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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泰双利债券A (0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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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双利债券A020019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09-03-11     基金规模:18.64亿份     基金经理: 陈志华 
基金全称: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0%
  • 近一月增长率
    1.44%
  • 近一季增长率
    6.94%
  • 近半年增长率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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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一号)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1 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1
重要提示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 年1 月22 日证
监许可[2009]75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是债券基金,风险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
益的品种。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
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权证
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 年3 月11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0 年4 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 年12 月31 日。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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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3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3
九、基金的投资 .............................................................. 42
十、基金的业绩 .............................................................. 53
十一、基金的财产 ............................................................ 5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5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65
十七、风险揭示 .............................................................. 6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9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0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2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02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
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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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2004 年6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25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8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29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 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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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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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44、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
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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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
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8 年3 月5 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 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1.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何晔
联系电话:(021)38561743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1 年3 月1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 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泰证券投资
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创新型封闭式基
金),以及14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
基金(包括2 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
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
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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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
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 年11 月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 年2 月14 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
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 月24 日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
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 年证券从业经历。1982 年起在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中国投资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1992 年起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
分公司总经理,1998 年3 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陈良秋,董事,大学本科。1993 年7 月起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工作,历任业务
科副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支行副行长、行长。2006 年10 月起在中国建投工作,任企业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部负责人,兼任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徐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1 年8 月起,先后在高盛集团工作,历任环球控制部
高级分析师、项目经理、团队经理;运营风险管理部总监、执行董事;市场风险管理部执行
董事。2010 年4 月起在中国建投风险管理部工作,现任中国建投风险管理部业务总监。
Philippe SETBON,董事,硕士研究生,EFFAS 注册金融分析师。1993 年起历任BOISSY
GESTION SA (AZUR – GMF Group)首席执行官、ROTHSCHILD ET COMPAGNIE GESTION SA 股
票投资部总监、GENERALI FINANCES SA 副总经理/投资总监、GENERALI INVESTMENT FRANCE
S.A/GENERALI INVESTMENTS 首席执行官/投资总监、GENERALI INVESTMENTS 忠利投资董事会
主席/ 首席执行官。并兼任Generali Investments SICAV ( 卢森堡) 主席、Generali
Investments Deutschland 监事会主席、Generali Fund Management 副主席、Generali
Investments SGR 副主席、THALIA SA (Lugano) 、TENAX(UK) 、Generali Hedge Fund
SICAV(Lugano)董事会成员等职务。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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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tered Insurer)。1994 年起历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忠利保险
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
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张和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水利电力部机关财务处主任科员,能源
部机关财务处副处长,电力部机关事务局经营财务处处长,国家电力公司中兴实业发展总公
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副董事长、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
正局级调研员。
金旭,董事,硕士研究生,18 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 年7 月至2001 年11 月在中国证
监会工作,历任法规处副处长、深圳监管专员办事处机构处副处长、基金监管部综合处处长。
2001 年11 月至2004 年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2004 年
7 月至2006 年1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 年1 月至2007 年5 月在梅隆全
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 年5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刘秉升,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 年起任吉林省长白县马鹿沟乡党委
书记;1982 年起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5 年起任吉林省抚
松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9 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白山市支行行长、党委书记;
1995 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98 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
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 年任海南省银行业协会会长。
韩少华,独立董事,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1964 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工作,
历任河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南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分行总会计师。2003 年至2008
年任河南省豫财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吴鹏,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著名律师,执业范围包括金融证券。曾在日本著名律师
事务所从事与中国相关法律工作,日本西南大学讲授中国法律。1993 年回国从事律师工作,
现为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
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执行院长。兼任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
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
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
师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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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成员
唐建光,监事会主席,大学本科。1982 年1 月至1988 年10 月在煤炭工业部基建司任
工程师;1988 年10 月至1993 年7 月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基建局任副处长;1993 年7 月
至1995 年9 月在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任处长;1995 年9 月至1998 年10 月在
煤炭部基建管理中心工作,先后任综合处处长、中心副主任;1998 年10 月至2005 年1 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任副总经理;2005 年1 月进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先
后任资产处置部负责人、总经理、资产管理处置部总经理、负责人,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高级业务总监。
Amerigo BORRINI,监事,大学本科,CFA,金融咨询师。1967 年起历任忠利集团会计
结算部、忠利集团金融分析师、忠利集团基金经理、忠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部首席执行
