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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A (01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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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A016392
基金类型:指数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23-01-04     基金规模:0.50亿份     基金经理: 王磊 贺文奇 
基金全称: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5.70%
  • 近一月增长率
    0.96%
  • 近一季增长率
    14.70%
  • 近半年增长率
    -6.80%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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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 5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03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 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3月28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0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7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7

§6 审计报告......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7

§7 年度财务报表......20

7.1 资产负债表......20

7.2 利润表......22

7.3 净资产变动表......23

7.4 报表附注......24

§8 投资组合报告......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7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59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5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60
§11 重大事件揭示......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6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6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6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6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62

11.8 其他重大事件......6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6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4

§13 备查文件目录......64

13.1 备查文件目录......64

13.2 存放地点......64

13.3 查阅方式......6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639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1月04日

基金管理人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327,004.3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指数增强发起A 指数增强发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392 01639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2,421,158.05份 4,905,846.3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在力求对中证科创创
业5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目标
投资目标 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
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以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为标的指
数,在有效复制标的指数、控制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
投资策略 基准跟踪误差的基础上,结合定性和定量的选股方式
对投资组合进行积极的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
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同时,本基金属于指数增强型基金,跟踪标的
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安萍 龚小武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1-60857133 021-52629999-212056

人 电子邮箱 Anp@yimifund.com gongxiaowu@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46-899 95561

传真 021-60857112 021-62159217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
幢320室 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 上海市银城路167号兴业大厦
号29层02单元 4楼

邮政编码 200127 200120

法定代表人 李毅 吕家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报
报纸名称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

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yimi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9层02单元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
(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9层
02单元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023年12月31日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指数增强发起A 指数增强发起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98,777.51 -196,430.54

本期利润 -9,228,931.99 -657,291.6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06 -0.145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8.37% -15.6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65% -16.9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726,617.07 -832,877.9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65 -0.169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3,694,540.98 4,072,968.3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335 0.830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6.65% -16.9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A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阶段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3.60% 1.16% -3.49% 1.17% -0.11% -0.01%


过去六个月 -13.20% 1.09% -12.86% 1.09% -0.34%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6.65% 0.88% -18.63% 1.06% 1.98% -0.18%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C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阶段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3.70% 1.16% -3.49% 1.17% -0.21% -0.01%

过去六个月 -13.37% 1.09% -12.86% 1.09% -0.51%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6.98% 0.88% -18.63% 1.06% 1.65% -0.1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无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4日,2020年7月2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设立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2021年7月12日获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市,经营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七只公募基金,为易米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米开鑫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米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米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易米研究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 说明

(助理)期限 从业


任职日期 离任 年限

日期

王磊先生,南京大学硕士。
曾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
本基金 研究员,太平洋资产管理有
王磊 基金经理 2023-01-04 - 16 限责任公司高级研究员、权
益投资副总裁,凯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副总监、基
金经理,现任易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
经理。

贺文奇女士,华东师范大学
硕士。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产品经理助理、渠道
本基金 销售,磐厚蔚然(上海)资
贺文奇 基金经理 2023-01-04 - 15 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资本市场部总监,现任易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指数投资部总监、产品
开发部总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无违法、违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和《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和《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科学的公平交易体系,将公平交易理念贯彻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价等环节,确保各个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A股继续弱势调整,相比价值风格,成长风格表现较差,本基金对标指数--中证科创创业50作为大中盘成长风格指数,大幅回调近19%,基金跑赢指数约3.6%。组合管理上,前半年充分利用了建仓期,使用了平稳建仓策略,7月完成建仓后始终保持高仓位运作。基金超额主要来自于行业偏离和择股,择时贡献主要在建仓期。接下来主要从指数下跌原因分析及未来展望、组合管理分析两方面来详细论述。

