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大数据的智能投资与风险管理平台”已入围证监会首批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项目。

凭借优异的投资业绩,鹏扬基金 2021 年获评《证券时报》颁发的第十六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
奖“三年持续回报明星基金公司”,在公募行业内,仅 3 家基金公司获此殊荣。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鹏扬基金旗下公募基金数量增长到 56 只,公司资产管理总规模接近 1400 亿元,非货公募规模
接近 900 亿元。根据海通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研究中心基金业绩评价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鹏扬基金最近三年权益产品投资业绩排名行业第 5。

鹏扬基金将专业精神与社会责任相结合,在不同维度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获得官方机构和专业媒体的广泛认可。2021 年是我国国债恢复发行 40 周年。在财政部国库司和《中国财经报》联合组织的纪念征文中,鹏扬基金作品荣获三等奖,是唯一获奖的基金公司作品,展现了公募基金公司作为国债市场重要参与者的担当精神和专业水平。2021 年,鹏扬基金积极参与全国银行间本币市场的市场共建,履行社会责任,在银行间市场党建、培训、公益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获得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发的“年度市场影响力奖”。此外,鹏扬基金积极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参与第一财经公益基金会“一份早餐”计划,为云南怒江山区小学师生捐赠爱心早餐,该项目 2021 年获得由《中国基金报》颁发的第三届公募基金英华奖“最佳公益实践”奖项。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硕士。
曾任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交易管理部债券交
易员。现任鹏扬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部基金
经理。2018 年 3 月 16 日
至今任鹏扬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3 月 16 日至今任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8
月 23 日至今任鹏扬利泽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9 年 1 月 4 日至今
任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
本基金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焦翠 基金经 2021 年 9 月 3 日 - 8 3 月 22 日至今任鹏扬淳享
理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9 年 8 月 15 日
至今任鹏扬景欣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今任
鹏扬景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8
月 18 日至今任鹏扬淳熙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9 月 3 日至今任鹏
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1 年 9 月
28 日至今任鹏扬景阳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北京大学计算数学系硕

士。曾任全国社保基金理
本基金 2021 年 8 月 20 事会规划研究部主任科

罗成 基金经 日 - 11 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理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投资部
投资经理。现任鹏扬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


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任
鹏扬景泰成长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今任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7 月 21 日至今任鹏扬红
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1 年 8 月
20 日至今任鹏扬景颐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原则、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行为分析、监控与评估及公平交易行为的信息披露。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公司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投资管理活动包括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贯穿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与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共享研究资源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本基金管理人内控要求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人员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在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执行公平交易的功能,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系统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对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在行为监控与分析评估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公司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经过事前审批后方可交易,并留存记录备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及其它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本年度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1 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 0 的 T 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A 股市场波动分化,整体收益较为平淡。宏观上主要受社融增速回归均值、经济增
长预期弱化影响,结构性机会体现在新能源汽车爆发和大宗商品上涨。

操作方面,本基金成立初期以单边新股申购为核心策略,主要持有低估值大盘股,配置风格较偏,业绩波动较大。管理人审时度势,将基金策略调整为主动管理的绝对收益策略,主要持有合理估值的优质公司股票,持仓分散,从而保障基金获取了稳健、可持续的超额收益。


2021 年债券市场先抑后扬,呈现牛市格局。1-2 月受全球“通货再膨胀”交易和货币市场流动性边际收紧影响,债券市场持续走低,10 年国债利率上行到 3.28%。3 月后在资金面重回宽松、债券供给不足、政策面降准降息、经济基本面持续回落等利好因素支持下,债券市场持续走强,10 年国债利率震荡下行至年底的 2.78%,全年中债综合全价指数上涨 2.1%。信用利差方面,受流动性充裕、理财产品配置需求大增、非标收缩等利好因素支持,信用市场整体利差明显收缩,AA+以上中高等级产业和城投债券信用利差均下降到 20%的历史分位水平。但受部分民企地产公司债务违约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收紧等因素影响,部分经济总量偏弱的区域城投债券和民企地产债信用利差大幅上升。

