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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 (16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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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162512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2-06-04     基金规模:0.30亿份     基金经理: 冯俊 吕中凡 
基金全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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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页共33页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

场内简称 国安双佳

基金主代码 162511

交易代码 1625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5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8,351,086.1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

投资目标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等积

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

投资策略 主动管理寻找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

资组合,以期获得最大化的债券收益;并通过适当参与二级市场权益类

品种投资,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

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3页共33页

姓名 陆康芸 石立平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992806 010-63639180

负责人 customer.service@gtja-

电子邮箱 shiliping@cebbank.com

allianz.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95

传真 021-50151582 010-6363913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

http://www.gtja-allianz.com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6月5日(基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112,818.20 12,289,189.54 14,195,309.85

本期利润 12,247,495.30 5,405,724.66 16,425,539.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17 0.0421 0.059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82% 3.55% 6.9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12 0.2916 0.23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92,105,361.13 78,908,793.73 323,187,795.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7 1.107 1.069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第4页共33页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82% 0.05% -1.15% 0.06% 1.97% -0.01%

过去六个月 2.08% 0.11% -1.30% 0.05% 3.38% 0.06%

过去一年 2.82% 0.11% -3.38% 0.06% 6.20% 0.05%

自基金份额转

换日次日起至 13.82% 0.11% -2.32% 0.08% 16.14% 0.03%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6月4日,在转换日日终,双佳A和双佳B以各自的份

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转型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6月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第5页共33页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6月4日,在转换日日终,双佳A和双佳B以各自的份

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3、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本基金建

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3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第6页共33页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6月4日,在转换日日终,双佳A和双佳B以各自的份

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2、*基金转型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17 1.110 550,565,425.85 98,211.08 550,663,636.93-

2016 - - - --

2015 - - - --

合计 1.110 550,565,425.85 98,211.08 550,663,636.93-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第7页共33页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四十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本基金基金经 冯俊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理、兼任国联 曾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

安德盛安心成 交易主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长混合型证券 有限公司资产配置助理、宏观和

投资基金基金 债券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经理、国联安 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

鑫安灵活配置 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基

混合型证券投 金经理助理及基金经理。

资基金基金经 2008年10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

理、国联安睿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债券组合管

祺灵活配置混 理部总监,2009年3月至

合型证券投资 2015年3月任国联安德盛增利债

基金基金经理、 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鑫富混 2013-07- 16年(自 2010年6月至2013年7月兼任

冯俊 合型证券投资 13 2017-01-19 2001年起)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月至

国联安添鑫灵 2012年7月兼任国联安货币市场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7月至2017年1月任国

基金经理、国 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联安通盈灵活 金(LOF)的基金经理。2014年

配置混合型证 12月至2016年6月兼任国联安

券投资基金基 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金经理、国联 基金经理。2014年6月至

安德盛增利债 2017年1月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

券证券投资基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金基金经理、 理。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

国联安鑫悦灵 兼任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第8页共33页

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4月至2017年1月兼任

基金经理、国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联安鑫禧灵活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

配置混合型证 至2017年1月兼任国联安鑫富

券投资基金基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金经理、国联 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兼任

安安稳保本混 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合型证券投资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基金基金经理、 11月至2017年1月兼任国联安

国联安鑫盈混 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合型证券投资 金基金经理、国联安德盛增利债

基金基金经理、 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睿智定 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兼任

期开放混合型 国联安鑫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

基金经理、债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券组合管理部 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兼任

总监 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至

2017年1月兼任国联安鑫盈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担任

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 吕中凡,硕士研究生。2005年

理、兼任国联 7月至2008年7月在华虹宏力半

安新精选灵活 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原宏力半导

配置混合型证 体制造有限公司)担任企业内部

券投资基金基 管理咨询管理师一职。2009年

金经理、国联 3月至2011年3月在上海远东资

安鑫富混合型 信评估有限公司(原上海远东鼎

证券投资基金 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担任信用

基金经理、兼 评估项目经理。2011年5月加入

任国联安鑫盈 2015-05- 6年(自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吕中凡 混合型证券投 20 - 2011年起) 信用研究信用分析员、债券组合

资基金基金经 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等职位。

理、国联安德 2015年5月起任国联安新精选灵

盛安心成长混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型证券投资 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国联安

基金基金经理、 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德盛增 (LOF)基金经理。2015年7月

利债券证券投 起兼任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

理、国联安睿 兼任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

利定期开放混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起

第9页共33页

合型证券投资 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

基金基金经理、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鑫怡混 2016年11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

合型证券投资 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睿利

国联安信心增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长债券型证券 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联