1、对标指数大幅下跌原因及未来展望

2023年对标指数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下跌近19%,在一众宽基指数中表现较差,跌幅仅略少于创业板指。新能源是主要拖累项,科技给指数贡献了小幅正收益。影响因素上,1)外部宏观方面,美联储加息是主要影响点,一直在反复,尽管年末回看7月份是
最后一次加息,但在年内8月、11月加息概率又再次上升,同时降息时间表不断延后,这一次反复比年初的连续加息给A股的打击更大。美元指数大涨,美债收益率飙升,资金从新兴市场流向美国,直到12月份,加息预期才彻底消停,基本已经明确2024年将会降息,压制在成长风格头上的大山终于有所消退;2)内部宏观方面,国内经济复苏不给力是主要问题,1月份强复苏预期,到了2月份经济数据没有得到验证后,市场就一直在为弱复苏买单,中债收益率不断下降,倒挂的债券收益率,人民币汇率一度跌破7.3,加速了资金外流,先是北向亲睐股票,然后到公募重仓股票,并且这两类还有重叠,加速了大中盘成长股的下跌,尽管8月之后,宏观经济数据一直在持续小幅好转,并且也启动了降息,但在刺激政策逐渐加码的情况下,CPI/PPI、地产投资这两大项一直未见起色,让投资者反而更加担忧;3)中观层面,2、3季度上市公司财报数据也是减分项,再次印证了经济弱复苏。新能源的担忧点是增速下行,科技制造和医药的担忧点是需求恢复,全年基本都在失望中度过,直到四季度才有所好转。

展望2024年,影响指数的3个关键点:

1)美联储何时降息以及降多少,预期变化将会反复影响市场。好消息是降息的概率较高,对成长股的压制边际减弱。

2)国内经济复苏持续性及幅度,指数涵盖的科技制造、新能源、医药三大板块,在2023年四季度开始出现一些好现象,比如新能源车销量同比增速有企稳迹象,消费电子库存消化也逐步见底,关键零部件已经出现涨价消息,创新药海外融资也在逐步恢复。持续性和幅度仍需要观察,确定性比较高的是,经济一日不恢复上行,国内刺激政策就不会停,科技、新能源、医药作为经济长期发展的发动机,政策的倾斜度会更高。

3)投资者信心的恢复,这一点无法预期,只能通过跟踪市场来观察。截至2023年底,长期情绪仍在寻底,中期情绪底部大幅波动,中枢没有抬升,短期情绪也是大幅波动,不过中枢相比6月有明显抬升,和2018年9月极为相似。如果中长期没有开启持续上行,那市场更可能仍是底部震荡。风格上,大盘弱于中小盘,成长弱于价值,不过12月以来,大盘风格有明显的抬升。

2、股票组合运作分析

2023年,基金跑赢指数3.62%,超额主要来自于新能源的低配,和医药板块内部的择股。投资链条上,超额贡献从大到小依次为电池低配、光伏低配、疫苗低配、医疗研发服务择股超配、医疗设备择股、机器人择股;拖累项主要是芯片超配、消费电子择股超配以及软件低配。

本基金仓位选择主要基于市场宏观判断以及我们的市场情绪模型。三季度建仓完成时,我们的市场情绪模型提示已经进入历史底部区域。市场何时能见底反转没办法精准判断,但这时候再做仓位的大幅调整,机会成本更大,所以我们一直保持了高仓位运作。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保持高仓位,除非市场出现估值泡沫。


投资策略方面,我们的目标是以年为单位获得稳定的超额。组合构建上,主要使用量化策略做基础配置,基本面增强策略做非成份股的个股配置。我们认为中短周期,情绪是股价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在构建量化模型上,更关注资金动向因子,同时也没有完全抛弃基本面因子。此外,基本面增强策略方面,除公司投研平台支持外,我们还构建了个股标签管理,能够更深地洞悉个股的价格变化归因,以便我们可以根据市场资金动向调整权重。

