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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信澳瑞享利率债C (0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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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澳瑞享利率债C021009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4-03-13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周帅 马俊飞 
基金全称: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3%
  • 近一月增长率
    0.21%
  • 近一季增长率
    --
  • 近半年增长率
    --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100元起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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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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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 更好地服务于投资
者,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3 月 13 日起对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类别, 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 原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将形成
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 018427;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21009)。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C 类份额在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
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执行。本公司旗
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间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
1、 C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D(天)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2
D<7 1.50%
7≤D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 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
份额总数的 50%,也不得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
除外)。
(2) 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
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
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含申购费),追加
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
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前述限制,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
关公告;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3)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可以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
额不足 10 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 10 份,
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
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 份的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
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 10 份。
(5)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
( 6)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赎回价格
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C 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L10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朱永强
电话: 0755-83077068
传真: 0755-83077038
联系人: 王洁莹
公司网址: 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 518063
2、 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信澳瑞
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关系的变化, 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合同的具体修
订详见附件《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
媒介。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4
的内容进行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信达澳亚公司客服电话: 400-8888-118/0755-83160160
信达澳亚公司网址: www.fscinda.com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 《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3 日
5
附件: 《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二 部 分
释义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
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0、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
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并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1、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
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
62、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
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
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
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停止现有基金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
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

6
份额类别的销售、增加新的基金份额
类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
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
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或申购
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
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有关基金
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
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公告。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
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
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停止现有基金份
额类别的销售、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则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7
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
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
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
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
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
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列示。申购的某类基金份额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8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
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
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并
进行公告。 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
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销
售服务费率,并进行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9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
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
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
限制。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
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
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
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
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
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的限制。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

10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
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
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
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等的合法权益。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
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
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
同另有约定外,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
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
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报酬标准;
……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2)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增
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
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2)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 调低销售服务费、 变更
收费方式、或增加、减少、调整基金
份额类别设置;
第 十 四 部
分 基金
资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五、估值程序
1、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

11
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
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
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
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
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
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
的方法如下: 个工作日闭市后,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 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
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
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
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
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
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
(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
的方法如下:

12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结果复核确认后以约定方式发送给
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以约定方
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按规定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
予以公布。
第 十 五 部
分 基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
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
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
讼费;

13
6、 证券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
维护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证券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
护费用;
8、 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费用;
9、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 0.20%。本基金销售服务
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
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
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14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
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
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
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第 十 六 部
分 基金
的 收 益 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
有所不同;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15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
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
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
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
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
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
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
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
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由于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
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
的收益分配方案。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 十 八 部
分 基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三)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
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三)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
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

16
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六)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
(六)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 销售服务
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
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五;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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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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