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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红塔红土盛兴39个月定开债C (01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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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盛兴39个月定开债C01029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02-05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陈纪靖 
基金全称:红塔红土盛兴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39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
  • 近一月增长率
    0.08%
  • 近一季增长率
    0.53%
  • 近半年增长率
    1.20%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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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红塔红土盛兴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10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8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8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0
§11 重大事件揭示...... 5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2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3 备查文件目录...... 5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4

13.2 存放地点 ...... 55

13.3 查阅方式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2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2,150,384,875.85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10294 010295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2,150,323,596.24 份 61,279.61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
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封闭期投资策略和开放期投资策
略。

本基金封闭期投资策略包括封闭期配置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
放大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和封闭期现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
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王园 朱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33328600 0571-87659806

电子邮箱 htservice@htamc.com.cn zhuwei@cz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 95527

传真 0755-33379015 0571-88268688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 杭州市拱墅区环城西路 76 号

前湾一路 399 号前海嘉里商务中

心四期 1 栋 2301

邮政编码 518052 310006

法定代表人 龚香林 陆建强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tamc.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特殊普通合伙) 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

399 号前海嘉里商务中心四期 1 栋 2301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 月 5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 红塔红土 红塔红土 红塔红土
间数据和 红塔红土盛兴 39 红塔红土盛兴 39 红塔红土盛兴 39

盛兴 39 个 盛兴 39 个 盛兴 39 个
指标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月定期开 月定期开 月定期开
A A A

放债券 C 放债券 C 放债券 C

本期已实 69,223,931.59 1,724.59 75,220,701.55 1,893.62 56,799,273.72 1,391.11
现收益

本期利润 69,223,931.59 1,724.59 75,220,701.55 1,893.62 56,799,273.72 1,391.11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322 0.0282 0.0350 0.0309 0.0264 0.0227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3.20% 2.80% 3.48% 3.08% 2.62% 2.26%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3.26% 2.84% 3.54% 3.13% 2.65% 2.28%
增长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3,844,317.27 124.80 3,430,722.49 115.20 3,041,231.24 106.72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018 0.0020 0.0016 0.0019 0.0014 0.0017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2,154,167,913.51 61,404.41 2,153,753,450.05 61,349.94 2,153,363,045.94 61,293.76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1.0018 1.0020 1.0016 1.0019 1.0014 1.0017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9.75% 8.48% 6.29% 5.49% 2.65% 2.28%
增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0.74% 0.01% 0.96% 0.01% -0.22% 0.00%

过去六个月 1.60% 0.01% 1.94% 0.01% -0.34% 0.00%

过去一年 3.26% 0.01% 3.93% 0.01% -0.67%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

9.75% 0.01% 12.34% 0.01% -2.59% 0.00%

起至今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月 0.64% 0.01% 0.96% 0.01% -0.32% 0.00%

过去六个月 1.39% 0.01% 1.94% 0.01% -0.55% 0.00%

过去一年 2.84% 0.01% 3.93% 0.01% -1.09%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

8.48% 0.01% 12.34% 0.01% -3.86% 0.00%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 备注
红数 额 总额 合计

2023 0.3200 68,809,468.13 869.74 68,810,337.87 -



2022 0.3480 74,830,297.44 914.14 74,831,211.58 -



2021 0.2500 53,757,898.67 144.05 53,758,042.72 -



合计 0.9180 197,397,664.24 1,927.93 197,399,592.1 -

7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 备注
红数 额 总额 合计

2023 0.2800 1,670.12 44.91 1,715.03 -



2022 0.3080 1,837.44 47.74 1,885.18 -



2021 0.2100 1,253.73 30.68 1,284.41 -



合计 0.7980 4,761.29 123.33 4,884.6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正式成立,注册地位于深圳前海,注册资本 4.96 亿元人民币。其中,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59.27%,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30.24%,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49%。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作为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公司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以专业服务回馈社会,坚持把基金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资产增值。同时,重视投资的风险控制,建立起一套全面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风险预算为基础,合法合规运作为前提,将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投资运作的全过程,进而实现专业组合投资。

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58 人,其中 37 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管理 21 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学院金融学硕士,北京
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曾就职于上海长量基
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茂典资产
陈 纪 2021 年 2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赞庚投资集团有限公
靖 基金经理 月 5 日 - 11 年 司、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债券研究员、信评研究员、投资经理、
固定收益部经理。2018 年 10 月加入红塔
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公募投
资部。

