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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A (0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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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稳健回报A002023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7-03-24     基金规模:0.10亿份     基金经理: 吴秋松 
基金全称: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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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1 月 22 日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14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混合
场内简称 -
交易代码 0020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4,703,953.00 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
司,力争每年获得较高的绝对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灵活配置大类
资产,动态控制组合风险,力争长期、稳定的
绝对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
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
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进行
各大类资产中的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
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
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和权证投资策
略四部分组成。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55%+中债总指数(财富)
×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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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保证人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A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023 002024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12,796.91 份 94,491,156.09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17 年 10 月 1 日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A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158.22 3,892,740.22
2.本期利润 7,529.14 5,568,101.8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29 0.038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42,332.05 105,878,049.3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88 1.1205
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99% 0.41% 2.40% 0.43% 0.59% -0.02%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71% 0.41% 2.40% 0.43% 0.31% -0.02%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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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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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生效,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未满
1 年。
本基金建仓期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至 2017 年 9 月 24 日,报告期末基金已完成建仓,报告期末资
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赵耀 基金经

2017 年
3 月 24 日 - 14
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
商管理硕士,厦门大学经
济学学士, CFA(美国注册
金融分析师)。近 13 年证
券、基金从业经历,历任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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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交易员、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交易员,
具有丰富的大资金运作交
易经验。现任职公司投资
部,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日前披露时点不满一年;此处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
规定,未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开展有损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关联
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 红
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在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研究管理平台向所有投资部门人员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通过
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
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
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在公司备选股票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应根据不
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备选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
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
格的逐级审批程序。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由集中交易室通过投资
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对于
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场外网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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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交易,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监察稽核部通过投资交
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
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定期针
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格未发现异常差异,各投资
组合间不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 ,除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外,同一投资组合禁止同日反向交易,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严格限制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
需经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中,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
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本基金继续采用稳健增强的投资策略,在固定收益投资方面,我们保持了我们高等级
中短久期的策略,在预期年底资金面较为紧张的情况下,选择降低杠杆,减持债券。股票投资方
面以低估值的大盘蓝筹股为主,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参与网下新股申购来增厚收益,整体来看该
策略在本期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效果。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38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 2.99%;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05 元,本报告期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4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不适用《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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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该基金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1,605,632.85 50.80
其中:股票 61,605,632.85 50.8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8,927,000.00 40.34
其中:债券 48,927,000.00 40.3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612,670.32 7.93
8 其他资产 1,133,330.05 0.93
9 合计 121,278,633.2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167,584.00 2.04
C 制造业 11,969,656.71 11.2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479,928.20 0.45
E 建筑业 3,486,956.00 3.29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36,397.94 1.0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696,300.00 0.66
J 金融业 39,275,140.00 37.01
K 房地产业 2,393,670.00 2.2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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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1,605,632.85 58.05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沪港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20,000 8,397,600.00 7.91
2 600519 贵州茅台 6,200 4,324,438.00 4.08
3 600036 招商银行 120,000 3,482,400.00 3.28
4 600016 民生银行 350,000 2,936,500.00 2.77
5 601166 兴业银行 150,000 2,548,500.00 2.40
6 600887 伊利股份 73,000 2,349,870.00 2.21
7 600000 浦发银行 180,000 2,266,200.00 2.14
8 601328 交通银行 350,000 2,173,500.00 2.05
9 601288 农业银行 500,000 1,915,000.00 1.80
10 601398 工商银行 280,000 1,736,000.00 1.6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94,000.00 9.4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94,000.00 9.4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9,286,000.00 27.6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8,000.00 0.01
8 同业存单 9,639,000.00 9.08
9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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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合计 48,927,000.00 46.11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50207 15 国开 07 100,000 9,994,000.00 9.42
2 101761011 17 海沧投资 MTN002 100,000 9,935,000.00 9.36
3 101664041 16 粤建筑 MTN001 100,000 9,688,000.00 9.13
4 101658047 16 海运集装 MTN002 100,000 9,663,000.00 9.11
5 111797282 17 包商银行 CD064 100,000 9,639,000.00 9.08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尚未开设股指期货交易单元,未进行股指期货操作。
未来一段时期,本基金没有进行股指期货操作的计划。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尚未开设国债期货交易单元,未进行国债期货操作。
未来一段时期,本基金没有进行国债期货操作的计划。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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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尚未开设国债期货交易单元,未进行国债期货操作。
未来一段时期,本基金没有进行国债期货操作的计划。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0,795.9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22,534.0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33,330.05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持可转换债券均不处于转股期。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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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A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6,731.71 180,489,983.4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92,017.66 13,256,602.1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15,952.46 99,255,429.5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2,796.91 94,491,156.09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项目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A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C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0.00 10,003,15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0.00 10,003,15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 - 10.56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0,003,150.00 10.56 10,003,150.00 10.56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51,193.54 0.05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51,030.47 0.05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73,901.94 0.08 - - -
合计 10,179,275.95 10.75 10,003,150.00 10.56 3 年
注: 1、上述份额总数为扣除认购费用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后的总份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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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发起式资金提供方仅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其他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
份额不属于发起份额。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1001-20171231 83,525,696.82 0.00 38,340,000.00 45,185,696.82 47.71%
2 20170901-20171114 41,073,696.30 0.00 33,715,000.00 7,358,696.30 7.77%
个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可能出现大额赎
回导致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投资者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 2016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 号)、 2017 年 1 月 10 日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2 号)及
财政部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56 号)
的通知,现明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基金管理人运营公募基金及资管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含)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旗下存续及新增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
照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税款及附加税费。前述税款及附加税费是产品
管理、运作和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将由产品资产承担,从产品资产中提取缴纳,可能对产品收益
水平有所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10 备查文件目录
红塔红土稳健回报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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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 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栋 801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在营业期间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
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热线: 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 www.htamc.com.cn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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