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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A (01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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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A019765
基金类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23-10-24     基金规模:0.10亿份     基金经理: 谢夫 
基金全称: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2.54%
  • 近一月增长率
    3.26%
  • 近一季增长率
    10.54%
  • 近半年增长率
    -0.01%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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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华夏军工安全混合C 1.2680 4.79%
华夏军工安全混合A 1.2850 4.73%
金信核心竞争力混合A 0.9228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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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3 月 29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审计报告 ...... 1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4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6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6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6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8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5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3.2 存放地点 ...... 53
13.3 查阅方式 ...... 5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97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2,083.5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765 01976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10,001,006.53 份 1,077.04 份

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重点投资
于国企主题相关股票,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
趋势,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权益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
在投资比例要求范围内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资产比例,在保持总体
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
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
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韩占锋 张姗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400-61-95555

负责人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zhangshan_1027@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400-61-95555

传真 010-50850776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306 号 行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层 行大厦

邮政编码 100033 518040


法定代表人 于泳 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5,935.17 -14.93

本期利润 -780,929.51 -78.7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81 -0.077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8.09% -8.0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81% -7.8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80,930.02 -84.7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81 -0.078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220,076.51 992.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19 0.921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3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81% -7.87%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

-7.81% 0.70% 0.90% 0.53% -8.71% 0.17%
起至今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

-7.87% 0.70% 0.90% 0.53% -8.77% 0.17%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图示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12.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National Mutual Funds Management Ltd.
(国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管理 98 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3313.85 亿元,其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2706.95 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硕士。2015 年 5 月-2019 年 4 月担任华夏
2023 年 久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行业研究员、
谢夫 本基金的 10 月 24 - 8 年 投资经理助理。2019 年 4 月加入国寿安保
基金经理 日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任研究员。现任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国内经济有望温和复苏,目前经济的核心在地产,房地产板块已经处于超调状态,四季度以来政策持续发力,PSL 重启,城中村政策逐步落地,预计后续三大工程相关政策仍有预期。其他投资来看,2023 年三、四季度政府债券和一万亿特别国债密集发行,预计对 2024 年一季度基建投资形成较强支持。流动性来看,预计市场会保持合理充裕,预计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会保持匹配。因此,本基金成立以来,配置方向主要以顺周期为主要核心配置方向。整体来看,经过四季度的调整,整体相关板块估值处理历史比较地的水平,向下风险有限。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0.9219 元,本
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81%;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C 基金份额净值为 0.9213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8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后续配置来看,当前 A 股经过调整,短期视角来看,无论是从交易层面还是政策角度来看,顺周期方向可能是后续市场反弹主力之一。因此,后续配置会仍然把顺周期作为核心底层配置。其次,受益于政策定位,中央工作经济会议提出的 2024 年九项重点工作中,“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放在首位,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方向重要性提升。同时,近期国家数据局印发“数据要素 X"三年行动计划,数据要素再迎顶层设计政策。因此,成长方向的配置主要以数据要素、人工只能和核心产业国产替代为主。与此同时,市值考核的加入负责人考核预计对整体国企相关个股经营层面上带来明显的变化。

总结来看,后续的配置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增长,主要配置顺周期相关板块;二是产业升级,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相关板块,寻找国企在上下游产业链的主导企业;三是科技创新,围绕数据要素,核心材料等。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
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以及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服务协议,其中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固定收益品种信用减值数据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
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2352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基金”)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
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基
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
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寿安保优
选国企股票发起式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不适用

其他事项 不适用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
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
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其他信息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
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寿安保优
任 选国企股票发起式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计划清算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基金、终止运
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基
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为错报是重大的。

任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寿安保优
选国企股票发起式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寿安
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勇 李哲虹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
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9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124,132.97

结算备付金 42,977.17

存出保证金 2,284.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245,854.70

其中:股票投资 8,245,854.7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债权投资 7.4.7.5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8 -

资产总计 9,415,249.58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43,402.51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466.95

应付托管费 1,577.83

应付销售服务费 0.31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9 39,733.17

负债合计 194,180.7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10,002,083.57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未分配利润 7.4.7.12 -781,014.76