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工
学学士,CFA。曾先后任职于君证资本管
吴 秋 2021 年 2023 年 2 理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松 基金经理 11 月 13 月 24 日 7 年 2017年 10月加入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
日 公司,现任职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投资部,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法律法规、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未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开展有损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公司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公司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集中交易室集中统一完成。该公平交易管理方法规范的范围涵盖一级市场分销、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研究、授权、决策和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研究管理平台向所有投资部门人员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在公司备选股票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应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备选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逐级审批程序。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投资系统权限要严格分离。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由集中交易室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场外网下交易,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
交易所大宗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涉及到两个或以上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集中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监察稽核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定期针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的同日同向、临近交易日同向、反向交易记录,进行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格未发现异常差异,各投资组合间不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外,同一投资组合禁止同日反向交易,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严格限制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需经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 2023 年,国内宏观经济弱修复,全年 GDP 实际增长率为 5.2%,整体特征为生产修复较
强,但需求修复较弱的态势。其中消费是主要支撑项,投资保持平稳,出口略有拖累;与此同时
全年 CPI/PPI 同比低位震荡,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足。2023 年全年债券市场整体呈 M 型走势,
收益率震荡下行。一季度市场普遍预期经济复苏,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一度上行至 2.95%附近,但二三季度随着经济基本面和政策面超预期利好陆续出现,收益率整体单边下行至 2.55%附近;三季度央行在稳汇率、控资金空转等因素驱动下收紧资金面,再加上稳增长政策陆续出台,债市再
度小幅调整;四季度通胀数据大幅低于市场预期,再加上存款利率大幅下调引起市场宽货币预期升温,债市再度走牛。与此同时,贯穿全年的信用债主线是化债政策的持续推进,各类城投债收益率在 2023 年期间大幅下行。报告期内,本基金以政策性金融债为主,并保持一定杠杆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18 元,本报告期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26%;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02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9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GDP 增长目标或仍定在 5%的较高水平,但当前我国处于实际利率历史高位和名
义利率相对低位的两难困境,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大背景下,实现 5%的实际增长有较大难度。2024年经济工作重点或在于扩大国内需求,经济增长目标实现有赖于地产和资产价格企稳及中央加杠杆。但另一方面,市场对经济下行、价格水平处于低位、央行政策基调稳健偏宽松有较强的预期。这种背景下,收益率曲线整体较为平坦,中短端品种或具备较突出的投资价值。实际操作中,本基金将继续保持当前的杠杆水平,获得良好的组合静态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开展的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严格事前的监督审查,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开展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稽核,保障业务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监察稽核部对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基金等各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基金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先合规审核,通过投资交易系统预设风控指标阀值对相关投资组合的合规风险实现事前控制,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对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公平交易情况进行每日监控和定期分析,对各投资组合的潜在异常交易进行每日监测和分析;定期、不定期地对本基金投资、销售和后台运营等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合规控制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控制手段提出改进建议和督促业务部门改进存在问题。此外,监察稽核部还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新要求,督促公司各部门及时制定、更新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有计划、有针对性针对全体员工、投资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合规培训,每当新法规出台时,及时向公司员工发送并对有关新法规的主要条款进行解释或培训,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对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 0.08 元进
行分红,其中现金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17,202,367.05元,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214.84元,
实际分配收益为人民币 17,202,581.89 元;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
0.07 元进行分红,其中现金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417.58 元,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11.06
元,实际分配收益为人民币 428.64 元。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对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
金份额分配人民币 0.08 元进行分红,其中现金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17,202,367.05 元,再投资形
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216.57 元,实际分配收益为人民币 17,202,583.62 元;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 0.08 元进行分红,其中现金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477.15 元,再投
资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12.81 元,实际分配收益为人民币 489.96 元。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对 A 类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 0.08 元进行分红,其中现金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17,202,366.98 元,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218.29 元,实际分配收益为人民币 17,202,585.27
元;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 0.07 元进行分红,其中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人民币 417.51 元,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11.30 元,实际分配收益为人民币 428.81 元。
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对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 0.08 元进行分红,
其中现金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17,202,367.05 元,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220.04 元,实际分
配收益为人民币 17,202,587.09 元;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 0.06
元进行分红,其中现金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357.88 元,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人民币 9.74 元,实际分配收益为人民币 367.62 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复核,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3778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审计意见 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开
债券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塔红土盛
兴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红塔红土盛
任 兴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
人管理层计划清算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任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红塔红土
盛兴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红
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振波 李隐煜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270,272.89 3,190,323.97

