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华宝兴业网上交易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网上直销的客户,自 2017 年 2 月 23 日起,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在网上交易系统内推出赎回转申购业务。
赎回转申购指投资者以签署同意本公司网上直销赎回转申购业务规则为有效形式和前提,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提交基金赎回业务申请,并授权本公司将该笔赎回款直接用于申购本公司
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开通网上直销的投资者均可以通过本公司 e 网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业务。
二、开通基金范围
适用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赎回基金为本公司管理的 QDII 基金和本公司管理的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担任登记注册机构的开放式基金,适用转申购的基金为华宝兴业现金宝 E 基金。如
有新增适用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赎回、转申购基金品种,将以公告方式另行通知,请投资者注意
关注。
目前已开放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赎回基金如下:
海外中国成长、华宝油气、中国互联网、美国消费、香港中小、医疗分级、中证 1000 分
级、新机遇、红利基金。
三、申请时间
投资者提交赎回转申购业务有效申请当日即发起赎回基金的申请,在赎回款到达本公司交
易账户当日,根据投资者的选择为投资者发起申购基金的申购申请。
赎回转申购业务申请发起的具体时间点为 T 日(T 日为提交有效申请当日)15 点前,超过
该时点视为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请。
通过 QDII 基金参与赎回转申购业务的申购发起时间为 T+7 日(T 日为提交赎回转申购业务
有效申请当日),通过非 QDII 基金参与赎回转申购业务的申购发起时间为 T+3 日(T 日为提交
赎回转申购业务有效申请当日),如本公司新增适用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赎回基金品种,则该基
金赎回转申购业务的申购发起时间依据该基金的赎回款实际到达本公司交易账户日确定,以届
时公告为准,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目前申购发起时间为 T+7 日的基金如下:
海外中国成长、华宝油气、中国互联网、美国消费、香港中小。
目前申购发起时间为 T+3 日的基金如下:
医疗分级、中证 1000 分级、新机遇、红利基金。
四、撤单规则
若投资者在 T 日(T 日为提交有效申请当日)15 点前成功撤销赎回转申购业务交易对应的
赎回申请,本公司将按投资者赎回撤单进行处理,申购申请不提交,请投资者注意关注交易状
态。
五、手续费
赎回转申购业务中,投资者支付的赎回基金手续费,详见各赎回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
司发布的最新公告(如有不一致,以最新公告为准);转申购基金的申购手续费,详见各转申
购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如有不一致,以最新公告为准),现金宝 E 基
金申购手续费为 0,请投资者注意关注。
六、失败申请的处理
1、如赎回转申购业务对应的赎回申请确认失败,则转申购基金的申购申请确认失败。
2、如赎回转申购业务对应的赎回申请确认有效且赎回款实际到达本公司基金业务交易账
户,但转申购基金申请确认失败,则在申购确认失败日下一个工作日将款项按照赎回基金基金
合同的约定退回到投资者原申购该赎回基金的资金账户中。
七、业务规则详见《华宝兴业基金网上直销赎回转申购业务规则》,以该规则及其不时更
新为准。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700-5588、021-38924558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fsf@fsfund.com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网上直销交易协议、
相关规则等,了解网上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
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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