操作方面,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坚持主要投资利率债和中高等级信用债的策略,较好地规避了信用风险,同时保持较好的流动性。成立初期,组合在震荡市场中积累安全垫,4 季度灵活参与了超长端利率债和银行资本债交易,把握了年末的债券投资机会。杠杆策略方面,组合杠杆总体保持低杠杆或无杠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鹏扬景颐混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9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1.98%;截至本报告期末鹏扬景颐混合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8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1.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0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2 年,我们认为宏观政策、疫情防控和地缘政治冲突是影响全球经济金融市场的三个关键因素。由于在疫情防控和宏观经济政策应对方面的明显差异,当前全球经济影响力最大的中国和美国在经济周期方面并不同步,宏观经济和政策组合将明显分化。目前美国经济增长、就业形势良好,通货膨胀压力不断上升,经济主要矛盾是“胀”,宏观政策组合将转为财政货币双收缩。中国经济受“三重压力”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消费物价水平较低,工业品价格在保供稳价政策出台后稳中有降,通货膨胀压力不大,经济主要矛盾是“滞”,宏观政策组合将转为财政货币双宽松。我们认为中美两国宏观政策组合的力度、节奏和效果对全球资本市场走势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疫情防控方面,由于“奥密克戎”病毒的高传染和低毒性的特点,全球主要国家疫情形势有向好趋势,各国防疫政策出现放宽趋势或全面取消防疫限制,如果疫情能在今年顺利结束“大流行”,毫无疑问,这对深受疫情冲击的全球供应链、线下经济活动恢复有很大的正面效应;但风险是如果新病毒变种出现,疫情反复叠加政策转向将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影响。地缘政治冲突方面,我们认为北约东扩与俄罗斯国家安全底线矛盾,中美两国全面展开激烈竞争引发的贸易、科技冲突以及潜在的金融和
其他层面的冲突风险都在不断上升,这可能会给 2022 年的资本市场带来巨大的波动。

展望 2022 年中国经济,我们认为 1 季度仍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主要是疫情反复造成的消费需
求较弱和房地产市场大幅回落导致的投资需求较弱。但由于政策已经全面转向“稳增长”,预计随着1 季度财政政策前置发力和宽松货币政策支持,经济环比数据将在 2 季度迎来明显提升,经济同比增长数据有望在前 3 季度逐季回升。全年来看,中国经济仍有望实现 5%-6%的平稳增长。我们认为主要有三方面因素驱动经济企稳回升:第一,供给方面,由于中央明确提出“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和重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碳减排和碳达峰等长期结构性目标上提出“先立后破”,同时强劲出口增长可能受海外供给恢复和政策收紧等因素影响回落,上游原材料价格逐步回落将有利于中下游工业生产活动的逐步恢复。第二,需求方面,我们认为造成 2021 年需求收缩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后置“紧财政”和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去杠杆”导致的“紧信用”。但在 2022 年,财政政策要在 1 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适度前置,“紧财政”转为“宽财政”;房地产要保障居民部门的合理购房需求,“紧信用”转为“稳信用”,围绕“碳减排”方面的绿色能源“加杠杆”,宏观杠杆率预计将由 2021 年明显收缩转为企稳回升。第三,预期转弱方面,2021 年围绕“共同富裕”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长期目标,政策部门出台加强教育、医疗、互联网平台经济等一系列行业监管政策对私人部门的投资信心造成较大冲击。但在 2021 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共同富裕“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中央的表态如果结合实质性的纠偏政策出台,相信市场信心也会逐步回升。

通货膨胀方面,我们认为中美通胀水平可能会出现较大差异。美国通胀压力较大,主要原因是商品与服务涨价压力扩散、单位劳动成本上升、通胀预期升温,工资-物价螺旋上升的风险不断增加。随着国内双碳政策纠偏、美国货币财政收紧、欧美国家力图控制通胀,大宗商品的涨势将遭遇逆风,预计 PPI 同比将逐步回落。由于能繁母猪产能充足、耐用消费品涨价压力减弱,服务业成本中的房
租与农民工工资上涨乏力,预计 CPI 同比回升幅度将较温和,PPI 与 CPI 剪刀差将收窄。全年 CPI 同
比高点预计在 3 季度达到 3%左右,全年平均 CPI 预计仍保持在 2%左右的温和水平,通货膨胀风险不
大。