结算备付金 19,197,744.38 71,229,682.51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3,609,482,780.88 3,616,184,172.01

其中:债券投资 3,609,482,780.88 3,616,184,172.0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170,703.1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3,630,950,798.15 3,690,774,881.59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75,677,295.97 1,535,963,730.64

应付清算款 58,362.17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50,894.52 552,127.46

应付托管费 183,631.53 184,042.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96 21.03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251,275.08 260,160.01

负债合计 1,476,721,480.23 1,536,960,081.6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2,150,384,875.85 2,150,383,962.30

未分配利润 7.4.7.12 3,844,442.07 3,430,837.69

净资产合计 2,154,229,317.92 2,153,814,799.9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630,950,798.15 3,690,774,881.59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018 元,A 类基金份额 2,150,323,596.24 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020 元,C 类基金份额 61,279.61 份;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总额合计为 2,150,384,875.8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11,520,568.64 111,798,251.29

1.利息收入 111,520,568.64 111,798,251.2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1,098,641.17 1,167,210.45

债券利息收入 110,421,927.47 110,631,040.84

资产支持证券 - -
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 -

资产支持证券 7.4.7.16 - -
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7.4.7.20 - -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42,294,912.46 36,575,656.1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483,691.48 6,487,622.96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 - -


2.托管费 7.4.10.2.2 2,161,230.55 2,162,540.9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45.79 245.65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33,412,544.64 27,677,396.5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 33,412,544.64 27,677,396.58
资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23 237,200.00 247,85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 69,225,656.18 75,222,595.17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69,225,656.18 75,222,595.17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9,225,656.18 75,222,595.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他

实收基金 综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2,150,383,962.30 - 3,430,837.69 2,153,814,799.99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2,150,383,962.30 - 3,430,837.69 2,153,814,799.99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913.55 - 413,604.38 414,517.93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69,225,656.18 69,225,656.18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动数 913.55 - 1.10 914.65
(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13.55 - 1.10 914.65

2.基金赎回款 - - - -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68,812,052.90 -68,812,052.90
动(净资产减少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2,150,384,875.85 - 3,844,442.07 2,154,229,317.9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他

实收基金 综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2,150,383,001.74 - 3,041,337.96 2,153,424,339.70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2,150,383,001.74 - 3,041,337.96 2,153,424,339.70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960.56 - 389,499.73 390,460.2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75,222,595.17 75,222,595.17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动数 960.56 - 1.32 961.88
(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60.56 - 1.32 961.88

2.基金赎回款 - - - -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74,833,096.76 -74,833,096.76
动(净资产减少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2,150,383,962.30 - 3,430,837.69 2,153,814,799.9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洁 杨洁 李志朋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72 号文《关于准予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
民币 2,150,099,201.12 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014670_H0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50,382,827.27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83,626.1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模式。本基金以 39 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即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 39 个月月度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止的期间,若该月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封闭期结束日相应顺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根据《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认购费、
申购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 1 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 1 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每个封闭期,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批准报出。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对于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不适用。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
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模型和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对手方的信用行为。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所包含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主要包括:选择恰当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并确定相关参数、减值阶段划分的判断标准以及用于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前瞻性信息及其权重的采用等。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划分减值阶段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获取的外部评级、外部报告和外部统计数据等,并定期监控和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具体信息请参考附注 7.4.13.2。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4)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270,272.89 3,190,323.97

等于:本金 2,270,123.72 3,189,990.37

加:应计利息 149.17 333.60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 - -
以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2,270,272.89 3,190,323.97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无。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 账面价值

值准备

交易 971,014,000.00 -1,413.72 20,124,464.69 - 991,137,050.97
所市
债 场

券 银行 2,550,000,000.00 1,678,023.03 66,667,706.88 - 2,618,345,729.91
间市



小计 3,521,014,000.00 1,676,609.31 86,792,171.57 - 3,609,482,780.88

资产支持 - - - - -
证券

其他 - - - - -

合计 3,521,014,000.00 1,676,609.31 86,792,171.57 - 3,609,482,780.88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 账面价值