全年来看,两个策略叠加给基金带来的超额主要是3点:1)低配新能源。年初即大幅低配新能源大板块,直到9月指数成份调整,调低了新能源权重,才减少了低配幅度,并在11月开始小幅超配。2)医药板块内部优化。年初起即超配医疗研发服务,医疗器械,低配疫苗,同时通过基本面增强策略优化了医疗研发服务和医疗器械的个股构成。3)高热度板块参与。根据我们的热度-情绪模型,在热度较高的投资链条中选入了部分情绪分位合理,且资金流出率较低的个股进行配置,包括机器人、智能头显、汽车智能化等。

交易方面,我们使用个股情绪模型作为策略基础,并在建仓期完成后,以不超过5%的仓位进行择时交易,给组合贡献了正收益。

外部不确定因素尚在,国内经济复苏也还需要耐心,市场信心亟待恢复,2024年可能仍是充满挑战的一年。在经历了2年多的深度回调,双创50指数PE TTM已经在25X附近,处于历史的极低位置,这对一个未来综合净利增长仍接近30%的成长指数来说,是极具吸引力的价位。市场总是会出乎你的意料,但价格终将会反映价值。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A基金份额净值为0.8335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63%;截至报告期末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C基金份额净值为0.8302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6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3年A股整体表现不佳。影响因素上,1)外部宏观方面,美联储加息是主要影响点,一直在反复,尽管年末回看7月份是最后一次加息,但在年内的8月、11月加息概率又再次上升,同时降息时间表不断延后,这一次反复比年初的连续加息给A股的打击更大。美元指数大涨,美债收益率飙升,资金从新兴市场流向美国,直到12月份,加息预期才彻底消停,基本已经明确2024年将会降息,压制在成长风格头上的大山终于有所消退;2)内部宏观方面,国内经济复苏不给力是主要问题,1月份强复苏预期,到了2月份经济数据没有得到验证后,市场就一直在为弱复苏买单,中债收益率不断下降,倒挂的债券收益率,人民币汇率一度跌破7.3,加速了资金外流,先是北向亲睐股票,然后到
公募重仓股票,并且这两类还有重叠,加速了大中盘成长股的下跌,尽管8月之后,宏观经济数据一直在持续小幅好转,并且也启动了降息,但在刺激政策逐渐加码的情况下,CPI/PPI、地产投资这两大项一直未见起色,让投资者反而更加担忧。

展望2024年,影响A股表现的几大因素各有好坏:

1)国内经济复苏持续性及幅度,目前来看,宏观经济数据仍延续2023年8月以来的温和复苏的趋势,不过CPI、PPI、PMI数据仍有反复。中观层面,在2023年四季度开始出现一些好现象,比如新能源车销量同比增速有企稳迹象,消费电子库存消化也逐步见底,关键零部件已经出现涨价消息,创新药海外融资也在逐步恢复。持续性和幅度仍需要观察,确定性比较高的是,经济一日不恢复上行,国内刺激政策就不会停,但政策对股市的作用力正在边际减弱。

2)美联储降息以及降多少,预期变化将会反复影响市场。好消息是降息的概率较高,对成长股的压制边际减弱,坏消息是可能仍会反复以及拖延。

3)投资者信心的恢复,这一点无法预期,只能通过跟踪市场来观察。截至2023年底,长期情绪仍在寻底,中期情绪底部大幅波动,中枢没有抬升,短期情绪也是大幅波动,不过中枢相比6月有明显抬升。和2018年9月极为相似。如果中长期没有开启持续上行,那市场更可能仍是底部震荡。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规、市场、监管要求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继续重点围绕严守合规底线、履行合规义务、防控内幕交易等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持续强化制度的完善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旗下基金管理运作及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和稳健有序。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体系运行顺利,本基金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有关法律稽核工作情况如下:

(1)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规定,对基金发行前的基金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相关基金文件的合法合规。

(2)结合新法规的实施、新的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推动公司各部门及时完善与更新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确保内控制度的适时性、全面性和合法合规性,并加强内部督导,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各岗位与各业务环节。

(3)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监察等工作方法,加强对基金日常业务的合规审核和合规监测,并加强对重要业务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

