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证 500 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证 500 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证 500 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12310,基金简称:工业 ETF,扩位简称:工业 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证 500 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50 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证 500 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业 ETF
扩位简称 :工业 ETF
基金主代码:512310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1 年 4 月 16 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证 500 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3 日止。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公证人、见证律
师、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下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证 500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 2021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了《中证 500 工业指数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完成了剩余财产分配工
作。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证 500 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50 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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