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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融通通慧混合A/B (0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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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慧混合A/B002613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6-09-20     基金规模:0.15亿份     基金经理: 余志勇 黄浩荣 
基金全称: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8%
  • 近一月增长率
    0.54%
  • 近一季增长率
    2.02%
  • 近半年增长率
    0.45%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 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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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二〇一二〇一九年五月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融通通慧混合型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由融通国企融通国企改革新机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遇灵活配置混合型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关于融通国企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内容包括通过,内容包括修改基金投资范围、组合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并相应修订基同,意将“金投资范围、组合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并相应修订基同,意将“金投资范围、组合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并相应修订基同,意将“金投资范围、组合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并相应修订基同,意将“金投资范围、组合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并相应修订基同,意将“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更名为“”更名为“融通慧混合型证券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2019年5月16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自之起,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自之起,《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型证券投资合同》日起失效合同》日起失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人在投资有风险,人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的招募说明书和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工具,其主要功能分散降低单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工具,其主要功能分散降低单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工具,其主要功能分散降低单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投资所产生的收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和货币市本基金为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票,可能会面临港股,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风险。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风险。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港股通标的票。产于,可能会面临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港股通标的票。产于,可能会面临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港股通标的票。产于,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风险,包括市场联动的、港股价波较大汇率通风险,包括市场联动的、港股价波较大汇率通风险,包括市场联动的、港股价波较大汇率通风险,包括市场联动的、港股价波较大汇率通风险,包括市场联动的、港股价波较大汇率通
招募说明书
2
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风险机下交易日不连贯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风险机下交易日不连贯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风险机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交收制度基金流动性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处理可能带来的风险、交收制度基金流动性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处理可能带来的风险、交收制度基金流动性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股通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股通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股通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可能等。有关港股投资相特定详见本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可能等。有关港股投资相特定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于港股或不本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于港股或不本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于港股或不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出易量不足而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出易量不足而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力造成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力造成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力造成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力造成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的风险收、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的风险收、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期限经验产状况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期限经验产状况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期限经验产状况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期限经验产状况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委托具有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委托具有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收益的同时,亦承担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流动基金管理人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流动基金管理人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流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等。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最低收益。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业绩并不构成对本表现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业绩并不构成对本表现保证。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招募说明书
3
目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16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相关服务机构相关服务机构.............................................................................................................20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基金的历史沿革基金的历史沿革基金的历史沿革.........................................................................................................22
第七部分第七部分基金的存续基金的存续基金的存续.................................................................................................................23
第八部分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4
第九部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基金的投资基金的投资.................................................................................................................38
第十部分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基金的财产基金的财产.................................................................................................................46
第十一部分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资产的估值.....................................................................................................47
第十二部分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基金的收益分配基金的收益分配基金的收益分配.....................................................................................................53
第十三部分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5
第十四部分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基金的会计与审基金的会计与审基金的会计与审.................................................................................................58
第十五部分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59
第十六部分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风险揭示风险揭示.................................................................................................................65
第十七部分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75
第十八部分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7
第十九部分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3
第二十部分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4114
第二十一部分第二十一部分第二十一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6116
第二十部分第二十部分第二十部分备查文件备查文件...........................................................................................................117117
招募说明书
1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等有关法律规及《等有关法律规及《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或“《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由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而来,本招募说明书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提供未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书做出任何解释者。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2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如含义:
1、基金或本:指、基金或本:指、基金或本:指融通慧混合型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融通国企改,本基金由融通国企改,本基金由融通国企改,本基金由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基金合同:指《基金合同:指《基金合同:指《融通慧混合型融通慧混合型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融通慧混合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融通慧混合型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8、《基金法》:《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1、《运作办法》:《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招募说明书
3
13、中国证监会
:指券督管理委员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或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在中国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在中国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在中国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境外机构者
19、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和合格境外以:指个人投资者、机构和合格境外以:指个人投资者、机构和合格境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资基金的其他人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办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办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办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销售机构: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服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及其变动情况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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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生效日指《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生效日指《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生效日期,《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日起失效期,《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日起失效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产清算完毕,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限
3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开放日
32、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3、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34、开放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段
35、《业务规则》:指《业务规则》:指《业务规则》:指《业务规则》: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由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由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行38、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管理人的其他基金份额行为
3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0、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购日、申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购日、申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购日、申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1、巨额赎回: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赎回申请份额总数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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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2、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费用,赎回根据持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费用,赎回根据持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费用,赎回根据持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费用,赎回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43、B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根据持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根据持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根据持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44、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类基金份额:指从本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类基金份额:指从本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类基金份额:指从本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类基金份额:指从本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类基金份额:指从本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类基金份额:指从本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类基金份额:指从本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类基金份额:指从本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类基金份额:指从本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的基金份额类别
45、元
:指人民币46、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
: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值和基金份额净的过程
51、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通机制:指上海证券所、深圳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通机制:指上海证券所、深圳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通机制:指上海证券所、深圳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立技术连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立技术连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的对方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场互联通机制包括沪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场互联通机制包括沪易互联通机制
和深港股票市场交52、沪港通:包括股和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沪港通:包括股和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沪港通:包括股和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沪港通:包括股和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由香联合交易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服务公司向港经纪商,由香联合交易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服务公司向港经纪商,由香联合交易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服务公司向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通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交易所股票。沪港通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交易所股票。沪港通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交易所股票。沪港通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合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
53、深港通:包括股和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深港通:包括股和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深港通:包括股和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深港通:包括股和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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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经纪商,由香联合交易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服务公司向港经纪商,由香联合交易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服务公司向港经纪商,由香联合交易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服务公司向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圳证券交上市股票。深港通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圳交易所股票。深港通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圳交易所股票。深港通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圳交易所股票。深港通下的,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圳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
54、港股通
:包括沪下的和深55、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及其他媒介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净、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净、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净、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者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者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影响,确保投资者合法权受损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影响,确保投资者合法权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不可抗力:指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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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3、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4、法定代表人:高峰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2001]8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电话:0755-26947517
11、联系人:赖亮
12、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13、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AssetManagement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通基管理有限公司。历大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通基管理有限公司。历大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通基管理有限公司。历大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通基管理有限公司。历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副总北京远略资咨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副总北京远略资咨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副总北京远略资咨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副总北京远略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民进会员注册计师现任吉林大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民进会员注册计师现任吉林大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民进会员注册计师现任吉林大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民进会员注册计师现任吉林大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民进会员注册计师现任吉林大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师、讲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师、讲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师、讲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师、讲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师、讲2011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发展研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发展研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发展研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发展研究院教授。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所博士后员、北京光华管理究院教授。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所博士后员、北京光华管理究院教授。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所博士后员、北京光华管理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2011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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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院教授、副长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院教授、副长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院教授、副长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院教授、副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会和保险副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会和保险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兼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兼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兼内核负责人、场外市部。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会计,上海远东内核负责人、场外市部。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会计,上海远东内核负责人、场外市部。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会计,上海远东内核负责人、场外市部。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会计,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兼稽核部,新时代股份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兼稽核部,新时代股份兼合规管理部、法律事务总经。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杨宗兵先生,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干部与业务董事杨宗兵先生,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干部与业务董事杨宗兵先生,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干部与业务管理中心副总裁。历任安徽省池州市第八学高语文教师,国图书进出口管理中心副总裁。历任安徽省池州市第八学高语文教师,国图书进出口管理中心副总裁。历任安徽省池州市第八学高语文教师,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党委组织部长,新兴际华集团有限群工作、书记总公司党委组织部长,新兴际华集团有限群工作、书记总公司党委组织部长,新兴际华集团有限群工作、书记董事、集团党委副书记机关(厅级)。董事、集团党委副书记机关(厅级)。董事、集团党委副书记机关(厅级)。董事、集团党委副书记机关(厅级)。董事、集团党委副书记机关(厅级)。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有限公司副总裁、全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有限公司副总裁、全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有限公司副总裁、全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官(国际),任球投资主管兼首席官(国际),任球投资主管兼首席官(国际),任球投资主管兼首席官(国际),任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ARKInvestmentManagementGPLLC董事会列席代表。历任事会列席代表。历任M&TBankM&TBankM&TBankM&TBankM&TBankM&TBank分析员,FGICFGICFGICFGIC(GECapitalGECapitalGECapitalGECapitalGECapitalGECapital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ReinsuranceGeneralReinsuranceGeneralReinsuranceGeneralReinsuranceGeneralReinsuranceGeneralReinsuranceGeneralReinsuranceGeneralReinsuranceGeneralReinsurance基金经理,基金经理,CGAInvestmentManagementCGAInvestmentManagementCGAInvestmentManagementCGAInvestmentManagementCGAInvestmentManagementCGAInvestmentManagementCGAInvestmentManagementCGAInvestmentManagementCGAInvestmentManagementCGAInvestmentManagement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StructuredCreditPartnersLLC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WachoviaWachoviaWachoviaWachoviaWachoviaCorporationCorporationCorporationCorporationCorporation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市场和投资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理(ManulifeAssetManagementManulifeAssetManagementManulifeAssetManagementManulifeAssetManagementManulifeAssetManagementManulifeAssetManagementManulifeAssetManagementManulifeAssetManagementManulifeAssetManagementManulifeAssetManagementManulifeAssetManagement)香港亚洲固定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理有限公司首席投官(国际),公司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官(国际)。公司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官(国际)。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YanAllenYanAllenYanAllen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有限公(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有限公司。历任富达投(美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有限公司。历任富达投(美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有限公司。历任富达投(美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日本东京日本东京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EMBA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经、助副职。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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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现任公司察稽核部总经理。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现任公司察稽核部总经理。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现任公司察稽核部总经理。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现任公司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员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简历同上。
