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金合信宜久来福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的公
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
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将创金合信宜久来福 3 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80%
调整为 0.40%,托管费年费率由 0.15%调整为 0.10%,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
管理人简况。根据上述事项,本公司相应修订《创金合信宜久来福 3 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创
金合信宜久来福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
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80%调整为 0.40%,托管
费年费率由 0.15%调整为 0.10%。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公司 司
第 七 部 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基 金 合 同 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当 事 人 及
权利义务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设立日期:2014 年 7 月 9 日 设立日期:2014 年 7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51 号
[2014]65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6096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3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标准和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金资产净值的 0.80%年费率计提, 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但本
但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 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的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
(扣除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 除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理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 E 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
第 十 五 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分 基 金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 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费 用 与 税
收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 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
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 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付日期顺延。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但本
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 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
但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 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的
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计算方法如下: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
(扣除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 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管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
取 0)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 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 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摘要对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三、修改《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公司 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 邮政编码:518052
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一、基金托 邮政编码:518046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9 日
管 协 议 当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
事人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9 日 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
管理委员会 651 号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014]651 号 注册资本:2.6096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2.3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四、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创金合信宜久来福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创金合信宜久来福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等事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将自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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