投资基金基金 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经理。2017年9月起兼任国联安

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分别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究资源。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权限设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互隔离。本基金管理人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严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启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行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需要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第10页共33页

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确保上述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并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风险管理部对银行间、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对。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进行严格的控制, 对不同投资组合邻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从交易量、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

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执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同时进一步对不

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占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差金额对投资组合的贡献进行分析,未发现明显异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整个2017年,国内经济基本面、资金面、政策面较为利空债市。加之海外经济持续复苏,

多个经济体逐步开启货币政策正常化进程,以及美国税改法案正式生效可能对风险偏好的提振,债券市场的趋势性机会没有出现,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突破了前期新高。

本基金将富余的资金适当的配置在了高流动性债券,取得了一定的基础性收益。降低了持仓中信用资质偏弱的债券比重。

第11页共33页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央行继续强调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货币政策难有宽松空间。随着政策持续审

慎,以防风险为主,资金持续偏紧,利率水平显着攀升,将对需求形成明显抑制。随着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加强,基建投资将延续下行态势。基于这样的宏观形势,债券市场2018年总体预计会呈现收益率上有顶,但下降空间也不会太大的格局。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运营部、权益投资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量化投资部、权益投资部、投资组合管理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对本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如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以截止至2017年11月15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和

2017年12月19日实施场外以及场内分红,向截止至2017年12月14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国联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截止至2017年12月15日在本基金注册

登记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1.11元派发

红利。共发放红利550,663,636.93元。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第12页共33页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

550,663,636.93元。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张楠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01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第13页共33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65,979,964.90 4,733,519.37

结算备付金 322,370.60 752,503.94

存出保证金 18,149.25 12,929.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989,480,325.31 63,190,041.45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89,480,325.31 63,190,041.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7,496,276.25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5,541,846.53

应收利息 25,018,933.03 1,060,768.5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328,316,019.34 95,291,609.17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 -

第14页共33页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5,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31,565,599.58 -

应付赎回款 213,018.7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76,192.09 54,641.73

应付托管费 707,483.46 15,611.9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2,070.45 510.00

应交税费 996,213.94 996,213.94

应付利息 - 10,837.8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10,079.92 305,000.00

负债合计 36,210,658.21 16,382,815.44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026,390,663.61 58,119,667.36

未分配利润 265,714,697.52 20,789,126.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2,105,361.13 78,908,793.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28,316,019.34 95,291,609.17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27元,基金份额总额

1,258,351,086.16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1月1日至

第15页共33页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7,927,737.25 8,173,968.87

1.利息收入 32,473,008.34 8,995,130.7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83,434.73 133,471.01

债券利息收入 31,063,431.34 8,861,659.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26,142.27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693,595.33 5,769,068.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3,597.04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5,807,192.37 5,769,068.7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134,677.10 -6,883,464.88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13,647.14 293,234.18

减:二、费用 5,680,241.95 2,768,244.21

1.管理人报酬 4,107,111.44 996,153.18

2.托管费 1,173,460.42 284,615.1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51,428.74 6,171.78

5.利息支出 71,501.51 1,139,104.1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1,501.51 1,139,104.12

6.其他费用 276,739.84 342,2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2,247,495.30 5,405,724.66

第16页共33页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247,495.30 5,405,724.66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58,119,667.36 20,789,126.37 78,908,793.73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12,247,495.30 12,247,495.30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968,270,996.25 783,341,712.78 1,751,612,709.03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011,183,912.10 1,569,745,637.48 5,580,929,549.58

2.基金赎回款 -3,042,912,915.85 -786,403,924.70 -3,829,316,840.5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550,663,636.93 -550,663,636.93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1,026,390,663.61 265,714,697.52 1,292,105,361.13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第17页共33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46,387,026.51 76,800,769.28 323,187,795.79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5,405,724.66 5,405,724.66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88,267,359.15 -61,417,367.57 -249,684,726.72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7,671,024.12 13,025,472.68 50,696,496.80

2.基金赎回款 -225,938,383.27 -74,442,840.25 -300,381,223.5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58,119,667.36 20,789,126.37 78,908,793.73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孟朝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1号文) 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和《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

第18页共33页

根据《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日等事项的公告》,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6月4日三年分级运作期届满,自2015年6月5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于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日2015年6月4日日终,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A份额、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B份额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转型后首日规模为621,251,633.7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 (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和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等。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

第19页共33页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不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基协发 [2017]6号《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的

通知》(以下简称“估值指引”) 的处理标准,本基金自2017年12月22日起,对本基金持有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参考估值指引进行估值。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1)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 [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文《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第20页共33页