净资产合计 9,221,068.8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9,415,249.58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0,002,083.57 份,
其中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基金份额总额 10,001,006.53 份,基金份额净值 0.9219 元;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C 基金份额总额 1,077.04 份,基金份额净值 0.9213 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725,106.25

1.利息收入 2,090.6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2,090.6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2,138.7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85,959.9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股利收益 7.4.7.19 3,821.2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20 -645,058.12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21 -

减:二、营业总支出 55,901.9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1,573.32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7.4.10.2.2 3,595.5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0.68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7.4.7.23 30,732.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781,008.22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81,008.2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81,008.22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10,002,007.03 - - 10,002,007.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76.54 - -781,014.76 -780,938.22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781,008.22 -781,008.22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

动数 76.54 - -6.54 70.00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6.54 - -6.54 70.00

2.基金赎回款 - - - -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 - - -
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0,002,083.57 - -781,014.76 9,221,068.8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鄂华 王文英 干晓树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271 号《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0,002,007.03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验字第 0523 号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002,007.03 份基金份
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根据《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信用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国企主题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
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
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
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
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
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4)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
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
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
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按照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
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
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
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
交易印花税。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
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124,132.97

等于:本金 1,124,002.16

加:应计利息 130.81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1,124,132.97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8,890,912.82 - 8,245,854.70 -645,058.1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8,890,912.82 - 8,245,854.70 -645,058.12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5 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权投资。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债权投资。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9,733.17

其中:交易所市场 9,733.17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30,000.00

合计 39,733.17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0,000,996.02 10,000,996.02

本期申购 10.51 10.5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0,001,006.53 10,001,006.53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C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011.01 1,011.01

本期申购 66.03 66.0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077.04 1,077.04

注:本期申购包含基金转入的份额及金额;本期赎回包含基金转出的份额及金额。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综合收益。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135,935.17 -644,994.34 -780,929.5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0.04 -0.47 -0.51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0.04 -0.47 -0.51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35,935.21 -644,994.81 -780,930.02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14.93 -63.78 -78.7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0.39 -5.64 -6.03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0.39 -5.64 -6.03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5.32 -69.42 -84.74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980.3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05.93

其他 4.30

合计 2,090.62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0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85,959.95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85,959.95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4,801,257.92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4,873,894.03

减:交易费用 13,323.84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85,959.95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损失。
7.4.7.19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3,821.20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3,821.20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645,058.12

股票投资 -645,058.12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645,058.12

7.4.7.21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收入。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10,000.00

信息披露费 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费用 332.40

其他 400.00

合计 30,732.40

7.4.7.24 分部报告

无。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家共同基金”)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与基金管理人同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公
司、销售机构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广发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之股东的联营企业

注:1. 根据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公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3]2391 号核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股东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将
其持有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97%股权转让给 National Mutual Funds Management
Ltd.。

2.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573.32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21,573.32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595.57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方名称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

合计

票发起式 A 票发起式 C

国寿安保 - 0.68 0.68

合计 - 0.68 0.68

注: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0 10,000,000.00 -
月 24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99.99%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1,124,132.97 1,980.3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各具体业务部门组成的三道风险监控防线;并在后两道监控防线中,由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和其他业务部门的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合规风险状况及各部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监督及报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
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托管人和其他拥有相关资质的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

于本报告期末,除附注 7.4.12.3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将在一个月
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
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124,132.97 - - - 1,124,132.97

结算备付金 42,977.17 - - - 42,977.17

存出保证金 2,284.74 - - - 2,284.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8,245,854.70 8,245,854.70

资产总计 1,169,394.88 - - 8,245,854.70 9,415,249.58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9,466.95 9,466.95

应付托管费 - - - 1,577.83 1,577.83

应付清算款 - - - 143,402.51 143,402.5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0.31 0.31

其他负债 - - - 39,733.17 39,733.17

负债总计 - - - 194,180.77 194,180.77

利率敏感度缺口 1,169,394.88 - - 8,051,673.93 9,221,068.81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因此市
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采用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把握不同时期各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在约定的投资比例下,合理配置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资产,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8,245,854.70 89.42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8,245,854.70 89.42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化 5%,其他变量不变;