官、忠利集团财务部总监、忠利集团总经理助理、忠利集团首席风险官。
李芝樑,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宣传部干事,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副经理、经理,投资银行部主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董事会办
公室常务副主任。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沙骎,监事,硕士研究生。1998 年起在国泰君安、平安保险集团投资管理中心工作;
2000 年1 月起在宝盈基金工作,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交易主管;2008 年2 月
起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监。
王骏,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会计、清算部经理,2001 年10 月加
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登记核算工作,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金旭,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巴立康,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8 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 年4 月至1998 年4 月在
华夏证券工作,历任营业部财务经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财务部经理。
1998 年4 月至2007 年11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基金
运作部总经理、基金运营总监、稽核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初伟斌,硕士研究生,17 年证券从业经历。1992 年8 月至1996 年5 月在中国注册会计
师协会工作,1996 年5 月至2003 年9 月在中国证监会任基金监管部副处长,2003 年9 月至
2008 年6 月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法律监察稽核总监、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11
梁之平,本科,14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研究
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市场部总监兼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委托投
资部总监,2008 年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余荣权,硕士研究生,18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上海华
宝信托投资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 年7 月至2004 年5 月兼任宝康灵活配
置基金的基金经理;2006 年4 月至2007 年4 月兼任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7 年8 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 年8 月至2009 年3 月任投资总监;2008 年4
月至2011 年1 月任国泰金马稳健混合的基金经理,2010 年2 月至2011 年2 月任国泰估值
优势分级封闭的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峰,硕士研究生,15 年银行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荷兰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区
监察主管,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专员,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美国雷
曼兄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中国区合规总监。2009 年2 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赵峰,男,硕士研究生,8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3 年7 月至2004 年11 月任北方证
券公司研究员、交易员;2004 年11 月至2006 年4 月任德邦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主管;
2006 年4 月至2006 年10 月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2006 年10 月至2008
年11 月于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从事债券投资交易。2008 年1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任投资经理。2009 年6 月起担任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范迪钊,男,本科学历,11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0 年9 月至2003 年10 月在香港
百德能控股公司上海代表处任研究员,2003 年10 月至2003 年12 月在华一银行任信审员,
2004 年1 月至2005 年3 月在法国巴黎百富勤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任研究员。2005 年3 月加
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高级行业研究员、社保基金经理助理、专户理
财投资经理、国泰金鹏蓝筹价值基金和金鑫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09 年9 月起
担任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 年12 月起兼任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 年6 月起兼任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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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09 年7 月,由林勇担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投资总
监、研究开发部、固定收益部、基金管理部、财富管理中心、市场体系等负责人员中产生。
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
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
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
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金旭女士:总经理
余荣权先生:副总经理
梁之平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张人蟠先生:总经理助理
刘夫先生: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副总监
沙骎先生: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监
张则斌先生:财富管理中心投资总监
黄焱先生: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监
张玮先生:研究部副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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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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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
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
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
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
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
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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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
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
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
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
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
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
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
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3 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
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
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分管领导议事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投资决策委员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
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
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者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
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部
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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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
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
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
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
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
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
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
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
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
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稽核监察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
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
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
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
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
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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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
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稽
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
制原则。在风险控制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
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
控制。
(3)内部控制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
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
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
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
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
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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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
年成立,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 年9 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
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 年10 月2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
年9 月11 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 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 年9 月25 日中国
建设银行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
数为:233,689,084,000 股(包括224,689,084,000 股H 股及9,000,000,000 股A 股)。
截至2010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106.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4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86.8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12%。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46%,
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87%;净利息收益率为2.45%。信贷资产质量继续稳定向好,