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

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

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

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

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应交税费

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2017年12月31日为996,213.94元

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2016年12月31日为996,213.94元

该项是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利息税部分。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德安联”)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 基金托管人

第21页共33页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均无股票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均无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均无债券交易。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债券回购交易。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支付给关联方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107,111.44 996,153.1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81,831.25 113,795.8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

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当年天数。

第22页共33页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73,460.42 284,615.1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基金

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0.2%÷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31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6,961,492.00 36,961,492.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16,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0,961,492.00 36,961,492.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

1.67% 51.84%

份额比例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适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率结构。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第23页共33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165,979,964.90 1,079,202.40 4,733,519.37 65,292.4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算。本基金通过“光大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322,370.60元。(2016年12月31日:752,503.94元)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0 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

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第24页共33页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89,480,325.31 74.49

其中:债券 989,480,325.31 74.4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7,496,276.25 11.1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6,302,335.50 12.52

8 其他各项资产 25,037,082.28 1.88

9 合计 1,328,316,019.34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第25页共33页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002241 歌尔股份 3,000,959.62 3.80

2 002510 天汽模 1,474,344.96 1.87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002241 歌尔股份 2,967,959.86 3.76

2 002510 天汽模 1,620,941.76 2.05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4,475,304.58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4,588,901.62

注: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例(%)

1 国家债券 2,281,165.00 0.18

2 央行票据 - -

第26页共33页

3 金融债券 79,967,000.00 6.1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9,967,000.00 6.19

4 企业债券 90,495,950.21 7.0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63,417,000.00 51.34

6 中期票据 151,755,000.00 11.7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564,210.10 0.1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89,480,325.31 76.58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011763006 17首钢 1,000,000 100,680,000.00 7.79

SCP003

2 011764063 17京能源 1,000,000 100,400,000.00 7.77

SCP002

3 011760096 17大唐新 1,000,000 100,340,000.00 7.77

能SCP004

4 011751029 17宁沪高 900,000 90,522,000.00 7.01

SCP001

5 1282565 12川高速 600,000 60,786,000.00 4.70

MTN2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第27页共33页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149.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018,933.0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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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计 25,037,082.28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比例

323 3,895,823.80 1,243,701,140.07 98.84% 14,649,946.09 1.16%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5日)基金份额总额 621,251,633.7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1,292,898.8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917,134,3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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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730,076,143.9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8,351,086.16

注: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由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转换而来。转换前,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数为14,910,940.92 份,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数为

491,974,952.87份;转换后,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起始份额数为

621,251,633.71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7年9月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

告》。孟朝霞女士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谭晓雨女士不再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2017年1月19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变

更公告》。冯俊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基金报告年度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6万元人民币,目前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连续6年的审计服务。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对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此,我司第30页共33页

高度重视,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执行方案,逐条落实,彻底排查了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并就整改情况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 1 - - - --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1 4,588,901.62 100.00% 4,181.88 100.00%-

有限公司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第31页共33页

B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无变更。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 744,087,891. 77.85% 274,900,0 93.93% - -

有限公司 96 00.00

中信证券股份 211,745,166. 22.15% 17,780,00 6.07% - -

有限公司 75 0.0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类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份 申购份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第32页共33页

例达到或者超过 额 额

20%的时间区间

2017年12月 440,52 440,527,753

机构 1 22日至2017年 0.00 7,753. - .30 35.01%

12月31日 30

2017年12月 264,31 264,316,299

2 27日至2017年 0.00 6,299. - .56 21.00%

12月31日 56

2017年01月 36,961 16,000,0 20,961,492.

3 01日至2017年 ,492.0 0.00 00.00 00 1.67%

11月10日 0

2017年11月 17,620 17,620,264.

4 10日至2017年 0.00 ,264.3 0.00 32 1.40%

11月10日 2

2017年11月 2,538, 528,63 531,172,

5 15日至2017年 829.17 3,480. 309.35 0.00 0.00%

12月25日 18

2017年12月 881,05 881,056,

6 16日至2017年 0.00 6,387. 387.67 0.00 0.00%

12月20日 67

2017年11月 43,170 43,170,9

7 11日至2017年 0.00 ,925.1 25.11 0.00 0.00%

11月14日 1

2017年11月 704,84 704,843,

8 15日至2017年 0.00 3,171. 171.80 0.00 0.00%

11月17日 80

2017年11月 66,078 66,078,4

9 11日至2017年 0.00 ,414.1 14.10 0.00 0.00%

11月14日 0

产品特有风险

(1)持有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使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需要与高比例投资者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赎回款项延期获得。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若高比例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相应的赎回费用按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3)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高比例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从而使得基金投资及运作管理的难度增加。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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