(4)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


(5)规范基金投资业务,保证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合法合规进行。公司制定了严格规范的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机制,投资业务均按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执行。

(6)以外聘律师、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合规教育与培训,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及时向公司传达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员工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合规风险,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公司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的规范运作,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合理、公允地对基金所投资品种进行估值,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专门负责讨论和决策基金估值的重大问题,直接向公司管理层负责,在确定公司旗下基金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选择、估值模型假设及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建立等方面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参考意见,为业务部门的操作提供指导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估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一名,由运营部负责人担任,专业委员若干名,由投资、研究、交易、监察稽核、市场、运营等相关部门的指定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

(1)制定、修订估值管理办法,并提交有权机构审批;

(2)制订合理、公允的估值方法;

(3)对估值方法进行讨论并作出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公允性及合理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4)评价现有估值方法对新投资策略或新投资品种的适用性,对新投资策略或新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方法作出决定;

(5)对是否暂停估值及是否启用摆动定价、侧袋估值等估值技术作出决定;

(6)讨论、决定其他与估值相关的重大问题。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基金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人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应说明的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23600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易米中证科创


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基金")的
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
023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
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
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易米
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基金2023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
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
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易米中证
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无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


评估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基金的持
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计划清算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基
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基金管理
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
发起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
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
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
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
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
作:(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
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
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
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
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基
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
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易米中
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
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
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
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姜爱悦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
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03-27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 产 附注号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800,740.82

结算备付金 4,672.40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5,235,559.57

其中:股票投资 45,235,559.5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8,688.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8 -

资产总计 48,059,660.84

附注号 本期末

负债和净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70,114.95

应付管理人报酬 48,455.02

应付托管费 2,018.9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33.3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9 170,229.22

负债合计 292,151.5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57,327,004.35

未分配利润 7.4.7.11 -9,559,495.02

净资产合计 47,767,509.3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8,059,660.84

注:1.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57,327,004.35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52,421,158.05份,基金份额净值0.8335元;C类基金份额总额4,905,846.30份,基金份额净值0.8302元。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3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9,023,005.90

1.利息收入 178,088.0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2 80,289.5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7,798.4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43,437.9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2,095,617.6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136,660.0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6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7 -

股利收益 7.4.7.18 315,519.61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9 -7,591,015.54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20 33,359.55


减:二、营业总支出 863,217.69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47,638.67

2.托管费 7.4.10.2.2 26,985.01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6,933.01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7.4.7.21 171,661.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9,886,223.5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886,223.5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886,223.59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61,291,241.98 - 61,291,241.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列) -3,964,237.63 -9,559,495.02 -13,523,732.65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886,223.59 -9,886,223.59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

动数(净资产减少以“-” -3,964,237.63 326,728.57 -3,637,509.06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714,703.11 -917,885.35 17,796,817.76

2.基金赎回款 -22,678,940.74 1,244,613.92 -21,434,326.82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 - - -
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57,327,004.35 -9,559,495.02 47,767,509.3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李毅 李毅 伍军华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514号《关于准予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1,263,400.4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3年1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1,291,241.9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7,841.5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10,357,899.87份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3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3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
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442,177.14

等于:本金 442,116.61

加:应计利息 60.53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2,358,563.68

等于:本金 2,358,420.81

加:应计利息 142.87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2,800,740.82

注: 其他存款本期末余额为存放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52,826,575.11 - 45,235,559.57 -7,591,015.54

贵金属投资- - - - -
金交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 银行间市场

券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52,826,575.11 - 45,235,559.57 -7,591,015.54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权投资。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
7.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229.22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审计费 50,000.00

预提费用-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合计 170,229.22

7.4.7.10 实收基金
7.4.7.10.1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增强发起A)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51,510,091.24 51,510,091.24

本期申购 15,506,729.99 15,506,729.9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4,595,663.18 -14,595,663.18

本期末 52,421,158.05 52,421,158.05

7.4.7.10.2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增强发起C)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9,781,150.74 9,781,150.74

