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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宝宝鑫债券A (0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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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宝鑫债券A002508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6-04-26     基金规模:0.57亿份     基金经理: 李栋梁 
基金全称: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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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
  资产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51,706,728.541,052,994.13
结算备付金4,272,091.553,860,815.15
存出保证金3,732.724,858.74
交易性金融资产619,034,009.40116,935,406.00
其中:债券投资19,034,009.40116,935,406.00
应收证券清算款930,636.50-
应收利息7392,150.211,738,920.21
应收申购款40,000.00-
资产总计26,379,348.92123,592,994.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5,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933,458.26
应付赎回款3,566,845.43-
应付管理人报酬17(b)18,641.9134,377.14
应付托管费17(c)6,213.9611,459.05
应付销售服务费17(d)1,480.682,420.66
应交税费2,896.468,459.73
应付利息--8,589.04
其他负债888,566.72110,000.00
负债合计3,684,645.1656,091,585.8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921,371,812.3464,702,358.17
未分配利润101,322,891.422,799,050.26
所有者权益合计22,694,703.7667,501,408.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6,379,348.92123,592,994.23

  注:
  1. 报告截止日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21,371,812.3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为15,596,807.93份,基金份额净值1.0650元;C类基金份额总额为5,775,004.41份,基金份额净值1.0536元。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项目附注号
本期
2019年1月1日
至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
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收入2,007,521.056,062,662.58
利息收入1,476,015.034,200,028.6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131,814.3244,426.01
债券利息收入1,444,200.714,125,624.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9,978.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452,590.40-2,732,821.91
其中:债券投资收益12452,590.40-2,732,821.9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78,915.624,595,455.84
减:二、费用822,277.731,492,746.83
管理人报酬17(b)153,149.09512,264.98
托管费17(c)51,049.63170,754.99
销售服务费17(d)10,946.0246,259.79
交易费用14722.062,003.96
利息支出524,603.56600,273.6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524,603.56600,273.64
税金及附加3,845.9411,925.50
其他费用1577,961.43149,263.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85,243.324,569,915.7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85,243.324,569,915.75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4,702,358.172,799,050.2667,501,408.4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1,185,243.321,185,243.3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3,330,545.83-2,661,402.16-45,991,947.99
其中:1.基金申购款47,424.222,577.0650,001.28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43,377,970.05-2,663,979.22-46,041,949.2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1,371,812.341,322,891.4222,694,703.7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20,880,395.50-1,099,896.13119,780,499.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4,569,915.754,569,915.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56,178,037.33-670,969.36-56,849,006.69
其中:1.6基金申购款29,592,604.94406,405.0029,999,009.94
2.6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85,770,642.27-1,077,374.36-86,848,016.6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4,702,358.172,799,050.2667,501,408.4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黄小薏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向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幸骏
  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华宝兴业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363号《关于准予华宝兴业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7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41,108,609.5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47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兴业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41,195,748.5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7,138.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经批准的《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即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华宝兴业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12月30日起更名为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基本情况(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根据《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19年5月21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批准报出。
  2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1所述,自2019年5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清算本基金的剩余资产,因此本基金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3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预计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在财务报表附注3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期间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b)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d)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于本报告期末,各项金融资产以预计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金融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e)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续)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f)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g)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h)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i)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i)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j)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k)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l)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m)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4税项(续)
  (a)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d)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5银行存款
  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均为活期存款(2018年12月31日:同)。
  6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成本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债券交易所市场19,131,700.2119,034,009.40-97,690.81
银行间市场---
合计19,131,700.2119,034,009.40-97,690.81
项目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成本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债券交易所市场117,112,012.43116,935,406.00-176,606.43
银行间市场---
合计117,112,012.43116,935,406.00-176,606.43
  7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3,428.35323.51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12,703.461,911.14
应收债券利息376,009.321,736,683.14
其他9.082.42
合计392,150.211,738,920.21
  8其他负债
  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的其他负债均为预提费用(2018年12月31日:同)。
  9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A类)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56,828,488.7656,828,488.76
本期申购1.201.2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41,231,682.03-41,231,682.03
基金最后运作日15,596,807.9315,596,807.93
项目(C类)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7,873,869.417,873,869.41
本期申购47,423.0247,423.0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2,146,288.02-2,146,288.02
基金最后运作日5,775,004.415,775,004.41
  注:
  1.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根据《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5月8日公告的《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19年5月13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间为
2019年5月13日(含)至2019年5月17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10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A类)已实现部分未实现部分未分配利润合计上年度末-522,263.853,048,039.952,525,776.10
本期利润961,896.6780,202.981,042,099.6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
数-249,847.62-2,304,632.57-2,554,480.19
其中:基金申购款0.010.070.08
基金赎回款-249,847.63-2,304,632.64-2,554,480.27
本期已分配利润---
基金最后运作日189,785.20823,610.361,013,395.56
项目(C类)已实现部分未实现部分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145,923.03419,197.19273,274.16
本期利润144,431.03-1,287.36143,143.6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
数8,246.43-115,168.40-106,921.97
其中:基金申购款65.302,511.682,576.98
基金赎回款8,181.13-117,680.08-109,498.95
本期已分配利润---
基金最后运作日6,754.43302,741.43309,495.86
  11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4,935.7916,668.31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26,841.0826,326.11
其他37.451,431.59
合计31,814.3244,426.01
  12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
总额169,005,529.89212,307,678.85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本总额165,660,808.38210,479,164.57
减:应收利息总额2,892,131.114,561,336.19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452,590.40-2,732,821.91
  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本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均为债券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8年度:同)。
  14交易费用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722.06778.96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1,225.00
合计722.062,003.96
  15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20,000.0050,000.00
信息披露费18,566.7260,000.00
帐户维护费24,000.0036,000.00
律师费用10,000.00-
其他1,600.00-
银行汇划费用2,994.712,063.97
清算所证书服务费800.001,200.00
合计77,961.43149,263.97
  16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a)利息收入
  自资产负债表日(2019年5月20日)后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19年5月29日)止期间,本基金由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将由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所有,待实际结息资金到账后再归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之前预估数所产生的误差也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
  (b)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19年5月29日),本基金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均已变现,变现金额为19,460,107.71元(含应收利息)。
  17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基金”)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平资产管理有限合伙(Warburg6Pincus6Asset6
Management,6L.P.)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武集团”)华宝信托的最终控制人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受宝武集团控制的公司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华宝投资”)受宝武集团控制的公司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宝钢财务”)受宝武集团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管理人报酬/应付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付。本基金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2019年5月19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一天的管理人报酬后,即停止计提管理人报酬。
  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本基金共产生管理人报酬
153,149.09元(2018年度:512,264.98元);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应付管理人报
酬余额为18,641.91元(2018年12月31日:34,377.14元)。
  (c)托管费/应付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本基金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2019年5月19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
费率计提一天的托管费后,即停止计提托管费。
  17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c)托管费/应付托管费(续)
  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本基金共产生托管费51,049.63元
(2018年度:170,754.99元);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应付托管费余额为
6,213.96元(2018年12月31日:11,459.05元)。
  (d)销售服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
至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A类C类合计
中国银行-1,031.761,031.76
华宝基金-49.0349.03
合计-1,080.791,080.7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A类C类合计
中国银行-7,328.877,328.87