用期末时点比较基准浮动 5%基金资产净值相应变化来估测组合市场价格风险;
假设

Beta 系数是根据组合的净值数据和基准指数数据回归得出,反映了基金和基准的
相关性。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5% 296,099.29

-5% -296,099.29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8,245,854.70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8,245,854.70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
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
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
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的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245,854.70 87.58

其中:股票 8,245,854.70 87.5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67,110.14 12.40

8 其他各项资产 2,284.74 0.02

9 合计 9,415,249.58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277,573.70 35.5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378,008.00 4.10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9,298.00 3.57

J 金融业 3,986,745.00 43.24

K 房地产业 274,230.00 2.9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245,854.70 89.42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142 宁波银行 40,800 820,488.00 8.90

2 601838 成都银行 44,100 496,566.00 5.39

3 601128 常熟银行 76,100 486,279.00 5.27

4 601688 华泰证券 31,300 436,635.00 4.74

5 002371 北方华创 1,700 417,707.00 4.53

6 600030 中信证券 18,200 370,734.00 4.02

7 600809 山西汾酒 1,600 369,168.00 4.00

8 600519 贵州茅台 200 345,200.00 3.74

9 002415 海康威视 9,600 333,312.00 3.61


10 002230 科大讯飞 7,100 329,298.00 3.57

11 002271 东方雨虹 16,900 324,480.00 3.52

12 600498 烽火通信 17,600 292,864.00 3.18

13 600048 保利发展 27,700 274,230.00 2.97

14 601336 新华保险 7,700 239,701.00 2.60

15 688475 萤石网络 4,603 206,674.70 2.24

16 000528 柳 工 30,600 206,244.00 2.24

17 002643 万润股份 12,200 202,398.00 2.19

18 600820 隧道股份 34,800 200,448.00 2.17

19 300803 指南针 3,300 198,858.00 2.16

20 600418 江淮汽车 12,300 198,645.00 2.15

21 600919 江苏银行 29,100 194,679.00 2.11

22 000811 冰轮环境 14,300 194,051.00 2.10

23 002304 洋河股份 1,700 186,830.00 2.03

24 601528 瑞丰银行 37,700 186,615.00 2.02

25 601995 中金公司 4,900 186,445.00 2.02

26 601901 方正证券 23,000 185,380.00 2.01

27 601881 中国银河 15,300 184,365.00 2.00

28 000090 天健集团 38,600 177,560.00 1.9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142 宁波银行 1,165,815.00 12.64