本期申购 3,207,973.12 3,207,973.1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083,277.56 -8,083,277.56

本期末 4,905,846.30 4,905,846.30

注:1.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人民币61,263,400.44元,折合为61,263,400.44份基金份额( 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51,483,441.56份,C类基金份额为9,779,958.88份)。根据《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7,841.54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合为27,841.54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26,649.68份,C类基金份额1,191.86份),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3.根据《易米中证科创创业 5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2023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2月9日止期间暂不向投资人开放基金交易,申购业务、赎回业务和转换业务自2023年2月10日起开始办理。
7.4.7.11 未分配利润
7.4.7.11.1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指数增强发起A)

上年度末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2,098,777.51 -7,130,154.48 -9,228,931.9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68,467.89 433,847.03 502,314.92

其中:基金申购款 -9,186.17 -630,597.45 -639,783.62

基金赎回款 77,654.06 1,064,444.48 1,142,098.5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030,309.62 -6,696,307.45 -8,726,617.07

7.4.7.11.2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指数增强发起C)

上年度末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96,430.54 -460,861.06 -657,291.6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11,003.72 -164,582.63 -175,586.35

其中:基金申购款 -21,808.54 -256,293.19 -278,101.73

基金赎回款 10,804.82 91,710.56 102,515.3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07,434.26 -625,443.69 -832,877.95

7.4.7.12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9,950.0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6,189.23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64,150.33

其他 -

合计 80,289.58

注: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为存放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7.4.7.13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20,142,677.58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22,146,637.99

减:交易费用 91,657.19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095,617.60

7.4.7.14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02,939.81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 33,720.26
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136,660.07

7.4.7.14.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交总额 32,828,776.85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付)成本总额 32,386,939.00

减:应计利息总额 395,020.27

减:交易费用 13,097.32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3,720.26

7.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

无。
7.4.7.17 衍生工具收益

无。
7.4.7.18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315,519.61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315,519.61

7.4.7.1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7,591,015.54

——股票投资 -7,591,015.54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7,591,015.54

7.4.7.20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2,988.89

转换费收入 370.66

合计 33,359.55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其中A类份额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C类份额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2.本基金的转换费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7.4.7.2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汇划手续费 1,261.00

开户费 400.00

合计 171,661.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李毅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董涛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郭之英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杨旭蔚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陈华晨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白洁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2023年3月1日前)

梁旭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2023年3月1日后)

刘鹏宇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刘珠宝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2023年3月31日前)

上海易米满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2023年3月1日后)
(有限合伙)
上海易米满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有限合伙)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梁旭受让白洁4.95%的股权,本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会会议决议,上海易米满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刘珠宝2.68%的股权和董涛2.27%的股权,本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10.1.5 基金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基金交易。
7.4.10.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47,638.67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2,506.05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575,132.62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按照基金销售机构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6,985.0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05%/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合计

指数增强发起A 指数增强发起C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3,872.01 3,872.0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22.02 22.02

合计 0.00 3,894.03 3,894.03

注: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A

份额单位:份

本期

项目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1月04日)持有的基 7,500,406.25
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7,500,406.25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7,500,406.25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4.31%

注:1. 以上表中"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不同类别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2. 基金管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会计期间认购本基金的交易委托直销柜台办理,适用费率为每笔1000元。
3.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C。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A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 本期末


名称 2023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杨旭蔚 870,258.22 1.66%

郭之英 98,866.73 0.19%

李毅 995,085.79 1.90%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发起C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关联方 2023年12月31日