总经理张帆先生,总经理张帆先生,总经理张帆先生,总经理张帆先生,总经理张帆先生,总经理张帆先生,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EMBA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经、助副职。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YanAllenYanAllenYanAllen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经理、日兴资产管有限公司部长。2011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制办公室财金司、中证监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制办公室财金司、中证监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制办公室财金司、中证监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制办公室财金司、中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工作,曾是中国证公职师。2011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拟任经理
余志勇先生余志勇先生,武汉大学金融硕士、工商管理,武汉大学金融硕士、工商管理,武汉大学金融硕士、工商管理,武汉大学金融硕士、工商管理,武汉大学金融硕士、工商管理,武汉大学金融硕士、工商管理,武汉大学金融硕士、工商管理,19年证券投资从业年证券投资从业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管理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湖北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管理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湖北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管理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湖北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管理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湖北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管理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湖北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管理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湖北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管理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湖北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管理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湖北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管理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湖北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管理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湖北省农业厅研究员、闽发证券公司招商股份有限展中心农业厅研究员、闽发证券公司招商股份有限展中心农业厅研究员、闽发证券公司招商股份有限展中心员。2007年4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行业员、组长,现任融通泰保本混合、鑫灵活配置新机遇长,现任融通泰保本混合、鑫灵活配置新机遇长,现任融通泰保本混合、鑫灵活配置新机遇长,现任融通泰保本混合、鑫灵活配置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彭炜先生,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硕士、工,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硕士、工,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硕士、工,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硕士、工,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硕士、工,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硕士、工,7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2年4月加入融通基金,历任建筑材、房地产钢铁煤炭行业研究员,周期组长。现任融通中国风煤炭行业研究员,周期组长。现任融通中国风煤炭行业研究员,周期组长。现任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融通国企号灵活配置混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融通区域经济基金的理。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公司权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权益总监、经理邹曦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权益总监、经理邹曦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权益总监、经理邹曦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张延闽先生,研究付伟琦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张延闽先生,研究付伟琦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张延闽先生,研究付伟琦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张延闽先生,研究付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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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余志勇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金份额的销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自、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自、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自、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自、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自、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份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份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和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告、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告、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告、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告、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告、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告、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需要而提供的情况除;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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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依据《基、依据《基金法》、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金法》、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金法》、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金法》、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金法》、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金法》、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金法》、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金法》、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金法》、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金法》、基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复印;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告中国证监会并产时,及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益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管理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管理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他、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他、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混同于基金从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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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牟取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暗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责;
(8)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家有关法律、规及行业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管;
(6)玩忽职守、滥用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基金投资内容、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其他股票;)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其他股票;)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其他股票;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组织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和仓等手段操纵市)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和仓等手段操纵市)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和仓等手段操纵市)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和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规禁止的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禁止从事下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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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基金投资内容、基金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度
1、内部控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以及操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以及操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以及操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管理建立了科学合、控制严密运行高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管理建立了科学合、控制严密运行高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管理建立了科学合、控制严密运行高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管理建立了科学合、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度。
内部控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管理内部控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度由大纲基本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度由大纲基本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度由大纲基本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度由大纲基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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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章程规定的原则细化和展开,各项基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章程规定的原则细化和展开,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大纲明确了目标、原则环境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大纲明确了目标、原则环境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大纲明确了目标、原则环境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大纲明确了目标、原则环境内控措施等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风险投资监察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风险投资监察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风险投资监察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风险投资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信息披露技术管理资料档案稽核制度、基金会计信息披露技术管理资料档案稽核制度、基金会计信息披露技术管理资料档案稽核制度、基金会计信息披露技术管理资料档案稽核制度、基金会计信息披露技术管理资料档案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和紧急应变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础上,对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础上,对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础上,对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序维护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序维护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序维护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序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基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基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基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基金资产、自有其他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衡,并通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衡,并通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衡,并通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级员工的作积极性,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级员工的作积极性,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级员工的作积极性,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级员工的作积极性,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级员工的作积极性,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级员工的作积极性,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级员工的作积极性,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级员工的作积极性,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级员工的作积极性,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级员工的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作成本,提高济效益以合理控制达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作成本,提高济效益以合理控制达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作成本,提高济效益以合理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制度证券投资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制度证券投资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制度证券投资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制度证券投资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制度证券投资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制度证券投资基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核算业务指引》、《企财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工作操流程和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工作操流程和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工作操流程和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度包括凭证、复核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内部会计控制度包括凭证、复核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内部会计控制度包括凭证、复核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内部会计控制度包括凭证、复核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成本控收支审批费用报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成本控收支审批费用报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成本控收支审批费用报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成本控收支审批费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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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和实物资盘点制度会计档案务交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和实物资盘点制度会计档案务交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和实物资盘点制度会计档案务交接等。
(2)风险管理控制度
风险控制度由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定,风险控制度由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定,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机构设置程序类型界定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机构设置程序类型界定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机构设置程序类型界定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机构设置程序类型界定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机构设置程序类型界定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具体度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具体度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具体度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度主要包括投资管理、交易财务风险控制的具体度主要包括投资管理、交易财务风险控制的具体度主要包括投资管理、交易财务风险控制度以及岗位分离、防火墙职责反馈保密风险控制度以及岗位分离、防火墙职责反馈保密风险控制度以及岗位分离、防火墙职责反馈保密风险控制度以及岗位分离、防火墙职责反馈保密风险控制度以及岗位分离、防火墙职责反馈保密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稽核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稽核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稽核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稽核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就内部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就内部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就内部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就内部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应对督察长的当定期和不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应对督察长的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工作。配备了充足合格的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工作。配备了充足合格的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工作。配备了充足合格的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部门及内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办法、工作准则等。通过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办法、工作准则等。通过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办法、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规章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规章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规章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控制度、项管理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控制度、项管理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控制度、项管理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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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零玖拾柒万肆捌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号:中国证监会字[1998]12[1998]12[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010)67595096(010)6759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际知名的大型股份月,是一家国内领先、际知名的大型股份月,是一家国内领先、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股票代码939)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市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市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市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市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市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市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市(股票代码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月末,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亿元,增幅3.08%。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盈利平稳增长润总额较。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盈利平稳增长润总额较。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盈利平稳增长润总额较。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盈利平稳增长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中国建设银行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年,中国建设银行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年,中国建设银行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年,中国建设银行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美国《环球金融》“美国《环球金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家》“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佳数字银行”、“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家》“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家》“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家》“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建设银行在英国《家》“建设银行在英国《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位;在美国《财富》“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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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总资产托管业务部,下综合与规理处、基金市场中国建设银行总资产托管业务部,下综合与规理处、基金市场中国建设银行总资产托管业务部,下综合与规理处、基金市场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QFII托管处、养老金清托管处、养老金清托管处、养老金清托管处、养老金清算处、核跨境托管运营监督稽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分共员工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分共员工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分共员工315余人。