流动性方面,我们认为 2022 年货币政策总体基调是“宽货币和宽信用”,为稳定经济增长和对冲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压力,央行将继续通过公开市场操作、降息降准等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降低实际融资成本,提升信贷需求。信用扩张方面,我们认为上半年随着政策全面转向稳增长,预计社会融资总量增速将回升到 10.5%以上,全年宏观杠杆率有望上升 7%左右。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房地产销售和投资仍面临政策限制和长期拐点等制约,本轮稳增长周期的信用扩张程度预计将较为温和。考虑到 2022 年名义 GDP 同比增速较上年明显回落,但广义货币供应在“宽财政和宽信用”

支持下逐步回升,这意味以 M2-名义 GDP 衡量的金融市场流动性将较 2021 年宽松,总体对资本市场
是向有利方向演变。流动性方面主要的风险是外部美元超预期加息或缩表导致的海外流动性冲击。我们认为由于疫情后中国商品出口高增长和服务贸易逆差减少,经常项目积累巨大的外汇收入,这部分外汇中有相当部分以美元存款存放于商业银行并未结汇,这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美元加息、资本外流的流动性冲击风险。此外,中国作为全球少数具备较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空间的大型经济体,中国资本市场与海外资本市场的弱相关性导致极端情况下,中国资本市场可能反而受益于海外央行激进紧缩政策造成的金融市场短期剧烈波动。

展望 2022 年债券市场,我们认为机会不大、风险有限,收益率水平预计维持窄幅震荡。机会不大的主要原因是我们认为目前 10 年期国债 2.75%左右利率水平基本反应了经济放缓的现实,利率进一步下行空间主要取决于央行后续降息操作空间。考虑到西方主要央行处于加息周期,国内通货膨胀水平下半年将温和回升,工业品价格虽然趋势回落但绝对水平偏高且疫情反复和地缘政治等供给冲击风险仍未消除,我们认为降息政策空间有限。从经济基本面来看,如果 2 季度稳增长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利率水平也存在震荡上行可能,但上升空间也有限,预计未来 2.8%的利率中枢可能是新常态,10 年国债利率回到 3%以上将具备很好的长线配置价值。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中国人口老龄化和新出生人口的快速下降以及房地产市场的长期拐点基本确立,我们认为中国经济长期潜在增速下行趋势确立,那么在通胀处于合理区间的情况下,国债收益率每轮周期的高点低于前高的概率较大。此外,我们认为本轮稳增长政策基调是“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要有机结合”,信用扩张程度
将大概率弱于 2009 年、2012 年、2016 年、2020 年这四轮稳增长周期的扩张程度,更可能类似于 2019
年的稳杠杆,因此,利率回升空间预计有限。如果利率出现超预期的回升,我们认为最大可能是疫情全面缓解,叠加国内房地产政策全面转向,内需全面回升,同时海外需求在通货膨胀压力下继续增长,总需求超预期的恢复将导致利率水平超预期的回升。信用利差方面,目前信用债券利差水平偏低,但在宽信用的政策环境和银行理财产品刚性配置需求支持下,预计信用利差仍将难以回升,如果因为流动性冲击或股票市场风险偏好回升导致信用利差回升,我们认为应该积极抓住配置窗口期。考虑到房地产政策和市场形势仍有一定不确定性,信用利差大幅上升的民营地产债和弱资质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券的投资机会仍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展望 2022 年股票市场,我们预计市场仍将以结构性行情为主,大级别指数级行情在政策没有超预期的前提下仍难以看到。从经济基本面来看,利空因素是短期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仍存在,上市公司整体盈利增速将有所放缓;利多因素是 2021 年 12 月份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宏观政策全面转向“稳增长”,虽然市场一直对稳增长政策的执行力度保持怀疑,但我们认为稳增长政策只会迟到、不会缺席,政策执行将逐步兑现“稳增长”预期,政策效果在 2、3 季度将
逐步显现。从流动性和估值水平来看,随着央行降准降息政策落地,无风险利率水平明显下行,提升了风险资产的风险溢价水平。此外,伴随信用扩张逐步恢复和宏观杠杆率企稳回升,股票市场整体估值将有所扩张。从行业结构和市场风格特征来看,我们认为近两年一直受到疫情和政策压制的“低估值”传统经济板块,譬如银行、建筑建材、家电家具与大众消费品等行业的盈利将触底恢复,同时在稳增长政策不断发力的背景下将面临较大的估值修复机会。相反,近 3 年显著受益于“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的“高景气”优质成长经济板块,虽然盈利水平仍将维持高增长,但受估值水平偏高、交易头寸拥挤、海外成长股因美国货币政策紧缩出现估值收缩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其风险收益比下降,存在阶段性调整风险。但在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大背景下,我们认为新能源、半导体、军工、汽车智能化、工业自动化等相关行业领域的阶段性调整可能也孕育着非常好的长线布局机会。股票市场如果出现超预期的下行风险,我们认为可能的情景是:1)目前房地产市场大幅回落是制约经济需求回升的主要因素,如果房地产政策应对出现明显失误,将引发系统性经济金融风险;2)外部美国通货膨胀风险不断上升,美联储货币政策激进收缩引发海外金融市场剧烈波动,进而对国内市场,尤其是估值水平偏高的“高景气”赛道股带来较大的短期冲击风险。