2 601128 常熟银行 547,504.00 5.94

3 601838 成都银行 547,403.00 5.94

4 601688 华泰证券 496,322.00 5.38

5 002371 北方华创 433,495.00 4.70

6 000807 云铝股份 398,649.00 4.32

7 600176 中国巨石 398,300.00 4.32

8 601881 中国银河 397,843.00 4.31

9 600809 山西汾酒 396,352.00 4.30

10 600030 中信证券 396,184.00 4.30

11 002271 东方雨虹 393,916.00 4.27

12 600498 烽火通信 346,359.00 3.76

13 002415 海康威视 345,664.00 3.75

14 002230 科大讯飞 343,622.00 3.73

15 600519 贵州茅台 335,798.00 3.64

16 600048 保利发展 298,548.00 3.24

17 000977 浪潮信息 296,391.00 3.21

18 603100 川仪股份 251,714.00 2.73

19 600266 城建发展 249,523.00 2.71


20 601336 新华保险 249,355.00 2.70

21 688276 百克生物 248,800.12 2.70

22 000063 中兴通讯 248,223.00 2.69

23 000786 北新建材 247,996.00 2.69

24 688475 萤石网络 199,989.73 2.17

25 600837 海通证券 199,980.00 2.17

26 601965 中国汽研 199,976.00 2.17

27 601901 方正证券 199,870.00 2.17

28 601528 瑞丰银行 199,810.00 2.17

29 601166 兴业银行 199,784.00 2.17

30 600820 隧道股份 199,752.00 2.17

31 601117 中国化学 199,732.00 2.17

32 600529 山东药玻 199,728.00 2.17

33 000090 天健集团 199,560.00 2.16

34 000528 柳 工 199,512.00 2.16

35 002966 苏州银行 199,388.00 2.16

36 601456 国联证券 199,360.00 2.16

37 600919 江苏银行 199,335.00 2.16

38 600801 华新水泥 199,061.00 2.16

39 600418 江淮汽车 199,014.00 2.16

40 300803 指南针 198,775.00 2.16

41 002967 广电计量 198,720.00 2.16

42 000811 冰轮环境 198,214.00 2.15

43 601995 中金公司 198,205.00 2.15

44 002643 万润股份 198,112.00 2.15

45 600585 海螺水泥 197,664.00 2.14

46 002304 洋河股份 197,528.00 2.14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176 中国巨石 393,300.00 4.27

2 000807 云铝股份 378,301.00 4.10

3 000977 浪潮信息 320,199.00 3.47

4 000063 中兴通讯 256,401.00 2.78

5 603100 川仪股份 244,453.00 2.65

6 000786 北新建材 243,144.00 2.64

7 688276 百克生物 236,905.92 2.57

8 601881 中国银河 215,332.00 2.34

9 002967 广电计量 207,175.00 2.25

10 002966 苏州银行 204,452.00 2.22


11 600266 城建发展 204,309.00 2.22

12 600837 海通证券 203,818.00 2.21

13 600801 华新水泥 199,335.00 2.16

14 002142 宁波银行 198,685.00 2.15

15 600529 山东药玻 197,223.00 2.14

16 601166 兴业银行 196,384.00 2.13

17 601456 国联证券 194,832.00 2.11

18 601117 中国化学 192,257.00 2.08

19 600585 海螺水泥 184,581.00 2.00

20 601965 中国汽研 181,368.00 1.97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764,806.8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801,257.92

注:本项的“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处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处罚;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处罚;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监管分局的处罚;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工信部的处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地方应急管理厅的处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处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监管局的处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地方国税局的处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除上述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284.74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84.74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制的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户)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

国寿安保优选国 3 3,333,668.84 10,000,000.00 99.99 1,006.53 0.01
企股票发起式 A

国寿安保优选国 4 269.26 - - 1,077.04 100.00
企股票发起式 C

合计 7 1,428,869.08 10,000,000.00 99.98 2,083.57 0.0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 -
人所有从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C 1,011.01 93.87
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合计 1,011.01 0.0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C 0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0

本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C 0


合计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

项目 占基金总 占基金总 发起份额承
持有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总数 诺持有期限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 (%)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99.98 10,000,000.00 99.98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 - - - -
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99.98 10,000,000.00 99.98 3 年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
发起式 A 发起式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0 月 24 日)基金 10,000,996.02 1,011.01
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10.51 66.03
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 - -
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1,006.53 1,077.04

注:报告期内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和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发布公告,鄂华先生自 2023 年 1 月 3 日起任
公司总经理、董事,左季庆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3 日离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发布公告,韩占锋先生自 2023 年 1 月 5 日起任公司督察长,申梦玉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5 日离任公司督察长;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发布公告,董瑞倩女士于 2023 年 1
月 5 日离任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佣金 总量的比例

比例(%) (%)

中信证券 2 11,294,127.77 60.83 5,036.13 51.74 -

天风证券 2 7,271,937.00 39.17 4,697.04 48.26 -

华创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
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 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 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
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 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
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 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
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 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上证报、证监会规定网

1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 站及公司网站 2023 年 10 月 18 日
性公告

2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上证报、证监会规定网 2023 年 10 月 18 日
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站及公司网站

3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上证报、证监会规定网 2023 年 10 月 25 日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站及公司网站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上证报、证监会规定网

4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站及公司网站 2023 年 11 月 24 日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份额
类别 序号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
间区间

机构 1 20231024~202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99.98
31231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可能存在大额赎回
的风险,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此外,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大幅减小,不利于基金的正常运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3.1.1 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13.1.2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3.1.3 《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3.1.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1.5 报告期内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各项公告

13.1.6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 号楼 11 层
13.3 查阅方式

13.3.1 营业时间内到本公司免费查阅

13.3.2 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基金产品相关信息:www.gsfunds.com.cn

13.3.3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垂询:4009-258-258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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