自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计师事务所对业进行内控制审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计师事务所对业进行内控制审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计师事务所对业进行内控制审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计师事务所对业进行内控制审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计师事务所对业进行内控制审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计师事务所对业进行内控制审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计师事务所对业进行内控制审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计师事务所对业进行内控制审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计师事务所对业进行内控制审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会计师事务所对业进行内控制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计划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计划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计划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投资托管授审批财务部、信贷经营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投资托管授审批财务部、信贷经营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投资托管授审批财务部、信贷经营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投资托管授审批财务部、信贷经营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投资托管授审批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具丰富的客户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具丰富的客户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具丰富的客户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具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并担任副长,期从事信贷务和集团客户等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并担任副长,期从事信贷务和集团客户等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并担任副长,期从事信贷务和集团客户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深经理(专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和行总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和行总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和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投、委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投、委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投、委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投、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长期从事服务信贷业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长期从事服务信贷业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长期从事服务信贷业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长期从事服务信贷业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长期从事服务信贷业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际业务部,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际业务部,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际业务部,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际业务部,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际业务部,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业务管理、境内汇国金融客户营销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业务管理、境内汇国金融客户营销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业务管理、境内汇国金融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银行,中建设一直秉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银行,中建设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合法权益为委托提供高质量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合法权益为委托提供高质量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合法权益为委托提供高质量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品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品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品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险本养老个人账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险本养老个人账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险本养老个人账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险本养老个人账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险本养老个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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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务体系,是目前国、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务体系,是目前国、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务体系,是目前国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水平,赢得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水平,赢得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银行”、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连续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连续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家“最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家“最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家“最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家有关业务的法律规、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家有关业务的法律规、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家有关业务的法律规、业监管规章和中国建设银行内有关理定,守法经业监管规章和中国建设银行内有关理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有关信息真实、准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有关信息真实、准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有关信息真实、准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有关信息真实、准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有关信息真实、准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有关信息真实、准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有关信息真实、准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有关信息真实、准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有关信息真实、准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证基金财产安全完整有关信息真实、准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部制工中国建设银行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部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进行检查指导。资产部配备了专职内合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进行检查指导。资产部配备了专职内合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进行检查指导。资产部配备了专职内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工作,具有独立行使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体,建立了理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体,建立了理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体,建立了理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体,建立了理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的规范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的规范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的规范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务管理严实行复核、审检查制度,授权工作集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务管理严实行复核、审检查制度,授权工作集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务管理严实行复核、审检查制度,授权工作集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务管理严实行复核、审检查制度,授权工作集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务管理严实行复核、审检查制度,授权工作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约机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约机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约机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约机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约机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约机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信息由职披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信息由职披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信息由职披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信息由职披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信息由职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和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投资运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和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投资运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和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投资运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和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法律法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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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基金合同规定,对管理人运作的投资比例、范围组等情及基金合同规定,对管理人运作的投资比例、范围组等情及基金合同规定,对管理人运作的投资比例、范围组等情及基金合同规定,对管理人运作的投资比例、范围组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清算和核服务环节中,对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清算和核服务环节中,对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清算和核服务环节中,对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对各费用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对各费用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比例控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向基金管理人风险提示与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向基金管理人风险提示与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向基金管理人风险提示与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向基金管理人风险提示与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书面要求管理通过技术或非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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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房间
邮编:100032
联系人:柴玏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10)66190982
传真:(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传真:(0755)2694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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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销售机构
(1)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详见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俞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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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监会《关于准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监会《关于准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2016]622号)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融通有限公司托号)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融通有限公司托号)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融通有限公司托号)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融通有限公司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9月14日进行公开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日进行公开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0日生效。
2019年5月15日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讯日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审通过了《关于融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审通过了《关于融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审通过了《关于融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并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范围、组合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并相基金投资范围、组合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并相基金投资范围、组合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并意将应修订基金合同,并意将“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慧“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慧“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慧“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慧证券投资基金”,上述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证券投资基金”,上述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2019年5月16日起,《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生效日起,《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生效日起,《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日起失效。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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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登记机构将进行更名以及必要信息的变。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并按照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有定时,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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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网点由管理人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网点由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告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告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告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告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告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告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告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告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告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进行相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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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请赎回份;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撤销;
4、赎回遵循赎回遵循“先进出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申购款项,申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换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换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换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流程,则赎回款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申购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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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购、赎回的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对于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购、赎回的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对于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购、赎回的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对于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购、赎回的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对于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施前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网上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机构和直销网上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机构和直销网上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机构和直销网上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机构和直销网上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机构和直销网上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机构和直销网上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购金额(含申费)为购金额(含申费)为购金额(含申费)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费)为10万元。
2、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如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额不足份(如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额不足1份时,则必须份时,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一次性赎回或转换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份额余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限制有其他规定,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限制有其他规定,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限制有其他规定,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限制有其他规定,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限制有其他规定,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限制有其他规定,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限制有其他规定,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限制有其他规定,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限制有其他规定,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限制有其他规定,需同时遵守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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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途
1、本基金分A类、B类和C类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码,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T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各类别各类别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分别计算。
3、申购费用
(1)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的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本基金对B类基金份额收取后端申购费用。后端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与依法成立的计划筹集资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以外其他。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多次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适用单笔金额所对应的率。
普通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招募说明书
28
M<100万
1.50%
100万≤M<200万
1.00%
2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每笔1,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不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但在前端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需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后端申购费适用单笔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所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后端申购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T)
后端申购费率
T<1年
1.80%
1年≤T<2年
1.35%
2年≤T<3年
0.90%
3年≤T<4年
0.45%
T≥4年
0
注:1年指365日
(2)本基金)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该类别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的市场推广、销售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的市场推广、销售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的市场推广、销售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管理人对部分份额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同等义务。
4、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申购采用额的方式。包括费和净基金申购采用额的方式。
包括费和净(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或:净申购金额
=-固定费申购费用=金额
-净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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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份额=金/T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1: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某投资者(普通客户)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且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其对应申购费率为1.50%,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0%)=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500=93,830.64份
即:投资者即:投资者1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且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可得到93,830.64份A类基金份额。
例2: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费用为100元,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且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0-100=99,900元
申购份额=99,900/1.0500=95,142.86份
即: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即: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前端申购费为100元,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且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可得到95,142.86份A类基金份额。
例3:某投资者100,000元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且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500=95,238.10份
即:投资者即:投资者100,000元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且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可得到95,238.10份B类基金份额。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金/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4:某投资者10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且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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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500=95,238.10份
即:投资者即:投资者10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且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可得到95,238.10份C类基金份额。
5、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相应类别的相应类别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1)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日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总额个月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总额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不少于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和其他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必要的手续费。注:就赎回费的计算而言,3个月指90日,6个月指180日,以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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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在登记机构日开始。