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刘鹏宇 100,112.50 2.04%

注: 1. 以上表中“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不同类别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2. 上述关联方投资本基金适用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费率执行。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01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2,177.14 9,950.02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以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为标的指数,在有效复制标的指数、控制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跟踪误差的基础上,结合定性和定量的选股方式对投资组合进行积极的管理与风险控制。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建立了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风险控制的体系由公司董事会、监事、经理层、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和各部门风险控制组成。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框架下,董事会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应对策略。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负责对涉及风险管控方面的专项问题进行研究指导,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公司总经理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负责具体执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工作。公司经营层下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公司日常运作的最高风险管理机构,负责确定风险管理理念、原则、目标和方法,促进风险管理环境、文化的形成,组织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审议重大风险事件。公司监察稽核
部作为独立负责风险管理的部门,负责落实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的管理,监督各业务部门实施管理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督促、检查各业务部门、各业务环节的风险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债券投资。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债券。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同业存单。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债券。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同业存单。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全覆盖、多维度的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产变现能力满足投资者赎回需求。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由独立的风险管理人员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
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流动性受限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确认的净赎回申请未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本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800,740.82 - - - 2,800,740.82


结算备付金 4,672.40 - - - 4,672.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5,235,559.57 45,235,559.57

应收申购款 - - - 18,688.05 18,688.05

资产总计 2,805,413.22 - - 45,254,247.62 48,059,660.84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70,114.95 70,114.9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8,455.02 48,455.02

应付托管费 - - - 2,018.96 2,018.9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333.36 1,333.36

其他负债 - - - 170,229.22 170,229.22

负债总计 - - - 292,151.51 292,151.51

利率敏感度缺口 2,805,413.22 - - 44,962,096.11 47,767,509.33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金融债券资产,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本基金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为标的指数,在有效复制标的指数、控制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跟踪误差的基础上,结合定性和定量的选股方式对投资组合进行积极的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45,235,559.57 94.70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45,235,559.57 94.70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分析 2023年12月31日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5% 1,564,698.01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5% -1,564,698.01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45,235,559.57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45,235,559.57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5,235,559.57 94.12

其中:股票 45,235,559.57 94.1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05,413.22 5.84

8 其他各项资产 18,688.05 0.04

9 合计 48,059,660.84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8,940,619.62 81.5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90,068.95 8.35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04,871.00 4.83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5,235,559.57 94.7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号 净值比例(%)

