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基金估值时间和申购赎回
确认时间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基金申购赎回效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
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调整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估值时间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确认时间,将基金估值时
间从 T+1 日调整为 T 日,申购赎回确认时间从 T+2 日调整为 T+1 日。同时根据变更情况对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此次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基金原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公司据此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700-9700、021-68609700 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1 日
附件一:《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原合同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合同内容
章节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
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
登记机构在 T+2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
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
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应在 T+3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第六部分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基金份额的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申购与赎回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 T+1 日内计算,并在 T+2 日内公告。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根据基金合同约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 定进行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十四部分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基金资产估 …… ……
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上一工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当日基
作日基金资产估值。…… 金资产估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 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十八部分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 2 个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下 1
披露 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最后一日后的下 1 个工作日内,在规定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附件二:《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原协议 原协议内容 修订后协议内容
章节
8.3 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 8.3 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
定 定
…… ……
8.交易及清3、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本基金(或基金 3、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本基金(或算交收安排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于每个基金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于每个基
份额申请确认日的 15:00 前向基金托 金份额申请确认日的 15:00 前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 T-2 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 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
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 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
9.1 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 9.1 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
理 理
1、会计核算和估值的处理原则 1、会计核算和估值的处理原则
(1)托管资产的会计责任主体为基金 (1)托管资产的会计责任主体为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净值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净值计
计算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算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
9.基金资产估值日(T 日)次日计算 T 日的基金财 日(T 日)计算 T 日的基金财产净值并
净值计算和产净值并以电话、邮件或其他双方认
以电话、邮件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合适方
会计核算 可的合适方式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
式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管理人应向
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托
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托管人进行本基金
管人进行本基金的净值计算复核和本
的净值计算复核和本基金进行信息披露
基金进行信息披露所需要的相关信
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基金管理人应依据
息。基金管理人应依据与基金托管人
与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协商确定
及其境外托管人协商确定的会计原则
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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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