华宝基金-331.50331.50
合计-7,660.377,660.37
  17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d)销售服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续)
  应付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应付销售服务费
A类C类合计
中国银行-146.83146.83
华宝基金-5.405.40
合计-152.23152.2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应付销售服务费
A类C类合计
中国银行-226.30226.30
华宝基金-11.2211.22
合计-237.52237.52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华宝基金,再由华宝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2019年5月19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一天的销售服务费后,即停止计提销售服务费。
  17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
至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宝鑫债券A宝鑫债券C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675,944.33-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675,944.33-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该类基金总份额
比例4.3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宝鑫债券A宝鑫债券C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675,944.33-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675,944.33-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该类基金总份额
比例1.19%-
  17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f)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华宝投资--19,727,756.9530.49%
  (g)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5月2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1,706,728.544,935.791,052,994.1316,668.31
  注:本基金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的银行存款,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18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如财务报表附注1所述,自2019年5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及应收申购款。本基金面临的与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18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于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合计为人民币19,034,009.40元,若市场利率分别上升或下降25个基点,基金资产净值分别减少81,627.01元或增加82,387.64元。
  19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a)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包括:
  划付各项费用、清算款等费用而产生的划款手续费,由基金财产承担。
  (b)应收利息的特别说明:

  2019年5月21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的银行存款的利息归委托人所有,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快清盘速度,本管理人将先行垫付该笔资金,供清盘分配使用,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管理人所有。结息后将由托管人退还管理人,与之前预估数所产生的误差也由管理人承担。
  (c)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按照《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剩余财产的具体分配顺序见下表:
  项目分配顺序
一、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所有者权益22,694,703.76
加:债券变现损益33,948.10
加: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后至清算款划出日(2019年7月2日)
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40,382.19
减:银行汇划费515.54
二、可供分配剩余财产总额22,768,518.51
  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的金额=(可供分配剩余财产总额/合同截止日总份额)*每个客户持有份额
  (d)相关账户的注销:
  基金清算完毕后,资产管理人配合资产托管人按照规定注销基金尚存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其他账户。
  附备查文件
  (a) 《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b)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华宝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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