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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A (00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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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A002491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6-03-22     基金规模:15.42亿份     基金经理: 瞿灿 
基金全称: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封闭期:6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2%
  • 近一月增长率
    0.37%
  • 近一季增长率
    1.42%
  • 近半年增长率
    2.69%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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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工银国家战略股票 1.8530 4.45%
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ETF发起式联接A 1.2078 4.44%
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ETF发起式联接C 1.2065 4.43%
泰康香港银行指数C 1.1063 3.88%
泰康香港银行指数A 1.1290 3.87%
景顺长城中国回报混合A 1.2580 3.80%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A 0.8914 3.75%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C 0.8720 3.74%
景顺长城中国回报混合C 1.2530 3.73%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 0.4280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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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 1.8108 56.05%
银华中证800分级B 0.748 4.76%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 0.6314 4.69%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 0.833 4.53%
银华中证800汽车与… 1.1131 3.64%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银华多利宝货币B 0.5135 2.02%
银华惠增利货币A 0.5052 1.93%
银华活钱宝货币F 0.5513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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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日利C 0.4752 1.81%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24%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0.26%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73%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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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9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页共34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49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3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64,054,823.5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过

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利率走势、

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决定组

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依据各因素

的动态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开始前20个交易日至开放期

结束后20个交易日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开放期内,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 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文辉 张建春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95

传真 (010)58163027 010-63639132

第3页共34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566,553.74

本期利润 -10,302,558.8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4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9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6,303,796.2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90,358,619.8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9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6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90%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79% 0.16% 0.39% 0.01% -3.18% 0.15%

过去六个月 -0.49% 0.13% 0.79% 0.00% -1.28% 0.13%

自基金合同 0.90% 0.11% 1.23% 0.00% -0.33% 0.11%

生效起至今

第4页共34页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生效日期为2016年3月22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按基金

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开始前20个交易日至开放期结束后20个交易日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第5页共34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于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进行利润

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

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 第6页共34页

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70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 第7页共34页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硕士学位。历任国家信息中心下属中

经网公司宏观经济分析人员;中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

经理助理、自有账户投资经理。

2012年10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

2013年8月7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四季

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年9月18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季

本基金 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邹维娜 的基金 2016年 - 9年 自2014年1月22日起兼任银华永利

女士 经理 3月22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年5月22日起兼任银华永益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年10月8日起兼任银华纯债信

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自2016年11月11日起担任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7日起担

任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

中国。

本基金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威海市商业银行

吴文明 的基金 2016年 - 7.5年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加入银

先生 经理助 3月22日 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

理 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本基金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债资信评估有

赵旭东 的基金 2016年 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加入银华基

先生 经理助 8月23日- 5.5年 金,曾任投资管理三部信用研究员,

理 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具

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8页共34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流程。

对照2011年8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

理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 第9页共34页

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

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

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第10页共34页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经济基本面基本稳定。在房地产和基建带动下,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经历上半年下

行后逐步企稳,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稳定,进出口也有所改善,消费变化不大。通胀方面,全年大宗商品经历较大的涨幅,PPI呈上升状态,CPI也有所回升。市场流动性方面,央行货币政策前松后紧,前三季度央行货币政策相对中性宽松,但接近年底在去杠杆、防泡沫的政策基调下,加之外汇贬值较多,四季度整体流动性较为紧张,央行货币政策中性偏紧。

债市方面,债券收益率在2016年波动较大,经历先下行然后快速上行的过程,全年来看收

益率为上行。分季度来看,一季度收益率窄幅震荡,二季度受经济企稳预期上升以及信用债违约事件爆发影响,4月份债券经历一波调整;三季度受货币政策依旧相对宽松、委外配置需求以及经济基本面预期较弱影响,债券收益率不断下行;四季度,经济基本面开始企稳,货币政策转向降杠杆、防泡沫,市场流动性压力增大,债券收益率在11月以后快速上行。总体而言,2016年债市波动较大,国债长中短收益率上行10~30BP,超长端上行-5~5BP,国开债1-10年上行50~80BP,20-50年上行10~15BP,中票和城投债各品种收益率上行幅度0~100bp。从全价收益率的角度看,信用债中短久期品种表现优于中长久期,中低评级的信用债优于高评级品种。

2016年,本基金基本维持了中性杠杆和久期,同时根据不同品种的表现优化了持仓结构。

期间,对利率债和信用债进行了波段操作,并参与可转债一级市场,增强了组合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积极的财政政策仍延续,基建投资增速短期内仍能保持较高水平,房地产景