未来操作方面,本基金将继续坚持投资高质量公司,并以商业模式、组织能力和企业文化为核心判断点,研究上力争对市场主要行业实现全覆盖,分散持仓偏好,强调合理估值,以追求稳健、可持续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规、市场、监管要求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围绕严守合规底线、履行合规义务、防控内幕交易和坚守“三条底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持续强化制度的完善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旗下基金管理运作及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和稳健有序。

合规管理方面,一是积极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监管动态,及时向业务部门传达最新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进行解读,将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使得公司从业人员知法、守法。二是建立覆盖业务全环节的合规监控体系,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审查和控制机制,保障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性。合法合规审核全面覆盖公司的新产品设计、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投资交易管理、基金信息披露、基金运营、IT 保障以及反洗钱等业务环节。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流程,重点规范和监控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关联交易,严格防控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信息隔离和利益冲突管理制度机制。三是开展合规宣导和合规培训,建立合规风控考评机制,不断增强公司员工合规意识,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公司通过定期向员
工传递合规简报,开展对新员工的入职合规培训、对全体人员的年度合规培训、对投研人员、销售人员等的专题合规培训,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风险事件,加深员工对法律法规和风险的理解,从而使得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在公司内部得到有效落实。

监察稽核方面,一是定期对本基金投研交易、销售和后台运营等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合规控制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和评价,跟进后续改进情况,向董事会报送监察稽核季报。同时,按照年度监察稽核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投研、交易、运营专项稽核工作。二是持续完善制度流程和监控机制,采用系统监控结合日常定期抽查等有效手段,监督投资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防范出现违反监管法规或公司规章的情形。三是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依据最新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梳理相关业务的工作流程,对其中的各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对现有的控制手段提出改进性建议。同时,结合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新要求,督促公司及时制定、更新规章制度和完善业务流程。

监管报备及信息披露方面,严格按照监管法规要求完成管理人层面、基金层面的监管报备及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充分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分管领导以及投资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交易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诚实、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25831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1)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扬景颐混
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审计意见 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2)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
允反映了鹏扬景颐混合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扬景颐混合基
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鹏扬景颐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 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责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鹏扬景颐混合基
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鹏扬景颐混合
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鹏扬景颐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的责任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鹏扬景颐混合基金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
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
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
能导致鹏扬景颐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25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4,066,863.93

结算备付金 2,050,986.53

存出保证金 43,954.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6,509,819.15

其中:股票投资 18,802,569.1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7,707,2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336,379.6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9,954,244.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22,962,247.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536,596.01

应付赎回款 30.43

应付管理人报酬 64,572.81

应付托管费 10,762.14

应付销售服务费 6,925.11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3,775.46

应交税费 5,208.70

应付利息 -2,198.62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80,000.00

负债合计 3,755,672.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6,924,814.20

未分配利润 7.4.7.10 2,281,761.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9,206,575.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2,962,247.69

注:(1)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16,924,814.20 份,其中鹏扬景颐混合 A 基
金份额净值 1.0198 元,基金份额总额 96,773,357.99 份;鹏扬景颐混合 C 基金份额净值 1.0182 元,
基金份额总额 20,151,456.21 份。

(2)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生效,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附注号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795,516.58

1.利息收入 1,877,145.2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1,119.64

债券利息收入 1,336,841.1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49,184.48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36,129.7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742,731.8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51,586.9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2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141,811.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746,456.0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235,785.49