1 300750 宁德时代 22,920 3,741,919.20 7.83

2 300760 迈瑞医疗 12,000 3,487,200.00 7.30

3 300124 汇川技术 45,800 2,891,812.00 6.05

4 300274 阳光电源 23,500 2,058,365.00 4.31

5 688981 中芯国际 36,600 1,940,532.00 4.06

6 688111 金山办公 6,100 1,928,820.00 4.04

7 688012 中微公司 11,070 1,700,352.00 3.56

8 300122 智飞生物 24,900 1,521,639.00 3.19

9 688041 海光信息 20,500 1,455,090.00 3.05

10 688036 传音控股 9,372 1,297,084.80 2.72

11 688271 联影医疗 9,152 1,253,915.52 2.63

12 300308 中际旭创 10,700 1,208,137.00 2.53

13 300782 卓胜微 8,300 1,170,300.00 2.45

14 688008 澜起科技 19,900 1,169,324.00 2.45

15 300014 亿纬锂能 27,100 1,143,620.00 2.39

16 300759 康龙化成 30,800 892,584.00 1.87

17 300408 三环集团 29,800 877,610.00 1.84

18 300347 泰格医药 15,500 852,035.00 1.78

19 300496 中科创达 8,600 688,516.00 1.44

20 300661 圣邦股份 7,190 639,981.90 1.34

21 300316 晶盛机电 14,500 639,305.00 1.34

22 688126 沪硅产业 36,300 628,716.00 1.32

23 300450 先导智能 23,400 599,040.00 1.25

24 002475 立讯精密 17,000 585,650.00 1.23

25 603259 药明康德 7,700 560,252.00 1.17


26 688777 中控技术 12,277 556,761.95 1.17

27 300142 沃森生物 23,500 552,485.00 1.16

28 300832 新产业 7,000 547,400.00 1.15

29 688599 天合光能 18,800 536,364.00 1.12

30 688017 绿的谐波 3,492 536,022.00 1.12

31 002920 德赛西威 3,900 505,089.00 1.06

32 688396 华润微 11,300 504,997.00 1.06

33 002129 TCL中环 28,750 449,650.00 0.94

34 002241 歌尔股份 20,900 439,109.00 0.92

35 688256 寒武纪 3,100 418,376.00 0.88

36 300223 北京君正 6,400 413,760.00 0.87

37 300454 深信服 5,500 397,595.00 0.83

38 688223 晶科能源 44,200 391,612.00 0.82

39 601689 拓普集团 5,200 382,200.00 0.80

40 603501 韦尔股份 3,500 373,485.00 0.78

41 300763 锦浪科技 5,300 370,470.00 0.78

42 002876 三利谱 9,500 349,315.00 0.73

43 300628 亿联网络 11,240 332,142.00 0.70

44 605117 德业股份 3,300 276,870.00 0.58

45 688617 惠泰医疗 700 271,950.00 0.57

46 688063 派能科技 2,400 254,400.00 0.53

47 688472 阿特斯 20,000 252,600.00 0.53

48 603596 伯特利 3,600 249,480.00 0.52

49 601100 恒立液压 4,300 235,124.00 0.49

50 688161 威高骨科 5,300 219,685.00 0.46

51 300919 中伟股份 4,400 216,172.00 0.45

52 688180 君实生物 5,000 209,150.00 0.44

53 603806 福斯特 1,680 40,773.60 0.09

54 300751 迈为股份 160 20,721.60 0.0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
号 净值比例(%)

1 300750 宁德时代 5,673,727.00 11.88

2 300760 迈瑞医疗 4,023,840.00 8.42

3 300274 阳光电源 3,768,171.00 7.89

4 300124 汇川技术 3,562,491.00 7.46

5 688111 金山办公 2,509,423.99 5.25

6 688981 中芯国际 2,496,500.96 5.23

7 688012 中微公司 2,480,167.47 5.19

8 300014 亿纬锂能 2,100,856.00 4.40

9 688036 传音控股 2,010,927.78 4.21

10 300122 智飞生物 1,807,073.00 3.78

11 688008 澜起科技 1,630,988.08 3.41

12 300308 中际旭创 1,549,912.00 3.24

13 688041 海光信息 1,533,558.00 3.21

14 300347 泰格医药 1,525,146.00 3.19

15 300661 圣邦股份 1,497,039.00 3.13

16 002920 德赛西威 1,487,068.00 3.11

17 300316 晶盛机电 1,465,865.00 3.07

18 688271 联影医疗 1,383,966.80 2.90

19 300782 卓胜微 1,285,947.00 2.69

20 603501 韦尔股份 1,161,583.65 2.43

21 300408 三环集团 1,142,850.00 2.39

22 688126 沪硅产业 1,130,626.30 2.37

23 300759 康龙化成 1,120,935.00 2.35

24 603259 药明康德 1,094,112.00 2.29

25 300450 先导智能 1,071,535.00 2.24

26 300454 深信服 1,059,177.00 2.22

27 300223 北京君正 1,029,587.08 2.16

28 688017 绿的谐波 1,015,357.05 2.13

29 688599 天合光能 999,699.91 2.09

30 300496 中科创达 990,868.00 2.07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
号 净值比例(%)

1 688036 传音控股 1,127,402.74 2.36

2 002920 德赛西威 1,057,268.00 2.21

3 300274 阳光电源 926,320.00 1.94

4 688012 中微公司 904,291.20 1.89

5 603501 韦尔股份 834,788.60 1.75

6 688617 惠泰医疗 748,012.20 1.57

7 688536 思瑞浦 696,957.02 1.46

8 688017 绿的谐波 653,357.16 1.37

9 300750 宁德时代 624,784.00 1.31

10 300015 爱尔眼科 623,439.78 1.31

11 300661 圣邦股份 578,329.00 1.21

12 603259 药明康德 566,477.00 1.19

13 605117 德业股份 540,974.00 1.13

14 688981 中芯国际 503,808.39 1.05

15 603596 伯特利 499,594.00 1.05

16 300124 汇川技术 490,108.00 1.03

17 300206 理邦仪器 437,372.00 0.92

18 688005 容百科技 408,903.94 0.86

19 300769 德方纳米 394,033.00 0.82

20 300223 北京君正 388,832.00 0.81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4,973,213.1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0,142,677.5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8,688.0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688.05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额比例 比例

