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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易方达深证成指ETF (15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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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深证成指ETF159950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7-04-27     基金规模:0.05亿份     基金经理: 成曦 刘树荣 
基金全称: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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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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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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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 1.1357 44.11%
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 2.0463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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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深证成指ETF
场内简称 深成指EF
基金主代码 159950
交易代码 15995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4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411,936.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5月10日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
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
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
管理人将采取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
投资策略

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
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内。

业绩比较基准 深证成份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
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张南 王永民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6594896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 95566

传真 020-85104666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4月27日(基金合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25,647.58 3,804,739.39
本期利润 -7,964,657.60 5,707,016.4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720 0.099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3.87% 12.7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547 0.12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4,156,767.06 20,288,062.5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453 1.127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7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2.38% 1.77% -13.82% 1.83% 1.44% -0.06%
过去六个月 -21.58% 1.58% -22.81% 1.63% 1.23% -0.05%
过去一年 -33.87% 1.46% -34.42% 1.50% 0.55% -0.04%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25.47% 1.25% -29.06% 1.29% 3.59% -0.04%
效起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4月27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29.06%。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4月27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27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香港、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易方达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QFII、RQFII、QDIE、QFLP、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是国内基金行业为数不多的“全牌照”公司之一,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量化、海外投资、多资产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易方达总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2万亿元,服务近8000万客户,自成立以来仅公募基金累计分红达1150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证券

姓 (助理)期

职务 从业 说明

名 限

年限

任职 离任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小板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

(QDII)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银行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成指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 硕士研究生,曾任华泰联合证券资
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基 产管理部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
成 金经理、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 2017- - 10年 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交易员、指数
曦 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04-27 与量化投资部指数基金运作专员、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经理助理。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易方达MSCI中国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小板 硕士研究生,曾任招商银行资产托
刘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2017- 管部基金会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树 理、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07-18 - 11年 限公司核算部基金核算专员、指数
荣 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香港恒生 与量化投资部运作支持专员、基金
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经理助理。


(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生物科

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

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创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创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

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

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成曦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刘树荣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当日内、3日内、5日内),对我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2018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0的T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31次,其中127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
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4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深证成指,深证成指由深圳证券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好、最具代表性的500只股票组成,既包含了市值超千亿的大盘蓝筹,也包含中小板、创业板中的小盘成长股,兼具了价值股与成长股的特性,风格较均衡,深圳整体股票市场代表性强。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的投资策略,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2018年进入四季度之后,信用收缩叠加中美贸易摩擦使得经济数据仍在温和回落过程中,同期政府的多项对冲政策陆续落实,但从政策底到经济底的过渡依然需要时间。整个市场结构分化的特征较为明显,部分业绩稳定、调整充分的公司已经开始受到资金重新重视。

市场体现出两类趋势:一种是伴随着经济下行,传统行业都出现份额向龙头集中的趋势,另一种是经济结构也在向创新产业切换,成长风格预计将在下一阶段得到加强。

基金运作层面,报告期内,本基金严守基金合同认真对待投资者申购、赎回以及成分股调整事项,保障基金的正常运作,基金跟踪误差以及日均偏离度等指标控制在合同规定范围之内。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45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42%。

本报告期,本基金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0.04%,年化跟踪误差0.92%,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可以看到2018年压制市场的多个因素正逐步缓和。首先,中美贸易摩擦走向缓和,双方重新回到谈判讨论,并且投资者已经对摩擦的长期性有充分的预期,体现在二级市场的定价中;其次,中国货币及流动性环境稳步改善中,从“去杠杆”到“稳杠杆”,货币整体投放稳中有放,但是货币扩张受汇率、利率、地产等约束,导致整个信用传导机制并不顺畅,信用回升过程相对缓慢;此外,预计中国经济增速仍有可能小幅下行,但多项货币、财政、产业等政策的推出,确保经济增长不会失速。经济结构正在实现从高增长向高质量的切换。

A股市场2018年整体表现不佳,各类风格都经历了杀估值的过程,但也充分释放了风险。随着各项政策的及时调整,我们认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及国民收入仍保持在健康通道中,但
市场全面复苏的概率较低。传统产业中龙头公司和有增长空间的创新行业,可能成为2019年的投资主线。行业中的“马太效应”将在经济下行背景下愈加明显。长期投资者可以考虑在市场的下行过程中逐渐布局优质企业,通过公司业绩增长对冲经济周期波动。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指数量化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自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9月21日,本基金均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自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9月21日,本基金均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鉴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的下滑主要受市场环境影响,本基金将继续运作。
本报告期,本基金均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本基金均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鉴于基金资产净值的下滑主要受市场环境影响,本基金将继续运作。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142,968.33 875,347.37
结算备付金 9,823.84 820.50
存出保证金 2,232.68 4,871.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434,824.65 19,720,423.15
其中:股票投资 22,434,824.65 19,715,823.1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4,6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82.00 151.3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4,590,231.50 20,601,613.48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44,865.93 210,236.14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125.20 8,536.66
应付托管费 2,025.05 1,707.3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48.26 3,070.8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0,000.00 90,000.00
负债合计 433,464.44 313,550.9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2,411,936.00 18,001,380.00
未分配利润 -8,255,168.94 2,286,682.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156,767.06 20,288,062.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590,231.50 20,601,613.48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4月27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453元,基金份额总额32,411,936.00份。7.2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17年4月27日(基金合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
年12月31日