(2)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价格以采用“份额赎回”方式,价格以采用“份额赎回”方式,价格以采用“份额赎回”方式,价格以T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
1)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份×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总金额×率
净赎回金额=总-费用
例5:假定:假定T日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130元,投资者赎回元,投资者赎回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10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则其可得到的,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2130=121,300.00元
赎回费用=121,300.00×0.50%=606.50元
净赎回金额=121,300.00-606.50=120,693.5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00天,假天,假设赎回当日设赎回当日设赎回当日设赎回当日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基金份额净值是基金份额净值是基金份额净值是基金份额净值是基金份额净值是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20,693.50元。
例6:假定:假定T日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130元,投资者赎回元,投资者赎回100,000份C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10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则其可得到的赎回,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2130=121,300.00元
赎回费用=0元
净赎回金额=121,300.00-0=121,3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份C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00天,假天,假设赎回当日设赎回当日设赎回当日设赎回当日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类基金份额净值是类基金份额净值是类基金份额净值是类基金份额净值是类基金份额净值是类基金份额净值是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01.213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21,300.00元。
2)本基金对后端认购的B类基金份额(由原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原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取后端认购费用的份额结转而来)的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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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总金额=份×T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最小值(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最小值(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赎回日,赎回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
赎回费用=总金额×率
净赎回金额=总-后端认购费用
例7:假定:假定T日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130元,投资者赎回元,投资者赎回100,000份后端认购的B类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5年,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为1.20%,赎回费率为0,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2130=121,300.00元
后端认购费用=100,000×1.000×1.20%=1,200.00元
赎回费用=0元
净赎回金额=121,300-1,200-0=120,1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即:投资者赎回后端认购的本基金100,000份B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5年,假设赎回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20,100.00元。
3)本基金对后端申购的B类基金份额(含由原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含由原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取后端申购费用的份额结转而来)的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份×T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最小值(日基金净,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最小值(日基金净,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最小值(日基金净,B类基金份额净值)×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总金额×率
净赎回金额=总-后端申购费用
例8:某投资者选择:某投资者选择后端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经确认获得,经确认获得,经确认获得B类基金份额100,000份,申购请当日的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130元。1.5年后该投资人申请赎回100,000份,赎回当日(T日)的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4000元,该笔赎回扣除的费用、后端申购和获得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0×1.4000=140,000.0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0×1.2130×1.35%=1637.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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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0元
净赎回金额=140,000-1637.55-0=138,362.45元
即:投资者赎回即:投资者赎回后端申购的本基金100,000份B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5年,假设申购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0元,赎回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40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38,362.45元。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定。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在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在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没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进行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的申购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金销售系统、基登记或会计无法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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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变相规,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
8、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单一投资者日或笔额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单一投资者日或笔额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单一投资者日或笔额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单一投资者日或笔额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单一投资者日或笔额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单一投资者日或笔额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单一投资者日或笔额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单一投资者日或笔额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单一投资者日或笔额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单一投资者日或笔额上限、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基金总规模的。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50%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申购的措施。
10、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请被全部或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办。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50%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7、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第4项除外)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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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回申请量占赎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分回申请量占赎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分回申请量占赎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在开放日单个份持有人超过上一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在开放日单个份持有人超过上一基金总份额3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延期办。对于该份额持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延期办。对于该份额持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延期办。对于该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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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权根据前段“(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权根据前段“(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权根据前段“(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全额赎回”或“()全额赎回”或“()全额赎回”或“()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指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1个工作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合同的定决开办本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合同的定制并公告,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合同的定制并公告,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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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金,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期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
十六、基金份额的冻
结和解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
十七、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将提前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将提前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公告的业务规则办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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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以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合所上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合所上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合所上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合所上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合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债券包括国地方政府金融债、企业公司次级中小私募可转换券(含分离交易债、企业公司次级中小私募可转换券(含分离交易债、企业公司次级中小私募可转换券(含分离交易债、企业公司次级中小私募可转换券(含分离交易债、企业公司次级中小私募可转换券(含分离交易债、企业公司次级中小私募可转换券(含分离交易债、企业公司次级中小私募可转换券(含分离交易债、企业公司次级中小私募可转换券(含分离交易债、企业公司次级中小私募可转换券(含分离交易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债)、可交换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超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产持机构债、政府支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产持机构债、政府支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产持机构债、政府支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产持机构债、政府支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产持机构债、政府支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产持机构债、政府支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产持机构债、政府支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产持机构债、政府支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产持机构债、政府支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及其他银行)同业单议存款、定期及其他银行)同业单议存款、定期及其他银行)同业单议存款、定期及其他银行)同业单议存款、定期及其他银行)同业单议存款、定期及其他银行)同业单议存款、定期及其他银行)同业单议存款、定期及其他银行)同业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权证以及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权证以及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权证以及法律规或中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确认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0%-50%5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产比例为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产比例为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产比例为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产比例为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产比例为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产比例为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产比例为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产比例为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产比例为0%-50%50%,投资于港股通,投资于港股通,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资产比例为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易保证金后,持有现(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易保证金后,持有现(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易保证金后,持有现(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易保证金后,持有现(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
三、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研究,于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研究,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组中股票、债券货币工具其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组中股票、债券货币工具其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组中股票、债券货币工具其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组中股票、债券货币工具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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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规避系统性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PMI水平、GDP增长率、M2增长率及趋势、增长率及趋势、增长率及趋势、PPI、CPI、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方向。在各阶段,综合对所跟踪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方向。在各阶段,综合对所跟踪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方向。在各阶段,综合对所跟踪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分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策略为:在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分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策略为:在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分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策略为:在济的复苏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经衰退政策刺激阶段,债券济的复苏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经衰退政策刺激阶段,债券济的复苏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经衰退政策刺激阶段,债券力争通过资产配置获得部分超额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结合定量和性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面状况财务本基金结合定量和性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面状况财务本基金结合定量和性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面状况财务股票估值分析的三层来逐级优选,在确定质备行业基础上发掘股票估值分析的三层来逐级优选,在确定质备行业基础上发掘股票估值分析的三层来逐级优选,在确定质备行业基础上发掘技术领先、竞争壁垒明显具有长技术领先、竞争壁垒明显具有长技术领先、竞争壁垒明显具有长期可持续增长模式并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组合式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金将积极参与新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金将积极参与新股申购,以增厚投资组合收益。本基金将从行业面、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股票申购,以增厚投资组合收益。本基金将从行业面、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股票申购,以增厚投资组合收益。本基金将从行业面、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股票申购,以增厚投资组合收益。本基金将从行业面、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股票申购,以增厚投资组合收益。本基金将从行业面、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股票估值等方面对备选投资标的进行分析,并将股票流动性作为组合构建重要估值等方面对备选投资标的进行分析,并将股票流动性作为组合构建重要考虑因素:
(1)上市公司基本面状况分析
具体分析而言,行业地位方面选择在产链上有稳固壁垒高的具体分析而言,行业地位方面选择在产链上有稳固壁垒高的具体分析而言,行业地位方面选择在产链上有稳固壁垒高的具体分析而言,行业地位方面选择在产链上有稳固壁垒高的上市公司;技术研发方面,通过对产品和团队的判断选择有竞争优势上市公司;技术研发方面,通过对产品和团队的判断选择有竞争优势上市公司;技术研发方面,通过对产品和团队的判断选择有竞争优势上市公司;技术研发方面,通过对产品和团队的判断选择有竞争优势符合具备创新技术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选择管层优秀符合具备创新技术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选择管层优秀符合具备创新技术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选择管层优秀符合具备创新技术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选择管层优秀规范,有清晰的竞争战略人员激励到位公司。
(2)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本基金的财务分析偏重于公司成长性。通过对报告提供本基金的财务分析偏重于公司成长性。通过对报告提供信息,系统性的分析企业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效率信息,系统性的分析企业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效率信息,系统性的分析企业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效率信息,系统性的分析企业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效率业务成长能力、持续经营资金杠杆水平以及现流管理,对公司做出业务成长能力、持续经营资金杠杆水平以及现流管理,对公司做出业务成长能力、持续经营资金杠杆水平以及现流管理,对公司做出业务成长能力、持续经营资金杠杆水平以及现流管理,对公司做出综合分析和评价,预测公综合分析和评价,预测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挑选出有优良财务状况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挑选出有优良财务状况上市公股票。
(3)上市公司股票估值分析
本基金将采用多种指标对股票进行估值分析。包括盈利性(市率、本基金将采用多种指标对股票进行估值分析。包括盈利性(市率、本基金将采用多种指标对股票进行估值分析。包括盈利性(市率、本基金将采用多种指标对股票进行估值分析。包括盈利性(市率、销率等)、增长性指标(售收入,净利润以及其他对公销率等)、增长性指标(售收入,净利润以及其他对公销率等)、增长性指标(售收入,净利润以及其他对公销率等)、增长性指标(售收入,净利润以及其他对公销率等)、增长性指标(售收入,净利润以及其他对公销率等)、增长性指标(售收入,净利润以及其他对公销率等)、增长性指标(售收入,净利润以及其他对公销率等)、增长性指标(售收入,净利润以及其他对公销率等)、增长性指标(售收入,净利润以及其他对公销率等)、增长性指标(售收入,净利润以及其他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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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进行多方面的评估。本基金同时将公市值与业竞争对手,未来场成司股票进行多方面的评估。本基金同时将公市值与业竞争对手,未来场成司股票进行多方面的评估。本基金同时将公市值与业竞争对手,未来场成长空间进行多维度对比。基于以上的综合评估,确定本金重点备选投资象长空间进行多维度对比。基于以上的综合评估,确定本金重点备选投资象长空间进行多维度对比。基于以上的综合评估,确定本金重点备选投资象从中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贯彻“自而下”的策略采用三级产配置流程。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贯彻“自而下”的策略采用三级产配置流程。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贯彻“自而下”的策略采用三级产配置流程。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贯彻“自而下”的策略采用三级产配置流程。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贯彻“自而下”的策略采用三级产配置流程。
(1)久期管理
根据对利率趋势的判断以及收益曲线变动确定各类债券组合合久期策略。
(2)类属配置与组合优化
根据品种特点及市场征,将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金融根据品种特点及市场征,将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金融根据品种特点及市场征,将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金融根据品种特点及市场征,将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金融债、可转换券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六个子市场。在几之间的相对风债、可转换券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六个子市场。在几之间的相对风债、可转换券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六个子市场。在几之间的相对风债、可转换券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六个子市场。在几之间的相对风债、可转换券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六个子市场。在几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具体而险、收益(等价税后)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具体而险、收益(等价税后)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具体而险、收益(等价税后)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具体而险、收益(等价税后)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信用状况各风险收益水平税选言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信用状况各风险收益水平税选言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信用状况各风险收益水平税选言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信用状况各风险收益水平税选择等因素。
(3)通过因素分析决定个券选择
从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价值分析信用公司研究等角精从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价值分析信用公司研究等角精从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价值分析信用公司研究等角精从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价值分析信用公司研究等角精选有投资价值的品种。本基金财产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定价模型市场上所。本基金财产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定价模型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暂时被市场低或合理的。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暂时被市场低或合理的。
本基金重点关注:期限相同或近品种中,对收益率水平较高的券;到本基金重点关注:期限相同或近品种中,对收益率水平较高的券;到本基金重点关注:期限相同或近品种中,对收益率水平较高的券;到本基金重点关注:期限相同或近品种中,对收益率水平较高的券;到期限、收益率水平相近的品种中,具有良好流动性券;同等到和期限、收益率水平相近的品种中,具有良好流动性券;同等到和期限、收益率水平相近的品种中,具有良好流动性券;同等到和期限、收益率水平相近的品种中,具有良好流动性券;同等到和益率水平的品种,优先选择高票息券;预期流动性将得到较大改善公益率水平的品种,优先选择高票息券;预期流动性将得到较大改善公益率水平的品种,优先选择高票息券;预期流动性将得到较大改善公益率水平的品种,优先选择高票息券;预期流动性将得到较大改善公司成长性良好的可转债品种;条款优厚、防守能较。
4、资产支持证券投策略
基金管理人本着风险可控和优化组合收益的原则,投资于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风险可控和优化组合收益的原则,投资于产支持证券以期获得稳定的收益。坚以期获得稳定的收益。坚以期获得稳定的收益。坚以期获得稳定的收益。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持价值投资理念,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持价值投资理念,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持价值投资理念,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持价值投资理念,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持价值投资理念,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持价值投资理念,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分散化投资、行业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产支持证券计划。根据信用风分散化投资、行业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产支持证券计划。根据信用风分散化投资、行业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产支持证券计划。根据信用风分散化投资、行业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产支持证券计划。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和流动性变化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积极调整投资策略。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一期限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一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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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普遍具有较高收益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普遍具有较高收益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普遍具有较高收益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普遍具有较高收益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规格地进中小企业私募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规格地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过程中密切监控信用等级或发行人变化情债券投资。本基金在过程中密切监控信用等级或发行人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原则为优化产的风险收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原则为优化产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础上,综合考虑标券益特征。本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础上,综合考虑标券益特征。本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础上,综合考虑标券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进行合理定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进行合理定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进行合理定价。