气度较高将带动地产投资基本稳定,但一二线重点城市较严格的限购政策将导致地产销量下降,未来投资下滑。近期在受基建、地产投资需求上升以及过剩产能行业限产条件下,大宗商品上涨较多,工业增加值和工业企业利润改善,但过剩产能出清不明显,供给侧改革的加深将进一步抑制制造业投资的积极性。总体来看,经济短期内稳定,但中长期依然下滑。通胀方面,CPI预计将继续反弹,但幅度有限。政策方面,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有限,短期内仍将以降杠杆和防泡沫为主,市场或将窄幅震荡。

第11页共34页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状况的分析,本基金认为未来债券市场走势可能呈现震荡格局。在策略上,本基金将维持适度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此外,适度择机参与可转债投资。可转债方面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仓位与结构。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进行利润

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6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过程

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 第12页共34页

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2016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

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00,922,911.53

结算备付金 136,584,409.04

存出保证金 75,679.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29,341,930.40

其中:股票投资 -

第13页共34页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929,341,930.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1,517,807.2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328,442,737.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6,7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99,945,633.41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16,613.63

应付托管费 254,153.3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30,032.2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2,685.1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35,000.00

负债合计 338,084,117.8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964,054,823.59

未分配利润 26,303,796.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90,358,619.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28,442,737.72

注:(1)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人民

币1.009元,基金份额总额2,964,054,823.59份。

(2)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

31日止。

第14页共34页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一、收入 7,246,395.85

1.利息收入 81,921,381.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747,691.95

债券利息收入 74,606,475.8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67,214.0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805,906.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1,979,406.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2,826,500.00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49,869,112.55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2.97

减:二、费用 17,548,954.66

1.管理人报酬 7,414,156.70

2.托管费 1,853,539.20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5,714.11

5.利息支出 8,057,644.6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057,644.65

6.其他费用 147,9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302,558.8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302,558.81

第15页共34页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000,729,691.91 - 2,000,729,691.91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10,302,558.81 -10,302,558.81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963,325,131.68 36,606,355.08 999,931,486.76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63,450,763.91 36,611,129.05 1,000,061,892.96

2.基金赎回款 -125,632.23 -4,773.97 -130,406.2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2,964,054,823.59 26,303,796.27 2,990,358,619.86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凌宇翔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7号《关于准予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8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 第16页共34页

永华明(2016)验字第60468687_A09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

同于2016年3月22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

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000,689,630.00元,折合2,000,689,630.0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40,061.91元,折合40,061.91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2,000,729,691.91元 ,折合2,000,729,691.9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主动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开始前20个交易日至开放期结束后20个交易日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半年期银行定存款利率(税后)×1.2。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 第17页共34页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

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股指期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第18页共34页

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即从本基金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第19页共34页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20页共34页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第21页共34页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股指期货合约平仓和到期交割日确认,并按平仓和到期交割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第22页共34页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税项

7.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23页共34页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

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

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24页共34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 基金托管人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

注:1,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2016年8月9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于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25页共34页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第一创业 918,841,185.85 100.00%

7.4.8.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第一创业 74,952,300,000.00 100.00%

7.4.8.1.4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于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应支付关联

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414,156.7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第26页共34页

项目 本期

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53,539.20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运

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运

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名称 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 200,922,911.53 733,724.41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第27页共34页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136,700,000.00元,于2017年1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

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付证券清算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929,341,930.4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换。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7年3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第28页共34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929,341,930.40 88.01

其中:债券 2,929,341,930.40 88.0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37,507,320.57 10.14

7 其他各项资产 61,593,486.75 1.85

8 合计 3,328,442,737.7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于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无股票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于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无股票交易。

第29页共34页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于2016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无股票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120,554,930.40 37.4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257,438,000.00 42.0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11 地方政府债 551,349,000.00 18.44

9 其他 - -

10 合计 2,929,341,930.40 97.9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0812 16江苏06 1,400,000 137,872,000.00 4.61

2 130869 16广东09 1,400,000 136,836,000.00 4.58

3 1480086 14汉车都债 1,100,000 116,941,000.00 3.91

4 101656021 16衡阳城投 1,000,000 99,140,000.00 3.32

MTN001

5 130784 16广东01 1,000,000 98,860,000.00 3.3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第30页共34页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

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5,679.5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1,517,807.2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1,593,486.75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持有人结构

第31页共34页

(户) 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205 14,458,804.02 2,963,429,173.41 99.98% 625,650.18 0.0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69,532.52 0.00%

持有本基金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3月22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0,729,691.9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963,450,763.91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25,632.23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

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64,054,823.59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9月3日发布公告,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福春先生、常忠先生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第32页共34页

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珠林先生、钱龙海先生、李福春先生、吴坚先生、郑秉文先生、刘星先生、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王立新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吴坚先生为新任董事,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常忠先生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共计人民币60,000.00元。目前的审计机构首次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第一创业证券 2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 第33页共34页

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22日,以上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新增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第一创业证券 918,841,185.85 100.00%74,952,300,000.00 100.00% - -

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第34页共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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