不良贷款较上年末实现“双降”,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至213.48%。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
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及胡志明市设有分行,在悉尼设有代表处,设立了安徽繁昌建
信村镇银行、浙江青田建信华侨村镇银行、浙江武义建信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
4家村镇银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
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7,487台,拥有员工约30万人,为客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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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0 年上半年共获得50 多个国内外
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商业银行品牌十强”列第2 位,为中资银
行之首;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10 中国品牌价值50 强”列第3 位;荣获英国《金
融时报》颁发的“中国最佳渠道银行”;被《亚洲金融》杂志评为2010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
连续三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
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
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
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130 余
人。2008 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
公告第70 号(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
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SAS70 国际专项认证
的托管银行。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
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
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78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6 只,开放式基金172 只。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
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0 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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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2009 年度“国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 Top Rated),
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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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

电话:021-38561759 传真:021-68775881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联系人:蔡丽萍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直销柜台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第5 层
电话:010-66553055 传真:010-66553082
联系人:魏文
3
国泰基金电子交易
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8561706 联系人:张根华
2、代销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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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蒋浩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服服务热线:95577
网址:www.hx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7083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23
有限公司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2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李秀仑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977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3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
心A栋第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电话:020-37865070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17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24
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 号恒鑫大厦19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丁思聪
电话:0571-87112510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1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
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25
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4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徐美云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8690
网址:www.gsstock.com
26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2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10108998、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9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 号澳柯玛大厦15 层
1507-1510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ecitic.com
31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23楼F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26
电话:025-84457777 网址:www.htzq.com.cn
客服电话:95597
3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3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电话:0755-83707413 传真:0755-83700205
客服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www.ghzq.com.cn
3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400-888-8555或95513
网址:www.lhzq.com
3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400-813-9666/0371-967218
网址:www.ccnew.com
3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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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3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4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2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张巧玲
电话:0769-22116557 传真:0769-22119423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常向东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客服电话: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44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张婷
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28
45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陈康菲
电话:021-50122485 传真:021-50122200
客服电话: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7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电话:0755-8300706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服电话:400-869-8698 网址:www.ydsc.com.cn
48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邓力伟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网址:www.cicc.com.cn
49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278701 传真:0591-87841150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5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潘鸿
电话:010-66045446 传真:010-66045500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www.txjijin.com
5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29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2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姜建平
电话:010-59355543 传真:010-66553791
客服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3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5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飞
电话:0551-2207323 传真:0551-2207322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5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63127 传真:0571-85179591
客服电话: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5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4846 传真:022-58316259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5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滕克
电话:0532-85709787 传真:0532-85709799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30
网址:www.qdccb.com
5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59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60
中航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61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0155
客服电话:0379-96699
网址:
www.bankofluoyang.com.cn
62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 号合作金融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联系人:曾明、宋永成
电话:0755-25188269 传真:0755-25188785
客服电话:400-196-1200 网址:www.961200.net
63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91-88157761 传真:0591-88157761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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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64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65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66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标志商务中
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
心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
心39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传真:021-38561800
联系人:何晔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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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
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
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陈宇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
可[2009]75 号文)核准募集。
(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基金的类别:债券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三)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自2009 年2 月18 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于2009 年3 月6 日提前结束本基金的