减:二、费用 865,347.7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55,769.39

2.托管费 7.4.10.2.2 75,961.5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81,586.27

4.交易费用 7.4.7.19 156,214.88

5.利息支出 8,660.9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660.92

6.税金及附加 3,041.23

7.其他费用 7.4.7.20 84,113.4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30,168.8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30,168.83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生效,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61,334,030.44 - 261,334,030.44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2,930,168.83 2,930,168.83
(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144,409,216.24 -648,407.38 -145,057,623.62
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740,446.31 347,772.43 20,088,218.74

2.基金赎回款 -164,149,662.55 -996,179.81 -165,145,842.3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 - -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116,924,814.20 2,281,761.45 119,206,575.65
(基金净值)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生效,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爱斌 崔雁巍 韩欢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 号《关于准予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7 月 5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向社会公开募
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61,329,482.16元,有效净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4,548.28 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290365_A1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61,334,030.44 份
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548.2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
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 50%);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4,066,863.93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4,066,863.93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8,206,623.73 18,802,569.15 595,945.4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23,290,362.00 23,241,050.00 -49,312.00

债券 银行间市场 34,266,377.35 34,466,200.00 199,822.65

合计 57,556,739.35 57,707,250.00 150,510.65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5,763,363.08 76,509,819.15 746,456.07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20,000,000.00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20,000,000.00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025.18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015.30

应收债券利息 341,462.58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8,145.21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其他 21.78

合计 336,379.63

7.4.7.6 其他资产

无。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7,414.01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6,361.45

合计 53,775.46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预提费用 80,000.00

合计 80,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扬景颐混合 A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68,167,450.91 168,167,450.91

本期申购 19,706,643.94 19,706,643.9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91,100,736.86 -91,100,736.86

本期末 96,773,357.99 96,773,357.9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扬景颐混合 C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93,166,579.53 93,166,579.53


本期申购 33,802.37 33,802.3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3,048,925.69 -73,048,925.69

本期末 20,151,456.21 20,151,456.21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等;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等。

(2)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61,334,030.44 份基
金份额,其中有效认购资金折合 261,329,482.16 份基金份额,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548.28 份基金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鹏扬景颐混合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719,897.72 490,552.01 2,210,449.7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310,623.10 14,957.71 -295,665.39

其中:基金申购款 278,571.07 69,079.93 347,651.00

基金赎回款 -589,194.17 -54,122.22 -643,316.3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409,274.62 505,509.72 1,914,784.34

单位:人民币元

鹏扬景颐混合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463,815.04 255,904.06 719,719.1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199,946.06 -152,795.93 -352,741.99

其中:基金申购款 102.40 19.03 121.43

基金赎回款 -200,048.46 -152,814.96 -352,863.4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63,868.98 103,108.13 366,977.11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0,713.6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0,256.70

其他 149.28

合计 91,119.64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50,542,885.91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49,800,154.04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742,731.87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274,963,234.56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272,847,007.40

减:应收利息总额 2,064,640.2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51,586.92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无。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41,811.00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141,811.00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746,456.07

——股票投资 595,945.42

——债券投资 150,510.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746,456.07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35,784.45

基金转出费收入 1.04

合计 235,785.49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47,769.88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8,445.00

合计 156,214.88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信息披露费 4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费用 3,713.49

开户费 400.00

合计 84,113.49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扬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 基金托管人

杨爱斌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上海华石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宏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上海济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上海璞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上海润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上海泓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55,769.3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8,353.64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5,961.57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本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扬景颐混合 A 鹏扬景颐混合 C 合计


鹏扬基金 - 81,363.30 81,363.30

合计 - 81,363.30 81,363.30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C 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1 年 8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上海银行 4,066,863.93 70,713.66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通 流通 认购价 期末 数量 期末 期末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日 受限 格 估值单 (单位: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备注
类型 价 股)

新股

威博2021 年2022 年 未上

871245 液压 12 月 1 月 6 市流 9.68 9.68 200 1,936.00 1,936.00 -
24 日 日 通受



7.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通 流通 认购价 期末 数量 期末 期末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日 受限 格 估值单 (单位: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备注
类型 价 张)