月31日

一、收入 -7,524,981.85 6,642,863.36
1.利息收入 6,829.34 298,703.2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828.25 94,690.07
债券利息收入 1.09 1.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04,011.3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68,325.03 4,431,995.0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781,928.20 3,615,895.6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99.58 844.4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13,203.59 815,254.9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5,939,010.02 1,902,277.09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4,476.14 9,887.99
减:二、费用 439,675.75 935,846.88
1.管理人报酬 99,347.37 204,601.30
2.托管费 19,869.43 40,920.2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8,378.95 435,600.4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302,080.00 254,724.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 填

-7,964,657.60 5,707,016.4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964,657.60 5,707,016.48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4月27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18,001,380.00 2,286,682.54 20,288,062.54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7,964,657.60 -7,964,657.60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4,410,556.00 -2,577,193.88 11,833,362.12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267,911.00 -4,068,587.06 17,199,323.94
2.基金赎回款 -6,857,355.00 1,491,393.18 -5,365,961.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32,411,936.00 -8,255,168.94 24,156,767.06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381,001,380.00 - 381,001,380.00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5,707,016.48 5,707,016.48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363,000,000.00 -3,420,333.94 -366,420,333.94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7,000,000.00 -2,666.30 86,997,333.70
2.基金赎回款 -450,000,000.00 -3,417,667.64 -453,417,667.6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18,001,380.00 2,286,682.54 20,288,062.54
(基金净值)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4月27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毅华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01号《关于准予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1,001,380.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5,38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指引。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2)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
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申赎代办券商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该基金是本基金的联接基金

基金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 2017年4月27日(基金合同
项目

月31日 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9,347.37 204,601.3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 2017年4月27日(基金合同
项目

月31日 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9,869.43 40,920.26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

持有的基金份
份额占基金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额占基金总份
总份额的比

额的比例



易方达深证成指

交易型开放式指 26,410,556.00 81.48% 13,645,790.00 75.80%
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

关联方名称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活期存款 2,142,968.33 6,607.55 875,347.37 76,243.26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

总金额

位:股/张)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 总金额


位:股/张)

广发证券 300669 沪宁股份 新股网下 841 9,251.00

发行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7.1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提高基金运作效率,本基金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经基金
托管人审核同意,在报告期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股东广发证券发行的股票广发证券。

7.4.9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股票 停牌 停牌 期末估 复牌 复牌开盘 数量 期末 期末 备
代码 名称 日期 原因 值单价 日期 单价 (股)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注
000540中天金融 2017-08-21重大事项4.872019-01-02 4.38 12,150 53,661.44 59,170.50 -
停牌

000987越秀金控 2018-12-25重大事项7.972019-01-10 8.77 1,344 12,050.46 10,711.68 -
停牌

002183 怡亚通2018-12-25重大事项5.012019-01-02 4.96 6,800 46,836.15 34,068.00 -
停牌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2,330,874.47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03,950.18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8,891,469.33元,第二层次828,953.82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

(%)

1 权益投资 22,434,824.65 91.23
其中:股票 22,434,824.65 91.2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2,152,792.17 8.75


8 其他各项资产 2,614.68 0.01
9 合计 24,590,231.50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8.2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609,854.46 2.52
B 采矿业 189,920.80 0.79
C 制造业 14,107,399.10 58.4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76,319.00 1.14
E 建筑业 207,726.80 0.86
F 批发和零售业 561,714.67 2.3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1,250.40 0.96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31,549.30 8.82
J 金融业 1,535,654.69 6.36
K 房地产业 1,235,881.64 5.1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4,650.72 1.3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0,855.00 0.33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6,869.80 0.6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5,407.16 1.3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12,058.61 1.71
S 综合 37,712.50 0.16
合计 22,434,824.65 92.87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21,600 770,904.00 3.19
2 000333 美的集团 20,800 766,688.00 3.17
3 300498 温氏股份 17,237 451,264.66 1.87
4 000002 万科A 18,311 436,168.02 1.81
5 000858 五粮液 8,300 422,304.00 1.75
6 002415 海康威视 15,811 407,291.36 1.69
7 000001 平安银行 37,900 355,502.00 1.47
8 000725 京东方A 117,000 307,710.00 1.27
9 002304 洋河股份 2,755 260,953.60 1.08
10 300059 东方财富 17,680 213,928.00 0.8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e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000333 美的集团 518,426.00 2.56
2 000651 格力电器 276,090.00 1.36
3 000858 五粮液 173,842.64 0.86
4 002027 分众传媒 170,989.00 0.84
5 002415 海康威视 149,091.00 0.73