募集工作。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一号)
33
1,979,957,326.32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979,957,326.32 份,其中A 类284,166,428.66
份,C 类1,695,790,897.66 份;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56,562.72 元人
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56,562.72 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A 类34,702.43 份,C 类221,860.29 份。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09 年
3 月10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 元计算, 本基金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
1,980,213,889.04 份基金份额,其中A 类284,201,131.09 份,C 类1,696,012,757.95 份;
有效认购户数为11595 户,其中A 类3063 户,C 类8532 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09 年3 月11 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1、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
2、各代销机构开办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网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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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本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投资人在申购时
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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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
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 元(含申购费)。
2、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 份,若某投
资人在销售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 份或某笔赎回导至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保留的
基金份额少于1000 份,则剩余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率
1、对于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
体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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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 万 1.0%
50 万≤M<200 万 0.8%
200 万≤M<500 万 0.5%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A 类、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
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1 年以内(含) 0.1%
1 年至2 年(含) 0.05%
2 年以上 0.0%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30 天内(含) 0.1%
30 天以上 0.0%
注:就赎回费的计算而言,1 年指365 天,2 年为730 天,依此类推。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1)当投资人选择申购A 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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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2)当投资人选择申购C 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 类基金份额净值
(3)本基金申购份数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三:假定T 日基金的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30 元,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 元。
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00 元、100 万元、400 万元和1000 万元,申购A 类基金份额;
另有一笔申购金额为10 万元,申购C 类基金份额,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
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4 申购5
申购金额(元,a) 1,000.00 1,000,000.00 4,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1% 0.8% 0.5% - -
净申购金额
(c=a/(1+b))
990.10 992,063.49 3,980,099.50 9,999,000.00 100,000.00
前端申购费(d=a-c) 9.90 7,936.51 19,900.50 1,000.00 -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e) 1.230 1.230 1.230 1.230 1.200
申购份数(=c/e) 804.96 806,555.68 3,235,853.25 8,129,268.29 83,333.33
2、赎回金额的计算
(1)当投资人赎回A 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2)当投资人赎回C 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C 类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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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四:假定某投资人在T 日赎回10,000 份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0 天,该日A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1.250 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250=12,500.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1%=12.5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12.50=12,487.50 元
例五:假定某投资人在T 日赎回10,000 份C 类基金份额,持有20 天,该日C 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1.225 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225=12,250.00 元
赎回费用=12,250×0.1%=12.25 元
净赎回金额=12,250-12.25=12,237.75 元
(3)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投资人增
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投资人扣
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
开始实施前2 日予以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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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2 个或2 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 个工作
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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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 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网
站在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 日但少于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 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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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
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
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
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
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
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
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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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
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
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但被冻结基金份额收益分配转增的基金份额一并被
冻结。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
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
(二)投资理念
价格终将反映价值。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
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品种,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
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权证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
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将重点关注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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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本基金对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将重点关注兼具稳定
的高分红能力、良好盈利增长能力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增强本基金的股息收益和资本增值能
力。
(四)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
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据此评价
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主动调整股票、债券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
配置,以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利率变化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
工业增长、货币信贷、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外贸差额、财政收支、价格指数和汇率等)和
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外贸和汇率政策等)进行分析,预测
未来的利率变化趋势。在利率变化方向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恰当的久期目标,合理控制利率
风险。在预期利率整体上升时,降低组合的平均久期;在预期利率整体下降时,提高组合的
平均久期。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
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
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
进行分析,研究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不同市场上债券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
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骑乘策略
债券投资收益的来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票息收入,第二部分是资本利得
收入。在票息收入固定的情况下,通过主动式债券投资的管理,尽可能多的获取资本利得收
入是提高本基金收益的重要手段。而资本利得收入主要是通过债券收益率下降取得的,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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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可以通过骑乘策略在个券收益率下降时获得资本利得。
(5)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
券的策略。息差策略实际上也就是国债回购放大套利策略,进行放大策略时,必须考虑回购
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时,
息差策略才能取得正的收益。
(6)利差策略
利差策略是指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作出
判断,进而相应的进行债券置换。
(7)信用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内部信用评级制度,包括发行人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内部评级系
统分为企业基本素质、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经营效益以及发展前景等六方面构
