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定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
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 31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博时中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23,基金简称:成渝经济圈 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博时国证龙头家电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30,基金简称:龙头家电 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742,基金简称:恒生科技指数 ETF):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博时中证 5G 产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11,基金简
称:5G50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博时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24,基金简称:新能车 ETF):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37,基金简称:黄金 ETF 基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博时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68,基金简称:中证 500ETF 博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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