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第八期运作期到期后进入第九期运作期开放申购赎
回、起始运作及到期赎回等安排的公告
1. 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八期运作
期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2. 根据《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八期运作期到期后进入第九期运
作期运作。第八期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第八期运作期持有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直销网上交易和代销机构办
理到期赎回业务。
3. 本基金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直销网上交易和代销
机构办理申购及赎回业务。
4. 本基金的第九期开放期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本基金
的第九期开放期内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5. 本基金在第九期开放期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直销网上交易和代
销机构办理 A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为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 A,基金代码为 000487。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为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 E,基金代码为 000488。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或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
心柜台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追加申购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少于 7 天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用。
6. 本基金的运作期为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为三个月,本基金
在运作期内不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业务。本基金
第九期运作期起始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期运作期期满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运作期共 92 天。
7. 根据对市场利率及投资工具风险收益的综合评估,本基金在第九期运作期
内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具体包括现
金,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回购,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
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开放期
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基金投资不受此比例
限制)。
8. 本基金第九期运作期内,本基金将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除本期运
作期期满日(即 2023 年 6 月 30 日)外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未扣除本期运作期可能计提的管理
费)。E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一致。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费将以本期运作期最后一日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按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运作期年化收益
率”对应档数的管理费率在运作期最后一日计提。本基金第九期运作期期
满后的 3 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公告 A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运作期
实际年化收益率(如遇节假日休刊可顺延)。
9. 本基金第九期运作期期满日前至少 2 日,本基金将在指定媒介发布临时公
告,说明下一运作期的具体安排。如果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则本基金公
布不接受申购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具体安排。如果公告暂停下一运作期运
作,A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本期运作期到期赎回申请将被自动发
起,第九期运作期期满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2023 年 7 月 3 日,A 类基金
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应全部赎回款将从托管账户划出;如果公
告未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第九期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
起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少于 7 天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
回费用。
1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九期运作期的具体安排作出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披露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嘉实 3 个月理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
-600-8800。
②基金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4 号楼汇亚大厦 12 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黄娜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21 层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 座 2 单元21
层 04-05 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罗毅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 (0755)84362222 传真 (0755)84362284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 号华润大厦 B 座 3101 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华润大厦
B 座 2 幢 1001A 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邵琦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1802 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0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陈寒梦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新街口汉中路 2 号亚太商务楼 23 层 B 区
电话 (025)66671118
联系人 潘曙晖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金融中心 36 层
05-06 单元
电话 (020)29141918 传真 (020)29141914
联系人 陈寒梦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 见相关公告。
③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1.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以及风险揭示和免责声明的相关内容,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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