6 000002 万科A 145,652.00 0.72
7 300498 温氏股份 132,414.00 0.65
8 000001 平安银行 123,912.00 0.61
9 000725 京东方A 120,174.00 0.59
10 002304 洋河股份 109,630.00 0.54
11 000538 云南白药 101,703.00 0.50
12 300059 东方财富 96,074.00 0.47
13 000661 长春高新 94,335.00 0.46
14 000776 广发证券 89,149.00 0.44
15 000568 泸州老窖 88,693.00 0.44
16 300750 宁德时代 81,113.00 0.40
17 002142 宁波银行 78,387.00 0.39
18 300601 康泰生物 70,693.00 0.35
19 002916 深南电路 66,114.00 0.33
20 002821 凯莱英 62,063.00 0.31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002450 康得新 85,410.00 0.42
2 300072 三聚环保 51,982.40 0.26
3 000792 盐湖股份 48,044.00 0.24
4 000651 格力电器 41,234.00 0.20
5 000568 泸州老窖 41,152.00 0.20
6 000917 电广传媒 37,862.00 0.19
7 000423 东阿阿胶 33,911.00 0.17
8 000049 德赛电池 32,978.00 0.16
9 300750 宁德时代 32,505.00 0.16
10 000333 美的集团 30,535.00 0.15
11 002460 赣锋锂业 29,770.00 0.15
12 000858 五粮液 29,714.00 0.15
13 002027 分众传媒 28,919.00 0.14
14 300203 聚光科技 28,327.00 0.14
15 300058 蓝色光标 27,857.00 0.14
16 000566 海南海药 27,430.00 0.14
17 000979 中弘退(退市) 25,761.80 0.13
18 000667 美好置业 24,534.00 0.12
19 000513 丽珠集团 24,420.00 0.12
20 002657 中科金财 23,998.00 0.12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1,820,666.3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179,293.62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2018年2月7日,大连银监局针对平安银行贷款资金转存款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他行贴现,贴现资金回流转存款质押重复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事实,对平安银行处以人民币四十万元行政罚款。
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平安银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
2018年6月28日,天津银监局针对平安银行贷前调查不到位,向环保未达标的企业提供融资;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罚款人民币50万元。

2018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平安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40万元。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上述股票系标的指数成份股,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平安银行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232.6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2.0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14.68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 持有人结构

(户) 的基金份


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深证成指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占总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额比例 比例
267 121,393.0 26,711,956. 5,699,980.0 26,410,556

82.41% 17.59% 81.48%
2 00 0 .00

注:已包含场外持有人。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和“占总份额比例”数据中已包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持有份额”和“占总份额比例”数据。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陈建锋 1,421,900.00 6.77%

2 钱中明 651,800.00 3.10%

望华卓越(青岛)投资

3 管理有限公司-望华卓 250,900.00 1.19%

越高分红价值成长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4 田啟敏 200,000.00 0.95%

5 包承宽 179,711.00 0.86%

6 赵勇 150,013.00 0.71%

7 苏明煜 141,800.00 0.68%

8 杨凤玲 132,612.00 0.63%

9 何荣芬 109,001.00 0.52%

10 汪南英 100,019.00 0.4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 15,000,000.00 71.42%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注:本表统计的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均为场内持有人。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0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27日)基金份额 381,001,380.00
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001,380.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267,911.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857,355.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411,936.00
注:期末基金总份额包含场外份额11,410,556份;总申购份额包含场外总申购份额12,267,911份;总赎回份额包含场外总赎回份额857,355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8日发布公告,自2018年6月8日起聘任陈荣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经理级),聘任汪兰英女士担任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副总经理级)。

报告期内,2018年8月,刘连舸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连续2年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0,00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浙商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1,555,175.00 10.39% 1,448.30 10.44%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 3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华福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1 12,902,599.96 86.23% 12,016.64 86.65%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瑞信方正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3 - - - - -

光大证券 1 504,546.00 3.37% 403.52 2.91% -

东北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3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注:a)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减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一个交易单元,新增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一个交易单元,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个交易单元。

b)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券回购成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交总额的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浙商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4,638.80 62.68%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华安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华福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2,762.40 37.32%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瑞信方正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
金情况

投资者类别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份 申购份 赎回份 持有份 份额占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20% 额 额 额 额 比
的时间区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8年01月01日 13,645,7 13,610,3 845,563. 26,410,5 81.48
司-易方达深证成指 1 ~2018年12月31 90.00 29.00 00 56.00 %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日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注:申购份额包括申购或者买入基金份额,赎回份额包括赎回或者卖出基金份额。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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