值准备

交易 971,014,000.00 -5,932.33 20,124,464.69 - 991,132,532.36
所市
债 场

券 银行 2,550,000,000.00 8,210,056.10 66,841,583.55 - 2,625,051,639.65
间市



小计 3,521,014,000.00 8,204,123.77 86,966,048.24 - 3,616,184,172.01

资产支持 - - - - -
证券

其他 - - - - -

合计 3,521,014,000.00 8,204,123.77 86,966,048.24 - 3,616,184,172.01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6 其他资产

无。
7.4.7.7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42,275.08 41,160.01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42,275.08 41,160.01

应付利息 - -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预提审计费 80,000.00 90,000.00

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9,000.00 9,000.00

合计 251,275.08 260,160.01

7.4.7.8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150,322,727.56 2,150,322,727.56

本期申购 868.68 868.6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150,323,596.24 2,150,323,596.24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1,234.74 61,234.74

本期申购 44.87 44.8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61,279.61 61,279.61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份额。
7.4.7.9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430,722.49 - 3,430,722.49

本期期初 3,430,722.49 - 3,430,722.49

本期利润 69,223,931.59 - 69,223,931.5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06 - 1.06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06 - 1.06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68,810,337.87 - -68,810,337.87

本期末 3,844,317.27 - 3,844,317.27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15.20 - 115.20

本期期初 115.20 - 115.20

本期利润 1,724.59 - 1,724.5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0.04 - 0.04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0.04 - 0.04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1,715.03 - -1,715.03

本期末 124.80 - 124.80

注: 本期申购包含红利再投份额及金额。

7.4.7.10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0,744.18 15,155.2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087,896.99 1,152,053.55

其他 - 1.62

合计 1,098,641.17 1,167,210.45

7.4.7.11 股票投资收益
7.4.7.11.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无。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无。
7.4.7.12.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2.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7.4.7.1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6 股利收益

无。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无。
7.4.7.18 其他收入

无。
7.4.7.19 信用减值损失

无。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80,000.00 9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 1,200.00 1,850.00

合计 237,200.00 247,850.00

7.4.7.21 分部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部报告。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宣告 2024 年度第 1 次分红,向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红
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按每 10 份 A 类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800 元,
每 10 份 C 类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700 元。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塔红土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红塔资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产”)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债券交易

无。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占当期债券回 占当期债券回
成交金额 购 成交金额 购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例(%)

红塔证券 138,410,100,000.00 95.23 169,835,800,000.00 100.00

7.4.10.1.4 权证交易

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483,691.48 6,487,622.96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153.30 153.30
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6,483,538.18 6,487,469.6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161,230.55 2,162,540.9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

合计

定期开放债券 A 定期开放债券 C

红塔红土基金公司 - 3.65 3.65

合计 - 3.65 3.65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 合计

定期开放债券 A 定期开放债券 C

红塔红土基金公司 - 3.65 3.65

合计 - 3.65 3.65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红塔红土基金公司,再由红塔红土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浙商银行 - - - - 3,700,000,000.00 308,384.26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浙商银行 - - - - 1,500,000,000.00 104,022.60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名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例(%) (%)

浙商银行 999,999,000.00 46.5000 999,999,000.00 46.5000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适用的交易费率与本基金法律文件规定一致。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浙商银行 2,270,272.89 10,744.18 3,190,323.97 15,155.2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除息日 再投资

序 权益 场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 形式 本期利润分配 备
号 登记日 内 场外 份额分红数 发放总额 发放总 合计 注


1 2023 年 3 - 2023 年 3 0.080017,202,367.05 214.84 17,202,581.89 -
月 21 日 月 21 日

2 2023 年 6 - 2023 年 6 0.080017,202,367.05 216.57 17,202,583.62 -
月 27 日 月 27 日

3 2023 年 9 - 2023 年 9 0.080017,202,366.98 218.29 17,202,585.27 -
月 22 日 月 22 日


4 2023 年 12 - 2023 年 12 0.080017,202,367.05 220.04 17,202,587.09 -
月 19 日 月 19 日

合 - - - 0.320068,809,468.13 869.74 68,810,337.87 -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除息日 现金形 再投资