新债

21 2021 年2022 年 未上

149756 湘路 12 月 1 月 4 市流 100.00 100.00 5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
12 27 日 日 通受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风险管理思想融入公司整体组织架构的设计中,从而实现全方位、多角度风险管理,确保产品风险暴露不超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多层次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基金经理、风
险管理部、交易管理部、基金运营部以及监察稽核部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对投资的全过程实行风险监控和管理。从投资决策制定层面,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部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对投资行为及相关风险进行管理。从投资决策执行层面,风险管理部、交易管理部与基金运营部对投资交易与交收的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进行管理。从风险监控层面,公司督察长、风险管理人员及监察稽核人员对风险控制措施和合规风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并视所发生问题情节轻重及时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管机构。督察长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独立报告。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科学的风险管理分析方法对组合面对的投资风险进行分析,主要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评估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损失。本基金管理人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性;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基金资产所投资的不同金融工具的特征,制定相关风险量化指标及模型,并通过日常量化分析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备选库制度和分散化投资方式防范信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信用分析团队建立了内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1 -

A-1 以下 -

未评级 6,352,612.03

合计 6,352,612.03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不含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等。
(3)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同业存单。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AA 51,696,100.55

AAA 以下 -

未评级 -

合计 51,696,100.55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不含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
(3)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同业存单。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不足,无法在合理价格变现资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流动性不足,导致金融资产不能在合理价格变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限制投资集中度、监控流通受限证券比例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同时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持有人结构、申购赎回行为分析、变现比例、压力测试等方法评估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除在“7.4.12 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的情况外(如有),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
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无。
7.4.13.3.2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在日常运作中,本基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与比例限制实施投资管理,确保投资组合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保持动态平衡。

在资产端,本基金遵循组合管理、分散投资的基本原则,主要投资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持有资产的集中度、高流动性资产比例、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逆回购分布等指标进行监控,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持续对投资组合流动性水平进行监测与评估。
在负债端,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者申购赎回管理机制,结合市场形势对投资者申购赎回情况进行分析,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持有人结构。在极端情形下,投资组合面临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审慎利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处理赎回申请,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公允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066,863.93 - - - 4,066,863.93

结算备付金 2,050,986.53 - - - 2,050,986.53

存出保证金 43,954.42 - - - 43,954.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94,950.00 22,288,900.00 29,123,400.00 18,802,569.15 76,509,819.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应收利息 - - - 336,379.63 336,379.63

应收申购款 - - - 19,954,244.03 19,954,244.03

资产总计 32,456,754.88 22,288,900.00 29,123,400.00 39,093,192.81 122,962,247.69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3,536,596.01 3,536,596.01

应付赎回款 - - - 30.43 30.4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4,572.81 64,572.81

应付托管费 - - - 10,762.14 10,762.1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6,925.11 6,925.11

应付交易费用 - - - 53,775.46 53,775.46

应付利息 - - - -2,198.62 -2,198.62

应交税费 - - - 5,208.70 5,208.70

其他负债 - - - 80,000.00 80,000.00

负债总计 - - - 3,755,672.04 3,755,672.04

利率敏感度缺口 32,456,754.88 22,288,900.00 29,123,400.00 35,337,520.77 119,206,575.65

注:各期限分类的标准为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进行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该利率敏感性分析数据结果为基于本基金报表日组合持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利率风险

假设 状况测算的理论变动值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点,其他变量不变。

此项影响并未考虑管理层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元)

分析 本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687,600.64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699,561.43

7.4.13.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发生变动时产生的价格波动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动态、及时地跟踪和控制其他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基金

公允价值 资产净值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18,802,569.15 15.77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18,802,569.15 15.77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该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数据结果为基于本基金报表日组合持有股票资产的其他价
假设 格风险状况测算的理论变动值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假定市场基准变动 5%,其他变量不变。

相关风险变量的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变动 本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基准上升 5% 669,452.95

市场基准下降 5% -669,452.95

注:股票市场基准取沪深 300 指数。
7.4.13.4.4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无。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18,800,633.15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57,709,186.0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财政部、银保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已完成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务报
表潜在影响的评估。鉴于本基金业务的性质,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不会对本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执行相关新规定,并采用准则允许的实务简便方法,调整期
初所有者权益,2021 年的比较数据将不作重述。

(3)除公允价值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8,802,569.15 15.29

其中:股票 18,802,569.15 15.2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7,707,250.00 46.93

