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中证500分级”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9年9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如下:
1. 泰达中证500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泰达中证500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57,392,713.07份,占权益登记日泰达中证500份额总份额的53.33%;
2. 泰达500A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泰达500A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059,744.00份,占权益登记日泰达500A份额总份额的54.11%;
3. 泰达500B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泰达500B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589,616.00份,占权益登记日泰达500B份额总份额的54.11%。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清点,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
1. 泰达中证500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57,392,713.07份,其
中,157,392,713.07份基金份额同意,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泰达中证500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2. 泰达500A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059,744.00份,其中,
3,059,744.00份基金份额同意,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泰达500A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3. 泰达500B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589,616.00份,其中,
4,589,616.00份基金份额同意,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泰达500B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以上表决情况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各自类别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于2019年9月27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意对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并修改《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及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办理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09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将自2019年11月6日起生效,原《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2、关于选择期的安排
本次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19年11月1日止。选择期期间,泰达中证500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泰达500A份额与泰达500B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泰达宏利中证500分级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泰达500A份额、泰达500B份额或赎回泰达中证500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泰达中证500份额、泰达500A份额与泰达500B份额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转换
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适用泰达宏利中证500分级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在选择期期间,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关于本基金的终止上市交易和基金份额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泰达500A份额与泰达500B份额的终止上市。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终止上市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9年11月4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将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泰达中证500份额、泰达500A份额与泰达500B份额将转换为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泰达中证500份额将转换为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份额。本次基金份额的转换主要可分成以下两个步骤进行:1、将泰达500A份额与泰达500B份额转换成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2、将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分别转换成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
转换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数=泰达中证500份额数。
泰达500B份额转换成泰达中证500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前 :泰达 500A 份额转换前份额数;
前 :泰达 500B 份额转换前份额数;
前 :泰达 500A 份额转换前单位资产净值;
前 :泰达 500B 份额转换前单位资产净值;
前 :泰达中证 500 份额转换前单位资产净值。
泰达中证500份额、泰达500A份额与泰达500B份额的场内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采用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故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泰达中证500份额、泰达500A份额与泰达500B份额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在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前,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在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及基金风险发生变化的提示
本基金转型前为股票型指数分级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泰达500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泰达500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本基金转型后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转型后,原泰达500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原来的低风险变成中高预期风险。原泰达500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原来的高风险变成中高预期风险。本基金由被动跟踪指数的分级基金转型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型基金,对于原泰达中证500份额持有人来说,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卖出泰达500A份额、泰达500B份额或赎回泰达中证500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泰达500A份额、泰达500B份额或泰达中证500份额将于转换基准日转换为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四、重要提示
1、泰达500A(代码:150053)、泰达500B(代码:150054)自2019年9月30日开市恢复交易。
2、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
五、备查文件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09号)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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