成。研究员将根据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分析企业的市场地位、管理水平、发展趋势、
财务状况和长期、短期流动性指标等情况,结合债券担保条款、抵押品估值及债券其他要素,
最后综合评价出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同时结合收益率曲线形变判断,
不同信用等级产品利差变动判断以及单个券种信用等级变动的判断等来挖掘特定类别资产
或特定券种的投资价值。
(8)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
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
值分析,投资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
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
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股票投资策略
(1)新股申购策略
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导致股票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存
在一定的价差,从而使得新股申购成为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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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
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对于通过
参与新股申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
有或者卖出。
(2)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策略,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自下而上精选出
兼具稳定的高分红能力、良好盈利增长能力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增强本基金的股息收益和资
本增值能力。
1)红利上市公司筛选
本基金综合考察上市公司分红记录和分红预期等指标来筛选红利股。具体选股标准包括
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股票:
① 在过去3 年中至少有2 年实施分红;
② 过去2 年平均股息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③ 预期股息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符合上述特征之一的上市公司,构成本基金的红利股股票池。
2)盈利能力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优势是企业保持持续优于行业平均盈利水
平的坚实基础,而企业的盈利增长能力必将在其股票价格上得到反映。因而,本基金将通过
企业竞争优势分析和财务指标分析,在红利股股票池内,筛选出兼具良好盈利增长能力的上
市公司,并且在它们的股票价格没有反映出它们的价值时作投资布局,以增强本基金的股息
收益和资本增值能力。
本基金将从企业的公司治理、管理层、发展战略、市场份额、成本控制、技术水平及创
新能力、政策因素等多方面,考察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
还将考察企业的现金流、主营业务利润率、资产负债结构、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从中
挑选出指标值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构建本基金的备选股票池。
3)相对价值评估
在本基金备选股票池范围内,本基金利用相对价值评估,形成可投资的股票组合。相对
价值评估主要从市场整体估值比较、国际估值比较两个角度进行。市场整体估值比较着重考
察公司估值相比较市场整体估值水平的折溢价幅度;国际估值比较则将国内公司的有关估值
与国际公司相应指标进行比较。通过上述两个角度的估值比较,重点选择估值水平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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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个股进行投资。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股息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
净率法、PEG、EV/EBITDA 等方法。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
水平,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
择,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
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 +上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为债券基金,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采用了中证全债指数。中证全债指数作为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之一,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中证全债指数从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选择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组成样本券,能够
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市场代表性较强,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组合的业绩比
较基准。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采用了上证红利指数。上证红利指数挑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50 只股票作为样本,以反映
上海证券市场高红利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因此该指数与本基金重点投资于“红利股”的
理念是相符的,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
将来如有更合适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
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实施前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七)投资决策
1、投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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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相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
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投资计划与投资原则;决定有关基准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
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负责投资
组合的构建、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投资程序
(1)金融工程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结合公司内外研究报告,
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与归因分析,依此提出研究分析报告。
(2)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金融工程部、研究开发部等部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
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
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基金经理以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金融工程部和研究开发部研究报告
等为依据建立基金的投资组合。
(4)交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
易。
(5)金融工程部等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
相关绩效评估报告。稽核监察部对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
(6)基金经理结合个券的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
金融工程部和稽核监察部的绩效评估报告和对各种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
监控和调整。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
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予以公告。
4、关于交易过程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各基金将独立、平等地使用公司统一的中央交易平台。交易管理
部公平、及时地处理所有投资产品的交易指令。基金经理小组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
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经由交易管理部统一下达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其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库。交易对手库由银行
间市场成员中财务状况较好、实力雄厚、信用等级较高的交易对手组成,并报投资决策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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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批准后实施。
交易对手库由公司固定收益部发起更新,交易对手库的更新包括定期更新和临时更新,
定期更新为每半年一次,固定收益部应于每半年初整理更新交易对手库清单,并报投资决策
委员会审批后交固定收益投资经理和交易管理部实施。当银行间成员资质发生重大变化时,
固定收益部应及时发起临时调整。上述调整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应符合交易对手库的范围。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交易对手库进行监督。
(八)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
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
(6)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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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14)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5)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
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10 个
交易日内增加10 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
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将调整时限从10 个交易日延长到3 个月。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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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及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当利益。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 年1 月20 日复核
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06,400,917.48 13.08
其中:股票 106,400,917.48 13.08
2 固定收益投资 588,367,839.40 72.34
其中:债券 588,367,839.40 72.3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6,000,975.46 10.57
6 其他资产 32,549,766.91 4.00
7 合计 813,319,499.25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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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844,237.14 0.28
B 采掘业 6,480,000.00 0.99
C 制造业 82,968,845.58 12.64
C0 食品、饮料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0,034,000.00 1.53
C5 电子 33,021,555.00 5.03
C6 金属、非金属 18,266,368.70 2.78
C7 机械、设备、仪表 13,797,777.27 2.10
C8 医药、生物制品 7,849,144.61 1.20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3,949,684.00 0.60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4,210,318.32 0.64
I 金融、保险业 - -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6,947,832.44 1.06
M 综合类 - -
合计 106,400,917.48 16.21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236 大华股份 201,372 16,891,083.36 2.57
2 600362 江西铜业 299,950 13,548,741.50 2.06
3 600335 鼎盛天工 500,000 8,250,000.00 1.26
4 600332 广州药业 379,369 7,849,144.61 1.20
5 002528 英飞拓 149,950 7,728,423.00 1.18
6 600583 海油工程 800,000 6,480,000.00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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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00527 江南高纤 600,000 6,084,000.00 0.93
8 300133 华策影视 48,599 5,637,484.00 0.86
9 002501 利源铝业 89,349 4,717,627.20 0.72
10 300136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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