本基金权证主要投资策略为低成避险和合理杠杆操作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等相关融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等相关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好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好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好、交易活跃、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操作。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比例为0%-5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票占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
(2)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A+H股合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股合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超过该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的,A+HA+H股合计算)的10%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3%;
(6)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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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BBBBBBBBB以上(含BBB)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次总;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140%;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持有的股票总市值2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到,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到,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到,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到,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到,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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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约定;
(17)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10%;
(1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人应根据中国监会相关规定进)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人应根据中国监会相关规定进)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人应根据中国监会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度,防范动性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度,防范动性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度,防范动性险、法律风和操作等各种;
(19)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的定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期的定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期的定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可流通股票的15%;
(20)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的30%;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保持一致;
(23)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除上述第(2)、()、()、(12)、()、()、(21)、()、()、(22)项外,因证券)项外,因证券)项外,因证券)项外,因证券)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规另有定,从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生效之日起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在用于本基金,管理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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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的规定执。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额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额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管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管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按照取消或调整的规定执。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2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
1、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有限公司系列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有限公司系列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有限公司系列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有限公司系列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有限公司系列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有限公司系列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有限公司系列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有限公司系列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有限公司系列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有限公司系列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在中证列指,沪深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在中证列指,沪深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在中证列指,沪深300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准。
2、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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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上述更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上述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准时,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准时,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会备案变更业绩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会备案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和货币市本基金为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本如果投资港通标的可能会面临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本如果投资港通标的可能会面临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本如果投资港通标的可能会面临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本如果投资港通标的可能会面临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风险。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风险。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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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户、证券、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管理人、托。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管理人、托。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管理人、托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立。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本基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
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运作同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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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共同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二、估值对象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本息、权证、股指期货合约、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三、估值原则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定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四、估值方法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2)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3)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照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4)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小企业私募证券,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时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成本能够近似体现公允价值,应持续评估上述做法的适当性,并在情况发生改变时做出适当调整。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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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3)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4)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4、存款的估值方法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息收入。5、同业存单的估值方法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6、投资证券衍生品的估值方法(1)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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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或者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2)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估值。(4)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7、同一股票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股票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8、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币汇率的,以基金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9、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10、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按照上述公允价值确定原则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1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12、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1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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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该资产除以当、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该资产除以当、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该资产除以当、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该资产除以当、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该资产除以当、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该资产除以当、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该资产除以当、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该资产除以当、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该资产除以当、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该资产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资产净及各类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资产净及各类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资产净及各类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资产净及各类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资产净及各类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资产净及各类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资产净及各类份额的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估值日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经复核无误后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经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当的准确性、及时。当的准确性、及时。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方”)直接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据传输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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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不间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受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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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如果行业另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利益的原则进业另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利益的原则进协商。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托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进行复核。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进行复核。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进行复核。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并发送给托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并发送给托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并发送给托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并发送给托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基金托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理,由管人。基金托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理,由管人。基金托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理,由对基金净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托按估值方法的第、基金管理人或托按估值方法的第11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遗漏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由此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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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
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影响的前提下,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对基金收对基金收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即可供利润计算截止)的时间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即可供利润计算截止)的时间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即可供利润计算截止)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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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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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费;
2、基金托管人的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开及维护费用;
10、因投资相关规定范围内的港股通标票而产生各项合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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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人根据与理核对一致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人根据与理核对一致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人根据与理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或不可抗力等,支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率为0.3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算,销售服务费计提的算公式如下:
H=E×0.30%÷当年天数÷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理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若遇法节假日、公收,登记机构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若遇法节假日、公收,登记机构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若遇法节假日、公收,登记机构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若遇法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从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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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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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的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元单;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
5、本基金独立建账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对本基金的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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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织。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并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人能够按照)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人能够按照)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人能够按照)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或者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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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资者重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资者重利益的事项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合同生效后,管理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合同生效后,管理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合同生效后,管理人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内容提供面。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件。
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资产净值
、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至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至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每个放日的次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每个放日的次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累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基金份额净值。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额申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销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和季)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和季)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和季)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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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报告或者年度。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告方式。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总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总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总20%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年度报告等定期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年度报告等定期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本基金特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本基金特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本基金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地予以公告,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托;
5、基金管理人托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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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金经理和基托金经理和基托金经理和基托管人基金托部门负责发生变动;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9、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0、涉及基金管理业务财产托的诉讼或仲裁;
11、基金管理人托受到监部门的调查;
1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部门负责受到严重;
1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理费托、管理费托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方式和费率发生变计提标准、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错误达百分之零点五;
17、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8、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19、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0、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1、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方式发生变更;
22、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3、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请后重新;
25、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时;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时;
26、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基金估值时;
27、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息可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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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备案,并予以公告。
(八)股指期货的投资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情况、损益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情况、损益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情况、损益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目标等。
(九)资产支持证券的投情况
本基金投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有本基金投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市值占基金净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市值占基金净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有的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情况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管理人应在国证监会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管理人应在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文件中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文件中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文件中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文件中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一)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在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后2个交易日内,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流通受限券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流通受限券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流通受限券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流通受限券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占基金资产净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十二)港股通标的票投资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的相关情况。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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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一信息的内容应当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不可抗力;
