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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 (01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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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012134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06-30     基金规模:9.94亿份     基金经理: 刘筱筠 
基金全称: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3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5%
  • 近一月增长率
    0.19%
  • 近一季增长率
    1.43%
  • 近半年增长率
    2.70%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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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嘉
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D)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4月19日
送出日期:2023年4月2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嘉享 3 个月定期开 基金代码 012134

放债券

下属基金简称 中银嘉享 3 个月定期开 下属基金代码 018239

放债券 D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6-30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 3 个月开放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10-15

刘筱筠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8-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06-30

白洁

证券从业日期 2005-03-22

注:本基金自 2023 年 3 月 30 日起增加 D 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和上市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商业银行金融债、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主
体信用评级为AAA的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国债期
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间及开放期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
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
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管理策略 (2)期限
结构配置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0.29%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9.71% 固定收益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 万元 0.90%

100 万元 ≤ M < 200 万元 0.60%

申购费(前收费)

200 万元 ≤ M < 1,000 万元 0.40%

M ≥ 1,000 万元 1000 元/笔


N < 7 天 1.50%

赎回费

N ≥ 7 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8%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造成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也存在影响。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

为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满足流动性需求。但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赎回申请,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时,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1、本基金每 3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间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如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2、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 或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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