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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融通通弘债券 (00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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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弘债券00364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7-01-04     基金规模:0.10亿份     基金经理: 黄浩荣 
基金全称: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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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65 号《关于准予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核准,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融通
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融通通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4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通弘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
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通弘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6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17-8-30)
基金份额总额 10,056,629.3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1
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
略、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部
分。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65 号《关于准予融通通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4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0,161,936.85 份基金份额。
自 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已于 2017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 17:00 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持有人
大会的计票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8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17 年 8 月 3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0,202,117.71
应收利息 36,508.20
资产总计 10,238,625.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3,659.74
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37.76
负债合计 6,197.5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056,629.30
未分配利润 175,799.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32,428.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38,625.91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8 月 3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1.0175 元,基金
份额总额 10,056,629.30 份。
五、清算情况
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2017 年 9 月 7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
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
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0,202,117.71 元,该部分款项由基
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 36,508.20 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3、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2,537.76 元,该款项已于 2017 年 9
月 1 日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3,659.74 元,该款项已于 2017 年 9 月 1
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7 年 8 月 30 日基金净资产 10,232,428.41
3
加:清算期间(2017-08-31 至 2017-09-07)收入 1,835.44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1,835.44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确认的投
资者赎回申请)(注 2)
505.72
二、2017 年 9 月 7 日基金净资产 10,233,758.13
注:(1)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2017 年 9 月
7 日止(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8 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若清算款实
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
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
日回款后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17 年 9 月 8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0,233,758.13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2017 年 8 月 30 日持有人提交的赎回申请,该款项已于清算期 2017 年 9 月 1 日支
付给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1 月 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4
5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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