2、发生暂停估值的情形;
3、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定或《基金合同》约的其他情形。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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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和货币市本基金为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本如果投资港通标的可能会面临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本如果投资港通标的可能会面临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本如果投资港通标的可能会面临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本如果投资港通标的可能会面临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风险。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风险。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特有风险。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如货币财行业地区、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如货币财行业地区、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如货币财行业地区、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如货币财行业地区、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如货币财行业地区、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如货币财行业地区、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如货币财行业地区、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如货币财行业地区、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如货币财行业地区、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如货币财行业地区发展政策等)生变化,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运行的性变化,证券市场、经济周期风险。随运行的性变化,证券市场、经济周期风险。随运行的性变化,证券市场、经济周期风险。随运行的性变化,证券市场、经济周期风险。随运行的性变化,证券市场、经济周期风险。随运行的性变化,证券市场、经济周期风险。随运行的性变化,证券市场、经济周期风险。随运行的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的收益水平也呈周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从而产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从而产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从而产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波动会导致证券价格和收益变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企业融资成本润。基金投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企业融资成本润。基金投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企业融资成本润。基金投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的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的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的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的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的盈利发生变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的盈利发生变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的盈利发生变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的盈利发生变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够用于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够用于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够用于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多样化来分散这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使基金实际收益。
二、管理风险
基金管理风险指人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包括基金管理风险指人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包括理风险、交易流动性运营及道德。
(1)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主观因素的限制而影响其对信息占有以及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等主观因素的限制而影响其对信息占有以及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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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由于基金数量模型设或者由于基金数量模型设计不当或实施差错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偏离业绩准从计不当或实施差错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偏离业绩准从计不当或实施差错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偏离业绩准从计不当或实施差错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偏离业绩准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对主要业务人员如经理的依赖也可能产生管风险(2)交易风险
由于交易权限或业务流程设置不当导致执行畅通,指令的由于交易权限或业务流程设置不当导致执行畅通,指令的行产生偏差或错误,者由于故意重大过失未能及时准确执交易指令事后行产生偏差或错误,者由于故意重大过失未能及时准确执交易指令事后行产生偏差或错误,者由于故意重大过失未能及时准确执交易指令事后也未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或部门,导致基金利益的直接损失。
(3)运营风险
由于运营系统、网络计算机或交易软件等发生技术故障瘫痪情况由于运营系统、网络计算机或交易软件等发生技术故障瘫痪情况由于运营系统、网络计算机或交易软件等发生技术故障瘫痪情况而无法正常完成基金的申购、赎回注册登记清算交收等指令产生操作风而无法正常完成基金的申购、赎回注册登记清算交收等指令产生操作风而无法正常完成基金的申购、赎回注册登记清算交收等指令产生操作风而无法正常完成基金的申购、赎回注册登记清算交收等指令产生操作风险,或者由于操作过程效率低下人为疏忽和错误而产生的操作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流动性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缺乏足够应付的风险。流动性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缺乏足够应付的风险。流动性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缺乏足够应付回款支付所引致的风险。为了控制流动性,本基金将在坚持分散化投资和精回款支付所引致的风险。为了控制流动性,本基金将在坚持分散化投资和精回款支付所引致的风险。为了控制流动性,本基金将在坚持分散化投资和精选个券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流动性防范、跟踪和选个券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流动性防范、跟踪和选个券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流动性防范、跟踪和制,但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能够完全避免此类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为普通开放式,投资人可在的日办理份额申购本基金为普通开放式,投资人可在的日办理份额申购和赎回业务。为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和赎回业务。为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和赎回业务。为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利益优先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合控制份额持有集中度审慎确认申利益优先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合控制份额持有集中度审慎确认申利益优先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合控制份额持有集中度审慎确认申购、赎回业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1)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申购的措施。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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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其他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本基金的其他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本基金的其他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本基金的其他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本基金的其他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本基金的其他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本基金的其他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本基金的其他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的申安排和相应流动性风险合购与赎回”章节,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的申安排和相应流动性风险合购与赎回”章节,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的申安排和相应流动性风险合购与赎回”章节,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的申安排和相应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等流动性较好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等流动性较好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行上市的股票、港通标债券和货币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选择方面坚持分化,未有高集中度特征;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选择方面坚持分化,未有高集中度特征;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备选标的流动性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不以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备选标的流动性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不以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备选标的流动性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不以受限证券为主要投资方向,明确规定动于流性产的市值合计不超受限证券为主要投资方向,明确规定动于流性产的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可满足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的要求。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在开放日单个份持有人超过上一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在开放日单个份持有人超过上一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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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总份额3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延期办。对于该份额持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延期办。对于该份额持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延期办。对于该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权根据前段“(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权根据前段“(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权根据前段“(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全额赎回”或“()全额赎回”或“()全额赎回”或“()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在市场大幅波动、流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律规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律规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律规及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拒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费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费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费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人将依照严格审批、慎决策原则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人将依照严格审批、慎决策原则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人将依照严格审批、慎决策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各种工具实施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潜各种工具实施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潜在影响如下:
(1)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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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7)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第4)项除外)且基金管理人决定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申请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申请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申请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申请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人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人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2)收取短期赎回费
对持续有期限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将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敬请投资者留意因份额持有期限较短而在基金赎回时被收取高费的风险。(3)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或外汇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发生暂停估值情形时无法正常进行申购和赎回的风险。四、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存在大类产风险有可、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存在大类产风险有可、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存在大类产风险有可、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存在大类产风险有可、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存在大类产风险有可、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存在大类产风险有可、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存在大类产风险有可、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存在大类产风险有可、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存在大类产风险有可、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存在大类产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力等素的影响,导致基金大类资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力等素的影响,导致基金大类资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力等素的影响,导致基金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
2、港股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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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港股通标的票,除与,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共同风险外,本还港通机制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共同风险外,本还港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者结构标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下因投资环境、者结构标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下因投资环境、者结构标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下因投资环境、者结构标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联动的风险。
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港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的股市场相比,港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的股市场相比,港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的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风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风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风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风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风险相对更大。
2)股价波动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收前可以于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收前可以于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收前可以于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种类相,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种类相,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种类相,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种类相,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种类相,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种类相,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种类相,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种类相,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种类相,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持仓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3)汇率风险
在现行港股通机制下,的买卖是以币报价人民进支付并且在现行港股通机制下,的买卖是以币报价人民进支付并且在现行港股通机制下,的买卖是以币报价人民进支付并且在现行港股通机制下,的买卖是以币报价人民进支付并且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资金不留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余额头寸以换汇方式兑为人民币),故本基金每日的港股买卖结算将进行相应币兑人民换汇操作,承故本基金每日的港股买卖结算将进行相应币兑人民换汇操作,承担港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以及因大幅引起账户透支。
另外本基金对港股买卖每日结算中所采用的报价汇率可能存在差异,另外本基金对港股买卖每日结算中所采用的报价汇率可能存在差异,基金可能需额外承担买卖结算汇率报价点差所带来的损失;同时根据港股通规基金可能需额外承担买卖结算汇率报价点差所带来的损失;同时根据港股通规则设定,本基金在每日买卖港股申请时将参考汇率入则设定,本基金在每日买卖港股申请时将参考汇率入/卖出价冻结相应的资金,该参考汇率买入价和卖出设定上存在比例差异,以抵御日波动而带来的该参考汇率买入价和卖出设定上存在比例差异,以抵御日波动而带来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被额外占用进降低投效率的。
4)港股通额度限制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设有每日额度上限制;本基金可能因为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设有每日额度上限制;本基金可能因为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设有每日额度上限制;本基金可能因为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错失机会风险。
5)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下可投资范围进了限制并定期或不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下可投资范围进了限制并定期或不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下可投资范围进了限制并定期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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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根据范围限制规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进行调整,于出在港定期根据范围限制规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进行调整,于出在港股,只能卖出不买入;本基金可因为港通投资标的范围调整而及股,只能卖出不买入;本基金可因为港通投资标的范围调整而及股,只能卖出不买入;本基金可因为港通投资标的范围调整而及时买入看好的投资标,而错失机会风险。
6)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存在不连贯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存在不连贯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存在不连贯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场照常交易但股通不能如进行),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场照常交易但股通不能如进行),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场照常交易但股通不能如进行),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场照常交易但股通不能如进行),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场照常交易但股通不能如进行),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场照常交易但股通不能如进行),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场照常交易但股通不能如进行),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场照常交易但股通不能如进行),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场照常交易但股通不能如进行),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场照常交易但股通不能如进行),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通交易日开市中集体现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通交易日开市中集体现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通交易日开市中集体现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通交易日开市中集体现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通交易日开市中集体现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的风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的风险。
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由于香港市场实行T+2日(T日买卖股票,资金和在日买卖股票,资金和在T+2日才进行交收)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T日(港股通交易)卖出票,日(港股通交易)卖出票,日(港股通交易)卖出票,T+2日(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交易,即为卖出当日之后第二个港股通交易)才能在香市场完成清算收,的即为卖出当日之后第二个港股通交易)才能在香市场完成清算收,的即为卖出当日之后第二个港股通交易)才能在香市场完成清算收,的资金在T+3日才能回到人民币资金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易日才能回到人民币资金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易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给投资者带来流动性风险。
8)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况,所取得的港股通票以外香联交上市证券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况,所取得的港股通票以外香联交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卖出,但不得买入;因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只能通过港股卖出,但不得买入;因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只能通过港股卖出,但不得买入;因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认购权利在,可以通过卖出但不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认购权利在,可以通过卖出但不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认购权利在,可以通过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票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的非联交得行权;因港股通票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的非联交得行权;因港股通票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的非联交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买入或卖出。
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香港联交所规定,在易认为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时香港联交所规定,在易认为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时香港联交所规定,在易认为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时香港联交所规定,在易认为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时香港联交所规定,在易认为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时香港联交所规定,在易认为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时香港联交所规定,在易认为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时香港联交所规定,在易认为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时,上市公司方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施。此外,不同于内地可采取停牌措施。此外,不同于内地可采取停牌措施。此外,不同于内地A股市场的停牌制度,联交所对具体股市场的停牌制度,联交所对具体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只是确了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只是确了“尽量缩短停牌时间”的原则;同时与的原则;同时与A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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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例如,例如,ST及*ST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联交所市场没有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联交所市场没有示板,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公司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主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公司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主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公司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主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公司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主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公司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主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公司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主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公司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主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公司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主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公司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主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公司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主导权,使得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退情形较A股市场相对复杂。
