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7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7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49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1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8,626,094.4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研究,主要投资新能源主题的上
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
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
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
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
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
选相结合的方法,寻找具备基本面健康、估值有优势、
竞争优势强的合理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本基金所界定的新能源主题上市公司包括公司:1)新
能源、再生能源生产和利用相关行业,包括:太阳能、
风能、水能、核能、页岩气、生物质能、天然气发电、
地热能、海洋能和氢能等新能源/再生能源的生产和利
用及相关技术服务;2)新能源、再生能源设备制造行
业,包括:光伏组件、风机、核电设备、燃气机组、氢
气生产设备和抽水蓄能机组;3)新能源相关的工程建
设、能源传输和运营行业,包括:新能源电站的建设、
智能电网、电站运营、分布式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
4)储能和交互设备的生产和研发行业,包括:电池、
电容器、逆变器、充电桩、电缆等的研发生产制造,及
与其相关的原材料生产与制造;5)新能源汽车、智能
汽车产业链相关行业,包括:新能源及智能汽车整车、
装备、汽车电子以及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充电桩运营
及相关技术服务;6)动力电池相关行业,包括:动力
电池、装备、原材料及上游矿产资源的生产与制造装备。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
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
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
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
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
益特性。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以合理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
风险水平。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
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
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
数收益率(人民币)×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
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因港股市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A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902 01490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6,281,226.97 份 92,344,867.44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A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892,749.53 -6,855,637.47
2.本期利润 -1,514,866.52 -2,415,511.5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67 -0.024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757,455.91 82,576,585.5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019 0.8942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85% 1.87% -5.97% 1.30% 3.12% 0.57%
过去六个月 -15.42% 1.74% -7.30% 1.16% -8.12% 0.58%
过去一年 -21.99% 2.00% -25.31% 1.33% 3.32% 0.67%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9.81% 2.11% -21.03% 1.53% 11.22% 0.58%
生效起至今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3.02% 1.87% -5.97% 1.30% 2.95% 0.57%
过去六个月 -15.67% 1.74% -7.30% 1.16% -8.37% 0.58%
过去一年 -22.45% 2.00% -25.31% 1.33% 2.86% 0.67%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10.58% 2.11% -21.03% 1.53% 10.45% 0.58%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新能源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男,中国籍,硕士。2016 年 8 月加入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
杨宇 本基金的 2022 年1 月 19 - 7 年 员。自 2021 年 7 月至今任“长城行业轮
基金经理 日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2 年 1 月至今任“长城新能源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并对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的组合执行更长周期的交易价差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现象。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核心策略为基于新能源行业的长期发展趋势,通过行业聚焦,充分享受到行业不断发展的红利。未来本基金将继续基于碳中和以及能源转型这个最为底层且能够带来高贝塔的产业趋势,进行组合的构建。再通过对行业的聚焦,实现投资组合的阿尔法收益。二季度本基金继续聚焦于光伏、储能和锂电池这三个行业,与本基金的核心策略保持一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01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2.85%;截至本报告期末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94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9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23,835,207.90 91.06
其中:股票 123,835,207.90 91.0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605,079.64 8.53
8 其他资产 546,687.61 0.40
9 合计 135,986,975.1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17,767,521.71 88.3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2,498,494.81 1.87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3,625.62 0.05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496,350.00 2.6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215.76 0.0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3,835,207.90 92.8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59 晶澳科技 237,540 9,905,418.00 7.43
2 300274 阳光电源 84,400 9,843,572.00 7.38
3 605117 德业股份 65,628 9,814,667.40 7.36
4 603688 石英股份 74,100 8,435,544.00 6.33
5 300750 宁德时代 36,820 8,424,047.80 6.32
6 002865 钧达股份 53,162 8,108,799.86 6.08
7 688516 奥特维 36,232 6,826,108.80 5.12
8 603225 新凤鸣 598,500 6,613,425.00 4.96
9 300724 捷佳伟创 56,500 6,347,775.00 4.76
10 688599 天合光能 134,617 5,736,030.37 4.30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无。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合理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546,687.61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546,687.61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A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6,066,838.96 92,194,274.6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2,817,744.11 54,658,159.6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2,603,356.10 54,507,566.8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6,281,226.97 92,344,867.4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项目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A 长城新能源股票发起式 C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 6.73 -
份额比例(%)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 发起份额承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10,000,000.00 6.7310,000,000.00 6.73 3 年
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 - - - - -
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 - - - - -
员
基金管理人股 - - - - -
东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6.7310,000,000.00 6.73 3 年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国证监会准予长城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 《长城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 《长城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 《长城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五) 法律意见书;
(六)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279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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