其中:债券 57,707,250.00 46.9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16.2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117,850.46 4.98

8 其他各项资产 20,334,578.08 16.54

9 合计 122,962,247.69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342,800.00 1.13

C 制造业 11,064,726.00 9.2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10,610.00 1.18

E 建筑业 1,600,913.80 1.34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47,051.68 0.5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706,950.00 2.2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517.67 0.02

S 综合 - -

合计 18,802,569.15 15.77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标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600 1,230,000.00 1.03

2 000333 美的集团 15,000 1,107,150.00 0.93

3 600887 伊利股份 25,000 1,036,500.00 0.87

4 600900 长江电力 44,300 1,005,610.00 0.84

5 601668 中国建筑 200,000 1,000,000.00 0.84

6 002415 海康威视 18,000 941,760.00 0.79

7 600612 老凤祥 20,000 917,000.00 0.77

8 601012 隆基股份 10,000 862,000.00 0.72

9 688005 容百科技 7,000 809,060.00 0.68

10 000776 广发证券 30,000 737,700.00 0.62

11 002311 海大集团 10,000 733,000.00 0.61

12 600036 招商银行 15,000 730,650.00 0.61

13 601688 华泰证券 40,000 710,400.00 0.60

14 600377 宁沪高速 75,064 647,051.68 0.54

15 601899 紫金矿业 60,000 582,000.00 0.49

16 600030 中信证券 20,000 528,200.00 0.44

17 002050 三花智控 20,000 506,000.00 0.42

18 600660 福耀玻璃 10,000 471,400.00 0.40

19 600028 中国石化 100,000 423,000.00 0.35

20 000027 深圳能源 50,000 405,000.00 0.34

21 601966 玲珑轮胎 10,000 365,500.00 0.31

22 601088 中国神华 15,000 337,800.00 0.28

23 002831 裕同科技 10,000 336,900.00 0.28

24 601669 中国电建 40,000 323,200.00 0.27

25 603501 韦尔股份 1,000 310,770.00 0.26

26 600933 爱柯迪 15,000 289,200.00 0.24

27 601868 中国能建 100,000 273,000.00 0.23

28 002241 歌尔股份 5,000 270,500.00 0.23

29 601689 拓普集团 5,000 265,000.00 0.22


30 002003 伟星股份 20,000 256,400.00 0.22

31 601233 桐昆股份 10,000 211,800.00 0.18

32 002460 赣锋锂业 1,000 142,850.00 0.12

33 603230 内蒙新华 1,141 29,517.67 0.02

34 603176 汇通集团 1,924 4,713.80 0.00

35 871245 威博液压 200 1,936.00 0.0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6,256,056.00 5.25

2 600377 宁沪高速 5,856,815.00 4.91

3 600900 长江电力 5,076,782.00 4.26

4 601939 建设银行 4,660,000.00 3.91

5 600028 中国石化 4,145,500.00 3.48

6 601688 华泰证券 3,731,490.00 3.13

7 600887 伊利股份 3,531,134.00 2.96

8 600612 老凤祥 3,052,896.00 2.56

9 601088 中国神华 2,507,703.00 2.10

10 000333 美的集团 2,080,304.98 1.75

11 600519 贵州茅台 1,910,606.00 1.60

12 601899 紫金矿业 1,809,900.00 1.52

13 601012 隆基股份 1,714,993.00 1.44

14 600011 华能国际 1,523,224.00 1.28

15 601288 农业银行 1,520,000.00 1.28

16 601668 中国建筑 1,448,000.00 1.21

17 600660 福耀玻璃 1,374,854.00 1.15

18 688005 容百科技 1,352,732.92 1.13

19 002142 宁波银行 1,220,395.70 1.02

20 002415 海康威视 1,154,999.00 0.97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5,455,477.00 4.58

