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
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降低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
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降低托管费率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为0.05%。
二、《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五部分 基金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费用与税收 ……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将一并调整。修改后的本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
大变化,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托管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fund.com.
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
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
站(http://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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