因该等制度性差异,本基金可能存在因该等制度性差异,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机制和规则下参与香联交所证券的投资,受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机制和规则下参与香联交所证券的投资,受的限制和影响;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规则变动而带来投资受阻或所持产组的限制和影响;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规则变动而带来投资受阻或所持产组合价值发生波动的风险。
11)其他可能的风险
除上述显著风险外,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还可能面临的其他包括除上述显著风险外,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还可能面临的其他包括除上述显著风险外,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还可能面临的其他包括除上述显著风险外,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还可能面临的其他包括但不限于:
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征费系统印花税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征费系统印花税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征费系统印花税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征费系统印花税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征费系统印花税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征费系统印花税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征费系统印花税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征费系统印花税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征费系统印花税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征费系统印花税过户费等税外,在不进行交易时也可能要继续缴纳证券组合项用本基过户费等税外,在不进行交易时也可能要继续缴纳证券组合项用本基过户费等税外,在不进行交易时也可能要继续缴纳证券组合项用本基金存在因费用估算不准而导致账户透支的风险;
②在香港市场,部分中小值股成交量相对较少流动为缺乏本基金②在香港市场,部分中小值股成交量相对较少流动为缺乏本基金②在香港市场,部分中小值股成交量相对较少流动为缺乏本基金②在香港市场,部分中小值股成交量相对较少流动为缺乏本基金投资此类股票可能因缺乏交易对手而面临个流动性风险;
③在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中若香联所内地的证券服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险;
④存在港股通香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风险;④存在港股通香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风险;④存在港股通香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风险;④存在港股通香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风险;④存在港股通香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风险;④存在港股通香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风险;④存在港股通香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风险;④存在港股通香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风险;④存在港股通香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风险;④存在港股通香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风险;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算参与人未完成中国结的集交收,导致本基金应资或证券被暂不付算参与人未完成中国结的集交收,导致本基金应资或证券被暂不付或处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未能取得应证券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未能取得应证券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未能取得应证券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未能取得应证券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未能取得应证券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未能取得应证券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未能取得应证券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未能取得应证券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未能取得应证券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未能取得应证券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发送的有关本基证券划付指令误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发送的有关本基证券划付指令误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发送的有关本基证券划付指令误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发送的有关本基证券划付指令误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发送的有关本基证券划付指令误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发送的有关本基证券划付指令误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发送的有关本基证券划付指令误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发送的有关本基证券划付指令误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发送的有关本基证券划付指令误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发送的有关本基证券划付指令误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首、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首、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首、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首、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首、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首、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首、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首、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首、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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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经营历史短绩不稳定内部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经营历史短绩不稳定内部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经营历史短绩不稳定内部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经营历史短绩不稳定内部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经营历史短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能履行还本付的责任而使预期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能履行还本付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下降。通过多样收益与实际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下降。通过多样收益与实际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下降。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发行人信用。其次中小企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发行人信用。其次中小企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发行人信用。其次中小企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发行人信用。其次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适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从而导致流动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股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股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
(3)基差风险:是指股期货合约价格和数之间的波动所基差风险:是指股期货合约价格和数之间的波动所基差风险:是指股期货合约价格和数之间的波动所基差风险:是指股期货合约价格和数之间的波动所基差风险:是指股期货合约价格和数之间的波动所基差风险:是指股期货合约价格和数之间的波动所基差风险:是指股期货合约价格和数之间的波动所基差风险:是指股期货合约价格和数之间的波动所基差风险:是指股期货合约价格和数之间的波动所基差风险:是指股期货合约价格和数之间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期货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期货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期货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期货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期货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期货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期货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期货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期货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
(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5、本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现金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现金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现金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现金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现金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现金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现金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现金流预测风险。利率是指市场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流预测风险。利率是指市场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流预测风险。利率是指市场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交易对手有限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交易对手有限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交易对手有限的情况下,支持证券有人将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支持证券有人将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支持证券有人将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还款来源为基础未现金流,预测受损失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还款来源为基础未现金流,预测受损失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还款来源为基础未现金流,预测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发生偏差导致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发生偏差导致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发生偏差导致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发生偏差导致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发生偏差导致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期或足额偿还的风险。
6、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由于具有锁定期,存在潜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具有锁定期,存在潜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具有锁定期,存在潜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具有锁定期,存在潜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动性的限制,本基金,本基金短期内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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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后2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流通受限券的名称、数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流通受限券的名称、数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流通受限券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和占基金资产净的比例锁定期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和占基金资产净的比例锁定期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和占基金资产净的比例锁定期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和占基金资产净的比例锁定期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和占基金资产净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相风险。
五、其他风险
1、因技术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
2、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立等不完善产、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立等不完善产、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立等不完善产、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立等不完善产、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立等不完善产、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立等不完善产、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立等不完善产、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立等不完善产、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立等不完善产、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立等不完善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等;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不可抗力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不可抗力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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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变更基金合同、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自生效后方可执行,方可执行,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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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基金管理人应在6个月内办理基金财产的清算事宜,小组可根个月内办理基金财产的清算事宜,小组可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在特殊下,若截至届满日本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在特殊下,若截至届满日本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在特殊下,若截至届满日本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在特殊下,若截至届满日本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的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财产完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的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财产完毕之日。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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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托和份额持有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请;
(12)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
(13)在法律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利益依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期货机构)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期货机构)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期货机构)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期货机构)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期货机构)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期货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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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申购赎回)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申购赎回)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申购赎回)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申购赎回)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申购赎回)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申购赎回)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申购赎回)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申购赎回)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申购赎回)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金份额的销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合基金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合基金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和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严格按照)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需要而提供的情况除;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配基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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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合同)依据《基金法》、合同)依据《基金法》、合同)依据《基金法》、合同)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复印;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益)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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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清算;
(5)提议召开或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划拨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照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需要而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复核、审查基金管)复核、审查基金管)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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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管是否采取了适措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管是否采取了适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大会;
(16)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金投资者自依据基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的金投资者自依据基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作为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作为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作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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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集;)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集;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行承担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义务;
(4)交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费用;
(5)在其)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获得的不当利;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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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基金份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表有权代基金份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暂未设日常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基金,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基金同的约定前提下,履行相应程序后可增设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托要求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项;
(13)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规法律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2)法律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收取;
(3)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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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费率或变更收方式、调整本基金的份额类别设置;
(4)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时,由托。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管理提出书面议。自收到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管理提出书面议。自收到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管理提出书面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自行集并出具书面决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自行集并出具书面决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自行集并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大会,应当向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大会,应当向管理人提出书面议。基金管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托管。理决定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托管。理决定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议。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理;托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理;托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理;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管理托或者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管理托或者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管理托或者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管理托或者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管理托或者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管理托或者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管理托或者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管理托或者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管理托或者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管理托或者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必要召开大会,应当向该日常机构提出书面议。自收到之起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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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托和提出议的份额持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托和提出议的份额持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托和提出议的份额持有人代表。该日常机构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起60日内召开;该日常机构决定不召集,基金管理人、托或者代表份额该日常机构决定不召集,基金管理人、托或者代表份额该日常机构决定不召集,基金管理人、托或者代表份额该日常机构决定不召集,基金管理人、托或者代表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按照未设立日常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6、代表基金份额、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如设)(如设)、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大会的,管理、托应当配合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大会的,管理、托应当配合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大会的,管理、托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7、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和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收取。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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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基金管理人、托须为基金管理人、托须为基金管理人、托须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会议的召开方式由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同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通讯开会。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形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形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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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的应当代表三分之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的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一(含三分之)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一(含三分之)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一(含三分之)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上述第()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机构录相符。
