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创业基金”或“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通过,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7 日起对旗下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目前,本基金根据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或数量,分别设置 A 类、B 类和 C 类
三类基金份额,每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开放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B 类和 C 类不开放认购和申购
业务,只开放赎回业务。投资人在进行本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时使用同一个基金代码,但是三类基金份额在信息披露等场合可以使用不同的代码和简称,分别公布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本次拟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原份额保持不变。增设基金份额类
别后,本基金将分设 A 类、B 类、C 类和 E 类四类基金份额。
新增设的 E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不随持有时间或持有数量升级或降级为其他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现有的 A 类、B 类、C 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1、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率如下:
项目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
单笔基金份额的持有 N<7 日且 7 日≤N<14 N≥14 日或 ————
时间(N 为持有时间); M<10 万份 日或 10 万份 M≥50 万份
单个基金账户持有的 ≤M<50 万
份额数量(M 为持有的 份
份额数)
管理费(年费率) 0.30% 0.25% 0.20% 0.30%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0.11% 0.06% 0.01% 0.25%
托管费(年费率) 0.05%
2、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如下:
项目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中邮现金驿站 中邮现金驿 中邮现金驿 中邮现金驿
货币 A 站货币 B 站货币 C 站货币 E
基金代码 000921 000922 000923 017570
3、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联系人:马琳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中邮创业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3)中邮创业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https://i.post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E 类基金
份额,并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基金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合同当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事人及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权利义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务 代表人职权)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第十五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部分 基 支付方式 方式
金费用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与税收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本 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可以
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最高不超过 对不同份额类别设定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
0.11%,本基金可以对不同份额类别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计算方法如
设定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并在招募 下:
说明书中列示。计算方法如下:
三、修改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托管协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议当事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人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
号 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号
邮政编码:350013 邮政编码:350013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代表人职权)
十一、基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金费用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 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可
金年销售服务费率最高不超过 0.11%, 以对不同份额类别设定不同的销售服务
本基金可以对不同份额类别设定不同 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计算方法
的销售服务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如下:
示。计算方法如下: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 2023 年 9 月 7 日起办理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和 《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
订。 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 2023 年 9 月 7 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获取相关信息。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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