序 权益 场 每 10 份基金份 式 形式 本期利润分 备
号 登记日 内 场外 额分红数 发放总 发放总 配合计 注
额 额

1 2023 年 3 月 - 2023 年 3 月 0.0700 417.58 11.06 428.64 -
21 日 21 日

2 2023 年 6 月 - 2023 年 6 月 0.0800 477.15 12.81 489.96 -
27 日 27 日

3 2023 年 9 月 - 2023 年 9 月 0.0700 417.51 11.30 428.81 -
22 日 22 日

4 2023 年 12 - 2023 年 12 0.0600 357.88 9.74 367.62 -
月 19 日 月 19 日

合 - - - 0.2800 1,670.12 44.91 1,715.03 -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 800,653,886.52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90404 19 农发 04 2024 年 1 月 2 102.69 2,106,000 216,270,227.53


190404 19 农发 04 2024 年 1 月 3 102.69 6,318,000 648,810,682.59


合计 8,424,000 865,080,910.12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675,023,409.45 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
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各专业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等职能部门、各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过程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策略和控制措施等;监察稽核部负责指导各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协调其他各部门开展运作风险管理,并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定期存款存放在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主要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工具所处的信用风险状况划分为三个阶段。本基金对于债券减值阶段划分的依据是债券信用风险水平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根据债券市场历史违约情况、境内外信用债市场等级划分和分布情况及债券市场定价信息,将减值阶段划分如下:在资产负债表日,若相关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中证市场隐含评级不低于初始确认日的隐含评级或高于 AA-等级,则处于第一阶段;若相关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中证市场隐含评级低于初始确认日的隐含评级且不高于 AA-等级,则处于第二阶段;若相关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中证市场隐含评级处于 C等级或发生违约,则处于第三阶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无。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AA -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3,609,482,780.88 3,616,184,172.01

合计 3,609,482,780.88 3,616,184,172.01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及无第三方机构评级的债券。

3、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4、于本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均处于减值第一阶段。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开放期内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期内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此外,本基金还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将在 1 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
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除附注“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在本基金开放日,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本期末,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于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本期末,本基金确认的净赎回申请未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因此市场利率变动对固定利率类金融工具无重大影响,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使本基金面临利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合理配置债券组合的到期期限,管理利率波动带来的再投资风险。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2,270,272.89 - - - 2,270,272.89

结算备付金 19,197,744.38 - - - 19,197,744.38

债权投资 3,609,482,780.88 - - - 3,609,482,780.88

资产总计 3,630,950,798.15 - - - 3,630,950,798.15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550,894.52 550,894.52

应付托管费 - - - 183,631.53 183,631.53

应付清算款 - - - 58,362.17 58,362.1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475,677,295.97 - - - 1,475,677,295.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0.96 20.96

其他负债 - - - 251,275.08 251,275.08

负债总计 1,475,677,295.97 - - 1,044,184.26 1,476,721,480.23

利率敏感度缺口 2,155,273,502.18 - - -1,044,184.26 2,154,229,317.92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3,190,323.97 - - - 3,190,323.97

结算备付金 71,229,682.51 - - - 71,229,682.51

债权投资 - 3,616,184,172.01 - - 3,616,184,172.01

应收清算款 - - - 170,703.10 170,703.10

资产总计 74,420,006.48 3,616,184,172.01 - 170,703.10 3,690,774,881.59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552,127.46 552,127.46

应付托管费 - - - 184,042.46 184,042.4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535,963,730.64 - - - 1,535,963,730.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1.03 21.03

其他负债 - - - 260,160.01 260,160.01

负债总计 1,535,963,730.64 - - 996,350.96 1,536,960,081.60

利率敏感度缺口 -1,461,543,724.16 3,616,184,172.01 - -825,647.86 2,153,814,799.99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浮动利率债券投资,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
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无。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未持有股票投资、权证投资等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此无重大的其他价格风险。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无。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无。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等。

除债权投资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很小。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3,609,482,780.88 元,公

允价值为 3,618,207,706.57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3,616,184,172.01 元,公允

价值 3,648,774,363.04 元)。

债权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i)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
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

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
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
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ii)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
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
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iii)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
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
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
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
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