3、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或其他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电话或其他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电话或其他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进行表决,亦可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具体由议召集确定并在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具体由议召集确定并在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和通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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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的代表,在未能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的代表,在未能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的代表,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议代表;如果理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议代表;如果理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议代表;如果理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人和代理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人和代理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作出的决议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册。载明参加姓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册。载明参加姓(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每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均一般方式。
2、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规、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约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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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反证据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决意见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决意见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决意见视为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有的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人;如大会由基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理托,但是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理托,但是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人。
基金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票效力(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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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对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不影响和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人、基金托管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事程序表、议事程序表、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可不经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可不经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可不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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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基金管理人应在6个月内办理基金财产的清算事宜,小组可根个月内办理基金财产的清算事宜,小组可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在特殊下,若截至届满日本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在特殊下,若截至届满日本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在特殊下,若截至届满日本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在特殊下,若截至届满日本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于未到期回购等),基管理人可在该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的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财产完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的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财产完毕之日。
(四)清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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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剩余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除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除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时有效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时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仲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在北京市,仲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的有关规定)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的办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的办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的办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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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法定代表人:高峰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基字[2001]8[2001]8[2001]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经营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管理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字[1998]12[1998]12[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零玖拾柒万肆捌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贷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付销政府买卖政府债券、金融;从事同业拆借买代理外汇银行卡务卖政府债券、金融;从事同业拆借买代理外汇银行卡务卖政府债券、金融;从事同业拆借买代理外汇银行卡务卖政府债券、金融;从事同业拆借买代理外汇银行卡务卖政府债券、金融;从事同业拆借买代理外汇银行卡务卖政府债券、金融;从事同业拆借买代理外汇银行卡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业管箱经中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业管箱经中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业管箱经中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业管箱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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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批准的其他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确认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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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比例为0%-5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票占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票占本基金票资产的比例为0%-50%50%);
2、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的,A+HA+H股合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股合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的证券,不超过该(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的证券,不超过该(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的证券,不超过该(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的证券,不超过该(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的证券,不超过该(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的证券,不超过该(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的证券,不超过该(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的证券,不超过该(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时上市A+HA+H股合计股合计算)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3%;
6、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合计规模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BBB以上(含BBB)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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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140%;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2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5)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约定;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期货投资之前,应与托管人、公司三方一同就本基金在开始进行期货投资之前,应与托管人、公司三方一同就本基金在开始进行期货投资之前,应与托管人、公司三方一同就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期投资托管操作三方备忘录》。
17、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10%;
18、本基金持有的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的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3%;
19、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20、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本基金托管人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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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投资;
22、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2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期货公司三方一同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期货投资托管操作三方备忘录》。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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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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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三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4.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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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4)信息披露情况。
6.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否符合比例限制进行事后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因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导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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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一)本基金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证券时,如有关监督事项确无法适用本部分约定执行的,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另行书面约定监督措施。
(十二)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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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开户银行或交易/登记结算机构扣收交易费、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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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三)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证券账户开户费由本基金财产承担。此项开户费由基金管理人先行垫付,待托管产品启始运营后,基金管理人可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将代垫开户费从本产品托管资金账户中扣还基金管理人。账户开立后,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证券账户开通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交收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以及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署的《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执行。
5.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确认主要办理人。账户注销期间,主要办理人如需另一方提供配合的,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6.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四)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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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本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本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五)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六)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约定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资产或其保管的资产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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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1.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本息、权证、股指期货合约、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2.估值方法
本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2)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3)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照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4)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小企业私募证券,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时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成本能够近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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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应持续评估上述做法的适当性,并在情况发生改变时做出适当调整。(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3)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4)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4)存款的估值方法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息收入。(5)同业存单的估值方法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6)投资证券衍生品的估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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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或者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2)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估值。4)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7)同一股票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股票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8)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币汇率的,以基金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9)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10)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按照上述公允价值确定原则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1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12)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1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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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3.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1)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遗漏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但基金管理人、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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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分别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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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2)报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15年,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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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管辖。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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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基金管理人应在6个月内办理基金财产的清算事宜,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在特殊情况下,若截至清算期限届满日,本基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到期回购等),基金管理人可在该等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的清算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基金财产清算完毕之日。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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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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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份额持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内基金管理人承诺为份额持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内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份额持有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份额持有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份额持有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寄送
1、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的对账单包括季度和年单: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当季有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开放式基金季度对账单;在每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开放式基金年度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将向新开立基金账户的客寄送“及交易明细通知书”。将向新开立基金账户的客寄送“及交易明细通知书”。
2、电子邮件寄送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准备了“证券市场大幅波动报告”等财讯,并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准备了“证券市场大幅波动报告”等财讯,并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准备了“证券市场大幅波动报告”等财讯,并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准备了“证券市场大幅波动报告”等财讯,并将及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定期发送旗下季度报告、半年将及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定期发送旗下季度报告、半年告、年度报更新招募说明书等定期分红预及公以其他不告、年度报更新招募说明书等定期分红预及公以其他不告、年度报更新招募说明书等定期分红预及公以其他不告、年度报更新招募说明书等定期分红预及公以其他不告、年度报更新招募说明书等定期分红预及公以其他不定期公告等。
投资者如有需要,可以申请定制“电子对账单”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每月通资者如有需要,可以申请定制“电子对账单”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每月通资者如有需要,可以申请定制“电子对账单”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每月通资者如有需要,可以申请定制“电子对账单”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每月通资者如有需要,可以申请定制“电子对账单”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每月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投资者发送月度对账单。
二、手机短信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手机短信向份额持有提供基金份额净值(需客户定制)、交易确认信息、基金分红、节日问候分红、节日问候等信息服务。您可以拨打等信息服务。您可以拨打400-883-8088、0755-26948088转人工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账户资料中留下手机号码,享受此便利服务。
三、在线服务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1、查询服务
所有融通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账户信息查询、交易明细查收益分配联系方式更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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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资讯服务
客户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临时公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资料。
3、网上交易服务
基金管理人提供开放式网上直销服务。凡持有兴业银行借记卡、浦发基金管理人提供开放式网上直销服务。凡持有兴业银行借记卡、浦发基金管理人提供开放式网上直销服务。凡持有兴业银行借记卡、浦发行东方卡、中信银理财宝招商借记已签约网上业务的建设行东方卡、中信银理财宝招商借记已签约网上业务的建设行东方卡、中信银理财宝招商借记已签约网上业务的建设行东方卡、中信银理财宝招商借记已签约网上业务的建设行借记卡、农业银或已关联行借记卡、农业银或已关联行借记卡、农业银或已关联CD卡的其它银行投资者均可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办开放式交易业务。
具体详情请查看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保有网上交易服务的解释权。
四、资讯服务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产品服务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产品服务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产品服务等信息
1、可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
2、可登录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
网址:www.www.www.rtfundrtfund.comcom
电子信箱:service@mail.rtfund.comservice@mail.rtfund.comservice@mail.rtfund.comservice@mail.rtfund.comservice@mail.rtfund.comservice@mail.rtfund.comservice@mail.rtfund.comservice@mail.rtfund.com
3、发送信函至: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发送信函至: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发送信函至: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发送信函至: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楼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邮编:518053)。
五、客户投诉与建议受理服务
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子邮件短信传真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子邮件短信传真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子邮件短信传真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子邮件短信传真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子邮件短信传真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子邮件短信传真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子邮件短信传真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子邮件短信传真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子邮件短信传真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网络、信函及其他方式,将您的投诉与建议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对于工作日受网络、信函及其他方式,将您的投诉与建议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对于工作日受网络、信函及其他方式,将您的投诉与建议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对于工作日受网络、信函及其他方式,将您的投诉与建议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对于工作日受的投诉,原则上当日答复未能基金管理人也会在将处进展的投诉,原则上当日答复未能基金管理人也会在将处进展的投诉,原则上当日答复未能基金管理人也会在将处进展的投诉,原则上当日答复未能基金管理人也会在将处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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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招募说明书复印件。;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招募说明书复印件。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托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完全一致。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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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部分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1、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融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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