2 600377 宁沪高速 4,974,974.46 4.17

3 601939 建设银行 4,605,200.00 3.86

4 600900 长江电力 4,487,070.00 3.76


5 600028 中国石化 3,529,719.00 2.96

6 600887 伊利股份 3,020,640.00 2.53

7 601688 华泰证券 2,900,879.00 2.43

8 601088 中国神华 2,446,523.00 2.05

9 600612 老凤祥 2,066,139.44 1.73

10 600011 华能国际 1,866,649.00 1.57

11 601288 农业银行 1,460,000.00 1.22

12 600519 贵州茅台 1,285,290.00 1.08

13 002142 宁波银行 1,271,976.10 1.07

14 601899 紫金矿业 1,127,600.00 0.95

15 000333 美的集团 1,054,931.76 0.88

16 601818 光大银行 999,000.00 0.84

17 601166 兴业银行 974,000.00 0.82

18 600583 海油工程 972,000.00 0.82

19 600660 福耀玻璃 904,114.00 0.76

20 601012 隆基股份 817,750.00 0.69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8,006,777.7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0,542,885.91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6,294,950.00 5.2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4,466,200.00 28.9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5,000,000.00 4.1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地方政府债 11,946,100.00 10.02

10 其他 - -

11 合计 57,707,250.00 48.4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6370 21 河北 36 70,000 6,970,600.00 5.85

2 2128019 21 中国银行永续债 01 60,000 6,195,600.00 5.20

3 2128036 21 平安银行二级 60,000 6,080,400.00 5.10

4 2128042 21 兴业银行二级 02 60,000 6,059,400.00 5.08

5 2120110 21 北京银行永续债 02 60,000 6,052,800.00 5.0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派出机构的处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处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派出机构的处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除上述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3,954.4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36,379.63

5 应收申购款 19,954,244.0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334,578.08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鹏扬景颐 175 552,990.62 96,568,474.81 99.79% 204,883.18 0.21%
混合 A


鹏扬景颐 177 113,850.04 20,000,000.00 99.25% 151,456.21 0.75%
混合 C

合计 352 332,172.77 116,568,474.81 99.70% 356,339.39 0.3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 鹏扬景颐混合 A 40,560.23 0.0419%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鹏扬景颐混合 C 2,243.86 0.0111%
合计 42,804.09 0.036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鹏扬景颐混合 A 0~10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鹏扬景颐混合 C 0
合计 0~10

鹏扬景颐混合 A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鹏扬景颐混合 C 0
合计 0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据区间为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鹏扬景颐混合 A 鹏扬景颐混合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8 月 168,167,450.91 93,166,579.53
20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19,706,643.94 33,802.37
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91,100,736.86 73,048,925.69
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773,357.99 20,151,456.21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等;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等。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发布《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李刚
先生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起不再担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基金管理人已按有关规定
报中国基金业协会和北京证监局备案。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人民币40,000.00 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处罚或公开谴责,以及被财政、外汇和审计等部门施以重大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数量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湘财证券 2 118,338,718.82 100.00% 86,309.79 100.00% -

中金公司 1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本基金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成立,以上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均为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新增的交易单
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债券回购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的比例

湘财证券 116,715,433.55 100.00% 3,440,300,000.00 100.00% - -

中金公司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2021 年 8 月 21 日

同生效公告 站、公司官网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扬景颐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2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聘基金经理的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9 月 4 日

公告

3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2021 年 9 月 8 日

明书(2021 年第 1 号) 站、公司官网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4 景颐混合 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9 月 8 日

(更新)

5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2021 年 9 月 8 日

景颐混合 C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站、公司官网


(更新)

6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2021 年 9 月 10 日

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站、公司官网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7 式基金在上海华夏财富开展费率优惠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9 月 10 日

活动的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8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9 月 10 日

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9 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9 月 23 日

公告

10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2021 年 9 月 27 日

在直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站、公司官网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11 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9 月 28 日

公告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12 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9 月 29 日

业务的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上海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13 尚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10 月 11 日

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14 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15 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16 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12 月 7 日

公告

17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站、公司官网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18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北京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19 基金参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12 月 17 日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 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20 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 站、公司官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持有基

资 金份额

者 序 比例达 份额占
类 号 到或者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超过

20%的时

间区间

2021 年

12 月 6

1 日-2021 29,999,000.00 - - 29,999,000.00 25.66%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机 12 月 22

构 2 日-2021 20,000,000.00 - - 20,000,000.00 17.11%
年 12 月

30 日

2021 年

10 月 11

3 日-2021 50,000,917.81 - 50,000,917.81 - -
年 12 月

5 日

个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在市 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及 时变现基金资产,有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 管理人将审慎确认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回,有效防控产品流动性风险,在运作中保持合适的流动性 水平,保护持有人利益。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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