易米中证
科创创业

50指数增 709 73,936.75 7,500,465.54 14.31% 44,920,692.51 85.69%
强发起A
易米中证
科创创业

50指数增 235 20,875.94 0.00 0.00% 4,905,846.30 100.00%
强发起C

合计 944 60,727.76 7,500,465.54 13.08% 49,826,538.81 86.9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份
(份) 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

人员持有本基金 增强发起A 2,562,347.16 4.89%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 407,264.26 8.30%
增强发起C

合计 2,969,611.42 5.1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
的数量区间(万份)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 >10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增强发起A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 0~10
增强发起C

合计 >100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 10~50
增强发起A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

增强发起C 0
合计 10~5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 发起份额 发起份额
项目 总数 占基金总 总数 占基金总 承诺持有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期限

自合同生
基金管理人固有 效之日起
资金 7,500,406.25 13.08% 7,500,406.25 13.08% 不少于三


自合同生
基金管理人高级 效之日起
管理人员 395,436.92 0.69% 395,436.92 0.69% 不少于三


自合同生
基金经理等人员 效之日起
197,733.46 0.34% 197,733.46 0.34% 不少于三



自合同生
基金管理人股东 效之日起
2,264,323.24 3.95% 2,264,323.24 3.95% 不少于三


其他 0.00 0.00% 0.00 0.00% -

合计 10,357,899.87 18.07% 10,357,899.8 18.07% -

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
指数增强发起A 指数增强发起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1月04日) 51,510,091.24 9,781,150.74
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15,506,729.99 3,207,973.12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

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4,595,663.18 8,083,277.5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2,421,158.05 4,905,846.3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23年3月2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由梁旭新任公司董事长,原公司董事长转任公司副董事长。

2023年5月2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新任伍军华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2023年6月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增聘贺文奇担任易米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解聘原基金经理俞科进。


2023年6月1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增聘孙会东担任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自2023年4月11日起,陈启女士担任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全面主持资产托管部相关工作,叶文煌先生不再担任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管理人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责令改正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
办法》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管理人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已于2023年12
出整改意见) 月完成整改,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其他 整改成果已于2023年12月经监管机构验收通过

措施2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高级管理人员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警示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


办法》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管理人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已于2023年12
出整改意见) 月完成整改,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其他 整改成果已于2023年12月经监管机构验收通过

措施3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高级管理人员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警示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
办法》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管理人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已于2023年12
出整改意见) 月完成整改,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其他 整改成果已于2023年12月经监管机构验收通过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注
额的比例 比例

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95,115,890.68 100.00% 84,899.32 100.00% -

注:1.本基金使用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模式,可免于执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交易佣金分仓的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纪商,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证券经纪商选择标准包括: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证券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清算效率等方面。根据前述标准由基金管理人考察后确定选用证券经纪商,并与其签订证券经纪服务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债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名称 债券成 券回购成 成交 权证成 成交 基金成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交总额 交总额的 金额 交总额 金额 交总额
的比例 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65,486,796.30 100.00% 962,370,000.00 100.00%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1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2023-01-05

同生效公告 子披露网站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2 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 2023-02-08

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子披露网站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3 事长变更的公告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2023-03-02

子披露网站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4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3-04-20

第一季度报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上海证券报》

5 分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3-04-20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6 理人员变更公告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2023-05-25

子披露网站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7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3-07-20

第二季度报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 《上海证券报》

8 部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3-07-20

9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2023-08-30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期报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 《上海证券报》

10 部基金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3-08-30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 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11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023-10-25

第三季度报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 《上海证券报》

12 部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3-10-2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米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查询。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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