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上述投资的公允价值均属

于第二层次(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609,482,780.88 99.41

其中:债券 3,609,482,780.88 99.4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468,017.27 0.59


8 其他各项资产 - -

9 合计 3,630,950,798.15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无。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无。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无。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无。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609,482,780.88 167.5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609,482,780.88 167.5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609,482,780.88 167.5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

1 190404 19 农发 04 19,100,000 1,961,425,140.46 91.05


2 108803 进出 2102 9,710,140 991,137,050.97 46.01

3 210303 21 进出 03 3,000,000 307,122,762.95 14.26

4 210402 21 农发 02 1,500,000 153,964,400.30 7.15

5 190305 19 进出 05 1,100,000 113,219,192.65 5.2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8.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进出 2102(代码:108803)、21 进出 03(代码:210303)、19 进出 05(代码:190305)发行
主体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3 年 5 月 9 日受到金融监管处罚。

基金的基金经理根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进行了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除进出 2102、21 进出 03、19 进出 05,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未出现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无。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无。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户)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

红塔红土
盛 兴 39

个月定期 267 8,053,646.43 2,150,276,500.00 100.00 47,096.24 0.00
开放债券
A
红塔红土
盛 兴 39

个月定期 59 1,038.64 0.00 0.00 61,279.61 100.00
开放债券
C

合计 326 6,596,272.63 2,150,276,500.00 99.99 108,375.85 0.01

注:1、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 888.68 0.0000
人所有从 债券 A

业人员持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 40.03 0.0653
有本基金 债券 C

合计 928.71 0.0000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 0~1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 放债券 A

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 0
放债券 C

合计 0~10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放债券 A

开放式基金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 0
放债券 C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A 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5 2,150,321,670.89 61,156.38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2,150,322,727.56 61,234.74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 868.68 44.87
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 - -
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 - -
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2,150,323,596.24 61,279.61
份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周国菁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4 月 27 日起,赵耀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事变动均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基金托管人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发布公告,自 2023 年 5 月 10 日起丁文忠先生不再担任
基金托管部门总经理;自 2023 年 5 月 10 日起聘任赵刚先生为基金托管部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审计事务所无变化,目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两年,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 8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无。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无。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财信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红塔证券 2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证券
注: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和投资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称 成交 券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 成交 证

金额 成交总额 交总额的比例(%) 金额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财信证 - - - - - -


广发证 - - - - - -


红塔证 - - 138,410,100,000.00 95.23 - -


中银国 - - 6,933,652,000.00 4.77 - -
际证券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 月 18 日
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红塔红土盛兴 4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 网站 2023 年 1 月 18 日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 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结果(2022 年 网站 2023 年 2 月 6 日
下半年)

4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2 月 24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网站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5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网站 2023 年 2 月 24 日
更正公告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6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产品 网站 2023 年 3 月 1 日
资料概要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7 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站 2023 年 3 月 1 日
(2023 年 1 号)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8 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土盛兴 39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1 日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类份额)基金 网站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9 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土盛兴 39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1 日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类份额)基金 网站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10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18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网站


11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24 日
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网站

12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30 日
金 2022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13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3 月 30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网站

14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21 日
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5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 网站 2023 年 4 月 21 日


16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29 日
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网站

17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6 月 22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网站

18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7 月 20 日
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9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 网站 2023 年 7 月 20 日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 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结果(2023 年 网站 2023 年 7 月 26 日
上半年)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1 止上海财咖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 网站 2023 年 8 月 26 日
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22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8 月 30 日
金 2023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23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8 月 30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中期报告 网站

24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9 月 20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网站

25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0 月 25 日
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6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 网站 2023 年 10 月 25 日


27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3 年 12 月 16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网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

别 序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
号 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比(%)
间区间

1 2023-01-01 至 499,999,000.00 0.00 0.00 499,999,000.00 23.25
机构 2023-12-31

2 2023-01-01 至 999,999,000.00 0.00 0.00 999,999,000.00 46.50
2023-12-31

产品特有风险

1、巨额赎回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 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2、流动性风险
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 险。
3、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 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基金持续稳定运作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本基 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4、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持有基 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
5、持有人大会投票权集中的风险
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 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6、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 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 399 号前海嘉里商务中心四期 1 栋 2301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在营业期间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热线: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htamc.com.cn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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